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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郑水园独立董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6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曾任职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兼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法学院校外兼职硕导,厦门大学法文硕士生论文答辩专家组专家,现任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建议提高农产品流通科技水平,增强市场服务能力,提升市场相关方的黏度;加强内部法务力量,根据不同地区差异做好应对工作等。本人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5次。本人在事前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在股东大会上听取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月16日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会议届次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9月13日关于增补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1月20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同意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023年11月28日1、 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2、 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减资的议案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战略管理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全部出席。本人按照上述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前研究相关议题并听取汇报,与其他委员、独立董事讨论形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就增资深港蔬菜公司、投资西南海吉星项目、减资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特殊贡献奖等事宜提出管理输出、控制成本负债、提高市场配套服务能力等意见和建议,勤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工作职责。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交流情况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积极沟通,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在年报审计期间关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做好信息披露,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现场工作及履职保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前往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南方物流、深农厨房、成都市场、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长沙市场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与相关部门及人员交流,对公司不同城市的市场战略定位、商业模式、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更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为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等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等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在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或电话了

解相关情况时,能够就公司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八)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本人通过会议和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就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协会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有效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所有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相关报告,认为公司切实、规范地披露了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认可公司战略方针,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人审核了审计机构所提供资料,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宁先生、沈骅先生、薛彤先生、郭大群先生、张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向自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江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慧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孟晓贤先生和林冠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本人认为上述高管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其专业背景和知识储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2022年度经理层成员、专职党委副书记及董事会秘书业绩考核方案》进行了审议,参加2022年度经理层成员、专职党委副书记及董事会秘书述职评议会并形成考核结果;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系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并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人考核结果及基本年薪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023年度,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始终坚持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就相关事项认真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加强学习,积极参

加监管机构、协会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水园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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