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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瑞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多瑞医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0号)同意注册,多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4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20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7,669,672.45元。公司于2021年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

公司于2022年10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低风险产品)。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60.00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余额为2,6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明确用途。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26,30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90%,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2,63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2,63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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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马晓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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