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加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能系统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执业团队经验丰富,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已为公司审计服务多年,多年来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对董事会续聘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无异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因公司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共有3名激励对象合计所持12.87万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拟回购注销前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等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回购数量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上述回购事项无异议。
8、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方案因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