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前林)
作为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投票情况 |
李前林 | 14 | 14 | 0 | 0 | 均为赞成票 |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4次。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2023年召开了两次会议:
1、2023年10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周余俊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议案》;
2、2023年11月13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独立意见。2023年度,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2月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审阅报告的案》 | 同意 |
2023年2月1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2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 | 同意 |
2023年3月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3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3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黄裕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张小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陈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戴书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陈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6、《关于聘任陈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4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 同意 |
2023年6月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8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审计沟通情况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完成阶段,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执行情况、计划阶段风险事项的审计情况、审计情况及结果、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本人认为年报审计按计划执行,风险判断合理,审计程序充分,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合计18天,利用参加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八、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九、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将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谨慎、认真、勤勉地依照法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前林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