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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可转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专项报告第1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可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2,000 万张,200万手,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198,800.00万元于 2022 年 4月28 日存至募集资金专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众审字(2022)第 376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金额(元)
2022年度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金额1,988,000,000.00
减:置换2022年度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7,222,000.00
减:置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196,400.00
减: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963,582,435.12
减:转账手续费10,963.94
加:累计利息收入1,242,255.0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7,000,000.00
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0,455.94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80,804,435.12元,其中1,242,255.00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507,230,455.9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0,455.94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7,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专项报告第2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本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及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三份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元)2023年12月31日 余额(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中支行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1108010130024237821,988,000,000.00159,624.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3948809893880.0070,740.9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4990301001003590280.0090.88
合计1,988,000,000.00230,455.9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0,804,435.1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第3页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1,722.2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19.64万元(不含税))合计共51,841.8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已于2022年5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51,841.84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2 年5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5月,上述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尚有50,700万元在使用中。

(四)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4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即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使用和存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工钢构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8,8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预先投入置换资金)17,070.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080.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六安技师学院综合型产教融合市级示范实训基地(第二校区)项目82,000.0082,000.001,893.1659,767.49-22,232.5173%基本完工已完工未结算-
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60,000.0060,000.0015,177.6331,620.33-28,379.6753%基本完工项目试生产-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8,000.0056,692.62-56,692.62-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00,000.00198,692.6217,070.79148,080.44-50,612.1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未发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5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期末已归还4,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50,700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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