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方式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9:30起。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5:00—2024年5月8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1694 | 中裕科技 | 2024年4月30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88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结合2023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2023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3 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邬爱其、周余俊、李前林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8:30-9:30
(三)登记地点: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88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0523-88101066 传真:
0523-8880138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