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3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上年末 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计)业务收入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家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31日,审计委员会、公司部分高管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计划阶段沟通,就2022年度审计计划、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预审关注事项及年审重大风险领域等进行事前沟通。
(二)2023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公司部分高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执行阶段沟通,就2022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初步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对比等情况进行沟通。
(三)2023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公司部分高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完成阶段沟通,就2022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数据、关键审计事项、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建立实施情况进行沟通。
(四)2023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2023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进行充分讨论、保持有效沟通,提供良好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2023年,天健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