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09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1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采取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786.62万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8,784.71万元(不包含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94.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8,001.9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1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78,001.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12.63万元后净额76,089.28万元,使用情况:(1)2023年度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9,986.54万元,累计投入68,252.80万元;
(2)2023年度收到利息收入74.30万元,累计收到219.73万元;(3)2023年度现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管理收益270.56万元,累计收益877.41万元;(4)2023年度发生手续费支出0.05万元,累计支出0.21万元。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余额8,933.41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1,933.41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年10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池州分行”)和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签署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池州分行下属东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50176710800001011)。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支行 | 34050176710800001011 | 1,933.41 |
合计 | — | 1,933.41 |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68,252.8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l。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 76,089.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86.5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252.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热电联产项目 | 否 | 29,544.00 | 29,544.00 | 6,079.98 | 26,635.42 | 90.16 | 2022年 | 1,574.19 | 否 | 否 |
2.年产15万吨双氧水(二期)项目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100.00 | 2021年 | 2,590.87 | 否 | 否 |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99.00 | 5,099.00 | 3,329.84 | 3,522.44 | 69.08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年产1万吨N-甲基吗啉-吗啉联产项目 | 否 | 13,352.70 | 13,352.70 | 576.72 | 10,001.36 | 74.90 | 2022年 | -1,436.08 | 否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93.58 | 12,093.58 | 12,093.5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6,089.28 | 76,089.28 | 9,986.54 | 68,252.80 | 2,728.98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76,089.28 | 76,089.28 | 9,986.54 | 68,252.80 | 2,728.9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15万吨双氧水(二期)项目2023年度产能利用率达到94.96%,但由于下游企业开工率不足导致产品销售价格在低位运行,未达到预期效益。 (2)截至2023年末,年产1万吨N-甲基吗啉-吗啉联产项目产能利用率为88.42%,叠加经济下行对市场需求的影响,未达到预期效益。 (3)热电联产项目2023年因市场需求及多因素影响,蒸汽产能有余,供电并网系统仍处于建设完善期,公司正积极推进电力系统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发挥项目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437.8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5.84万元,合计置换25,563.7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2021年11月1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3月28日,到期赎回人民币3亿元。2022年4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9月26日,到期赎回人民币2亿元。2022年9月2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11月3日,到期赎回人民币1亿元。2022年11月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5月4日,到期赎回人民币1亿元。2023年5月1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10月24日,到期赎回人民币0.5亿元。2023年5月1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8月22日,到期赎回人民币0.5亿元。2023年8月25日,公司使用人民币
0.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10月24日,到期赎回人民币0.6亿元。2023年10月27日,公司使用人民币0.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人民币0.7亿元。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 2021年11月1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3月28日,到期赎回人民币3亿元。2022年4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9月26日,到期赎回人民币2亿元。2022年9月2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11月3日,到期赎回人民币1亿元。2022年11月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5月4日,到期赎回人民币1亿元。2023年5月1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10月24日,到期赎回人民币0.5亿元。2023年5月1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8月22日,到期赎回人民币0.5亿元。2023年8月25日,公司使用人民币0.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10月24日,到期赎回人民币0.6亿元。2023年10月27日,公司使用人民币0.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人民币0.7亿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部分理财,其余留存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无 | |||||||||
合计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