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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884号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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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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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4年4月17日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1页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24号文《关于同意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其中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0.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752.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685.9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为人民币21,066.05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1月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8日对公司该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51号验资报告。
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0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25.6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193.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2.05万元。上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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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于2022年12月19日对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24,381.21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4,088.03 |
2023年度使用金额 | 4,252.7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476.59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6,516.98 |
减:现金管理金额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6,516.98 |
说明:2022年存在使用募集资金283.0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023年度存在支付发行费用105.66元。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截止日余额(元) | 存储方式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3002426333 | 一般户 | 135,182,727.44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 110903808610605 | 一般户 | 25,133,779.46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支行 | 532913492410678 | 一般户 | 4,853,265.60 | 活期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严格按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预计投资曙光数据基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