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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华审字(2024)第013562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29,640,212.51元;截至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86,798,246.7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2,595,872.56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2023年度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325,300股,回购总金额为71,164,387.9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4.89%,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近年来,公司业务布局持续完善,经营质量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特别是核心产业游轮旅游发展势头良好。为积极响应国

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倡导,坚持长期、真诚回报股东的理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及负有业绩补偿义务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再行分配。以现有股份总额738,148,117股扣减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的26,331,234股及负有业绩补偿义务的19,586,310股股份后的股本总额692,230,573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预计此次派发现金红利69,223,057.30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3.40%。本次分配金额为初步测算,最终分配总额以实际执行为准。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较为充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议了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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