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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可达: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4,969,151.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419,87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05,000股后的股本为 157,514,87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751,487.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36,987,034.32元,因此,公司2023年度拟以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等因素,亦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可持续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

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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