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余强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人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108,764万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为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发表客观、公允的审计意见。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中汇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职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年审期间与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中汇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汇2023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中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准备工作,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