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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山重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山重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拓山重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6,7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32.08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827.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04.4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79号)。

根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使用募集资金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35,665.5234,713.66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505.253,505.25
3补充流动资金6,000.001,985.50
合计45,170.7740,204.41

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35,665.5234,713.6610,912.5331.44%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505.253,505.251,728.6149.31%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完工。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2024-6-302025-6-30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6-302025-6-30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考虑到国内国外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放缓,公司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以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并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产能规划部署,公司决定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

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6月30日延期到2025年6月30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环境的变化影响,国内国外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放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没有发生变化、预计收益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的情况下,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到2025年6月30日。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拓山重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刚梁安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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