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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爱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德联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爱菊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现将2023年度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爱菊,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广东工业大学材料学博士。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讲师、副教授,浙江大学新材料研究博士后,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兼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会员、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会员,《Journal of Alloys and Compounds》等国际期刊审稿专家,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工信厅、广州市科信局、广东省质监局等行业技术专家;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和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清洁生产审核行业专家;广东省动力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会上,

本人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案讨论,对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所有表决票。在审议议案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权益。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3年董事会召开次数3股东大会召开次数2
独立董事姓名现场出席次数通讯表决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爱菊03002

注: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关于事前认可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无需本人事前认可的议案或事项

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重点关注事项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的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依赖。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

本人任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说明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上述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定公司长期经营目标及股东利益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1日颁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人在任前积极学习独董相关法规,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积极督促公司及时修订独立董事相关规则。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等议案,使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更加完善,更加符合法规要求,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利用自身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监管规则。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2023年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等证监局、交易所、上市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涉及财务管理、董监事履职义务、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合规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深了自己对企业合规管理、保护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科学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广大的合法权益。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审计工作的计划及时间安排,就审计时重点关注的事项、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数据等与审计会计师团队进行沟通,针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内容,对公司季度报告、关联交易、内控审计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

八、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任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提名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2023年度任期内,无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3年任期内,本人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2023年任期内,本人参加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于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咸大辞去原有职务,会议审议了选举徐团华为新任主任委员及补选徐庆芳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等两个事项,保证了战略委会员的正常运作。

九、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对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3年9月,本人与董事会相关管理层进行会面,了解到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及监管机构对该事项的监管意见,发表了支持公司实施该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同意意见。

2023年11月,本人前往公司参与技术讨论会,主要就本人任职的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研究课题与公司技术研发部人员进行了技术交流,并商讨双方进

行技术合作的可能性。

2023年12月,本人前往公司与董事会相关管理层面谈,沟通了第五届董事会及管理层换届相关事宜,提前了解了公司拟对部分管理层职务的调整方案,充分履行本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通过上述事项,本人积极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多种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及监督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十、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十分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十一、其他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没有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意见、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情况发生。

十二、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如实发表意见,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董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爱菊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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