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谢思敏、田生文、李志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谢思敏、田生文、李志军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未发现存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