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5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根据“解释第16号”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追溯调整业务发生最早期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2023年初所有者权益增加14,035.51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减少14,155.48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28,190.99元。具体如下:
(续)
(续)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因租赁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调整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因租赁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调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658.89 | |
未分配利润 | 11,658.89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12.31/2022年度 | |
合并 | 母公司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因租赁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调整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因租赁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调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035.51 | |
未分配利润 | -14,155.48 | ||
少数股东权益 | 28,190.99 | ||
少数股东损益 | 28,190.99 | ||
所得税费用 | -2,376.62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12.31/2023年度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合并 | 母公司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因租赁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调整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因租赁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调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30.06 | |
未分配利润 | -82,161.87 | ||
少数股东权益 | 89,391.93 | ||
少数股东损益 | 53,606.41 | ||
所得税费用 | 6,80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