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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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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晨鹦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协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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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价功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有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有关内容。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风险提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与经营团队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有关内容。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该股利分配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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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有关内容。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度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情况和财务情况,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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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违背的情况,故同意公司此次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公司第六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为:孟晨鹦、孙华彪。经监事会审查,上述两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候选人孟晨鹦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候选人孙华彪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所有监事对此议案进行回避,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为:监事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按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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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该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有利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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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华彪,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职称。曾任嘉加集团下属包装纸业有限公司出纳会计、嘉加集团下属销售公司财务主管、上海优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子公司上海德联车护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孙华彪未持有本公司股权,非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华彪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孟晨鹦,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大连交通大学英语+软件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曾任埃森哲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德联集团销售部主管、广州德联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德联集团监事会主席、董事长总经理助理兼总经办经理。

孟晨鹦持有本公司598,800股的股权,非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孟晨鹦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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