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转增股份数量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72,302.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191,316.9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719,131.70元后,母公司2023年度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6,472,185.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97,062,353.26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136,926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619,176股,以57,517,75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556,035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3.39%。
3、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