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600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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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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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600017号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深水规院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水规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水规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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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深水规院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文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灵玲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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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就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0,4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793,460.51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6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60001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2021年7月26日实际到位募集资金: | 220,440,000.00 |
减:承销保荐费 | 26,415,094.35 |
2021年7月26日募集资金实际入账金额: | 194,024,905.65 |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 32,818,6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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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 | 10,413,520.56 |
减:支付总部建设项目投入 | 122,740,798.00 |
减:支付发行相关费用 | 8,817,924.58 |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净额 | 556,987.92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9,791,042.4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15日,因保荐机构发生变更,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联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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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 | 开户行 | 账户账号 | 账户余额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大厦支行 | 15252999999986 | 19,791,042.4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且投入使用前,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共计32,818,608.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600094号)。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0,413,520.56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先期投入及置换累计金额为43,232,128.56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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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818,608.0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413,520.56元,共计43,232,128.56元。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791,042.4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总部建设项目,存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大厦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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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7日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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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7,479.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76.8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555.9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总部建设项目 | 无 | 17,479.35 | 17,479.35 | 2,776.81 | 15,555.94 | 89.00 | 2024年8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否 |
合计 | 17,479.35 | 17,479.35 | 2,776.81 | 15,555.94 | 89.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因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总部建设项目”未按原计划在2023年6月30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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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总部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4年8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81.86万元,2021年10月26日,已全部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79.1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总部建设项目,存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大厦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