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