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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石重装: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2月)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10月

-12月)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2月)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超合金公司”)2023年(10月-12月)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70,300.00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持有的超合金公司100%股权。公司与兰石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2023年12月8日,超合金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持有超合金公司100%股权,超合金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

(一)业绩承诺

兰石集团作为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3年(10-12月)、2024年、2025年、2026年合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5,682万元。其中,2023年度(10-12月)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43万元;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935万元;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5,070万元;202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6,234万元。

(二)业绩补偿

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23(10-12月)至2026年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指标,则兰石集团应按以下方式给予公司补偿:

当年累计应补偿金额=当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如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兰石集团无需向公司进行补偿。

如触发上述补偿条款,在每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依据标的公司当年度《财务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向兰石集团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当年的应补偿金额,在补偿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内,双方签署当年补偿确认文件。待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按照总体业绩实现情况正式结算补偿款。

结算补偿金额为: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期整体核算后,公司向兰石集团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最终的应补偿金额,兰石集团在补偿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内按照补偿通知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超合金公司2023年(10-12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大华审字[2024] 0011008062号)。根据审计结果,超合金公司2023年(10-12月)实现的净利润为1,160.29万元,完成率为261.92%,已实现2023年(10-12月)业绩承诺。

四、助力超合金公司高质量发展措施

为助力超合金公司进一步提升经营质效,在多领域取得业务突破,顺利完成未来业绩承诺,公司将采取以下支持措施:

一是指导超合金公司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项目制经营运作机制,鼓励其设立重点产品的专项奖励,学习华为“铁三角”模式,促进产销服务的融合;二是强化科技研发支撑,与酒钢不锈钢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发市场,攻关钛合金、

铜合金、高温合金等高端产品;三是加快推进超合金公司万吨压机产线、超合金板材、核电铸件等新业务发展;四是对50MN压机、特钢产线、提吊环产线等进行智能化改造,通过设备标准化操作提升质量效率。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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