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00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0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0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9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意见及同意的意见。
二、 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作为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也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必要保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1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内部审计负责人以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等出席本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和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了有关2023年度年审事宜。审计委员会要求,事务所审计人员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一定要持有职业谨慎的态度,对公司财务工作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内部审计负责人以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等出席本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和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了有关2023年度年审结果的相关事宜。
(四)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
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