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23年,宏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经营发展提出了有益建议,做出了积极贡献,保证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持续稳定的发展。下面,我对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建议,请全体董事审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
1、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审议通过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关于签署300MW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的议案、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各季度报告等议案,形成的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并得到认真实施。
2、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
全年共召开股东大会两次,审议通过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2年度报告等议案,所形成会议决议均得到董事会有效贯彻执行。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在各自侧重的领域提出了专业的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4、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各自的专业特长,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诚信、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具体履职情况详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各项运作
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接受监事会监督,确保公司能独立和规范运作,防范经营和投资风险。加强诚信建设,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自愿性、主动性信息披露意识,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
6、公司经营与发展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4.26亿元,其中,轨道交通项目营业收入
19.14亿元,同比增加13.94%;市政项目营业收入25.69亿元,同比增加8.04%;房地产项目营业收入6.49亿元,同比减少77.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亿元。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56.0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3.45亿元。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70.86%,同比降低2.48个百分点,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3亿元。
2023年,公司努力发挥优势,积极开发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工程项目。2023年度建筑业新承接工程71.88亿元,全年完成盾构掘进21公里。
2023年度,为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新能源业务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公司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实施5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及300MW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拓展新能源业务领域,加强光伏产业布局,有利于推进公司光伏业务板块整体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促进未来战略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建议
1、继续以“长三角”优势地区为中心,增强以轨道交通、地下管廊、市政路桥等优势业务为基础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通过高质量、高水准的服务,树立宏润品牌形象,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通过自动化与机器人技术、绿色建筑与可持续技术、项目管理和供应链创新、协作平台等多个方面创新投入,提高建筑业的效率和质量,提升公司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的现代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利用地下非开挖专业承包商优势,强化与央国企等合作方的合作,努力实现承建海外业务的可能性。
2、推动公司业务向能源基建领域转型,提升“建筑+新能源”双轮驱动能力。以EPC模式下的光伏电站建设为抓手,加快光伏产业布局,以光伏电站投资及并网运营业务为切入点,向产业上游延伸至光伏组件及电池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抓住习总书记提出的“大力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这一有利时机,通过与央企国企合作,向风能、储能等相关业务横向拓展,未来3~5年投资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少于1GW、集中式光伏电站不少于1GW、风电及储能电站不少于1GW。努力打造新能源一体化产业链,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提升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二) 经营计划
1、2024年度,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建筑施工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领域的核心优势,持续强化在长三角地区的经营工作,在轨道交通、大型管网、大型工程方面争取主要订单,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方针,继续积极开拓市场。
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整体发展,提高光伏电站EPC项目、光伏组件、高效电池片的市场竞争力,加强成本控制,使其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能力,加强开展异质结、钙钛矿等N型太阳能电池片领域的技术合作。
2024年度,公司计划承接工程业务总量100亿元,其中承接建筑工程业务70亿、风光储等各类EPC业务合同30亿元;计划新签产品销售类合同25亿元。
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和科技创新,重视工程安全质量,筑牢产品质量屏障;重视诚信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提升行业竞争力。
3、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重视搞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4、优化管理团队结构,使其与公司规模和业务发展方向匹配,优化考核及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的后备人才储备库,适应公司业务转型与发展。
5、继续深化以信息化、数字化新技术手段为企业高效运营提供保障的机制,
以大数据分析辅助管理团队,形成快速应变机制;通过管理流程数字化再造,提高劳动生产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