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93 公司简称:世华科技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晓云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截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2,631,31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562,549股后的股本261,068,763股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93,984,754.68元(含税)。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58%。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世华科技/本公司/公司 | 指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世华 | 指 | 深圳世华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
苏州世诺 | 指 | 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
香港玛吉 | 指 | 玛吉新材料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
美国世华 | 指 | 世华美国公司(SHIHUA USA Inc.),为公司子公司 |
江苏世拓 | 指 | 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
上海世晨 | 指 | 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
新加坡世嘉 | 指 | 新加坡世嘉有限公司(SEKA PTE. LTD.),为公司子公司 |
日本世嘉 | 指 | 日本世嘉材料株式会社(SEKA MATERIAL CORPORATION),为公司孙公司 |
耶弗有投资 | 指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苏州世禄 | 指 | 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3M | 指 | 3M公司(Minnesota Miningand Manufacturing) |
Nitto | 指 | 日本日东电工株式会社(日东电工) |
Tesa | 指 | 德莎(Tesa)胶带公司 |
Henkel | 指 | 德国汉高集团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去年同期 | 指 |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初 | 指 | 2023年01月0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股票/A股 | 指 | 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董监高 | 指 |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OLED | 指 |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的缩写,指有机发光二极管 |
LCD | 指 | Liquid Crystal Display的缩写,指液晶显示器 |
Tg | 指 | Temperature of Glass Transition的缩写,指高分子材料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
高分子/高分子聚合物 | 指 | 高分子化合物简称高分子,是相对分子质量高达几千到几百万的有机化合物,通过有机反应将有机小分子聚合形成 |
聚合 | 指 | 聚合反应是把低分子量的单体转化成高分子量的聚合物的过程,聚合物具有低分子量单体所不具备的可塑、成纤、成膜、高弹等重要性能 |
接枝 | 指 | 大分子链上通过化学反应结合上支链或功能性侧基,所形成的产物称作接枝共 |
聚物或接枝聚合物 | ||
改性 | 指 | 通过物理和化学手段改变材料物质形态或性质的方法 |
PI | 指 | PI是聚酰亚胺的英文缩写,是分子结构含有酰亚胺基链节的芳杂环高分子化合物,是目前工程塑料中耐热性最好的品种之一,本报告中指聚酰亚胺材质的薄膜 |
内聚 | 指 | 物质内部相邻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吸引力,表现为物质(本报告中特指胶黏材料)抵抗外界作用力的能力,这种相互吸引力是同种物质分子之间存在分子力的表现 |
耐候性 | 指 | 材料应用于特定环境,耐受阳光照射、温度变化、湿度变化、细菌等外界条件的能力 |
涂布克重 | 指 | 在一个标准的计量单位项下(一般以g/m?计量),每单位材料的涂布重量 |
剥离强度 | 指 | 粘贴在一起的材料,从接触面进行单位宽度剥离时所需要的力,反映材料的粘接强度。常见的剥离强度包括180°剥离和90°剥离 |
功能涂层 | 指 | 公司功能性材料产品的组成部分,通常将功能性高分子涂布在基材上再经过固化形成 |
基材 | 指 | 公司功能性材料产品的组成部分,通常为PET膜材、PI膜材等 |
OCA | 指 | Optically Clear Adhesive的缩写,指用于胶结透明光学元件的特种胶粘剂 |
胶粘剂 | 指 | 是一种具有粘合性能的物质,通过粘附力和内聚力由表面粘合而起连接物体的作用 |
密封胶 | 指 | 是指随密封面形状而变形,不易流淌,有一定粘结性的密封材料,属于胶粘剂的一种 |
生物基材料 | 指 | 是指利用可再生生物质或(和)经由生物制造得到的原料,通过生物、化学、物理等手段制造的一类新型材料,如生物塑料、生物质功能高分子材料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世华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zhou Shihua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IHU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顾正青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2010年4月14日成立时注册地址为吴江市同里镇屯村松厍路,2011年9月22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吴江区同里镇邱舍开发区,2016年8月11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2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shihua-group.com/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shihua-group.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计毓雯 | 朱筱艳 |
联系地址 |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
电话 | 0512-63190989 | 0512-63190989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shihua-group.com | zhengquan@shihua-group.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世华科技 | 688093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勇、纪耀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吴学孔、刘一为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就相关事项继续履行督导义务。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蔡福祥、吴学孔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6月15日—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511,499,668.53 | 462,294,182.65 | 10.64 | 425,404,856.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3,459,065.79 | 185,375,040.72 | 4.36 | 184,281,253.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7,708,739.77 | 165,492,837.46 | 1.34 | 146,872,262.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485,206.15 | 174,268,548.81 | -1.60 | 182,843,520.7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91,747,335.41 | 1,414,928,140.66 | 33.70 | 1,247,811,668.79 |
总资产 | 2,085,476,705.16 | 1,472,102,790.24 | 41.67 | 1,338,877,703.6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7 | 0.77 | 0.7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7 | 0.77 | 0.7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69 | -2.90 | 0.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7 | 13.94 | 减少2.17个百分点 | 15.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0 | 12.45 | 减少2.25个百分点 | 12.5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19 | 6.98 | 增加0.21个百分点 | 7.1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较报告期初分别增长33.70%、41.6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1,512,553.24 | 131,331,536.56 | 177,433,522.77 | 121,222,055.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049,584.42 | 49,206,745.98 | 75,162,233.62 | 39,040,501.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2,269,649.88 | 43,688,765.20 | 69,031,071.17 | 32,719,253.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995,214.90 | 43,322,403.20 | 2,547,343.16 | 63,620,244.8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1,727.43 | 七、73 七、75 | -80,491.41 | -1,043,606.8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856,965.05 | 十一、3 | 5,297,175.36 | 24,903,245.6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3,539,566.06 | 七、68 | 19,527,285.62 | 20,666,154.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274.26 | 七、74 七、75 | -962,047.90 | -450,330.4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2,034.78 | 110,812.0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44,206.78 | 3,931,753.19 | 6,777,284.6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5,750,326.02 | 19,882,203.26 | 37,408,990.64 |
注:附注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和“十一、政府补助”。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49,888,219.17 | 362,519,097.51 | 212,630,878.34 | 15,522,392.86 |
其他债权投资 | 417,695,080.39 | 376,991,530.94 | -40,703,549.45 | 4,821,988.8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95,184.38 | |||
合计 | 567,583,299.56 | 739,510,628.45 | 171,927,328.89 | 23,539,566.06 |
注: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投入并赎回,处置取得投资收益3,195,184.38元。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形势,全体世华科技员工携手奋进,坚持稳扎稳打的工作作风,推动公司持续向好发展。
1、稳健成长,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亿元,同比增长10.64%;实现归母净利润1.93亿元,同比增长4.36%;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1.3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0.85亿元,净资产为18.92亿元,资产状况良好。公司经营基本面健康,整体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2、进中突破,增长面蓄力待发
公司在主营业务复合功能材料方面持续挖掘客户需求,实现新产品、新项目导入,报告期内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实现营收4.09亿元,同比增长18.66%;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实现营收0.40亿元,同比增长106.59%。公司在光学类材料业务板块的产品能力得到客户认可,正加快推动新产品成果转化,为公司开启新的增长空间,部分产品已率先打破国外企业垄断,在报告期内实现进口替代。
3、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0.3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19%,同比增长13.9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96人,占员工总数22.86%。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客户的低碳环保号召,聚焦绿色可持续发展,继续深化生物基粘接材料合成技术与生物基聚氨酯预聚体的合成技术,目前已完成不同结构、不同特性共计十多个大类、一百余款环保型复合材料的系统性开发和技术储备,产品具备绿色、低碳、导电、抗翘曲等性能优势,在终端客户碳中和产品中展现国际领先实力。公司强调科学制程及资源可持续发展,在报告期内获评江苏省绿色工厂,并通过全球回收标准认证,持续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企业社会责任。
4、以客户为中心,加强数字化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携手IBM团队进行业务设计和流程优化,旨在通过深化战略理解,优化业务组合、进行流程变革,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支撑公司战略有效落地。
同时,公司持续优化现有的信息化系统,提高研发过程的可控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提升企业管理能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5、完成再融资发行,扎实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不断深化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558,872股,募集资金总额3.90亿元,主要用于公司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和创新中心项目的建设。其中,创新中心项目在报告期内开工建设,该项目有利于公司建设更具竞争力的研发创新团队,加强公司在复合材料、生物基材料等新材料方面的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公司国际化竞争力;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在报告期内基本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建设进展顺利,该项目在未来将助力公司实现胶粘剂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为客户提供更精准更全面的产业链服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合成能力。公司功能性材料以粘接特性、物理特性、化学特性、耐候性、光学性能等功能维度为基础,形成矩阵化功能材料体系。根据产品功能、应用场景差异,公司复合功能性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和精密制程应用材料。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可穿戴设备、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电子、新型显示等行业。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1)电子复合功能材料
电子复合功能材料是一类具备多种复合功能的电子级材料产品,主要应用在电子产品内部,在特定空间内实现客户对材料粘接强度、导热、导电、电磁屏蔽、耐候性等功能的特定要求。该类材料对产品功能性提出了复合要求,技术难度较高。公司产品在该领域直接与国际龙头材料企业竞争,产品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部分自主研发的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
(2)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光电显示模组材料是一类主要应用于OLED、LCD等光电显示模组的功能性材料,除对材料电磁屏蔽功能、导热功能、抗翘曲性能、剥离强度、耐候性等特性有较高性能要求外,还对光学性能、透射率、耐黄变等性能有特定要求,以满足屏幕模组复杂功能需求。
(3)精密制程应用材料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是一类对材料粘接特性、涂布克重、稳定性、洁净度有高精度要求的功能膜类产品,可实现低中高剥离速度下剥离强度的窄幅控制,同时还具备抗静电、耐高温、抗酸碱、防刮伤、防蓝光等保护性功能,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制造过程,配合智能制造设备实现高度自动化生产。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并制定了相应的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流程进行规范。公司营销中心主要负责客户开发与维护、产品推广与市场开拓等工作。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采购部门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物料需求等确定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通过向供应商询价、原材料比价以及商业谈判的方式最终确定采购价格。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接到客户采购需求或订单后向运营部门下达生产要求,运营部门根据客户需求、产品库存情况安排相应的生产计划并执行生产作业。质量控制贯穿于产品生产、库存和销售全过程。
4、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客户需求与市场趋势相结合的研发模式。立足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公司研发和项目开发有两种主要场景。一是战略性开发。根据大客户终端战略需求提供功能性材料解决方案。通过深度融入客户产品开发过程,根据丰富的材料研发设计经验和应用经验满足客户需求,这种模式有利于加强公司在前沿技术上的储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二是需求性研发。客户在进行产品结构设计时,为了解决特定的问题而提出的需求,公司围绕客户需求会提供多种解决方案。该种模式的研发强度大、时效要求高,公司通过研发平台建设和持续的技术储备来服务客户。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当前,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下,全球新材料产业格局发生重大调整。新材料与消费电子、信息技术、能源、医疗器械、生物等高新技术领域加速融合,生物基因、新能源、航空航天等新技术、新模式蓬勃兴起,新材料创新步伐持续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在此大背景下,全球主要国家纷纷制定了与新材料相关的产业发展战略,大力促进本国新材料产业发展。我国亦高度重视新材料产业发展,已经通过纲领性文件、指导性文件、规划发展目标与任务等构筑起新材料发展政策金字塔,予以全产业链、全方位的指导,产业迎来强劲发展阶段。公司所属的功能性材料行业涵盖领域广、应用行业跨度大,是新材料产业的细分、前沿、关键材料领域,是支撑中国制造实现突破的基础之一,对我国电子制造业、消费电子行业等产业发展具有显著的助力作用,是我国重点支持和发展的行业之一。
中国功能性材料行业整体呈现出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的格局。行业内中小型企业数量多且较为分散,该类企业的产品质量参差,技术创新能力较为薄弱;中高端市场主要被3M、
Nitto、Tesa、Henkel等领先企业占据,该类企业在生产装备、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均为国际先进水平。近年来,国内新材料行业受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新兴行业带动,功能性材料企业快速崛起,以世华科技为代表的部分国内企业获得了赶超国际一流企业的发展机会,加快研发创新,不断提升产品性能,逐步进入国际知名企业垄断的高端产品市场。功能性材料行业以研发为导向,对高分子合成技术、实验室配方调配、材料实验数据储备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需要行业内企业具备核心研发能力,并根据客户需求研究开发出满足特定要求的产品。此外,功能性材料行业具备覆盖范围广、细分品种多的特征,材料研发需要经过长期且持续的积累过程。因此,成立时间较长,具备强劲研发能力与丰厚数据储备的国际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复合功能性材料产品的功能性、稳定性主要取决于高分子聚合物聚合与接枝改性技术、功能涂层配方设计技术、产品结构设计、无尘室管控及精密涂布技术等核心技术。企业的技术储备与数据积累也极为重要,企业长期的研发、试验过程中会积累大量实验数据,为功能性材料的物理、化学等性质的融合、复合积累更多数据储备。
功能性材料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的持续发展立足于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充足的技术储备,公司要有能力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在大量功能性材料实验数据、工艺经验基础上持续进行更新迭代,需要有持续资金投入作为支撑,因此行业门槛较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内功能性材料领域的知名企业之一,在系统创新能力、产品性能、快速响应能力及一体化配套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与客户的信任,拥有较为重要的市场地位与较强的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全面开启新的发展战略,着力于高端功能性材料领域,与众多知名品牌建立了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随着公司研发平台建设的加快、工艺技术的不断革新,公司持续推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新产品,部分产品已实现进口替代,在生物基材料等行业前沿发展方向,公司亦进行了前瞻性的技术储备及产业布局,致力于打造国际先进的功能性材料创新平台。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材料行业是宏观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基础,也是发展新兴产业的先导。《“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实施关键短板材料攻关行动,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支持材料生产、应用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开展宽禁带半导体及显示材料、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生物基材料、碳基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协同攻关。实施大宗基础材料巩固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在优化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高强铝合金、稀有稀贵金属材料、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膜材料、纤维新材料、复合材料等综合竞争力”;《“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着重推广有利于环保事业发展的绿色低碳材料,并将多种生物基材料纳入了原材
料重点任务。”国家的政策导向对行业的发展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国家政策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能得到更大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对有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3M、Henkel等国际企业发展起步较早,掌握研发的核心技术并具有丰富的材料性能数据储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高,在新材料领域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当前,从产品交期、供应链保障、成本管控及技术支持等多方面考虑,国内对原材料进口替代的需求十分强烈,国内复合功能性材料企业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以世华科技为代表的国内企业通过多年技术沉淀、研发突破在功能性材料细分领域已取得长足发展,部分产品性能、规格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的技术水平,甚至在响应速度、配套服务、定制化研发等方面具备更显著的优势,具备了较强的综合实力及进口替代能力。随着国内企业研发实力的不断提高、技术工艺经验的不断累积,国内企业产品的竞争实力将持续增强,实现进口替代,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功能性材料企业潜力巨大。复合功能性材料和高效密封胶作为高端功能性材料,除了在消费电子、家用电器等传统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外,在汽车电子、新能源电池和屏幕显示等领域也得到广泛使用,上述应用领域均为目前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或科技创新前沿行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科技创新的驱动下蓬勃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张,对于上游功能性材料的需求也逐年增长,有效地带动了复合功能性材料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屏幕显示行业为例,近年来可折叠、可弯曲、柔性OLED屏幕面板等技术快速更新迭代,对OLED发光材料、OCA光学胶、缓冲及导热屏蔽模组材料、可弯折材料等显示模组材料需求日益加大,对复合功能性材料性能、功能性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带动了复合功能性材料市场的新一轮技术突破与快速发展。与此同时,随着下游应用领域产品不断迭代更新、应用方式的不断创新,根据下游应用量身定做高性能、多功能的复合功能性材料将成为未来功能性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将对行业内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复合功能性材料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市场前景广阔。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关键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所处阶段 | 技术来源 |
1 | 高分子聚合物聚合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2 | 高分子聚合物接枝改性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3 | 功能涂层配方设计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4 | 功能材料结构设计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5 | 高精密涂布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6 | 涂布工艺设计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7 | 无尘室管控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8 | 功能涂层均相融合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9 | 电子粘接材料开发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0 | 耐高温材料合成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1 | 抗翘曲材料合成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2 | 耐化学特种材料合成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3 | OLED导热模组材料设计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4 | 柔性OLED支撑模组材料设计技术 | 中试放大注、小批量试生产 | 自主研发 |
15 | 生物基粘接材料合成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6 | 丙烯酸改性环氧树脂的合成技术 | 中试放大 | 自主研发 |
17 | 生物基聚氨酯预聚体的合成技术 | 中试放大 | 自主研发 |
18 | 胶粘剂及密封胶产品功能设计技术 | 中试放大 | 自主研发 |
注:中试放大指在实验室小规模生产工艺路线打通后,采用该工艺在模拟工业化生产的条件下所进行的工艺研究,以验证放大生产后原工艺的可行性,保证研发和生产时工艺的一致性。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度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材料领域的持续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已陆续搭建了江苏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自主创新平台。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公司已在功能性材料领域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授权专利110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实用新型专利44项;累计取得其他知识产权42项,其中商标34项,域名7项,著作权1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公司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3 | 16 | 155 | 66 |
实用新型专利 | 10 | 6 | 52 | 4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62 | 4 | 120 | 42 |
合计 | 105 | 26 | 327 | 15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6,766,732.86 | 32,268,520.20 | 13.9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6,766,732.86 | 32,268,520.20 | 13.9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19 | 6.98 | 增加0.2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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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用于消费电子胶粘剂的开发 | 1,052.50 | 187.09 | 692.27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开发出用于消费电子及汽车电子产品结构粘接,密封,灌封,填充以及特殊功能的胶粘剂。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可应用于精密部件在组装工艺过程中有效地粘接及密封,以适应高效率、高产出制程的需求。 |
2 | 一种UV后可低温快速固化的环氧丙烯酸结构胶开发 | 502.30 | 172.07 | 348.49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在UV固化之前具有压敏胶的性能,UV固化之后具有结构胶的性能,对金属,塑料和织物有较好的粘接性能。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可以提供兼具压敏胶和结构胶的性能,具有抗翘胶带的应用性能,还具有结构胶的高粘接性能,在UV激活后具有一定的开放时间,方便加工。 |
3 | 高性能导电复合材料及其导电填料的开发 | 850.54 | 257.64 | 416.59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获得性能优异的超低电阻的高性能导电胶带,探讨主胶水和填料、基材和离型与胶带性能之间的关系,找到其制备工艺中的一些关键技术参数,确保每一次制样的成功和样品性能的稳定。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应用于消费电子与汽车电子领域,在不同的厚度规格要求下,都能实现优异稳定的导电性能与屏蔽性能 |
4 | 高洁净度高温低形变OLED支撑膜的研发 | 917.68 | 89.46 | 89.46 | 实验室阶段 | 开发一款剥离力稳定、无残留、自吸附性好,具有优异抗静电、耐高温、低剥离电压的支撑膜。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支撑膜主要用于柔性OLED屏的支撑,主要与OLED衬底膜贴合,起到强度的支持。 |
5 | 新型显示装置用环保压敏胶的开发 | 1,058.29 | 415.22 | 415.22 | 实验室阶段 | 基于低碳排放的生物基丙烯酸酯体系,开发出低温、柔性极佳且强度良好的新型显示装置用丙烯酸压敏胶,满足各类新型显示装置中低碳排放压敏胶的应用需求。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于满足各类新型显示装置中的粘接应用,具有良好的低温下性能、回弹性能、填充性能,适用于各类柔性显示装置的组件固定、缓冲填充需求。 |
6 | 耐高温耐溶剂型 | 984.23 | 329.46 | 329.46 | 样品试生 | 产品具有耐溶剂以及耐高温的物性,可以在 | 将具备较强 | 本产品可以普遍应用于有焊接制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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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胶带的开发 | 产阶段 | 短期内耐受碳氢化合物的溶胀侵蚀,不会发生变形粘接失效,并在高温下保持强粘接性能。 | 行业竞争力 | 需要的组件固定及保护胶带应用之中。 | ||||
7 | 抗衰减无残留丙烯酸酯功能性保护膜研发 | 631.28 | 219.99 | 219.99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开发出具有低Tg,并兼顾低模量衰减的聚丙烯酸酯聚合物,具备耐温耐候性能与经时稳定性能,解决贴合后的长期稳定性,具有粘着力稳定、耐老化不残留的特点。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可以满足汽车电子显示模组及3C电子显示模组制程保护。 |
8 | 热固化绝缘膜的开发 | 314.61 | 184.34 | 184.34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本项目开发的产品是一种可挠曲的绝缘薄膜,在耐高温高湿性、粘结强度、电绝缘性能等方面表现优异。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开发的产品主要应用于FPC以及叠层母排的绝缘包覆。 |
9 | 双组份聚氨酯导热胶开发 | 332.33 | 24.31 | 24.31 | 实验室阶段 | 开发一款具备优良导热性、阻燃性、模量合适的双组份聚氨酯胶水,对动力电池的外壳材料具有优异的粘接性能,同时符合双85、冷热循环、冷热冲击等测试要求。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电池包的组装,能够满足电芯、模组和电池包不同结构组装的结构粘接以及导热的要求并且兼具轻量化的性能。 |
10 | 光学级高透光胶黏材料的研发 | 767.46 | 170.13 | 388.20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研发出可量产的满足OLED柔性屏制造过程需求的上下保护膜,设计零转移的功能涂层来解决小分子迁移造成白雾现象,将刮伤、异物、颗粒点、凹凸点等管控要素控制在微米级别内,材料达到光学等级,高洁净,相对PI或光学柔性玻璃的剥离力3-5gf/25mm,耐受高温使得材料激光蚀刻过程中不残留。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OLED柔性屏在制造过程中需要使用光学级的保护膜,包括本研发项目涉及的上保护膜和下保护膜。这类材料在具备光学级别的洁净度同时,还需要可以耐受高温、激光蚀刻、酸液浸泡等严苛的制程环境,在制程结束时没有任何残留,不会造成屏幕损伤。 |
11 | 光学级高稳定复合薄膜材料的研发 | 469.06 | 160.59 | 356.18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目标为光学级车载防爆膜,实现防爆功能,目标为实现经受1kg钢球在1米高度的冲击,90%以上的可见光透过率,并具备防眩、防指纹等功能。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车载显示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时屏幕爆裂对人造成伤害,使用高稳定复合薄膜材料来进行防爆,同时也具有防眩、防指纹等功能,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厚度减薄和提升防眩光功能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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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光学级硬化涂层复合材料的研发 | 1,017.07 | 153.62 | 338.16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研发出搭载光学级硬化涂层的高分子膜,以满足柔性OLED屏幕的弯折需求同时保持产品性能,目标为3mm的弯折半径下二十万次弯折后性能无衰减。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柔性OLED折叠屏是未来屏幕发展趋势之一,目前的折叠屏多使用柔性玻璃作为视屏基材。由于柔性玻璃自身的刚性极限,其折叠半径较大,限制了折叠屏的进一步应用。本项目开发材料可替代柔性玻璃,可以应用到可折叠手机的视屏膜,也可以应用到汽车玻璃的透明显示用膜。 |
13 | 工业用胶粘剂的研发 | 149.86 | 113.07 | 183.97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开发出用于工业产品的结构粘接、密封、灌封、填充以及特殊功能的胶粘剂。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主要可以满足新能源、交通运输、通信以及建筑等行业不同应用场景中的粘接、密封、防护等功能,可以让组装的产品具有尺寸更小、重量更轻、可靠性更高等特点。 |
14 | OLED制程应用光学级功能复合材料开发 | 394.09 | 29.13 | 29.13 | 实验室阶段 | 开发出具有高稳定剥离力、高耐热性、以及抗静电特性的的高性能复合功能光学压敏胶带。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于OLED显示屏封装制程,技术要求较高。 |
15 | 高信赖性光电显示用环保压敏胶的开发 | 378.64 | 29.14 | 29.14 | 实验室阶段 | 开发一款高分子量、高内聚、高耐候性、剥离力均衡的光电显示用环保压敏胶产品,具有稳定的粘着力、良好的光学性能、优异的信赖性。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主要用于对耐高温、耐湿性能具有严格要求的车载偏光片应用。 |
16 | 低温反应型胶膜 | 261.38 | 30.21 | 30.21 | 实验室阶段 | 开发出可以在较低温度下被激活的反应型胶膜,需要对常规基材如金属、塑料、PC、皮革、织物等基材具有很好的粘接力。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可用于电子产品结构组装以及织物和塑料材料的复合。 |
17 | 双组份丙烯酸酯胶粘剂的开发 | 297.59 | 21.78 | 21.78 | 实验室阶段 | 适用于粘接不同的基材时,在可靠性、耐冲击、耐化学性等方面有很优异的表现。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的结构固定以及密封等,可以实现快速固化,并且有较高的力学性能及抗冲击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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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有机硅导热灌封胶开发 | 148.85 | 17.08 | 17.08 | 实验室阶段 | 开发出一款在耐候性、电绝缘性、阻燃性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灌封胶。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的灌封保护以及导热方面的使用场景,也可以应用于汽车无线充电模组的导热灌封。 |
19 | 有机硅密封胶的开发 | 223.58 | 20.55 | 20.55 | 实验室阶段 | 开发出的产品具有良好电绝缘和抗电弧性能,耐老化、防潮,有良好的粘接性能,可在-60℃-250℃温度范围内长期使用,贮存期长,性能稳定。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适用于多种金属之间、金属和非金属材料之间的粘合、密封,广泛作为粘接、密封、绝缘、防潮、防震材料,在电子和工业行业中有广泛应用。 |
合计 | / | 10,751.34 | 2,624.88 | 4,134.53 | / | / | / | /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注2:上表中在研项目仅包括截至报告期末正在进行中的研发项目。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96 | 7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2.86 | 22.2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505.34 | 2,111.65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8.80 | 26.40 |
注: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研发人员薪酬合计/研发人员期初期末平均人数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7 |
硕士研究生 | 25 |
本科 | 33 |
专科及以下 | 3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系统化的研发、设计和创新能力
(1)行业领先的功能材料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
高分子功能材料的研发设计、合成制造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创新团队,拥有数十名材料科学、化学、高分子等专业背景的博士、硕士,在材料科学领域具有丰富的设计、合成制造和应用经验,在功能材料研发设计领域有较强竞争力。与国际龙头材料企业相比,公司针对客户需求能够快速响应、快速开发、快速验证。
(2)充足的功能性材料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功能性材料技术储备。一方面公司持续追踪行业趋势,补强前沿技术储备。重点加强生物基新材料、光学材料、可回收可循环环保材料、粘合剂等行业前沿和关键材料的技术储备。另一方面公司立足客户需求,丰富核心技术储备。公司拥有大量功能性材料配方储备、实验数据和应用数据。当客户提出差异化的功能性材料需求时,公司可以凭借丰富的配方储备,快速调配、优化、迭代、设计出满足客户要求的功能性材料。此外,公司加强在精密涂布、光热固化等方面的技术储备。
(3)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
公司深耕功能性材料行业多年,洞悉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能够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技术成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强,与客户的配合度更高,能顺利实现产业化应用,公司产品已深度嵌入终端产品的物料清单及供应链中。公司与大客户深度协同,形成了优秀的产业化应用能力,使公司能够在竞争中取得优势,赢得客户信赖。
2、在优质的功能性材料行业赛道中拥有先发优势
公司主营高端功能性材料,行业前景广阔,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可穿戴设备、智能汽车、医疗电子、新型显示等行业中,市场需求旺盛,尤其是复合功能材料、光学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粘合剂等功能性材料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功能性材料行业技术门槛高,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较少,公司专注于该行业十余年,在行业前沿技术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高质量成长可期。
3、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公司研发能力强、响应速度快,能为客户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功能性材料解决方案。公司为深度理解不同大客户和供应链客户的材料需求,更贴近客户的业务流程,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敏捷的服务响应,对客户的需求和痛点进行分级分类管控,并结合应用场景快速提供解决方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全供应链、一站式技术服务。灵活快速、全面高效是公司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客户粘性的有力武器。
4、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公司核心团队经验丰富、年富力强,具备敏锐的技术嗅觉,能深度理解客户需求,在技术创新、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优秀的团队作战能力。研发团队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拥有有机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工程等领域的专业背景,创新能力强;市场团队以产业链营销为核心,以项目为抓手,以技术营销为导向,为客户提供灵活快速的服务;管理团队拥有深厚的行业技术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把握行业发展态势,高效决策、稳慎经营。
5、长期稳固的核心客户关系
公司凭借产品质量、响应速度及全供应链服务的优势,与不同大客户及其供应链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产业和行业龙头客户的深度合作,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和技术的领先性,随着储备技术和项目的落地和量产,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在长期的战略合作过程
中,公司的研发能力、经营能力、管理能力、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均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公司不断拓展新的市场和客户奠定了坚实基础。
6、先进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非常重视产品质量,为此构建了一套符合功能性材料生产工艺特色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已通过ISO9001:2015和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认证。公司也不断接受不同大客户及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质量评估,有效保证了公司产品的生产专业化和质量稳定性,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全面质量管理要求。
7、良好的品牌形象
凭借系统化的研发能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合理的价格和快速的响应服务,公司赢得了客户的普遍认可。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8、脚踏实地、持续精进的企业文化
公司以“迈入功能性材料领域的世界第一方阵”为愿景,积极稳健可持续成长;公司以“致力于功能性材料的持续创新,为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为使命,以创新驱动蓄力发展新动能,以全方位的技术服务为产业链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公司以“以客户为中心、求善、求实、求知、求精”为核心价值观,弘扬脚踏实地、精益求精、持续改善的精神。公司采取各种形式,提升全员的文化认同度,提高公司在创新、经营、管理、精益、合规等各维度的高质量成长能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能力未能匹配客户需求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持续创新,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功能性材料解决方案,并围绕不同的行业场景、产品应用场景,持续优化技术成果,持续研发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要。未来,如果公司的研发能
力和快速响应能力无法与客户需求相匹配,则面临客户流失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更新迭代风险
功能性材料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内企业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未来可能会不断涌现出创新产品和技术。虽然公司建立了一支行业领先的研发团队,但是如果未来不能持续跟踪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并对现有产品进行及时更新迭代,将会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新材料行业需要一大批高素质、高技能、高学历、跨学科的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目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技术人才流动速度加快,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面临着市场变化的考验,如果发生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则可能会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的领先优势,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对终端品牌及其产业链存在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终端品牌及其产业链存在依赖,公司已与终端品牌及产业链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如果发生终端品牌及产业链厂商未来对合作模式做出重大改变,或终端品牌未来发展趋势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动,或终端品牌产品更新换代时公司对技术趋势把握不足、技术跟踪失误导致大面积新品导入失败等情况,公司主要客户可能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对公司的业绩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2、新客户、新市场开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客户拓展工作,积极开拓下游市场。大客户认证是一个复杂的开发验证过程,需要经过较长周期的研发设计、分析测试、工艺设计、供应链验证、终端认证等程序,不同终端客户的认证程序差异较大,新客户拓展成果需要较长的周期才能体现。若公司新客户市场开拓不力,将影响公司战略布局,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在国际贸易摩擦及全球地缘政治不稳定等多因素作用下,多类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原材料受上游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也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大,公司会存在主营业务成本增加的风险。
4、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各大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面临一定的挑战。虽然公司持续引进、培养、优化经营管理人才,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但仍然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毛利率处于相对较高水平。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数量的增多及公司规模的扩大,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行业的供求关系将可能发生变化,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有下降风险。此外,如果公司无法长期维持并加强在技术创新能力和工艺质量管控方面的竞争优势,或者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调整,也可能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功能性材料行业,国外厂商凭借其综合实力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公司大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品牌和行业龙头客户,公司依靠完整的产品体系、差异化的客户解决方案、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快速灵活的研发创新能力赢得竞争优势。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在产品、技术研发、品牌声誉等方面的优势,或不能持续提高研发设计能力、市场开拓水平和生产能力,则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进而对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2、消费电子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受到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环境的影响,而该行业具有较强的行业周期性。若未来受到国际、国内经济环境、重大突发事件及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造成消费电子行业低迷或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产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随着功能性材料在下游应用领域和市场前景的逐步拓展,为保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多部门相继出台了诸多扶持和规范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为功能性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产业政策的颁布并实施对我国功能性材料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未来,如果国家对功能性材料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有所变化,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行业主要为消费电子行业,受宏观经济和国民收入水平的影响较大,宏观经济周期波动会直接影响到行业的景气度,并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造成影响。未来,如果下游
行业对产品需求减弱,公司将面临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贸易摩擦的风险
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直接出口境外的营收较少,但考虑到公司下游客户的部分最终产品出口至境外,如果未来国家间的贸易摩擦升级加剧,境外国家未来就公司下游客户出口的产品加征关税或出台相关不利政策,公司有可能面临下游客户因加征关税而要求降低采购价格以转嫁部分成本或者下游客户需求减少、外迁等风险。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亿元,同比增长10.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亿元,同比增长4.3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92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11,499,668.53 | 462,294,182.65 | 10.64 |
营业成本 | 210,316,409.79 | 183,987,572.13 | 14.31 |
销售费用 | 29,139,968.40 | 23,799,996.14 | 22.44 |
管理费用 | 36,334,577.06 | 29,117,246.71 | 24.79 |
财务费用 | -3,020,524.37 | -4,277,970.89 | 29.39 |
研发费用 | 36,766,732.86 | 32,268,520.20 | 13.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485,206.15 | 174,268,548.81 | -1.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183,451.34 | -124,087,143.64 | -253.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329,103.58 | -20,319,716.70 | 1,814.2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6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新项目导入增加,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和光电显示模组材料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4.31%,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人工和制造费用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2.44%,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4.79%,主要系管理人员薪酬、折旧摊销费用及办公场所租赁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9.39%,主要系汇兑收益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3.94%,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0%,主要系本期备货增加及人员薪酬增长相对较快,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多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53.93%,主要系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增加及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814.24%,主要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报告期内到账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49亿元,同比增长10.64%;发生营业成本2.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26亿元,同比增长14.31%;综合毛利率为58.88%,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32个百分点。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功能性材料 | 510,647,318.71 | 209,836,244.24 | 58.91 | 10.47 | 14.05 | 减少1.2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子复合功能材料 | 409,387,759.35 | 146,744,865.61 | 64.16 | 18.66 | 23.93 | 减少1.52个百分点 |
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 40,198,956.82 | 30,442,900.55 | 24.27 | 106.59 | 119.24 | 减少4.37个百分点 |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 | 61,060,602.54 | 32,648,478.08 | 46.53 | -37.55 | -36.84 | 减少0.6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内销 | 478,353,670.61 | 187,658,538.72 | 60.77 | 6.98 | 7.05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外销 | 32,293,648.10 | 22,177,705.52 | 31.32 | 113.54 | 155.04 | 减少11.1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510,647,318.71 | 209,836,244.24 | 58.91 | 10.47 | 14.05 | 减少1.2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2023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均为功能性材料销售收入,且通过直销模式销售,其中内销收入是收入的主要构成。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和光电显示模组材料销售收入分别增长18.66%和106.59%。
2023年度,受公司产品结构变化、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功能性材料毛利率由
60.20%下降至58.91%,减少1.29个百分点。外销产品毛利率由42.50%下降至31.32%,减少11.18个百分点,主要系外销新增部分光电显示模组材料,产品结构变动导致毛利率有所降低。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功能性材料 | 万平方米 | 2,772.04 | 2,695.51 | 285.54 | -21.56 | -24.42 | 36.62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生产量、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21.56%、24.42%,主要系精密制程应用材料类产品业务规模下降,本期生产量、销售量均有所减少。2023年末,公司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长36.62%,主要系公司对业务快速增长的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和光电显示模组材料类产品策略备货所致。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功能性材料 | 原材料 | 143,444,644.92 | 68.36 | 140,337,936.59 | 76.28 | 2.21 | |
直接人工 | 20,655,294.26 | 9.84 | 14,530,174.96 | 7.89 | 42.15 | 主要系收入增长、人员增加所致 | |
制造费用 | 45,736,305.06 | 21.80 | 29,119,460.58 | 15.83 | 57.06 | 主要系收入增长、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电子复合功能材料 | 原材料 | 100,440,480.99 | 47.87 | 93,560,446.70 | 50.85 | 7.35 | |
直接人工 | 14,716,234.58 | 7.01 | 8,212,997.92 | 4.46 | 79.18 | 主要系收入增长、人员增加所致 | |
制造费用 | 31,588,150.04 | 15.05 | 16,636,895.95 | 9.04 | 89.87 | 主要系收入增长、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 |
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 原材料 | 20,940,806.45 | 9.98 | 11,698,646.10 | 6.36 | 79.00 | 主要系收入增长所致 |
直接人工 | 2,363,240.77 | 1.13 | 759,639.80 | 0.41 | 211.10 | 主要系收入增长、人员增加所致 | |
制造费用 | 7,138,853.33 | 3.4 | 1,427,111.48 | 0.78 | 400.23 | 主要系收入增长、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 |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 | 原材料 | 22,063,357.48 | 10.51 | 35,078,843.79 | 19.07 | -37.10 | 主要系产品销售下降所致 |
直接人工 | 3,575,818.91 | 1.7 | 5,557,537.24 | 3.02 | -35.66 | ||
制造费用 | 7,009,301.69 | 3.35 | 11,055,453.15 | 6.01 | -36.6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本公司(母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新加坡世嘉,本公司的子公司新加坡世嘉新设全资子公司日本世嘉,合并范围相应增加。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无其他变化。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9,587.4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7.5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16,573.81 | 32.46 | 否 |
2 | 客户二 | 12,706.95 | 24.88 | 否 |
3 | 客户三 | 4,105.47 | 8.04 | 否 |
4 | 客户四 | 3,537.89 | 6.93 | 否 |
5 | 客户五 | 2,663.28 | 5.22 | 否 |
合计 | / | 39,587.40 | 77.5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015.0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8.1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1,571.64 | 9.96 | 否 |
2 | 供应商二 | 1,433.88 | 9.09 | 否 |
3 | 供应商三 | 1,217.73 | 7.72 | 否 |
4 | 供应商四 | 995.59 | 6.31 | 否 |
5 | 供应商五 | 796.24 | 5.05 | 否 |
合计 | / | 6,015.08 | 38.13 | / |
注:公司与供应商一、二、三、四既往年度已有合作,报告期内公司需求增加,其供货份额上升,分别成为公司第一、二、三、四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99,472,362.87 | 14.36 | 218,386,791.88 | 14.84 | 37.13 | 主要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报告期内到账所致 |
预付款项 | 6,817,844.48 | 0.33 | 3,565,736.08 | 0.24 | 91.20 | 主要系原材料和能源费用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65,335,560.24 | 3.13 | 49,079,844.93 | 3.33 | 33.12 |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策略备货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62,519,097.51 | 17.38 | 149,888,219.17 | 10.18 | 141.86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9,722,390.04 | 0.95 | 3,408,276.24 | 0.23 | 478.66 | 主要系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281,620,850.86 | 13.50 | 24,756,982.90 | 1.68 | 1,037.54 | 主要系募投项目厂房和设备投资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245,409.74 | 0.06 | 941,530.04 | 0.06 | 32.28 | 主要系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续签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2,156,280.56 | 0.58 | 8,158,384.29 | 0.55 | 49.00 | 主要系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174,481.53 | 2.55 | 2,281,011.80 | 0.15 | 2,231.18 | 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推进,预付设备款项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63,628,310.23 | 3.05 | 100.00 | 主要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104,533,025.88 | 5.01 | 32,659,837.98 | 2.22 | 220.07 | 主要系应付工程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25,123.91 | 0.00 | -100.00 | 主要系期初预收款实现销售所致 | ||
合同负债 | 210,931.93 | 0.01 | 66,593.73 | 0.00 | 216.74 | 主要系销售预收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231,725.24 | 0.06 | 119,000.00 | 0.01 | 935.06 | 主要系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其他流动负债 | 27,421.15 | 0.00 | 8,657.18 | 0.00 | 216.74 | 主要系待转增值税销项税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574,204.96 | 0.03 | 374,917.02 | 0.03 | 53.16 | 主要系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续签所致 |
资本公积 | 991,383,094.64 | 47.54 | 633,240,252.82 | 43.02 | 56.56 | 主要系新增股份股本溢价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31,627.60 | 0.00 | -55,763.54 | -0.00 | 156.72 | 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
盈余公积 | 78,685,833.04 | 3.77 | 60,520,359.13 | 4.11 | 30.02 | 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630.89(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6%。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和“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567,583,299.56 | 322,895,560.11 | 156,000,000.00 | 5,031,768.78 | 739,510,628.45 | |||
合计 | 567,583,299.56 | 322,895,560.11 | 156,000,000.00 | 5,031,768.78 | 739,510,628.45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玛吉新材料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电子材料贸易 | 港币80万元 | 100% | 429.59 | 429.59 | 1.74 | -0.78 |
深圳世华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功能性材料的研发、销售 | 人民币300万元 | 100% | 472.35 | 292.82 | 472.07 | -193.93 |
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 人民币6,000万元 | 100% | 54,446.42 | 6,117.50 | 7,959.36 | -45.95 |
世华美国公司 | 功能性材料的研发、销售服务、贸易 | 美元100万元 | 100% | 2,201.30 | 284.61 | 3,061.62 | 141.50 |
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功能性材料、胶粘剂的研发、制造、销售 | 人民币10,000万元 | 100% | 19,824.28 | 9,704.34 | 17.11 | -128.18 |
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新材料技术研发,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人民币10,000万元 | 100% | 24,926.16 | 10,329.61 | 6,518.61 | 2,074.07 |
新加坡世嘉有限公司 | 功能性材料的贸易 | 美元5万元 | 100% | 24.01 | / | / | / |
日本世嘉材料株式会社 | 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日元500万元 | 100% | 24.01 | 24.01 | / | -0.11 |
注: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为5,377.4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2,381.57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的功能性材料行业是新材料产业的细分、前沿、关键材料领域,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行业内企业在历史积累、研发能力、产品丰富度、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差异较大。行业格局主要分为以3M、Nitto、Tesa、Henkel等国际知名品牌为代表的材料领域全产业链龙头企业,以世华科技等为代表的国内消费电子领域功能性材料厂商,以及国内其他材料制造厂商。
国外功能性材料龙头企业综合实力雄厚,在全产业链上深度布局,依靠消费、汽车、医疗、能源、工业等行业上百年的持续积累,形成了从原材料开发、分析测试、产业链验证、终端应用等全方位、成体系的优势和能力,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光电显示、医疗电子、新能源等领域的高端材料市场,掌握核心技术、核心工艺,引领行业发展趋势。以世华科技为代表的功能性材料厂商,凭借多年的技术经验积累和自主研发已经掌握部分细分高端材料的研发及生产技术,在部分细分领域达到消费电子、汽车等领域龙头企业的技术要求,实现技术突破。凭借长期的良好合作、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本土化服务使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可度不断提高,部分中高端产品的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与国外厂商直接竞争,实现进口替代。目前,中高端功能性材料行业已逐渐呈现国际化竞争格局。近几年,随着全球电子产业功能化、模块化趋势的日益加强,持续增长的市场前景与核心技术的逐步突破推动电子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并催化新产品、新设计的推陈出新。全球电子产业处于产品更新换代的大周期内,产业链头部客户的需求越来越高端化、对新型高端电子材料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低碳环保的全球化趋势促使无溶剂材料、生物基新材料、可回收可循环环保材料的需求显著增加,功能性材料产业升级提质为国内功能性材料厂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致力于功能性材料的持续创新,为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为使命,以“迈入功能性材料领域的世界第一方阵”为愿景,以使命、愿景为出发点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作为国内高端功能性材料品牌,世华科技始终专注于自主研发、技术创新,持续丰富核心技术储备、补强前沿技术储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持续引进行业领军人才,以创新驱动、提能升级为抓手,开拓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公司制定了“一体两翼、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一体两翼”是总体战略布局。“一体”即打造全球一流的功能性材料研发创新平台——创新中心项目,由上海世晨作为载体来实现;“两翼”即复合功能材料制造基地和胶粘剂制造基地,由苏州世华、苏州世诺、江苏世拓作为载体来实现。“创新驱动”是发展灵魂。技术创新的核心是人才,公司通过引进全球高水平高层次领军人才,以材料科学家为主导,搭建全球一流的平台研发体系,建设完善的合成技术体系、打造高质量的测试分析平台。通过与全球领先客户、行业龙头客户协同合作,帮助客户提供最佳的功能性材料解决方案,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
公司实施“一体两翼、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总体目标是迈入功能性材料领域的世界第一方阵。公司采取五大关键措施来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即服务行业龙头客户、增强持续创新能力、聚焦主流产业应用、打造细分领先产品、构建全球经营能力。
公司以龙头客户为圆心,以技术创新为半径,以全球化经营为导向,画出的圈就是公司的能力圈。“一体两翼、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就是公司通过持续服务客户、持续创新来扩大能力圈;
通过在产业链核心环节的深度布局,实现客户需求挖掘、研发项目孵化、功能材料制造等环节的集成,建立集团化经营、平台化研发、全球化营销、各制造基地数字化生产的格局,从而保障经营的稳定性、增长的持续性。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始终牢记“致力于功能性材料的持续创新,为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使命,围绕“迈入功能性材料领域的世界第一方阵”的愿景,以“以客户为中心、求善、求实、求知、求精”的核心价值观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2024年,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以“稳中求进、进中提质”为主基调,保障公司稳健持续增长。
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公司一方面要应对市场需求低迷、消费电子产业深度调整等不利因素,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光学材料业务的快速增长、全球化布局落地、胶粘剂业务有效突破等关键任务达成。公司将着力优化管理能力建设,以管理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保障公司基本面稳健发展、增长面火热发力。公司将以客户为中心,深度把握市场变化与业务需求,通过保障客户满意,使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
2、持续加强研发平台综合能力建设
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研发优势,不断进行技术升级迭代,在产品领先性、项目确定性、商业成功性等层面提升平台能力,丰富公司核心技术储备,补强前沿技术储备,尤其是加快提升电子材料、光学材料、胶粘剂等产品平台的创新能力,加强创新结果输出的有效性。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平台研发体系,培育创新文化,激发研发团队创新能力。公司将继续面向全球,引进高水平高层次研发人才,尤其是行业内各细分领域和产品品类的技术领军人才,通过深度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强化研发团队实力。
3、加快全球化产业布局,提高综合竞争力
2024年,公司将加快推进吴江“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的新产线投产工作,提升公司高效率智造能力,推进张家港“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的投产工作,保障公司供应链安全并完善胶粘剂制造能力。上海“创新中心项目”的建设工作也将持续推进,加速集聚创新资源,抢占技术制高点。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设立了新加坡世嘉和日本世嘉,后续将加快推动全球化产业布局,吸引和整合全球优秀技术人才,提高竞争优势。为更好地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已形成清晰的数字化转型蓝图,未来将进一步强化数字化支撑能力,实现智能驱动业务创新。
4、践行ESG理念,推动绿色发展
公司将多举措加快ESG体系建设,将ESG与企业文化、业务运营融合,通过改善ESG水平不断推动公司长期价值的提升,做优做强公司。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号召,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继续加速生物基材料等绿色环保材料的研发,将绿色制
造、绿色研发融入公司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公司治理能力,为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05-08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05-09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7-06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07-07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1-13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11-1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均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顾正青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18-06-16 | 2024-06-29 | 63,210,000 | 71,778,269 | 8,568,269 | 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 165.40 | 否 |
吕刚 | 董事 | 男 | 44 | 2018-06-16 | 2024-06-29 | 48,220,200 | 48,220,200 | 0 | / | 0 | 否 |
计建荣 | 董事 | 男 | 45 | 2018-06-16 | 2024-06-29 | 0 | 0 | 0 | / | 72.08 | 否 |
蒯丽丽 | 董事 | 女 | 39 | 2018-06-16 | 2024-06-29 | 0 | 0 | 0 | / | 86.69 | 否 |
周奎任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8 | 2018-06-16 | 2024-06-29 | 0 | 0 | 0 | / | 124.89 | 否 |
朱杰 | 董事 | 男 | 43 | 2021-06-30 | 2024-06-29 | 0 | 0 | 0 | / | 143.03 | 否 |
李晓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18-06-16 | 2024-06-29 | 0 | 0 | 0 | / | 17.00 | 否 |
徐幼农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0-08-01 | 2024-06-29 | 0 | 0 | 0 | / | 17.00 | 否 |
徐星美 | 独立董事 | 女 | 43 | 2018-06-16 | 2024-06-29 | 0 | 0 | 0 | / | 17.00 | 否 |
顾乾萍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6 | 2021-06-30 | 2024-06-29 | 0 | 0 | 0 | / | 94.20 | 否 |
钱彤 | 监事 | 女 | 28 | 2022-09-15 | 2024-06-29 | 0 | 0 | 0 | / | 17.60 | 否 |
汪学伟 | 监事 | 男 | 43 | 2022-12-29 | 2024-06-29 | 0 | 0 | 0 | / | 31.79 | 否 |
周昌胜 | 财务总监 | 男 | 42 | 2022-06-24 | 2024-06-29 | 0 | 0 | 0 | / | 131.76 | 否 |
计毓雯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1 | 2022-06-24 | 2024-06-29 | 0 | 0 | 0 | / | 105.46 | 否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周帅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18-06-16 | / | 9,800 | 9,800 | 0 | / | 73.51 | 否 |
温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9 | 2022-06-24 | / | 5,880 | 5,880 | 0 | / | 59.60 | 否 |
韩朝庆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7 | 2022-06-24 | / | 0 | 0 | 0 | / | 65.8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11,445,880 | 120,014,149 | 8,568,269 | / | 1,222.89 | / |
注1:上表中的报酬总额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注2:上表中的报酬总额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在任期间的税前报酬总额;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顾正青 | 2010年至2018年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至今任深圳世华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至今任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至今任世华美国公司董事;2021年至今任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至今任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至今任新加坡世嘉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至今任日本世嘉材料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 |
吕刚 | 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苏州华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至今任新加坡世嘉有限公司董事。 |
计建荣 | 2010年至2017年任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玛吉新材料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任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至今任苏州言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蒯丽丽 | 2010年至2018年任公司采购总监,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采购总监;2017年至今任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监事。 |
周奎任 | 1999年至2005年任铼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课长;2005年至2007年任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主管;2007年至2015年任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5年至2016年任公司运营主管;2016年至2017年任太普电子(常熟)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朱杰 | 2001年至2008年任康硕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2008年至2012年任苏州迈肯机电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2年至今历任公司销售经理、市场经理、市场总监、营销总监;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李晓 |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安特威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徐幼农 | 现任直观复星医疗器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产品运营副总裁;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徐星美 |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兼任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顾乾萍 | 2016年至今历任公司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项目副总监;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钱彤 | 2020年至今任公司审计风控专员;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汪学伟 | 2016年至今历任公司行政专员、行政主管、管理部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周昌胜 | 2015年至2018年任苏州特雷卡电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至2019年任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至2022年任史密斯(上海)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2022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 |
计毓雯 | 2017年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至今任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
周帅 | 2012年至2017年任苏州诺菲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7年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专家、研发经理、技术支持经理。 |
温强 | 2014年至2017年任苏州中科纳福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开发经理;2017年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专家、新品开发经理、研发经理。 |
韩朝庆 | 2010年至今历任公司工程师、资深工程师、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兼技术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直接持有公司27.33%的股份,通过持有耶弗有投资6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8.25%的股份,通过持有苏州世禄42.5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1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7.69%的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计建荣配偶蔡惠娟直接持有公司6.88%的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蒯丽丽通过持有耶弗有投资4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5.50%的股份;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周奎任通过持有苏州世禄9.2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46%的股份;董事朱杰通过持有苏州世禄11.1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55%的股份;核心技术人员韩朝庆通过持有苏州世禄3.47%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17%的股份;董事会秘书计毓雯通过持有苏州世禄0.59%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计建荣通过持有苏州世禄1.58%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08%的股份;财务总监周昌胜通过持有苏州世禄0.32%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顾正青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05 | / |
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04 | / | |
蒯丽丽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05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顾正青 | 深圳世华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08 | / |
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02 | / | |
世华美国公司 | 董事 | 2019-08 | / | |
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1 | / | |
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05 | / | |
新加坡世嘉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0 | / | |
日本世嘉材料株式会社 | 代表取缔役 | 2023-11 | / | |
计建荣 | 玛吉新材料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7 | / |
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02 | / | |
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01 | / | |
苏州言创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07 | / | |
吕刚 | 苏州华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11 | / |
新加坡世嘉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0 | / | |
李晓 | 中国政法大学 | 教授 | 2003-07 | / |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05 | / | |
苏州安特威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07 | 2025-07 |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2026-12 | |
徐幼农 | 直观复星医疗器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产品运营副总裁 | 2018-03 | / |
徐星美 | 中国人民大学 | 副教授 | 2011-08 | / |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10 | 2024-05 | |
计毓雯 | 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5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经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3年4月17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了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同日,独立董事对此薪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按月领取津贴,不另行发放薪酬; 3、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023.90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89.28 |
注1:上述报酬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注2:上表中的报酬合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在任期间的税前报酬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04-17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05-0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06-20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08-2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10-26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顾正青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3 |
吕刚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计建荣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蒯丽丽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周奎任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3 |
朱杰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李晓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3 |
徐幼农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徐星美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徐星美(主任委员)、徐幼农、顾正青 |
提名委员会 | 李晓(主任委员)、徐幼农、顾正青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幼农(主任委员)、徐星美、吕刚 |
战略委员会 | 顾正青(主任委员)、李晓、徐幼农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2-27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04-17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23-08-28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10-26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11-22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注:2023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1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2-18 | 1.《关于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调整独立董事的计划》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4-03 | 1.《关于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04-17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4-17 |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4.《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规划的议案》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1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2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24 |
销售人员 | 42 |
研发人员 | 96 |
管理人员 | 58 |
合计 | 42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8 |
硕士 | 32 |
本科 | 110 |
专科及以下 | 270 |
合计 | 42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以员工为核心的管理理念,致力于构建一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政策,旨在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共同推动公司的稳步发展。首先,公司在充分考虑行业薪酬竞争态势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断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公司目前的薪酬体系以职位体系为基础,不同职位和职级对应不同的薪酬水平,同时,根据员工的岗位特性、能力水平和绩效表现进行差异化调整,确保薪酬的公平性和激励性。员工的整体薪酬与绩效紧密挂钩,根据公司的整体业绩、员工的个人绩效和对公司的贡献程度,公司还设置了绩效奖励与年终
奖金,旨在鼓励员工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此外,公司设置了多种津贴,以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福利待遇。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还提供带薪休假、员工培训、雇主责任险等福利,旨在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为了更紧密地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绑定在一起,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机制,优秀员工有机会获得公司的股票,从而分享公司的成长成果,实现个人价值与公司价值的双赢。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专业成长与发展,并为此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培训计划,旨在通过多样化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帮助员工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管理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了让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文化,公司构建新员工入职培训体系,确保员工能够顺利融入团队,并深入理解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公司注重产品知识与研发技能的培养,通过定期举办产品研讨会和研发技术培训,使员工能够深入了解产品的特性和优势,掌握创新技术,从而提升研发能力。公司关注生产流程与质量控制,通过开展生产工艺培训和质量管理课程,员工能够熟悉生产环节,掌握质量控制的关键点,进而提升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公司注重团队协作与沟通技巧的培养,通过团队建设活动和沟通课程,员工能够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工作效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利润分配的形式、优先顺序、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有明确约定,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23年5月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1,072,4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红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96,428,976元(含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
3、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截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2,631,31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562,549股后的股本261,068,763股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93,984,754.68元(含税)。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58%。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6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93,984,754.68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3,459,065.79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8.58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93,984,754.68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8.58 |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1,350,000 | 0.78 | 30 | 10.27 | 8.80 |
注: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200万股的0.78%;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30人,约占公司2020年底员工总数292人的10.27%;授予价格为每股8.80元。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954,100 | 0 | 0 | 0 | 6.06 | 254,100 | 0 |
注1:因公司实施完毕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119.50万股调整为167.3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5.50万股调整为21.70万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8.80元/股调整为6.06元/股。注2:报告期内未进行股份归属。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已剔除在报告期内因考核不达标和离职作废失效的股票数量。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未达到 | -2,887,757.37 |
合计 | / | -2,887,757.37 |
注:该激励计划2023年度考核目标未达成,在本期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2,887,757.37元。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年年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除已离职人员外,公司拟作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5万股。截至目前,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0.61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43万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并通过OA系统、ERP系统等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世华科技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存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ESG工作,通过制定《社会责任管理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管理和运转机制。报告期内,公司秉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以实际行动落实ESG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积极履行环保义务,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和低碳环保政策,为环保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作为一家新材料企业,公司深知环保不仅仅是社会责任,更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公司始终将环保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积极履行各项环保义务。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规,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同时公司结合主营业务积极研发、销售生物基新材料和可回收可循环环保材料,实现部分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的有效降低,并推动工艺参数革新,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公司设立环安部专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改进,公司在报告期内环保投入上千万元,并通过开展各类培训、演习、宣传活动提高全员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公司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组织各类员工活动,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努力创造和谐的公共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展公益活动十余次,公司党支部为公益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正能量的传递与积累,不仅让公司的员工深刻认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有助于公司的文化建设,更能够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同时,公司工会积极组织了各类节假日主题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真正做到关爱员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助力企业文化建设,切实履行工会职能。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治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坚持依法治理,相关机构和人员均依法履行职责。公司持续加强内控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的同时,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在知识产权、信息安全等专业领域设置风险筛查和控制手段,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和义务,并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线上线下调研、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交流,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提升公司透明度。
未来,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督促、指导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落实、参与ESG实践工作,加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593.53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世华科技属于《2023年苏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企业,涉及的重点单位类别为大气环境、环境风险监控。公司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生产主体世华科技、苏州世诺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标,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浓度限值 | 排放情况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废气 | VOCs | 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 6 | 60 mg/m3 | 达标 | 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
颗粒物 | 20 mg/m3 | 达标 | 《工业炉窑大气排放标准》 | |||
二氧化硫 | 80 mg/m3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180 mg/m3 | 达标 | ||||
生活污水 | COD | 接管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 2 | ≤500 mg/L | 达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SS | ≤400 mg/L | 达标 | ||||
氨氮 | ≤45 mg/L | 达标 | ||||
总氮 | ≤70 mg/L | 达标 | ||||
总磷 | ≤8 mg/L | 达标 | ||||
噪声 | 噪声 | / | / | 65(55) dB | 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固废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固体废弃物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有专职部门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报告期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1)公司建设有多套RTO废气高效处理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废气处理。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废气收集系统密闭输送到RTO高效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处理效率达99%以上,同时为加强监控RTO的持续正常运行,公司于报告期内安装了环保设施智能监测系统;研发活动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2)公司与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协议,固体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生活污水接管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公司通过选用合格设备、规范安装、设置减振基础、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各建设项目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因素监测及验收,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公司各建设项目均取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的批复。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生产运营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专项应急小组,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处置迅速有效。同时,公司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与培训,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噪声开展检测。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使用电力、天然气,主要污染物为少量废气、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以及厂界噪声。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但需消耗电能、天然气等资源,属于温室气体等效排放范畴。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合计用电约1,132万千瓦时,用水约2.91万吨,使用天然气约213万立方米。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处理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空桶瓶、包装物、抹布、废导热油、废胶黏剂和废有机溶剂。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制定实施《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强调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意识,同时制定《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程序》《EHS监测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温室气体管控制度》《废气管理制度》等各项环保程序与制度贯彻落实公司环保理念,保持生态平衡,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928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购买绿色电力、使用光伏发电、研发销售减碳环保产品、使用节能低耗设备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自愿积极认购绿色电力,减少碳排放约1,875吨;另外,公司安装了光伏太阳能发电板就地发电供电,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报告期内使用光伏发电并减少碳排放约53吨。
同时,公司结合主营业务积极研发、销售生物基新材料和可回收可循环环保材料,使用生物基质原材替代石油基质原材,或使用可回收可循环原材料,实现部分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的
有效降低;公司持续提升绿色制造能力并推动生产工艺革新,在建设规划新产线时即考虑投入节能低耗型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同步持续进行原有设备技改,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了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这些措施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也使我们更加接近节能减排目标。公司注重员工环保意识的培养和提升,报告期内通过开展"绿色出行益起走"等活动,使员工认识到减碳工作的重要性,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公司的环保行动。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为公司实现减碳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加快生物基、可回收、可循环等绿色低碳环保材料的研发与销售,目前已完成不同结构、不同特性共计十多个大类、一百余款环保型复合材料的系统性开发和技术储备,并有多款产品得到客户认证实现量产销售。公司将继续秉持绿色发展的理念,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与终端客户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碳减排材料的产业化进程,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立环安部,专门负责环境保护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改进,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推进绿色制造。另外,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企业运营中,继续加大对生物基材料等绿色环保材料的研发投入,推动绿色环保材料在更多领域的应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荣获江苏省绿色工厂。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主营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外知名终端品牌,公司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附加值高,部分产品已实现进口替代,在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6项,同时,公司加强与高校在材料科学方向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在高科技领域技术研究和企业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方面的优势。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2.17 | 详见下文“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
公益项目 |
其中:资金(万元) | 0.97 | 详见下文“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
救助人数(人) |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践行求善、求实、求知、求精的价值理念,主要活动情况如下:
(1)公司已连续多年举办年度消防演习活动,号召全体员工积极学习消防救援知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报告期内,公司前往慰问消防官兵,与消防官兵进行亲切的交流,并开展友谊篮球赛等活动。
(2)公司深入贯彻绿色发展、低碳环保节能的理念,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在慰问环卫工人的同时,开展捡垃圾行动,为城市的绿色环境贡献绵薄力量;公司携手周边一所小学开展植树活动,不仅美化了校园环境,更在孩子们心中播下了绿色的种子;公司还组织旧衣捐赠再利用环保公益活动,活动得到员工们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大家纷纷将家中闲置的旧衣物捐出,为环保和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公司组织员工参与“绿色出行益起走”活动,旨在鼓励员工选择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共同为减少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3)倡导社会关爱,传递温暖力量。2023年10月,公司志愿者到当地养老院开展慰问交流,为老人们带去关爱。2023年12月,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公司党支部第一时间凝聚各方力量募集棉被、棉褥等防寒物资,积极对接共青团苏州市委获取物资捐赠渠道,最终顺利将物资送往震区。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了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通过业绩说明会、线上线下调研、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定期付款保障债权人权益,利用互通互访的交流形式,加强与债权人及时的信息联系,创造公平合作、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发展环境。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恪守《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指引,以严谨的态度和务实的行动,积极履行对员工权益的保护职责。公司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制定员工手册等多种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推崇创新、合作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此外,公司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培训以及管理、技术双通道的职业发展路径,助力员工成长。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15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3.57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408.71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56 |
注1:以上员工持股情况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除实际控制人之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员工(除实际控制人之外)通过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包含员工(除上述员工以外的其他员工)自行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份。注2: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员工持股人数/公司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供应商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通过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交货周期、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指标,与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规范化的采购合同保障供应商权益。
客户方面,公司一直以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加强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保障产品按期交货,为客户提供最佳产品解决方案并创造价值。
公司产品不直接涉及普通个人消费者。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一直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注重产品安全。公司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
企业等标准建立了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实现产品在质量、安全、知识产权合规性等方面的全过程管控,产品符合REACH、ROHS等国际环保指令的要求。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员工的身心健康发展,努力创造就业岗位,构建和谐社会。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免费体检,组织部门级和跨部门的团建活动,加强员工互动交流,创造愉悦、和谐的工作氛围。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环保公益活动,为环保事业做一份贡献。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共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以推进“聆学习语、做有为青年团体“为核心;以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党建重点工作为落脚点,夯基础、强支撑、聚能量、促工作,培育企业精神,激励奋发向上,使企业与员工组成命运共同体,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持续不断开展公益志愿活动,落实社会责任,为党员旗帜增光添彩。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64 | 报告期内通过线下调研、电话会议等方式组织投资者交流活动60余场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详见公司网站www.shihua-group.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通过各种方式增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与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为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战略管理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其中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系参加的由上交所主办的先进金属材料集体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系参加的由上交所主办的新能源及新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各类问题15则;公司共举行投资者调研活动60余场,接待券商分析师、研究员、投资者数百人次;回复上证e互动的投资者各类提问14则;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专业、耐心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报告期内共接听投资者热线数百次。
公司切实遵守《公司章程》《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累积投票制、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制度,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的权利。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为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确保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的获取相关信息。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了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2022年度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所有权利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公司对工作区域进行划分,通过访问权限控制、门禁控制实现物理隔离,保障信息安全;公司建立信息系统开发、运行与维护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制度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防范利用计算机舞弊和犯罪;公司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数据按级别划分,设置了权限控制、加密软件以加强信息安全。公司对员工也会进行入职及定期信息安全培训,增强员工信息安全意识,提升整体信息安全水平。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顾正青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1 | 2020年9月3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任期内,离职起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蒯丽丽、吕刚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2 | 2020年9月3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任期内,离职起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娟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3 | 2020年9月3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任期内,离职起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建荣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4 | 2020年9月3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任期内,离职起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5 | 2020年9月3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君(已离任)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6 | 2020年9月3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原定任期内,离职起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陈启峰(已离任)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7 | 2020年9月3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原定任期内,离职起6个月,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周奎任;公司董事:朱杰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8 | 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9月30日、董事2021年6月3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任期内,离职起6个月,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9 | 2020年9月30日 | 是 | 锁定期满后24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10 | 2020年9月30日 | 是 | 锁定期满后24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注11 | 周奎任、朱杰2021年6月30日,周昌胜、计毓雯2022年6月24日,其他主体2020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责任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注12 | 2020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详见注13 | 2020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注14 | 2020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分红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注15 | 周奎任、朱杰、顾乾萍2021年6月30日,周昌胜、计毓雯2022年6月24日,钱彤2022年9月15日,汪学伟2022年12月29日,其他主体2020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公司股东苏州世禄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注16 | 周奎任、朱杰、顾乾萍2021年6月30日,周昌胜、计毓雯2022年6月24日,钱彤2022年9月15日,汪学伟2022年12月29日,其他主体2020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17 | 2020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公司股东苏州世禄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注18 | 周奎任、朱杰、顾乾萍2021年6月30日,周昌胜、计毓雯2022年6月24日,钱彤2022年9月15日,汪学伟2022年12月29日,其他主体2020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注19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注20 | 2022年10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21 | 2022年10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 | 再融资相关承诺函,详见注22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发行完成后6个月,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 | 再融资相关承诺函,详见注22 | 2022年12月8日 | 是 | 本次发行完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 | 再融资相关承诺函,详见注22 | 2023年2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 | 关于再融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详见注23 | 2023年6月15日 | 是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发行对象 | 关于再融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详见注23 | 2023年6月15日 | 是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关于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详见注24 | 2021年4月9日 | 是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其他相关事项承诺,详见注25 | 2021年4月9日 | 是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顾正青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世华科技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世华科技持续稳定经营。
3.世华科技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世华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世华科技股份。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世华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世华科技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2: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蒯丽丽及吕刚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世华科技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世华科技持续稳定经营。
3.世华科技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世华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世华科技股份。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世华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世华科技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3: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娟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人与计建荣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与计建荣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计建荣担任世华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与计建荣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与计建荣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世华科技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世华科技持续稳定经营。
3.世华科技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世华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世华科技股份。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世华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世华科技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4:
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建荣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本人配偶蔡惠娟直接持有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股份,上述股份为本人与蔡惠娟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对上述股份进行处置前均需本人与蔡惠娟协商一致决定,因此本人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关系间接持有世华科技的上述股份;此外,本人为世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本人承诺、并将督促蔡惠娟共同遵守如下内容:
1.本人与蔡惠娟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与蔡惠娟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与蔡惠娟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与蔡惠娟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与蔡惠娟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与蔡惠娟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与蔡惠娟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世华科技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世华科技持续稳定经营。
3.世华科技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世华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本人与蔡惠娟世华科技股份。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与蔡惠娟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世华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与蔡惠娟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世华科技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与蔡惠娟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与蔡惠娟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5:
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对于本公司持有的基于世华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世华科技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君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
2.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陈启峰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作为世华科技的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同时,本人将按照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有关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减持。
2.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8: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奎任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作为世华科技的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同时,本人将按照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有关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减持。
(2)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公司董事周奎任、朱杰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同时,本人将按照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有关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减持。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世华科技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3)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世华科技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世华科技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世华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世华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实际控制人蒯丽丽、吕刚、蔡惠娟、计建荣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世华科技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人拟减持所持世华科技股份时,应当保证公司有明确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10:
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世华科技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世华科技股份时,应当保证公司有明确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11:
1、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启动条件及停止条件
①启动条件
如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以下称“启动条件”),且上述情形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启动本预案。
②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或者继续增持或者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当触发启动条件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有关议案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应包括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实施回购股份决议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情况,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
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等手续。
④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⑤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B.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C.若超过上述A、B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⑥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⑦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实际控制人蒯丽丽、吕刚、蔡惠娟、计建荣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1)当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股份回购事宜投赞成票。
(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①公司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②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③本人自愿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3)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人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由公司公告。在公司披露本人提出的增持股份方案的5个交易日后,本人应按照增持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4)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20%;
②单一年度本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本人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40%;
③若超过上述①、②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2)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由公司公告。在公司披露本人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后,本人应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的20%;
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的40%;
③若超过上述①②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在本承诺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承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人员遵守本承诺,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二)股价稳定的措施和承诺”。董事周奎任、朱杰承诺自2021年6月30日任职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周昌胜、计毓雯承诺自2022年6月24日任职起生效。
注12:
1、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责任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方式如下:
①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但未上市交易之前,则公司将于有权机关对上述情形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且上市并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有权机关对上述情形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底价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责任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责任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责任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
注13:
1、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注14:
1、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造成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努力扩大业务规模,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进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可能被摊薄的即期收益回报。”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注15:
1、公司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董事周奎任、朱杰和监事顾乾萍承诺自2021年6月30日任职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周昌胜、计毓雯承诺自2022年6月24日任职起生效,监事钱彤承诺自2022年9月15日任职起生效,监事汪学伟承诺自2022年12月29日起生效。
注16:
1、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已作出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提出替代性措施;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或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或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七)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董事周奎任、朱杰和监事顾乾萍承诺自2021年6月30日任职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周昌胜、计毓雯承诺自2022年6月24日任职起生效,监事钱彤承诺自2022年9月15日任职起生效,监事汪学伟承诺自2022年12月29日起生效。
注1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世华科技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世华科技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世华科技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世华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世华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世华科技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世华科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5、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世华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注18: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人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世华科技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本人及与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得要求或接受世华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世华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世华科技谋求任何超出正常商业交易价格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不损害世华科技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世华科技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3)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2、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在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期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世华科技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得要求或接受世华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世华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世华科技谋求任何超出正常商业交易价格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不损害世华科技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若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世华科技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3)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再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董事周奎任、朱杰和监事顾乾萍承诺自2021年6月30日任职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周昌胜、计毓雯承诺自2022年6月24日任职起生效,监事钱彤承诺自2022年9月15日任职起生效,监事汪学伟承诺自2022年12月29日起生效。
注1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未来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20: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在本人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世华科技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本人及与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得要求或接受世华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世华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世华科技谋求任何超出正常商业交易价格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不损害世华科技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世华科技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3、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注21: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世华科技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世华科技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世华科技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世华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世华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世华科技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世华科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5、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世华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注2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先生就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出具的承诺函:
2022年8月26日: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未减持且无计划减持世华科技股份;
2、自世华科技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世华科技的股份;
3、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存在减持情况,则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世华科技所有;
5、本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承诺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限售期满后,本人减持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全部为本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世华科技或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主体外的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或利益输送的情形。”2022年12月8日:
“1、世华科技未向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本人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接受世华科技及其他关联方、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本人承诺将在保证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参与本次认购。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其他投资者参与认购,本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在发行阶段无人报价,则本人将按照本次发行的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以不超过16,900.00万元(含本数)的资金除以最终确定的认购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保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2023年2月2日:
“本人在本次发行股份认购完成后,持有股份的转让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相关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
注23:
关于再融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顾正青先生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除顾正青先生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注24:
关于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不为激励对象依照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注25:
股权激励其他相关事项的承诺:
“(1)如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期间,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禁止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本计划暂停实施。
(2)如因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本计划即行终止。
(3)如激励对象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3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勇、纪耀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刘勇(2年)、纪耀(2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60,000.00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并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58,872股并于2023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先生参与认购8,568,269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世华科技 | 公司本部 | 江苏世拓 | 全资子公司 | 120,000,000 | 2023-01-03 | 2023-01-03 | 2023-11-01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0 | 否 | ||
苏州世诺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世晨 | 全资子公司 | 14,800,000 | 2023-05-22 | 2023-05-22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竣工价款结清之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34,8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4,8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4,800,000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78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1、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关于世华科技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世拓提供的1.2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2023年11月1日,主债务已清偿完毕,担保合同项下的从权利一并消灭。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87,000,000.00 | 122,000,000.00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40,000,000.00 | 580,000,000.00 | |
合计 | 1,027,000,000.00 | 702,000,000.00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4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4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4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4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4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4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4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4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4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4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2/1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一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2/2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一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2/2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一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2/1/7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一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2/12/19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一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12/22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一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3/12/22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一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3/12/22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一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2/10/14 | 自受让交易日起1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2,000,000.00 | 2022/10/17 | 自受让交易日起1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22,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3/10 | 自受让交易日起1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5/11 | 自受让交易日起1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3/6/29 | 自购买起息日起6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6/29 | 自购买起息日起6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5%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6/29 | 自购买起息日起6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7/3 | 自受让交易日起1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11/7 | 自受让交易日起1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1/25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1/25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1/25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1/25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2/27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2/27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2/27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2/27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2/27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2/27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1/12/27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2/11/15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2/11/15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2/11/15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2/11/15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2/11/15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2/12/26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2/13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2/13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9/22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9/22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9/22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11/2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11/2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11/2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11/2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12/22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光大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12/20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12/15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3/12/6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12/6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30,000,000.00 | 是 | 是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8/10 | 可随时转让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25% | 10,000,00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世拓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为1.20亿元(其中4,000万元调剂为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期限60个月(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最晚应于2025年12月31日提清),用于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江苏世拓以其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24946号)作为抵押,与中国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为2023年1月3日至2025年4月27日。同时,公司世华科技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注: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偿还完毕前述借款,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已因履行完毕而终止,抵押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从权利一并消灭。)2023年 4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世晨与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创新中心项目,工程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紫竹园区MHPO-1003 单位30-01地块,工程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4日 | 75,465.00 | 70,051.02 | 80,365.20 | 70,051.02 | 62,318.23 | 88.96 | 15,645.34 | 22.33 | 5,500.00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7日 | 39,000.00 | 38,257.12 | 39,000.00 | 38,257.12 | 25,838.97 | 67.54 | 25,838.97 | 67.54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 | 节余金额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计划的进度 | 的具体原因 | 益或者研发成果 | 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4日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9,344.61 | 45,291.01 | 90.58 | 2025年0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4日 | 否 | 12,365.20 | 6,865.20 | 3,400.73 | 6,441.40 | 93.83 | 2024年0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4日 | 否 | 18,000.00 | 7,685.82 | 7,685.82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创新中心项目 | 研发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4日 | 否 | 5,500.00 | 2,900.00 | 2,900.00 | 52.73 | 2026年0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新建高效密封 | 生产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 | 2023年6月7日 | 否 | 21,000.00 | 21,000.00 | 13,966.05 | 13,966.05 | 66.51 | 2025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胶项目 | 建设 | 行股票 | ||||||||||||||||
创新中心项目 | 研发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7日 | 否 | 8,000.00 | 8,000.00 | 2,609.32 | 2,609.32 | 32.62 | 2026年0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7日 | 否 | 10,000.00 | 9,257.12 | 9,263.60 | 9,263.60 | 100.07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119,365.20 | 108,308.14 | 41,484.31 | 88,157.20 | 81.39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938,667.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6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66,295,688.6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42,979.24元(不含增值税),以上金额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6月20日 | 45,000 | 2023年6月20日 | 2024年6月19日 | 12,200 | 否 |
2022年8月26日 | 27,000 | 2022年8月26日 | 2023年6月19日 | / | 否 |
其他说明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万元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万元)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4,000.00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一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2.6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200.00 | 自受让交易日起1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3.5% |
合计 | 6,200.00 | —— | —— |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783.17万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万元)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6,000.00 | 自购买起息日起6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3.15% |
合计 | 6,000.00 | —— | —— |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110.74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8,613,400 | 74.09 | +21,558,872 | -191,604,003 | -170,045,131 | 8,568,269 | 3.2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8,613,400 | 74.09 | +21,558,872 | -191,604,003 | -170,045,131 | 8,568,269 | 3.2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9,123,200 | 20.38 | +12,990,603 | -62,113,803 | -49,123,2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9,490,200 | 53.71 | +8,568,269 | -129,490,200 | -120,921,931 | 8,568,269 | 3.2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2,459,040 | 25.91 | +191,604,003 | +191,604,003 | 254,063,043 | 96.7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2,459,040 | 25.91 | +191,604,003 | +191,604,003 | 254,063,043 | 96.7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41,072,440 | 100.00 | +21,558,872 | +21,558,872 | 262,631,312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1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58,872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1,072,440股增加至262,631,312股。详见公司2023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2023年10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178,613,400股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23年9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限售股12,990,603股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1,558,872股,总股本由241,072,440股增加至262,631,312股,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 2023年(股份变动前) | 2023年(股份变动后)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77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6 | 7.20 |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顾正青 | 63,210,000 | 63,210,000 | 8,568,269 | 8,568,269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转增股份限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IPO首发原始股及转增股份于2023年10月9日解除限售,认购的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2024年12月16日解除限售 |
吕刚 | 48,220,200 | 48,220,2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3-10-09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36,120,000 | 36,12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3-10-09 |
蔡惠娟 | 18,060,000 | 18,06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3-10-09 |
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003,200 | 13,003,2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3-10-09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2,985,079 | 2,985,079 | 0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实泽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0 | 2,211,166 | 2,211,166 | 0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青岛财通汇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0 | 1,658,374 | 1,658,374 | 0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时代伯乐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1,658,374 | 1,658,374 | 0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安信证券资 | 0 | 1,381,978 | 1,381,978 | 0 | 2022年度向特 | 2023-12-15 |
产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资管定臻宝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1,160,862 | 1,160,862 | 0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重庆沐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105,583 | 1,105,583 | 0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829,187 | 829,187 | 0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合计 | 178,613,400 | 191,604,003 | 21,558,872 | 8,568,269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3-06-01 | 18.09元/股 | 21,558,872 | 2023-06-15 | 21,558,872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6月15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21,558,872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58,872股,发行对象9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1,072,440股增加至262,631,312股。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
14.72亿元,负债总额为0.57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0.85亿元,负债总额为1.94亿元。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08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74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顾正青 | 8,568,269 | 71,778,269 | 27.33 | 8,568,26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吕刚 | 0 | 48,220,200 | 18.3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0 | 36,120,000 | 13.7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蔡惠娟 | 0 | 18,060,000 | 6.8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13,003,200 | 4.9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实泽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211,166 | 2,211,166 | 0.84 | 0 | 无 | 0 | 其他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十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3,000 | 2,140,000 | 0.81 | 0 | 无 | 0 | 其他 | ||
青岛财通汇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1,658,374 | 1,658,374 | 0.63 | 0 | 无 | 0 | 其他 |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时代伯乐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658,374 | 1,658,374 | 0.63 | 0 | 无 | 0 | 其他 | ||
珠海市孚悦中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悦诚同心共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37,448 | 1,637,448 | 0.62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顾正青 | 63,2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210,000 | ||||||
吕刚 | 48,22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220,200 |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36,1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20,000 | ||||||
蔡惠娟 | 18,0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60,000 | ||||||
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00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03,200 | ||||||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实泽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211,1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1,166 |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十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0,000 | ||||||
青岛财通汇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1,658,3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8,374 |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时代伯乐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658,3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8,374 | ||||||
珠海市孚悦中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悦诚同心共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37,4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7,448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顾正青为公司控制股东,顾正青、吕刚、蔡惠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 2、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正青控制的企业; 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实泽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2,211,166 | 0.84 |
青岛财通汇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新增 | 0 | 0 | 1,658,374 | 0.63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时代伯乐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新增 | 0 | 0 | 1,658,374 | 0.63 |
珠海市孚悦中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悦诚同心共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1,637,448 | 0.62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 | 未知 | 未知 |
高君 | 退出 | 0 | 0 | 1,392,255 | 0.53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1,488,000 | 0.57 |
苏州升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升齐通品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未知 | 未知 |
注:“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升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升齐通品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顾正青 | 8,568,269 | 2024-12-16 | 8,568,269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顾正青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顾正青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蒯丽丽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吕刚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蔡惠娟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计建荣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耶弗有投资 | 顾正青 | 2017年5月23 | 91320509MA1P27U022 | 500万元 | 对塑料薄膜制造行 |
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日 | 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情况说明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正青控制的企业,报告期末,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75%的股份。 |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世华科技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世华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世华科技主营业务收入为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精密制程应用材料等产品的销售收入。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4及附注五-32。
如世华科技财务报表附注三-24所述,世华科技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对于内销产品,在直接发货模式下,以客户签收、取得客户对账确认的凭据作为确认内销收入的时点;在通过VMI仓发货模式下,以客户实际领用并取得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凭据作为确认内销收入的时点。对于外销产品,区分不同业务模式,分别以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经海关审核通过的报关单据,或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经客户签收,或在指定地点交货并经客户(或其代理人)签收的时点作为外销收入确认时点。
由于营业收入是世华科技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可能存在世华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世华科技营业收入确认所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世华科技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销售收入进行抽样测试,检查主要客户相关合同订单条款,核对发货单、对账凭据及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通过不同来源的证据印证相关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5)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抽样测试,核对至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单、对账凭据、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世华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世华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世华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世华科技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世华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世华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世华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世华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勇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纪耀 | ||
中国·无锡 | 2024年4月17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299,472,362.87 | 218,386,791.8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五、2 | 181,869,236.73 | 160,943,802.7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五、3 | 6,817,844.48 | 3,565,736.0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五、4 | 753,419.58 | 592,526.7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五、5 | 65,335,560.24 | 49,079,844.9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五、6 | 362,519,097.51 | 149,888,219.17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7 | 19,722,390.04 | 3,408,276.24 |
流动资产合计 | 936,489,911.45 | 585,865,197.7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五、8 | 376,991,530.94 | 417,695,080.39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五、9 | 297,405,822.68 | 305,557,686.62 |
在建工程 | 五、10 | 281,620,850.86 | 24,756,982.9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五、11 | 1,245,409.74 | 941,530.04 |
无形资产 | 五、12 | 120,143,846.65 | 121,857,723.5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13 | 12,156,280.56 | 8,158,384.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14 | 6,248,570.75 | 4,989,192.8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15 | 53,174,481.53 | 2,281,011.8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8,986,793.71 | 886,237,592.46 | |
资产总计 | 2,085,476,705.16 | 1,472,102,790.2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五、17 | 63,628,310.23 | |
应付账款 | 五、18 | 104,533,025.88 | 32,659,837.98 |
预收款项 | 五、19 | 25,123.91 | |
合同负债 | 五、20 | 210,931.93 | 66,593.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21 | 12,980,258.68 | 10,126,323.92 |
应交税费 | 五、22 | 9,796,943.57 | 13,117,980.22 |
其他应付款 | 五、23 | 1,231,725.24 | 119,00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24 | 698,911.29 | 616,362.37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25 | 27,421.15 | 8,657.18 |
流动负债合计 | 193,107,527.97 | 56,739,879.3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五、26 | 574,204.96 | 374,917.0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14 | 47,636.82 | 59,853.2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1,841.78 | 434,770.27 | |
负债合计 | 193,729,369.75 | 57,174,649.5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五、27 | 262,631,312.00 | 241,072,44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28 | 991,383,094.64 | 633,240,252.8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29 | 31,627.60 | -55,763.5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五、30 | 78,685,833.04 | 60,520,359.1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五、31 | 559,015,468.13 | 480,150,852.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91,747,335.41 | 1,414,928,140.6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91,747,335.41 | 1,414,928,140.6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85,476,705.16 | 1,472,102,790.24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5,381,427.70 | 113,857,615.2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五、1 | 177,374,893.18 | 169,512,986.9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320,169.34 | 3,202,911.0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五、2 | 629,124,263.87 | 418,262,359.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7,098,168.99 | 35,222,371.8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72,826,168.70 | 149,888,219.17 | |
其他流动资产 | 69,373.97 | 642,979.2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47,194,465.75 | 890,589,442.55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356,320,885.88 | 331,260,171.70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五、3 | 233,871,367.73 | 176,855,760.4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2,595,890.32 | 35,755,219.27 | |
在建工程 | 23,009,527.58 | 2,248,346.1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907,775.60 | 6,439,736.5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51,205.21 | 1,367,285.6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8,665.28 | 1,120,155.3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65,245.31 | 136,7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6,270,562.91 | 555,183,375.09 | |
资产总计 | 2,003,465,028.66 | 1,445,772,817.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3,628,310.23 | ||
应付账款 | 65,929,198.64 | 33,455,332.92 | |
预收款项 | 17,789.09 | ||
合同负债 | 210,931.93 | 66,593.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9,216,215.15 | 7,122,257.56 | |
应交税费 | 6,767,465.61 | 12,574,820.09 | |
其他应付款 | 484,088.13 | 241,229.7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7,421.15 | 8,657.1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6,263,630.84 | 53,486,680.3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636.82 | 59,853.2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636.82 | 59,853.25 | |
负债合计 | 146,311,267.66 | 53,546,533.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2,631,312.00 | 241,072,4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91,383,094.64 | 633,240,252.8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8,685,833.04 | 60,520,359.13 | |
未分配利润 | 524,453,521.32 | 457,393,232.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57,153,761.00 | 1,392,226,284.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03,465,028.66 | 1,445,772,817.64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11,499,668.53 | 462,294,182.6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五、32 | 511,499,668.53 | 462,294,182.6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16,031,188.89 | 271,459,831.0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32 | 210,316,409.79 | 183,987,572.1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五、33 | 6,494,025.15 | 6,564,466.78 |
销售费用 | 五、34 | 29,139,968.40 | 23,799,996.14 |
管理费用 | 五、35 | 36,334,577.06 | 29,117,246.71 |
研发费用 | 五、36 | 36,766,732.86 | 32,268,520.20 |
财务费用 | 五、37 | -3,020,524.37 | -4,277,970.89 |
其中:利息费用 | 五、37 | 599,265.91 | 50,722.85 |
利息收入 | 五、37 | 3,421,258.81 | 1,975,827.70 |
加:其他收益 | 五、38 | 8,469,412.74 | 5,726,041.5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39 | 23,539,566.06 | 19,527,285.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40 | -466,593.42 | 209,568.1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41 | -939,764.11 | -1,762,065.0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42 | 284,572.06 | -64,212.1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6,355,672.97 | 214,470,969.7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43 | 67,641.63 | 117,049.72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44 | 154,212.00 | 1,095,376.9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6,269,102.60 | 213,492,642.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45 | 32,810,036.81 | 28,117,601.8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3,459,065.79 | 185,375,040.7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3,459,065.79 | 185,375,040.7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3,459,065.79 | 185,375,040.7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7,391.14 | 432,665.5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7,391.14 | 432,665.5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7,391.14 | 432,665.5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五、29 | 87,391.14 | 432,665.51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93,546,456.93 | 185,807,706.2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3,546,456.93 | 185,807,706.2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六、2 | 0.77 | 0.77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六、2 | 0.77 | 0.7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五、4 | 509,730,102.74 | 485,408,930.17 |
减:营业成本 | 十五、4 | 245,031,514.59 | 239,834,094.83 |
税金及附加 | 4,448,191.10 | 4,535,195.61 | |
销售费用 | 16,266,266.85 | 14,373,778.81 | |
管理费用 | 36,116,872.60 | 22,987,281.08 | |
研发费用 | 25,621,829.29 | 25,493,360.43 | |
财务费用 | -2,711,071.11 | -3,676,490.43 | |
其中:利息费用 | 355,770.85 | ||
利息收入 | 2,772,424.35 | 1,534,561.47 | |
加:其他收益 | 2,369,263.03 | 4,666,392.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五、5 | 23,263,113.47 | 17,053,479.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4,501.04 | 136,877.1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6,214.79 | -1,762,065.0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5,064.08 | -52,786.4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0,462,226.25 | 201,903,607.07 | |
加:营业外收入 | 67,264.13 | 116,810.6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1,060.56 | 1,007,351.6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0,378,429.82 | 201,013,066.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723,690.71 | 27,160,658.7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1,654,739.11 | 173,852,407.3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1,654,739.11 | 173,852,407.3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1,654,739.11 | 173,852,407.3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72,660,504.18 | 549,974,606.1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55,150.56 | 10,339,286.2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6(1) | 12,174,996.89 | 8,099,299.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7,890,651.63 | 568,413,192.4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4,649,220.37 | 210,130,391.9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9,177,263.08 | 85,183,793.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9,225,435.27 | 78,312,203.4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6(1) | 23,353,526.76 | 20,518,254.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6,405,445.48 | 394,144,643.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五、47(1) | 171,485,206.15 | 174,268,548.8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9,000,000.00 | 684,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507,797.28 | 6,412,334.4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4,000.00 | 28,053.1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8,151,797.28 | 690,440,387.5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1,439,688.51 | 173,876,683.9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25,895,560.11 | 640,650,847.22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7,335,248.62 | 814,527,531.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183,451.34 | -124,087,143.6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3,999,994.48 | 1,650,986.4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148,742.4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6(2) | 74,472,765.0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5,621,501.91 | 1,650,986.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148,742.4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7,353,059.04 | 20,640,000.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6(2) | 12,790,596.89 | 1,330,703.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292,398.33 | 21,970,703.1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329,103.58 | -20,319,716.7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54,712.60 | 3,124,228.9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五、47(1) | 81,085,570.99 | 32,985,917.4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五、47(2) | 218,386,791.88 | 185,400,874.4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五、47(2) | 299,472,362.87 | 218,386,791.88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65,951,112.87 | 555,096,053.8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7,651.6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69,750.34 | 6,438,994.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0,218,514.87 | 561,535,048.1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1,562,584.15 | 271,440,391.9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9,596,638.59 | 63,801,367.0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124,230.40 | 66,942,582.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51,950.70 | 16,083,685.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7,235,403.84 | 418,268,027.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983,111.03 | 143,267,021.0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3,000,000.00 | 463,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157,509.87 | 8,270,097.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0,000.00 | 14,778.7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6,797,509.87 | 471,284,876.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731,039.05 | 5,863,507.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68,393,060.11 | 466,150,847.22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129,621.93 | 127,838,969.5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8,253,721.09 | 599,853,323.7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1,456,211.22 | -128,568,447.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3,999,994.48 | 1,650,986.4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472,765.0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8,472,759.51 | 1,650,986.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784,746.85 | 20,64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31,680.39 | 676,092.4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816,427.24 | 21,316,092.4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656,332.27 | -19,665,106.0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0,580.42 | 2,202,995.1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1,523,812.50 | -2,763,537.1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3,857,615.20 | 116,621,152.3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5,381,427.70 | 113,857,615.20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41,072,440.00 | 633,240,252.82 | -55,763.54 | 60,520,359.13 | 480,150,852.25 | 1,414,928,140.66 | 1,414,928,140.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1,072,440.00 | 633,240,252.82 | -55,763.54 | 60,520,359.13 | 480,150,852.25 | 1,414,928,140.66 | 1,414,928,140.66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558,872.00 | 358,142,841.82 | 87,391.14 | 18,165,473.91 | 78,864,615.88 | 476,819,194.75 | 476,819,194.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391.14 | 193,459,065.79 | 193,546,456.93 | 193,546,456.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558,872.00 | 358,142,841.82 | 379,701,713.82 | 379,701,713.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558,872.00 | 361,012,326.64 | 382,571,198.64 | 382,571,198.6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2,869,484.82 | -2,869,484.82 | -2,869,484.82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165,473.91 | -114,594,449.91 | -96,428,976.00 | -96,428,97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165,473.91 | -18,165,473.9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6,428,976.00 | -96,428,976.00 | -96,428,976.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631,312.00 | 991,383,094.64 | 31,627.60 | 78,685,833.04 | 559,015,468.13 | 1,891,747,335.41 | 1,891,747,335.41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2,000,000.00 | 700,363,927.18 | -488,429.05 | 43,135,118.40 | 332,801,052.26 | 1,247,811,668.79 | 1,247,811,668.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2,000,000.00 | 700,363,927.18 | -488,429.05 | 43,135,118.40 | 332,801,052.26 | 1,247,811,668.79 | 1,247,811,668.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69,072,440.00 | -67,123,674.36 | 432,665.51 | 17,385,240.73 | 147,349,799.99 | 167,116,471.87 | 167,116,471.87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2,665.51 | 185,375,040.72 | 185,807,706.23 | 185,807,706.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2,440.00 | 1,676,325.64 | 1,948,765.64 | 1,948,765.6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2,440.00 | 1,378,546.40 | 1,650,986.40 | 1,650,986.4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7,779.24 | 297,779.24 | 297,779.2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385,240.73 | -38,025,240.73 | -20,640,000.00 | -20,6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385,240.73 | -17,385,240.7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640,000.00 | -20,640,000.00 | -20,640,000.00 | ||||||||||||
4.其他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8,800,000.00 | -68,8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8,800,000.00 | -68,8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072,440.00 | 633,240,252.82 | -55,763.54 | 60,520,359.13 | 480,150,852.25 | 1,414,928,140.66 | 1,414,928,140.66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41,072,440.00 | 633,240,252.82 | 60,520,359.13 | 457,393,232.12 | 1,392,226,284.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1,072,440.00 | 633,240,252.82 | 60,520,359.13 | 457,393,232.12 | 1,392,226,284.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558,872.00 | 358,142,841.82 | 18,165,473.91 | 67,060,289.20 | 464,927,476.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1,654,739.11 | 181,654,739.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558,872.00 | 358,142,841.82 | 379,701,713.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558,872.00 | 361,012,326.64 | 382,571,198.6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69,484.82 | -2,869,484.8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165,473.91 | -114,594,449.91 | -96,428,97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165,473.91 | -18,165,473.91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6,428,976.00 | -96,428,976.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631,312.00 | 991,383,094.64 | 78,685,833.04 | 524,453,521.32 | 1,857,153,761.00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2,000,000.00 | 700,363,927.18 | 43,135,118.40 | 321,566,065.51 | 1,237,065,111.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2,000,000.00 | 700,363,927.18 | 43,135,118.40 | 321,566,065.51 | 1,237,065,111.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072,440.00 | -67,123,674.36 | 17,385,240.73 | 135,827,166.61 | 155,161,172.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3,852,407.34 | 173,852,407.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2,440.00 | 1,676,325.64 | 1,948,765.6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2,440.00 | 1,378,546.40 | 1,650,986.4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7,779.24 | 297,779.2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385,240.73 | -38,025,240.73 | -20,6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385,240.73 | -17,385,240.7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640,000.00 | -20,64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8,800,000.00 | -68,8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8,800,000.00 | -68,8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072,440.00 | 633,240,252.82 | 60,520,359.13 | 457,393,232.12 | 1,392,226,284.07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为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功能性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和精密制程应用材料。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于2024年4月17日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并基于本公司制定的各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目前可获取的信息,经本公司综合评价,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制定。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会计年度和会计中期。会计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个项目投入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且绝对金额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 单笔金额大于5,000万元的其他债权投资。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
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母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投资、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后合并。
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公司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对发生的外币交易,以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其中,对发生的外币兑换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进行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将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账户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折算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属开办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其余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项目,仍按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不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
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票据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汇票承兑人 | 除有明显减值迹象,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比照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单独计提。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除有明显减值迹象,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
注: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是指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
对于账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具体如下: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6个月内(含) | 2 |
6-12个月 | 5 |
1-2年 | 20 |
2-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应收暂付组合 | ||
员工备用金及暂借款组合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如无明显减值迹象,一般不计提。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制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具体如下:
①原材料,是指公司为生产购入的主要材料及辅助材料。
②在制品(在产品),是指已处于或即将处于产线机台加工过程的物料。
③自制半成品,是指已完成部分生产工序,办理了半成品入库,等待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尚未完工产品。
④库存商品,是指公司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按合同订单交付客户或可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成品。
⑤发出商品,是指公司已发往客户尚待客户核对确认或尚待办理报关出口,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产成品。
⑥委托加工物资,是指由公司提供给外协厂商,由外协厂商按公司要求进行加工的物料。
(2)发出存货计价方法
公司对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周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采用如下方式确认: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交易日所涉及资产、发行的权益工具及产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加上直接与收购有关的成本所计算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可辨认资产及其所承担的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全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不考虑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合并成本超过本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数额记录为商誉,低于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数额直接在合并损益表确认;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以下要求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认。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为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为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公司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10 | 3.0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10 | 9.00—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10 | 18.0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0—10 | 22.50—25.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10 | 18.00—33.33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10 | 18.00—33.33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建造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含1年)时间购建的固定资产、开发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所占用的专门借款或一般借款所产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认。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和期限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其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获得土地使用权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本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具体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土地使用权 | 年限平均法 | 可使用年限 |
软件使用权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10年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周期在1年以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采用以下方法确定: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发生时按实际成本计量,并按预计受益期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尚未制定设定受益计划。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计量方法
本公司按清偿该或有事项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满足业绩条件和服务期限条件的期间,应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成本或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前,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累计金额反映了等待期已届满的部分以及本公司对最终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1)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等。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销售商品业务,按地区分为内销和外销两种模式,不同模式下收入确认条件及确认时点的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1)内销:①直接发货:公司将货物发至客户后,在客户签收、取得客户对账确认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②通过VMI仓发货:VMI仓由仓储物流企业根据公司与客户及仓储物流企业三方共同签订的货物仓储及分拨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公司先将货物发往VMI仓,由仓储物流企业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货物的拨付。公司在客户实际领用,并取得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
2)外销:①FOB/CIF模式:公司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经海关审核通过的报关单据时确认收入。②DDP/DDU模式:公司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经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③EXW模式:公司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客户(或其代理人)并取得有关签收单据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政府补助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补助相关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依据该项补助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来判断其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本公司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集团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①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②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转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3)售后回租
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
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公司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企业合并和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内销货物应税销售收入 | 1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8.25%、15%、16.50%、17%、20%、25%、29.84%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注:境外子公司美国世华报告期内适用的所得税率为加州税率8.84%、联邦税率21%。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苏州世诺 | 15 |
子公司:深圳世华 | 20 |
子公司:江苏世拓及上海世晨 | 25 |
子公司:香港玛吉 | 8.25 |
子公司:美国世华 | 8.84+21 |
子公司:新加坡世嘉 | 17 |
孙公司:日本世嘉 | 累进税率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母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06813,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公司(母公司)本期实际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本公司的子公司苏州世诺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3955,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苏州世诺本期实际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世华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条件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2018年3月29日发布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企业首200万元(港币)的利得税率降至8.25%。根据该条例,本公司的子公司香港玛吉可享受减按8.2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苏州世诺、上海世晨、江苏世拓在本期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苏州世诺在本期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00.00 | |
银行存款 | 299,472,362.87 | 218,386,091.88 |
其他货币资金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99,472,362.87 | 218,386,791.8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4,630,856.20 | 9,044,774.40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6个月以内 | 185,555,720.78 | 164,176,602.22 |
6-12个月 | 25,931.78 | 53,402.73 |
1年以内小计 | 185,581,652.56 | 164,230,004.95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5,581,652.56 | 164,230,004.95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5,581,652.56 | 100.00 | 3,712,415.83 | 2.00 | 181,869,236.73 | 164,230,004.95 | 100.00 | 3,286,202.19 | 2.00 | 160,943,802.7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85,581,652.56 | 100.00 | 3,712,415.83 | 2.00 | 181,869,236.73 | 164,230,004.95 | 100.00 | 3,286,202.19 | 2.00 | 160,943,802.76 |
合计 | 185,581,652.56 | 100.00 | 3,712,415.83 | 2.00 | 181,869,236.73 | 164,230,004.95 | 100.00 | 3,286,202.19 | 2.00 | 160,943,802.7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内 | 185,555,720.78 | 3,711,119.24 | 2.00 |
6-12个月 | 25,931.78 | 1,296.59 | 5.00 |
合计 | 185,581,652.56 | 3,712,415.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13.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286,202.19 | 426,213.64 | 3,712,415.83 | |||
合计 | 3,286,202.19 | 426,213.64 | 3,712,415.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4,350,879.06 | 34,350,879.06 | 18.51 | 687,017.58 | |
第二名 | 30,580,263.22 | 30,580,263.22 | 16.48 | 611,605.26 | |
第三名 | 18,784,481.93 | 18,784,481.93 | 10.12 | 375,689.64 | |
第四名 | 14,478,117.75 | 14,478,117.75 | 7.80 | 289,562.36 | |
第五名 | 13,254,099.10 | 13,254,099.10 | 7.14 | 265,081.98 | |
合计 | 111,447,841.06 | 111,447,841.06 | 60.05 | 2,228,956.8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817,844.48 | 100.00 | 3,563,298.91 | 99.93 |
1至2年 | 2,437.17 | 0.07 | ||
合计 | 6,817,844.48 | 100.00 | 3,565,736.0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980,120.57 | 43.71 |
第二名 | 1,619,684.86 | 23.76 |
第三名 | 1,013,152.88 | 14.86 |
第四名 | 300,000.00 | 4.40 |
第五名 | 274,510.04 | 4.03 |
合计 | 6,187,468.35 | 90.7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53,419.58 | 592,526.72 |
合计 | 753,419.58 | 592,526.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内 | 121,400.48 | 339,035.42 |
6-12个月 | 496,692.05 | 201,503.13 |
1年以内小计 | 618,092.53 | 540,538.55 |
1至2年 | 190,674.62 | 86,055.05 |
2至3年 | 20,100.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28,867.15 | 626,593.6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款 | 17,916.00 | 348,617.33 |
保证金及押金 | 800,951.15 | 276,829.67 |
其他 | 10,000.00 | 1,146.60 |
合计 | 828,867.15 | 626,593.6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4,066.88 | 34,066.8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1,380.69 | 41,380.6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5,447.57 | 75,447.5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24,025.70 | 50,863.55 | 74,889.25 | |||
应收暂付组合 | 10,018.25 | -9,818.25 | 200.00 | |||
其他 | 22.93 | 335.39 | 358.32 | |||
合计 | 34,066.88 | 41,380.69 | 75,447.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75,018.98 | 57.31 | 保证金 | 6-12个月 | 23,750.95 |
第二名 | 99,873.12 | 12.05 | 保证金 | 1-2年 | 19,974.62 |
第三名 | 85,801.50 | 10.35 | 保证金 | 1-2年 | 17,160.30 |
第四名 | 66,055.05 | 7.97 | 保证金 | 6个月内 | 1,321.10 |
第五名 | 27,429.43 | 3.31 | 保证金 | 6个月内 | 548.59 |
合计 | 754,178.08 | 90.99 | / | / | 62,755.5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741,499.53 | 166,259.27 | 18,575,240.26 | 9,740,913.06 | 307,624.72 | 9,433,288.34 |
库存商品 | 22,791,772.29 | 1,511,753.99 | 21,280,018.30 | 11,932,439.56 | 917,618.64 | 11,014,820.92 |
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 | 24,032,703.39 | 606,951.61 | 23,425,751.78 | 25,644,301.88 | 623,179.67 | 25,021,122.21 |
发出商品 | 1,843,699.31 | 1,843,699.31 | 3,401,757.28 | 3,401,757.28 | ||
委托加工物资 | 210,850.59 | 210,850.59 | 208,856.18 | 208,856.18 | ||
合计 | 67,620,525.11 | 2,284,964.87 | 65,335,560.24 | 50,928,267.96 | 1,848,423.03 | 49,079,844.9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917,618.64 | 819,325.43 | 225,190.08 | 1,511,753.99 | ||
原材料 | 307,624.72 | 141,365.45 | 166,259.27 | |||
自制半成品 | 623,179.67 | 120,438.68 | 136,666.74 | 606,951.61 | ||
合计 | 1,848,423.03 | 939,764.11 | 503,222.27 | 2,284,964.8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减少主要是年初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年已使用或销售。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362,519,097.51 | 149,888,219.17 |
合计 | 362,519,097.51 | 149,888,219.17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149,888,219.17 | 23,956,639.21 | 362,519,097.51 | 338,562,458.30 | |||||
合计 | 149,888,219.17 | 23,956,639.21 | 362,519,097.51 | 338,562,458.30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9,695,696.62 | 2,258,470.5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6,693.42 | 506,826.50 |
再融资证券发行费用 | 642,979.24 | |
合计 | 19,722,390.04 | 3,408,276.24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417,695,080.39 | 5,359,193.04 | 376,991,530.94 | 371,632,337.90 | |||||
合计 | 417,695,080.39 | 5,359,193.04 | 376,991,530.94 | 371,632,337.90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97,405,822.68 | 305,557,686.6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97,405,822.68 | 305,557,686.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6,218,161.64 | 168,019,471.45 | 10,460,333.17 | 4,973,006.84 | 12,088,460.29 | 351,759,433.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93,216.40 | 1,009,718.76 | 1,338,360.28 | 4,556,176.67 | 17,497,472.11 | |
(1)购置 | 2,016,505.82 | 779,073.98 | 1,338,360.28 | 3,338,733.58 | 7,472,673.6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576,710.58 | 230,644.78 | 1,217,443.09 | 10,024,798.4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745.47 | 277,867.42 | 1,081,115.97 | 167,035.07 | 1,650,763.93 | |
(1)处置或报废 | 124,745.47 | 277,867.42 | 1,081,115.97 | 167,035.07 | 1,650,763.93 | |
4.期末余额 | 156,218,161.64 | 178,487,942.38 | 11,192,184.51 | 5,230,251.15 | 16,477,601.89 | 367,606,141.5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562,458.86 | 25,447,866.99 | 4,019,387.18 | 2,202,799.57 | 4,969,234.17 | 46,201,746.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06,289.71 | 15,792,397.02 | 1,362,187.53 | 1,123,768.88 | 1,756,508.84 | 25,241,151.98 |
(1)计提 | 5,206,289.71 | 15,792,397.02 | 1,362,187.53 | 1,123,768.88 | 1,756,508.84 | 25,241,151.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630.41 | 246,738.63 | 799,808.37 | 147,402.45 | 1,242,579.86 | |
(1)处置或报废 | 48,630.41 | 246,738.63 | 799,808.37 | 147,402.45 | 1,242,579.86 | |
4.期末余额 | 14,768,748.57 | 41,191,633.60 | 5,134,836.08 | 2,526,760.08 | 6,578,340.56 | 70,200,318.8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1,449,413.07 | 137,296,308.78 | 6,057,348.43 | 2,703,491.07 | 9,899,261.33 | 297,405,822.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6,655,702.78 | 142,571,604.46 | 6,440,945.99 | 2,770,207.27 | 7,119,226.12 | 305,557,686.6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81,620,850.86 | 24,756,982.9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81,620,850.86 | 24,756,982.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 | 67,192,779.89 | 67,192,779.89 | 15,891,903.65 | 15,891,903.65 | ||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 102,657,881.40 | 102,657,881.40 | 5,020,724.19 | 5,020,724.19 | ||
待安装设备 | 5,178,202.43 | 5,178,202.43 | 1,781,933.53 | 1,781,933.53 | ||
创新中心项目 | 88,760,661.99 | 88,760,661.99 | 1,232,783.02 | 1,232,783.02 | ||
胶带扩建项目 | 17,831,325.15 | 17,831,325.15 | 466,412.59 | 466,412.59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63,225.92 | 363,225.92 | ||||
合计 | 281,620,850.86 | 281,620,850.86 | 24,756,982.90 | 24,756,982.9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 | 46,835.80 | 1,589.19 | 6,264.47 | 652.03 | 482.35 | 6,719.28 | 80.05 | 80.05% | 270.19 | 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 25,209.25 | 502.07 | 9,763.72 | 10,265.79 | 40.76 | 40.76% | 36.08 | 36.08 | 100.00 | 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创新中心项目 | 29,486.20 | 123.28 | 8,752.79 | 8,876.07 | 30.10 | 30.1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合计 | 101,531.25 | 2,214.54 | 24,780.98 | 652.03 | 482.35 | 25,861.14 | / | / | 306.27 | 36.08 | 100.00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01,573.33 | 1,601,573.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2,062.16 | 942,062.16 |
(1)新增租赁 | 942,062.16 | 942,062.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9,666.18 | 619,666.18 |
(1)租赁到期 | 619,666.18 | 619,666.18 |
4.期末余额 | 1,923,969.31 | 1,923,969.3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60,043.29 | 660,043.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8,182.46 | 638,182.46 |
(1)计提 | 638,182.46 | 638,182.46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9,666.18 | 619,666.18 |
(1)处置 | 619,666.18 | 619,666.18 |
4.期末余额 | 678,559.57 | 678,559.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5,409.74 | 1,245,409.74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1,530.04 | 941,530.0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9,094,594.34 | 6,561,521.48 | 125,656,115.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5,611.92 | 1,845,611.92 | |
(1)购置 | 1,845,611.92 | 1,845,611.9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9,094,594.34 | 8,407,133.40 | 127,501,727.7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150,220.78 | 648,171.45 | 3,798,392.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39,761.75 | 719,727.11 | 3,559,488.86 |
(1)计提 | 2,839,761.75 | 719,727.11 | 3,559,488.8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989,982.53 | 1,367,898.56 | 7,357,881.0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3,104,611.81 | 7,039,234.84 | 120,143,846.6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5,944,373.56 | 5,913,350.03 | 121,857,723.5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新字路厂房装修改造 | 6,076,004.30 | 5,771,090.32 | 1,034,251.65 | 10,812,842.97 | |
研发中心装修改造 | 1,242,515.02 | 391,126.32 | 851,388.70 | ||
实验室装修工程 | 715,094.34 | 13,337.52 | 336,199.48 | 392,232.38 | |
研发中心环保工程 | 124,770.63 | 24,954.12 | 99,816.51 | ||
合计 | 8,158,384.29 | 5,784,427.84 | 1,786,531.57 | 12,156,280.56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可抵扣亏损 | 23,506,427.98 | 4,793,916.32 | 14,753,647.57 | 3,727,176.38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3,787,863.40 | 652,728.71 | 3,320,269.07 | 493,348.63 |
股份支付费用 | 2,643,710.75 | 404,057.12 | ||
存货跌价准备 | 2,284,964.87 | 342,744.73 | 1,848,423.03 | 277,263.4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036,594.82 | 455,489.22 | 538,588.94 | 80,788.34 |
租赁暂时性差异 | 1,273,116.25 | 142,332.81 | 42,999.76 | 6,558.91 |
合计 | 33,888,967.32 | 6,387,211.79 | 23,147,639.12 | 4,989,192.8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317,578.83 | 47,636.82 | 399,021.64 | 59,853.25 |
使用权资产 | 1,245,409.74 | 138,641.04 | ||
合计 | 1,562,988.57 | 186,277.86 | 399,021.64 | 59,853.2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641.04 | 6,248,570.75 | 4,989,192.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8,641.04 | 47,636.82 | 59,853.2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美国世华股权激励 | 176,813.00 | |
合计 | 176,813.0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项 | 53,174,481.53 | 53,174,481.53 | 2,281,011.80 | 2,281,011.80 | ||
合计 | 53,174,481.53 | 53,174,481.53 | 2,281,011.80 | 2,281,011.80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63,628,310.23 | |
合计 | 63,628,310.2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应付票据将于2024年1月至6月到期。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02,516,154.81 | 27,130,513.74 |
1至2年 | 242,551.87 | 3,339,725.44 |
2至3年 | 1,727,169.20 | 8,250.00 |
3年以上 | 47,150.00 | 2,181,348.80 |
合计 | 104,533,025.88 | 32,659,837.9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5,123.91 | |
合计 | 25,123.9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货款 | 210,931.93 | 66,593.73 |
合计 | 210,931.93 | 66,593.7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073,873.23 | 96,789,608.67 | 93,913,269.25 | 12,950,212.6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2,450.69 | 5,263,214.59 | 5,285,619.25 | 30,046.03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126,323.92 | 102,052,823.26 | 99,198,888.50 | 12,980,258.6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856,772.26 | 88,134,307.49 | 85,177,285.16 | 12,813,794.59 |
二、职工福利费 | 2,226,769.45 | 2,226,769.45 | ||
三、社会保险费 | 84,030.99 | 2,574,496.08 | 2,579,028.33 | 79,498.7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8,071.15 | 2,136,785.05 | 2,140,877.45 | 63,978.75 |
工伤保险费 | 516.08 | 165,760.64 | 165,810.55 | 466.17 |
生育保险费 | 15,443.76 | 271,950.39 | 272,340.33 | 15,053.82 |
四、住房公积金 | 10,926.00 | 3,470,131.40 | 3,446,556.40 | 34,501.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2,143.98 | 383,904.25 | 483,629.91 | 22,418.3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073,873.23 | 96,789,608.67 | 93,913,269.25 | 12,950,212.6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4,276.15 | 4,992,903.29 | 5,008,043.90 | 29,135.54 |
2、失业保险费 | 8,174.54 | 270,311.30 | 277,575.35 | 910.49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52,450.69 | 5,263,214.59 | 5,285,619.25 | 30,046.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5,779,919.10 | 7,291,419.83 |
增值税 | 2,487,363.04 | 4,251,445.45 |
个人所得税 | 607,888.31 | 609,261.99 |
房产税 | 359,151.25 | 326,028.9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9,490.24 | 302,723.80 |
教育费附加 | 149,635.88 | 216,231.28 |
土地使用税 | 48,551.84 | 48,551.84 |
印花税 | 88,199.17 | 57,888.60 |
环保税 | 66,744.74 | 14,428.46 |
合计 | 9,796,943.57 | 13,117,980.2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31,725.24 | 119,000.00 |
合计 | 1,231,725.24 | 119,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项 | 231,725.24 | 119,000.00 |
保证金 | 1,000,000.00 | |
合计 | 1,231,725.24 | 119,000.0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98,911.29 | 616,362.37 |
合计 | 698,911.29 | 616,362.37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 | 27,421.15 | 8,657.18 |
合计 | 27,421.15 | 8,657.1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深圳世华办公室租赁 | 574,204.96 | |
上海世晨办公室租赁 | 374,917.02 | |
合计 | 574,204.96 | 374,917.0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41,072,440.00 | 21,558,872.00 | 21,558,872.00 | 262,631,312.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30,370,768.00 | 361,012,326.64 | 991,383,094.64 | |
其他资本公积 | 2,869,484.82 | 2,869,484.82 | ||
合计 | 633,240,252.82 | 361,012,326.64 | 2,869,484.82 | 991,383,094.6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本期增加,系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系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度考核目标未达成,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763.54 | 87,391.14 | 87,391.14 | 31,627.6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5,763.54 | 87,391.14 | 87,391.14 | 31,627.6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5,763.54 | 87,391.14 | 87,391.14 | 31,627.6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0,520,359.13 | 18,165,473.91 | 78,685,833.0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0,520,359.13 | 18,165,473.91 | 78,685,833.0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0,150,852.25 | 332,801,052.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80,150,852.25 | 332,801,052.2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3,459,065.79 | 185,375,040.7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8,165,473.91 | 17,385,240.7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6,428,976.00 | 20,64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9,015,468.13 | 480,150,852.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10,647,318.71 | 209,836,244.24 | 462,252,359.82 | 183,987,572.13 |
其他业务 | 852,349.82 | 480,165.55 | 41,822.83 | |
合计 | 511,499,668.53 | 210,316,409.79 | 462,294,182.65 | 183,987,572.1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电子复合功能材料 | 409,387,759.35 | 146,744,865.61 | 409,387,759.35 | 146,744,865.61 |
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 40,198,956.82 | 30,442,900.55 | 40,198,956.82 | 30,442,900.55 |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 | 61,060,602.54 | 32,648,478.08 | 61,060,602.54 | 32,648,478.08 |
其他 | 852,349.82 | 480,165.55 | 852,349.82 | 480,165.5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479,206,020.43 | 188,138,704.27 | 479,206,020.43 | 188,138,704.27 |
外销 | 32,293,648.10 | 22,177,705.52 | 32,293,648.10 | 22,177,705.5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511,499,668.53 | 210,316,409.79 | 511,499,668.53 | 210,316,409.79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511,499,668.53 | 210,316,409.79 | 511,499,668.53 | 210,316,409.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81,274.25 | 2,556,282.57 |
教育费附加 | 1,805,200.52 | 1,845,126.83 |
房产税 | 1,436,605.00 | 1,706,066.18 |
土地使用税 | 194,207.36 | 129,252.96 |
印花税 | 369,058.93 | 287,188.68 |
其他税费 | 207,679.09 | 40,549.56 |
合计 | 6,494,025.15 | 6,564,466.7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555,242.04 | 15,073,580.71 |
业务招待费 | 5,180,947.28 | 5,799,417.20 |
差旅费 | 1,629,151.94 | 1,237,710.02 |
市场开拓费 | 1,461,481.50 | 509,125.66 |
折旧费 | 325,545.70 | 314,244.17 |
股份支付 | -1,677,828.85 | 534,613.34 |
其他 | 665,428.79 | 331,305.04 |
合计 | 29,139,968.40 | 23,799,996.14 |
其他说明:
注: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的股份支付费用负数,系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度考核目标未达成,导致本期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848,520.23 | 16,607,455.01 |
业务招待费 | 3,647,086.55 | 3,149,573.88 |
无形资产摊销 | 3,046,060.89 | 1,773,092.47 |
咨询服务费 | 2,547,563.00 | 4,086,307.85 |
折旧费 | 2,219,130.58 | 1,351,154.20 |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1,809,174.70 | 497,525.19 |
差旅费 | 493,602.68 | 243,557.97 |
装修费 | 333,309.19 | 328,494.99 |
车辆使用费 | 203,554.43 | 139,384.29 |
办公及水电费 | 106,935.07 | 622,316.72 |
股份支付 | -477,925.51 | -102,907.92 |
其他 | 1,557,565.25 | 421,292.06 |
合计 | 36,334,577.06 | 29,117,246.7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25,053,351.27 | 21,116,524.21 |
材料及动力 | 6,581,372.14 | 6,721,336.20 |
折旧费 | 2,239,975.59 | 2,198,575.16 |
股份支付 | -458,444.22 | 5,871.00 |
其他 | 3,350,478.08 | 2,226,213.63 |
合计 | 36,766,732.86 | 32,268,520.2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599,265.91 | 50,722.85 |
减:利息收入 | 3,421,258.81 | 1,975,827.70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81,074.30 | 82,425.36 |
汇兑损益 | -279,605.77 | -2,435,291.40 |
合计 | -3,020,524.37 | -4,277,970.89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856,965.05 | 5,297,175.36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35,887.93 | 428,866.19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476,559.76 | |
合计 | 8,469,412.74 | 5,726,041.55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政府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部门及文号 |
2021年度吴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第二批) | 4,185,000.00 | 吴财工字[2023]1号 |
2023年度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项资金第二批科技扶持项目 | 1,300,000.00 | 紫竹高新管办[2023]165号 |
2022年度苏州市第四十四批科技发展计划(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尾款 | 200,000.00 | 吴科[2023]19号 |
2023年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第一批) | 200,000.00 | 吴工信发[2023]11号 |
2023年第二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预算指标 | 166,600.00 | 吴商字[2023]85号 |
2022年度吴江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 150,000.00 | 苏工信投资[2022]703号 |
2022年度吴江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国家级小巨人 | 150,000.00 | 吴开发[2023]27号 |
2023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 115,800.00 | 吴商字[2023]112号 |
2022年度第四十六批科技发展计划(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经费 | 71,500.00 | 吴科[2023]18号 |
2022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经费 | 50,000.00 | 吴开科[2023]6号 |
202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奖励 | 50,000.00 | 吴开发[2021]30号 |
2022年度吴江区第二批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 30,000.00 | 吴市监[2022]44号 |
2022年度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 10,800.00 | 吴商字[2022]90号 |
2022年度吴江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创新型中小企业 | 20,000.00 | 吴开发[2023]27号 |
稳岗补贴及其他 | 157,265.05 | |
合计 | 6,856,965.05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5,508,047.63 | 16,357,249.11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95,184.38 | 1,907,270.07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36,334.05 | 1,262,766.44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3,539,566.06 | 19,527,285.6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25,307.05 | 205,698.3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1,286.37 | 3,869.8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466,593.42 | 209,568.1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39,764.11 | -1,762,065.0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939,764.11 | -1,762,065.0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84,572.06 | -64,212.10 |
合计 | 284,572.06 | -64,212.10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保险赔款 | 444.91 | 110,484.18 | 444.91 |
其他 | 67,196.72 | 6,565.54 | 67,196.72 |
合计 | 67,641.63 | 117,049.72 | 67,641.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慈善捐款 | 983,722.83 | ||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22,844.63 | 16,279.31 | 122,844.63 |
其他支出 | 31,367.37 | 95,374.79 | 31,367.37 |
合计 | 154,212.00 | 1,095,376.93 | 154,212.0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4,036,442.05 | 28,951,507.6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26,405.24 | -833,905.85 |
合计 | 32,810,036.81 | 28,117,601.8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26,269,102.6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3,940,365.3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563,944.7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524.0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87,405.1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影响 | -5,684,777.71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96,575.13 |
合计 | 32,810,036.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收入及个税手续费 | 6,992,852.98 | 5,726,041.55 |
利息收入 | 3,421,258.81 | 1,975,827.70 |
收到其他往来款项 | 1,759,633.49 | 280,469.99 |
营业外收入中收到其他款项 | 1,251.61 | 116,960.72 |
合计 | 12,174,996.89 | 8,099,299.9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期间费用 | 22,697,222.99 | 19,003,724.95 |
营业外支出中支付其他款项 | 31,364.44 | 1,078,871.75 |
支付其他往来款项 | 624,939.33 | 435,658.09 |
合计 | 23,353,526.76 | 20,518,254.7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付票据融资 | 74,472,765.03 | |
合计 | 74,472,765.0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租赁费 | 758,916.50 | 654,610.66 |
支付再融资证券发行费用 | 1,187,225.59 | 676,092.44 |
应付票据融资 | 10,844,454.80 | |
合计 | 12,790,596.89 | 1,330,703.1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长期借款 | 27,148,742.40 | 27,148,742.40 | ||||
租赁负债(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91,279.39 | 943,179.05 | 697,370.56 | -36,028.37 | 1,273,116.25 | |
合计 | 991,279.39 | 27,148,742.40 | 943,179.05 | 27,846,112.96 | -36,028.37 | 1,273,116.25 |
注:本期支付租赁费与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表中本期减少现金变动存在差异,该差异为支付的租金发票税金。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93,459,065.79 | 185,375,040.7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39,764.11 | 1,762,065.07 |
信用减值损失 | 466,593.42 | -209,568.1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5,240,914.17 | 15,318,097.8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38,182.46 | 582,585.03 |
无形资产摊销 | 3,559,488.86 | 1,822,355.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86,531.57 | 836,688.8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4,572.06 | 64,212.1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2,844.63 | 16,279.3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9,660.14 | -2,384,568.5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539,566.06 | -19,527,285.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14,188.81 | -893,759.1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216.43 | 59,853.2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197,154.35 | -7,326,552.0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715,129.83 | 13,524,176.1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802,745.91 | -15,484,214.62 |
其他 | -2,887,757.37 | 733,142.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485,206.15 | 174,268,548.8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9,472,362.87 | 218,386,791.8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8,386,791.88 | 185,400,874.4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085,570.99 | 32,985,917.4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9,472,362.87 | 218,386,791.88 |
其中:库存现金 | 700.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9,472,362.87 | 218,386,091.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9,472,362.87 | 218,386,791.8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426,838.95 | 7.0827 | 31,353,972.23 |
欧元 | |||
港币 | 681,319.48 | 0.9062 | 617,425.34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622,000.89 | 7.0827 | 18,570,845.70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238,618.61 | 7.0827 | 1,690,064.03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70,127.50 | 7.0827 | 496,692.04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25,053,351.27 | 21,116,524.21 |
材料及动力 | 6,581,372.14 | 6,721,336.20 |
折旧费 | 2,239,975.59 | 2,198,575.16 |
股份支付 | -458,444.22 | 5,871.00 |
其他 | 3,350,478.08 | 2,226,213.63 |
合计 | 36,766,732.86 | 32,268,520.2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6,766,732.86 | 32,268,520.2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本公司(母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新加坡世嘉,本公司的子公司新加坡世嘉新设全资子公司日本世嘉,合并范围相应增加。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无其他变化。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世诺 | 苏州 | 6,000.00 | 苏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深圳世华 | 深圳 | 300.00 | 深圳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香港玛吉 | 香港 | 70.94 | 香港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美国世华 | 美国 | 657.37 | 美国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江苏世拓 | 张家港 | 10,000.00 | 张家港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上海世晨 | 上海 | 10,000.00 | 上海 | 批发、零售业及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新加坡世嘉 | 新加坡 | 35.41 | 新加坡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日本世嘉 | 日本 | 24.01 | 日本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无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6,856,965.05 | 5,297,175.36 |
合计 | 6,856,965.05 | 5,297,175.3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对手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
本公司银行存款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管理层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故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较低。
对于应收账项,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仅与经信用审核、信誉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并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可能发生的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本公司财务部门在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公司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取得足够的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并优化长、短期融资结构,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①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其他债权投资。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利率风险可控。
②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产生于外销收入应收账款的结汇,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进出口计划,统一平衡调度外汇资金,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并按照公司业务需求进行外销收款的外币结汇。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376,991,530.94 | 376,991,530.94 | ||
其中:可转让大额存单 | 376,991,530.94 | 376,991,530.94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62,519,097.51 | 362,519,097.51 | ||
其中:可转让大额存单 | 362,519,097.51 | 362,519,097.5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39,510,628.45 | 739,510,628.45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本金加预期收益为公允价值,预期收益为不可观察的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参股股东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苏州华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苏州言创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22.89 | 917.43 |
注:上表中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0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58,872股并于2023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先生参与认购8,568,269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销售人员 | 247,800.00 | 1,501,668.00 | ||||||
管理人员 | 78,400.00 | 475,104.00 | ||||||
研发人员 | 81,900.00 | 496,314.00 | ||||||
生产人员 | 55,300.00 | 335,118.00 | ||||||
合计 | 463,400.00 | 2,808,204.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使用B-S模型计算确定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行权价格、期权期限、基础股份的现行价格、股价的预计波动率、股份的预计股利、期权期限内的无风险利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477,502.0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销售人员 | -1,677,828.85 | |
管理人员 | -477,925.51 | |
研发人员 | -458,444.22 | |
生产人员 | -273,558.79 | |
合计 | -2,887,757.37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无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无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93,984,754.6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截至本财务报告日止,公司实际已回购156.2549万股。
(2)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苏州世诺,将募投项目“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苏州世诺变更为本公司(母公司)。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精密制程应用材料等的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加工和销售。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内 | 180,310,929.14 | 172,683,240.79 |
6-12个月 | 25,931.78 | 53,402.73 |
1年以内小计 | 180,336,860.92 | 172,736,643.52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0,336,860.92 | 172,736,643.5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0,336,860.92 | 100.00 | 2,961,967.74 | 1.64 | 177,374,893.18 | 172,736,643.52 | 100.00 | 3,223,656.56 | 1.87 | 169,512,986.9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48,059,489.54 | 82.10 | 2,961,967.74 | 2.00 | 145,097,521.80 | 161,102,723.41 | 93.26 | 3,223,656.56 | 2.00 | 157,879,066.8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2,277,371.38 | 17.90 | 32,277,371.38 | 11,633,920.11 | 6.74 | 11,633,920.11 | ||||
合计 | 180,336,860.92 | 100.00 | 2,961,967.74 | 1.64 | 177,374,893.18 | 172,736,643.52 | 100.00 | 3,223,656.56 | 1.87 | 169,512,986.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内 | 148,033,557.76 | 2,960,671.15 | 2.00 |
6-12个月 | 25,931.78 | 1,296.59 | 5.00 |
合计 | 148,059,489.54 | 2,961,967.7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3.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223,656.56 | -261,688.82 | 2,961,967.74 | |||
合计 | 3,223,656.56 | -261,688.82 | 2,961,967.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4,350,879.06 | 34,350,879.06 | 19.05 | 687,017.58 | |
第二名 | 30,580,263.22 | 30,580,263.22 | 16.96 | 611,605.26 | |
第三名 | 17,995,684.14 | 17,995,684.14 | 9.98 | ||
第四名 | 13,254,099.10 | 13,254,099.10 | 7.35 | 265,081.98 | |
第五名 | 12,330,008.26 | 12,330,008.26 | 6.84 | 246,600.17 | |
合计 | 108,510,933.78 | 108,510,933.78 | 60.18 | 1,810,304.9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29,124,263.87 | 418,262,359.13 |
合计 | 629,124,263.87 | 418,262,359.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内 | 196,595,542.06 | 128,111,686.45 |
6-12个月 | 14,561,995.87 | 101,530.01 |
1年以内小计 | 211,157,537.93 | 128,213,216.46 |
1至2年 | 127,924,771.05 | 149,225,131.03 |
2至3年 | 149,225,131.03 | 140,834,542.48 |
3年以上 | 140,834,542.48 | |
3至4年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29,141,982.49 | 418,272,889.9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629,038,264.99 | 417,898,643.06 |
代垫款 | 17,916.00 | 287,298.81 |
保证金及其他 | 85,801.50 | 86,948.10 |
合计 | 629,141,982.49 | 418,272,889.9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530.84 | 10,530.8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187.78 | 7,187.7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7,718.62 | 17,718.6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1,716.03 | 15,444.27 | 17,160.30 | |||
应收暂付组合 | 8,791.88 | -8,233.56 | 558.32 | |||
其他 | 22.93 | -22.93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
合计 | 10,530.84 | 7,187.78 | 17,718.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52,883,301.15 | 71.98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及3年以上 | |
第二名 | 90,765,193.82 | 14.43 | 往来款 | 1年以内及1-2年 | |
第三名 | 85,379,770.02 | 13.5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85,801.50 | 0.02 | 保证金 | 1-2年 | 17,160.30 |
第五名 | 17,916.00 | 0.00 | 代垫款 | 1年以内 | 358.32 |
合计 | 629,131,982.49 | 100.00 | / | / | 17,518.6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3,871,367.73 | 233,871,367.73 | 176,855,760.40 | 176,855,760.4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33,871,367.73 | 233,871,367.73 | 176,855,760.40 | 176,855,760.4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苏州世诺 | 60,126,309.90 | 95,037.40 | 60,031,272.50 | |||
美国世华 | 7,182,375.36 | 201,745.36 | 6,980,630.00 | |||
上海世晨 | 63,094,784.34 | 94,784.34 | 63,000,000.00 | |||
江苏世拓 | 42,500,000.00 | 57,500,000.00 | 100,000,000.00 | |||
深圳世华 | 3,242,933.57 | 92,825.57 | 3,150,108.00 | |||
香港玛吉 | 709,357.23 | 709,357.23 | ||||
合计 | 176,855,760.40 | 57,500,000.00 | 484,392.67 | 233,871,367.73 |
注:子公司苏州世诺、美国世华、上海世晨、深圳世华的本期减少,系本期冲回授予本公司(母公司)股份对子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而调整的本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4,901,590.70 | 240,574,204.49 | 479,089,828.83 | 233,556,816.23 |
其他业务 | 4,828,512.04 | 4,457,310.10 | 6,319,101.34 | 6,277,278.60 |
合计 | 509,730,102.74 | 245,031,514.59 | 485,408,930.17 | 239,834,094.8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电子复合功能材料 | 390,733,263.27 | 150,269,501.43 | 390,733,263.27 | 150,269,501.43 |
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 30,289,881.11 | 29,065,832.01 | 30,289,881.11 | 29,065,832.01 |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 | 83,878,446.32 | 61,238,871.05 | 83,878,446.32 | 61,238,871.05 |
其他 | 4,828,512.04 | 4,457,310.10 | 4,828,512.04 | 4,457,310.1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489,592,405.22 | 220,470,274.56 | 489,592,405.22 | 220,470,274.56 |
外销 | 20,137,697.52 | 24,561,240.03 | 20,137,697.52 | 24,561,240.0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509,730,102.74 | 245,031,514.59 | 509,730,102.74 | 245,031,514.59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509,730,102.74 | 245,031,514.59 | 509,730,102.74 | 245,031,514.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2,500,545.63 | 13,725,305.02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01,003.61 | 900,491.09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261,564.23 | 2,427,683.09 |
债务重组收益 | ||
子公司分配股利 | 4,000,000.00 | |
合计 | 23,263,113.47 | 17,053,479.2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1,727.43 | 七、73 七、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856,965.05 | 十一、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3,539,566.06 | 七、6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274.26 | 七、74 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44,206.7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5,750,326.02 |
注:说明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和“十一、政府补助”。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77 | 0.77 | 0.7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20 | 0.67 | 0.6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顾正青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