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精工钢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戴文涛先生、赵平先生和公司董事孙国君先生3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戴文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赋予的职责和权限,本着为股东和董事会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责。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就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为参股子公司担保等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了决策参考和监督作用。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在不干扰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行使审计职权的情况下,全程参与了年报的审计工作。

在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初步报表,与公司财务部门及众华事务所就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出具了书面审阅意见,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同意提交会计师审议,并协商确定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双方就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及委员会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

充分、及时沟通,并敦促其按照计划推进审计工作。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书面意见认为:审计会计师经过恰当的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了明确的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建议均与公司管理层达成一致。审计委员会同意审计报告初稿,并督促会计师进一步复核后在审计计划规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众华事务所出具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事务所给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认为:众华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正常有序开展,并就审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2023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六、审计委员会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流程改革,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并审阅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继续继续秉承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懈努力。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签字页)

戴文涛 赵平 孙国君

2024年4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