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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6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单

位:元):

合并财务报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月1日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2,280,819,516.99168,376.702,280,987,893.69
盈余公积2,982,292,413.6715,440.882,982,307,854.55
未分配利润35,900,674,525.13152,935.8235,900,827,460.95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3,028,487,187.18512,123.333,028,999,310.51
盈余公积3,528,137,635.5327,366.743,528,165,002.27
未分配利润41,379,489,865.45475,283.6241,379,965,149.07
少数股东权益90,698,855.799,472.9790,708,328.76
所得税费用-36,425,271.88-343,746.63-36,769,018.51
净利润7,744,682,355.97343,746.637,745,026,102.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8,451,093.72334,273.667,798,785,367.38
少数股东损益-53,768,737.759,472.97-53,759,264.78

母公司财务报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月1日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1,893,957,371.71154,408.821,894,111,780.53
盈余公积2,982,292,413.6715,440.882,982,307,854.55
未分配利润36,887,741,937.47138,967.9436,887,880,905.41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2,631,189,529.75273,667.462,631,463,197.21
盈余公积3,528,137,635.5327,366.743,528,165,002.27
未分配利润39,906,030,604.91246,300.7239,906,276,905.63
所得税费用-244,819,782.60-119,258.64-244,939,041.24

净利润

净利润5,458,452,218.57119,258.645,458,571,477.2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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