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鼎泰高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2号)核准,公司2022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发行价为2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525,972.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6,474,027.45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1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431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211,826.0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1、2022年11月15日募集资金总额 | 1,144,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中信证券的含税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 74,660,000.00 |
2、2022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转来的募集资金 | 1,069,340,000.00 |
减:发行费用(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之外的发行费用) | 27,092,010.28 |
加: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 4,226,037.73 |
3、2022年募集资金净额 | 1,046,474,027.45 |
加:2022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 748,033.21 |
加:尚未划走的发行费用 | 9,695,646.24 |
减:2022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45,457,209.13 |
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注1) | 99,269,474.13 |
其中: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46,187,735.00 |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 110,000,000.00 |
4、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 801,460,497.77 |
加:2023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 14,688,718.19 |
减:2023年度划走上期尚未划走的发行费用 | 9,695,645.93 |
减:2023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98,754,616.92 |
减:2023年度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 530,000,000.00 |
5、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 77,698,953.11 |
注1:公司于2022年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9,926.94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23.04万元,合计置换10,649.9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开设了六家银行专项账户,分别是,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厚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会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与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东莞厚街支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4,000.00万元,明细详见“三、(三)闲置募资基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7,769.90万元,募资资金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用于的募投项目 | 余额 | 备注 |
广发银行东莞厚街支行 | 9550880228321900398 | PCB微型钻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0,532,372.48 |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8110901013501504823 | 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 | 36,840,511.94 | |
招商银行东莞厚街支行 | 377900059110560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2,228,864.45 | |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 636958582 | 超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 8,083,332.02 | 注1 |
中国银行东莞厚街支行 | 643176378466 | 超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 6,138.82 | 注1 |
中国建设银行鼎盛支行 | 44050177004500001144 | 超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 7,733.40 | 注1 |
合计 | 77,698,953.11 |
注1: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中国银行东莞厚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鼎盛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超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注2: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东莞分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其下级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厚街支行、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中国银行东莞厚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鼎盛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人民币10,028.94万元。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本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9,926.94万元,另外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23.04万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2]45411号《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8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5亿元增加至7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4,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发行主体 | 投资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1 | 中国民生银行对公大额存单产品 |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 2,000.00 | 2022-4-20至2024-4-20 |
2 | 中国民生银行对公大额存单产品 |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 8,000.00 | 2022-11-21至2024-11-21 |
3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452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10,000.00 | 2023-10-10至2024-1-11 |
4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906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10,000.00 | 2023-12-1至2024-3-1 |
5 |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G款2023年第18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 7,000.00 | 2023-11-28至2024-2-26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发行主体 | 投资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6 | 广发银行“广银创富”G款2023年第22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阶梯式)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 8,000.00 | 2023-12-1至2024-2-29 |
7 | 广发银行“广银创富”G款2023年第18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阶梯式)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 9,000.00 | 2023-10-13至2024-1-11 |
8 |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G款2023年第9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 10,000.00 | 2023-10-13至2024-1-11 |
合计 | 64,000.00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3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尚在投入中,不存在结余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431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4,972.04万元。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0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议案的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转出,本公司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之外,其余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1,769.90万元,其中,存放
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7,769.9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64,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6822-1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鼎泰高科《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鼎泰高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的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和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了解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审阅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
相关管理制度,从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鼎泰高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万 俊 | 曾劲松 |
附表: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4,647.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875.4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421.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PCB微型钻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43,052.22 | 43,052.22 | 5,637.72 | 6,841.54 | 15.89 | 注1 | 注2 | 不适用 | 否 |
2、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 | 否 | 36,623.14 | 36,623.14 | 4,587.74 | 13,599.64 | 37.13 | 注1 | 注2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5,450.00 | 9,780.00 | 97.8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9,675.36 | 89,675.36 | 15,675.46 | 30,221.1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200.00 | 4,200.00 | 4,200.00 | 4,200.00 | - | - | -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10,772.04 | 10,772.04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4,972.04 | 14,972.04 | 4,200.00 | 4,200.00 | - | - | - | |||
合计 | 104,647.40 | 104,647.40 | 19,875.46 | 34,421.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三、(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详见三、(三)闲置募资基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注2:“1、PCB微型钻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边建设边投产,2023年度实现效益-154.66万元(即利润总额),尚未到达产后的预期效益。“2、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边建设边投产,2023年度实现效益95.83万元(即利润总额),尚未到达产后的预期效益。注3:除特别说明外,上表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