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 总额度 |
平安银行台州分行 | 4亿元 |
工商银行温岭支行 | 18.5亿元 |
浙商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 2亿元 |
农业银行温岭支行 | 14.5亿元 |
中国银行温岭支行 | 16亿元 |
兴业银行温岭支行 | 4.5亿元 |
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 2亿元 |
华夏银行温岭支行 | 2亿元 |
建设银行温岭支行 | 3.5亿元 |
中信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 2亿元 |
光大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 2亿元 |
合计 | 71亿元 |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团队根据经营需要办理融资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订单融资、法人账户短期透支、保函及保理业务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开立信用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