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北交所发行上市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24,1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153,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21,024,976.4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76,128,023.58元,已由东吴证券于2023年4月14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0208001040229369的人民币账户内;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692,427.25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9,435,596.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297,153,000.00 | ||
承销费及保荐费(不含税) | 21,024,976.42 | ||
其他发行费用 | 6,692,427.25 | ||
募集资金净额 | 269,435,596.33 | ||
二、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1,153,042.11 | ||
三、募集资金使用 | 117,873,331.26 | ||
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 | 106,612,067.07 |
钢衬改性聚氨酯耐磨管量产项目 | 1,078,223.00 |
检测中心项目 | 10,183,041.19 |
四、募集资金余额 | 152,715,307.18 |
备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发行费用6,692,427.25元中,67,375.74元印花税按照税务规定于2024年1月进行申报并缴纳。
备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发行费用6,692,427.25元中,67,375.74元印花税按照税务规定于2024年1月进行申报并缴纳。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前述事项进行调整和安排。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6月8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3)第020046号《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3年6月8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70,267,104.9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6,625,051.51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76,892,156.44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吴证券对中裕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备查文件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3年度)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69,435,596.3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873,331.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873,331.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0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 | 否 | 220,900,000.00 | 106,612,067.07 | 106,612,067.07 | 48.26%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钢衬改性聚氨酯耐磨管量产项目 | 否 | 35,000,000.00 | 1,078,223.00 | 1,078,223.00 | 3.08%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检测中心项目 | 否 | 13,535,596.33 | 10,183,041.19 | 10,183,041.19 | 75.23% | 2024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69,435,596.33 | 117,873,331.26 | 117,873,331.26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前述事项进行调整和安排。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6月8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3)第020046号《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3年6月8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70,267,104.9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6,625,051.51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76,892,156.44元。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
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