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计划及方案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计划及方案
(2012 年 10 月修订)
各位董事: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于 2012 年 8 月联合发布的《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 号)的要求,本公司决定在披露 2014 年度公司年报
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
此,本公司对 2012 年 3 月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计划及方案》
中的部分内容做了修订。以下是修订后的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具体内容。
为切实做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战
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按照“科学计划、稳步实施、循序渐进、逐年提高”的内部
控制规范实施原则,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
部控制配套指引》和证监会相关要求,制定《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计划及
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公司简称:波导股份
股票代码:600130
上 市 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公司资产规模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总资产 90,398.37 万元,净资产 68,755.96 万元,其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755.96 万元。
(三)公司主营业务
本公司属于电子通讯行业,主要从事电子通讯产品、通讯系统、计算机及配件、现代办公设备
的研究开发、制造、维修;信息服务和进出口业务。
(四)组织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相互协调制约的运作机
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的要求。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机构图如下: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计划及方案
(五)子公司情况:主要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电子、通讯产品批发、零售,通
讯系统研究开发、制造、维修;
批发零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宁波波导销售有限公司 500 万元
贸易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
移动电话、电子通讯产品、通讯
通讯设备 系统、计算机及配件、现代办公
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 USD 725 万
制造 设备的研究、制造、维修及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移动
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
宁波波导软件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 2,000 万元
电子产品、通讯产品、通信产品、
移动电话机的生产、安装、维修、
批发、零售。
批发零售
波导国际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的销售等。 3,900 万港元
贸易
电子通讯、计算机等产品及系统
和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家用
电器的研发、生产、批发、连锁、
九五八五九八(湖北)电讯 批发零售
零售、销售、维修及信息服务咨 2,152.80 万元
有限公司 贸易
询(期货、证券除外);场地租
赁。
上海锐及通信技术有限公 信息服务 从事“通信,电子及计算机”领 1,000 万元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计划及方案
司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
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
电子产品,办公文化用品,五金
交电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展览
展示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
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
务)。
二、组织保障
为推进本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及执行小
组,同时聘请外部咨询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帮助公司识别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和缺陷,有针对性的设
计内部控制的重点流程和内容,使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并协助公
司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成 员:副总经理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内控工作的推进策略、实施范围、进行重要决策、协调工
作及审批工作成果等。
(二)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执行小组
组 长:财务负责人
副组长:审计部负责人、财务管理部经理
成 员:各部门正副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等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执行小组负责草拟工作计划供领导小组审批、推进以及执行具体工作、总结
工作成果等。
纳入本次内控实施范围的各所属子公司成立以各子公司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为副
组长的内控实施项目组,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共同推进本次内控制度
的建设、完善、执行工作。
三、内控建设工作计划
(一)确定本次内控规范的实施范围
由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执行小组和子公司内控实施项目组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颁发
的有关内控法规和要求,同时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业务重点、运营模式、风险因素及管理方式,
确定在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宁波波导软件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开展内控
规范的实施工作,其他分子公司择机推广。 (时间:2012 年 4 月 30 日之前,已完成)
(二)识别风险、查找内控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执行小组及子公司内控实施项目组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
引的相关规定,对各自的重要业务流程进行分析、梳理风险、编制风险清单,对已编制成册的内部
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分析,结合企业内控目标、风险清单查找内部控制缺
陷。(时间:2012 年 6 月 30 日之前,已完成)
(三)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计划及方案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执行小组及子公司内控实施项目组汇总、整理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
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并上报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批准。(时
间:2012 年 7 月 31 日之前,已完成)
(四)落实缺陷整改方案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根据经批准的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完善公司总部或子公司各项内控制度,
优化、重组企业的有关业务流程,同时对企业的机构、人员和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时间:2012 年
9 月 30 日之前,已完成)
(五)检查内控措施实施效果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检查内控缺陷整改情况和效果,进一步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及有
关业务流程。对因人为因素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或子公司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并督促进一
步地整改,并跟踪结果。(时间:2012 年 11 月 30 日之前)
(六)编制内控手册准备试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执行小组及子公司内控实施项目组在前期内控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将对
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优化、重组业务流程,并将整改措施落实到
具体的制度和流程中去,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内控手册。内控手册经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审
批同意后,试点公司按照内控手册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予以试运行。(时间:2013 年 2 月 28 日之前)
(七)总结试运行、完善内控手册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执行小组及子公司内控实施项目组总结前期试运行出现的情况,通过访
谈、抽查、穿行测试等手段发现内控缺陷及风险,重新对制度和流程进行修订,完善内控手册使之
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内控手册经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试点公司按
照内控手册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予以正式运行。(时间:2014 年 1 月 1 日之前)
四、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公司董事会从公司或子公司抽调人员成立内控评价工作组,在外部咨询机构的指导下对试点公
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对内部控制的改进和实施
意见,并跟踪落实。(时间:2014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日之前)
(一)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根据本公司内控规范的实施范围,结合制度架构、重要业务流程、风险清
单等内控重点环节,确定自我评价的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成和进度安排等。
(二)实施现场测试
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综合运用各种评价方法对各部门及试点子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
性进行检查测试,按照要求编制评价工作底稿,记录测试结果,评价人员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
的原则,如实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与被评价单位进行沟通。
(三)认定内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汇总的内控缺陷进行定性及
定量分析,明确公司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四)汇总评价结果、提出整改建议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按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发现的内控缺陷进行评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计划及方案
同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整改任务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五)编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全面复核和确认检查出来的各种问题,提出
认定意见并编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报告
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并报送相关监管部门。
五、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公司拟采取整合审计的方式,内部控制审计及财务报告审计同时进行,由注册会计师一同进
行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确定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在 2014 年 4 月 30 日前确定内控审计的会计事务所,该会计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配合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内控审计工作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内控审计计划,公司将配合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内控审计工作,
确保审计机构及时、准确完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披露审计报告
按照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 2014 年年报中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披露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上述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计划及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我们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并依据具体进
展情况,将进一步完善和充实。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