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在浙江省奉化市大成东路 999 号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史俊杰先生主持,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三季度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2 年度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 2012 年度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2 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2 年三季度报告的相关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