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增春先生、李承润先生、李相东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增春先生担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增春先生、李承润先生、徐以发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增春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24日 | 审议《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12月19日 | 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 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 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 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