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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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72.22万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8,198.04万元,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88,558.59万元,其中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12,718.61万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公司运营及长远发展,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公司总股本532,773,991股,扣除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0,172,808股后的512,601,183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6,663.82万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现金分红方式 | 金额(万元) | 占现金分红总额的比例 | 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
1 | 回购股份 | 9,583.56 | 58.99% | 19.98% |
2 | 派发现金红利 | 6,663.82 | 41.01% | 13.89% |
合计 | 16,247.38 | 100.00% | 33.87% |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最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计算分红总金额。
二、相关决议程序或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及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