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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强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风险的精细化管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结合目前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参考同行业同业务板块的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拟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按不同业务类别设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具

体包括: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分类
组合1账龄组合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到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考虑到客户的特殊性,对于该组合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

对于除单项计提和关联方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客户,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其采用统一的信用损失率,具体如下:

账龄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10.20%
1-2年18.74%
2-3年26.54%
3-4年35.08%
4-5年50.29%
5年以上100.00%

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具体包括:预结算账龄组合、建设期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分类
组合1建设期组合
组合2预结算账龄组合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到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合同资产,考虑到客户的特殊性,对于该组合的合同资产,不计提坏账。

对于划分到预结算账龄组合的合同资产,其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应收账款的相同。

对于划分到建设期工程项目组合的合同资产,考虑到合同资产处于建设期,其损失风险有别于预结算账龄组合,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统一为3.30%。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风险管理更加精细化。为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拟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按数据湖业务和其他业务类别设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数据湖业务和其他业务的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具体包括:账龄组合-数据湖业务、账龄组合-其他业务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分类
组合1账龄组合-数据湖业务
组合2账龄组合-其他业务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到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考虑到客户的特殊性,对于该组合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

对于除单项计提和关联方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客户,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其采用两类信用损失率,具体如下:

账龄信用损失率-数据湖业务信用损失率-其他业务
1年以内14.70%7.69%
1-2年23.00%18.08%
2-3年35.21%24.95%
3-4年61.99%37.08%
4-5年77.23%53.04%
5年以上100.00%100.00%

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具体包括:预结算账龄组合-数据湖业务、预结算账龄组合-其他业务、建设期组合-数据湖业务、建设期组合-其他业务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分类
组合1建设期组合-数据湖业务
组合2建设期组合-其他业务
组合3预结算账龄组合-数据湖业务
组合4预结算账龄组合-其他业务
组合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到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合同资产,考虑到客户的特殊性,对于该组合的合同资产,不计提坏账。对于划分到预结算账龄组合的合同资产,其数据湖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应收账款的相同。对于划分到建设期工程项目组合的合同资产,考虑到合同资产处于建设期,其损失风险有别于预结算账龄组合,建设期-数据湖业务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3.95%,建设期-其他业务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3.06%。

(四)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金额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均不超过50%。

会计估计变更前后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合并)
变更前变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账款1,672,170,295.411,484,384,492.86
合同资产4,516,263,776.384,455,694,820.92
未分配利润-504,650,601.92-753,005,359.93
利润表项目:
信用减值损失-309,668,604.72-497,454,407.27
资产减值损失-368,229,284.02-428,798,239.48

三、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风险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决议;

4、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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