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2,884,41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22,766,035股,以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407,102.98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77%。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精工钢构 | 600496 | 长江精工、G精工钢、长江股份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沈月华 | 张姗姗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 际32层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江精工工业园 |
电话 | 021-62968628 | 0564-3631386 |
电子信箱 | 600496@jgsteel.cn | 600496@jgsteel.cn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全面推动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开了工业建筑的高端市场,推动工业建筑的高质量发展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所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发展新质生产力放到年度政府重要工作中,报告中提到将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推动传统制造业向现代化产业转型,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开辟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新赛道,创建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由此可见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拉动国家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早在2021年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计划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7%。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3%。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内投资数据也显示国内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偏好。2023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同比增长3%,我国制造业投资仍保持6.5%的客观增长,高技术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10.3%,增速比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高7.3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面对国家的规划目标以及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已有多个行业的高端制造企业开始纷纷布局和新质生产力相关的扩张计划,而这一产业升级步骤的加速,对公司以战略新兴及高端制造业为客户群体的工业建筑业务,将会受益不断,助推工业建筑业务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2)制造业出海成新浪潮,有力推进工业建筑的海外发展,打造第二增长路径
近年来,我国一直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在“一带一路”和双循环战略指导下,高端制造业出海成为提升“中国制造”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抓手,而海外更低的劳动力成本,也推动着国内制造业向海外进行转移的进程。据海关总署统计,2023年我国有进出口记录的外贸经营主体首次超过60万家,达64.5万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高端制造业出口值达到10.65万亿元,占全年出口交货值比例72.84%,自2020年以来,高端制造业出海贡献度连续4年保持在70%以上,且2023年该比值创历史新高。
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强标准引领和质量支撑,打造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制造’品牌”列入今年工作任务,更多的制造业出海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面对此契机,公司也积极开展工业建筑海外业务拓展,将海外业务打造工业建筑业务的第二增长路径,实
现国内外业务并举,推动工业建筑业务的高速发展。
(3)双碳东风下,建筑绿色化和低碳化是必然趋势,装配式建筑、BIPV等绿色建筑模式的未来发展空间仍较广阔
①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符合国家绿色建筑发展趋势
在双碳政策的催化下,绿色建筑重要性进一步提升,钢结构先天具备“工厂制造”的工业化属性,且从全生命周期来看,碳排放与资源使用量均较传统钢筋混凝土建筑更低,是绿色建筑中的受益方向。中国钢结构协会发布的《钢结构行业“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钢结构行业“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钢结构用量达到1.4亿吨左右,占全国粗钢产量比例1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35年,钢结构用量达到每年2亿吨以上,占粗钢产量2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步达到40%左右,基本实现钢结构建造智能化。
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住建部发布的《“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都明确指出要发展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使用钢结构建筑等要求。2024年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要求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报告期,在政府推动下,保障性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政策及指标不断出台,此类建筑注重建造速度且有绿色建造要求,而装配式建筑建造周期短,品质可控,能够满足短期内快速提供保障性住房及改造的需求。故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的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应用将得到进一步的普及。
②分布式光伏应用开始规模性呈现,BIPV行业已驶入发展快车道
2022年3月,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等发展目标。4月1日起,《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正式实施,强制要求“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7月,发改委联合其他部门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在顶层设计下,
地方相关文件更是纷纷出台行动方案,确定了光伏应用指标。如报告期,北京市发布了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要求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量1.9GW;要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等等。基于上述背景,分布式光伏应用开始规模性呈现,根据《2023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023年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96.29GW,同比增幅88.39%。BIPV行业已驶入发展快车道,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公司作为既懂建筑又懂光伏,既懂结构又懂建筑围护的钢结构建筑企业,凭借复合型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在此机遇下能够取得更多的业务拓展,实现业绩增量。
(4)向“新”发展,智能建造提速,促进行业提质增效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将“发展智能建造”作为国家建筑业发展重点任务。所谓智能建造是指在建筑行业的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等全过程中,广泛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如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并与建筑工业化技术相结合,实现建筑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智能建造旨在提高建筑产业的生产效率、质量安全水平和环境友好性,推动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要求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一批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培育一批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023年年初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要大力推进数字化建设,提出要不断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以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不断提升建筑品质,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为路径,切实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2023年12月工信部联规〔2023〕258号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数字技术赋能,全面推动智能制造的相关要求;2024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中也提出了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等要求。
(5)房地产市场政策优化,降低房建总包企业的风险传导
2023年,我国房地产调控由“防范房地产业引发系统性风险,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向“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转变。在新的供求关系下,中央及地方一方面不断出台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
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将其打造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重要抓手。同时,政府进一步开启房企融资松绑。2023年12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2024年1月房和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提出实施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精准支持项目合理融资需求。部分城市也相继发布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加大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政策支持力度。由此房地产行业的有利因素逐步增加,房地产市场有望逐步实现筑底企稳。
面对国家对房地产一系列政策的变化,房建企业可能更多地参与到有政府背书的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中,防范市场风险。同时融资环境的优化,有效的缓解房建的资金链压力,降低信用风险、财务压力向建筑施工总包企业及下游的传导。
(2)产品与服务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钢结构工程和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完整建筑产品。
钢结构,指用钢板和热轧、冷弯或焊接型材通过连接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荷载、传递荷载的结构形式。钢结构工程业务是公司的业务基石,公司提供设计、制造和安装一体化服务。
在结构工程的基础上,公司提供完整的建筑产品。首先建筑的完整性:公司提供的是建筑整体的完整解决方案,不仅包括结构本身,还涵盖楼面、墙面、屋面、楼梯、设备机电、装修等所有完整建筑所必须的部分;第二,可实现高装配率:对于装配式建筑,公司自主研发开发形成了绿筑 GBS 集成体系,装配率最高可达 95%。
公司的建筑产品体系可以分为公建、工业和居住三大产品类别。公建产品又可进一步细分为非标产品和标准化产品,非标产品指机场、高铁站、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剧院等个性化订制产品,标准产品则主要指装配式建筑,包括学校、医院、办公产业园区等。工业产品指工业类厂房,以及延伸的物流中心、仓储冷库、垃圾焚烧站等。居住产品则主要包括住宅和公寓。
(3)商业模式
对于钢结构工程业务,公司采用专业分包模式,提供设计、制造和安装一体化服务。
在此基础上,公司正积极从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商向 EPC 工程总承包商进行转型,进而商业模式也有所变化:从钢结构工程的分包商,即建筑钢结构构件制造与安装,向整体建筑产品和全套建造服务的提供商转型,即提供包括整个建筑相关的项目策划、设计、采购、制造生产、施工安装、运维等所有建筑项目环节在内的全套技术、产品和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23,327,231,093.81 | 22,102,779,282.50 | 21,908,723,535.45 | 5.54 | 18,356,609,300.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511,951,676.89 | 7,973,403,483.85 | 7,980,139,045.65 | 6.75 | 7,519,238,004.76 |
营业收入 | 16,506,363,899.15 | 15,714,909,250.49 | 15,618,196,933.11 | 5.04 | 15,141,359,771.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8,394,414.53 | 699,354,340.97 | 706,089,902.77 | -21.59 | 686,807,088.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8,253,020.36 | 669,003,100.04 | 675,738,661.84 | -27.02 | 634,212,959.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0,534,694.01 | -136,681,859.17 | -170,158,281.94 | 444.26 | -242,599,848.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4 | 8.95 | 9.03 | 减少2.31个百分点 | 9.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56 | 0.3474 | 0.3508 | -20.67 | 0.34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81 | 0.3264 | 0.3294 | -23.99 | 0.3412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721,078,869.51 | 4,002,882,597.29 | 3,829,757,690.78 | 4,952,644,741.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0,291,003.39 | 210,743,707.66 | 144,677,698.19 | 12,682,005.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78,686,218.91 | 189,159,335.02 | 121,220,307.81 | -812,841.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585,989.34 | 261,222,871.07 | -427,900,292.88 | 832,798,105.1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2,225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1,138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 0 | 300,000,000 | 14.90 | 0 | 质押 | 20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237,069,604 | 11.78 | 0 | 质押 | 229,22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43,782,152 | 2.1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22,766,035 | 1.13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57,797 | 16,130,040 | 0.80 | 0 | 无 | 0 | 其他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 -6,171,000 | 11,102,300 | 0.55 | 0 | 无 | 0 | 其他 |
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吉贵宝 | 800,000 | 7,200,000 | 0.3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4,500 | 6,317,244 | 0.31 | 0 | 无 | 0 | 其他 |
于振寰 | 3,155,111 | 5,920,141 | 0.2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511,602 | 5,801,707 | 0.29 | 0 | 无 | 0 | 其他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有无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 亿元,同比增长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亿元,同比下降2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4.88亿元,同比下降
27.0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1亿元,同比增长444.2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