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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4-016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三)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晶娃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3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累计服务3年,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哓妍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20 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累计服务2年,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2024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会计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在担任公司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时,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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