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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目的

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4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范围

公司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

4、期限

自2024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合法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委托理财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有效期为自2024年5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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