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
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21,946,063.4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6,201,084.47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02,298,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689,4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派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于公司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还应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按股东在公司注册资本中各自所占的比例分配给各方。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