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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恒盛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核准,恒盛能源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5,475.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25.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0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8月13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账号:1209220029200404726)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有关销户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上述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0900002710405)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有关销户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

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增资,用于投入新增的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子公司恒鑫电力在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开

立了银行账号为0188985387000568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9月5日,公司、恒鑫电力连同保荐机构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将原在招商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0900002710604)的余额全部转至恒鑫电力在金华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88985387000568),用于新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使用,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有关销户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披露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截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在金华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对该专项账户(账号:0188985387000568)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及恒鑫电力与保荐机构、金华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恒盛能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况详见下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账户名称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放余额(元)

恒盛能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570900002710604

集中供压缩空气工

程项目

已销户恒盛能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570900002710405

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已销户恒盛能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

1209220029200404726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已销户恒鑫电力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

0188985387000568

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

合利用处置项目

已销户

0.00

2023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请参照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1)。

(二)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发生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41,900.00减:发行费用 5,475.00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6,425.00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9,713.27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5,010.47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7,542.57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467.90

减: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61.40

加:已被置换尚未转出专户金额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660.53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560.95

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9.58

本年度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0.39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0.22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0.1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 0.00

减:保证金、押金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其中:结构性存款 -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未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194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恒盛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恒盛能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恒盛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恒盛能源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42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67.9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925.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723.74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8.23%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

/(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否 12,500.00 不适用 12,500.00 - 10,218.71 -2,281.29 81.75 2020年11月 7,436.17是 否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

是 13,925.00 - - - - - - 已变更 不适用不适用 是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是 - 14,292.96 14,292.96 7,467.90 14,495.21 202.25[注2] 101.42

2024年3月

[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否 10,000.00 不适用 10,000.00 - 10,009.82 9.82[注3] 100.1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合计

36,425.00

36,792.96

7,467.90 34,723.74 -2,069.2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2年8月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是在对现有燃煤背压机组进行改造后,用汽轮机拖动空压机对外集中供应压缩空气,替代园区内现有的分散小空压机,降低区域能耗总量。但是随着龙游经济开发区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背压机组的改造会短期影响公司供汽,因此公司暂未实施建设。另一方面,在园区热负荷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蒸汽产能预计在2023年达到饱和,实施新的热电联产项目保障龙游经济开发区生产用汽显得更为迫切。为配合园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变更为以恒鑫电力为实施主体的“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实施方式为增资,涉及变更投资的总金额为14,292.9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713.2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2022年8月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x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系:1、三期项日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开工时间较早,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2、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2022年8月24日,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61.40万元全部转出后,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进行销户,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注1:根据公司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预计“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第一阶段将于2023年12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设备交货期较长、工程体量较大、现场施工难度高等情况,导致整个项目实施周期延长,公司已于2023年9月4日向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将项目竣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注2:“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202.25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注3:“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9.82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

14,292.96 7,467.90 14,495.21 101.42

2024年3月[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14,292.96

7,467.90 14,495.21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022年8月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鑫电力增资,用于投入新增的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根据公司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预计“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第一阶段将于2023年12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设备交货期较长、工程体量较大、现场施工难度高等情况,导致整个项目实施周期延长,公司已于2023年9月4日向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将项目竣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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