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28 公司简称:中盐化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周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宋大勇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30,729,898.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2,224,789.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3,389,592.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35.03%。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故不存在相关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其他相关资料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集团公司 | 指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 | 指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中盐化工、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兰太实业 | 指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会 | 指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监事会 | 指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股东大会 | 指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昆仑碱业 | 指 | 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 |
钠业公司 | 指 | 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公司 | 指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兰太药业 | 指 | 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胡杨矿业 | 指 | 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兰太 | 指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氯碱公司 | 指 |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
中盐昆山 | 指 | 中盐昆山有限公司 |
高分子材料公司 | 指 | 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天辰化工 | 指 | 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
盐碱分公司 | 指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 |
发投碱业 | 指 |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
中盐华东 | 指 | 中盐华东化工有限公司 |
资源公司 | 指 | 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兰太资源 | 指 | 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进出口公司 | 指 | 中盐内蒙古化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盐化工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NSIG Inner Mongolia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ina Salt Chemic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周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云泉 | 孙卫荣 |
联系地址 |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电话 | 0483-8182016 | 0483-8182016 |
传真 | 0483-8182022 | 0483-8182022 |
电子信箱 | zyhgzqb@chinasalt.com.cn | zyhgzqb@chinasalt.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贺兰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4年9月26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吉兰泰镇变更为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布和街北侧;2016年4月29日,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乌兰布和街北侧;2017年1月17日,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贺兰区 |
公司办公地址 |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50336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inasaltchemical.com/ |
电子信箱 | zyhgzqb@chinasalt.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盐化工 | 600328 | 兰太实业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1、2、3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军书、张万斌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7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徐万泽、潘青林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16,100,784,350.12 | 19,045,637,828.67 | -15.46 | 14,381,854,308.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51,714,659.19 | 1,864,949,904.30 | -38.24 | 1,491,676,164.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71,088,610.80 | 1,913,887,100.22 | -38.81 | 1,458,873,644.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7,019,275.22 | 1,741,087,459.48 | -8.85 | 3,324,122,106.04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113,892,552.13 | 11,479,204,122.10 | 5.53 | 7,653,901,782.89 |
总资产 | 18,263,056,220.07 | 21,061,888,584.43 | -13.29 | 18,012,270,169.6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890 | 1.4755 | -46.53 | 1.55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890 | 1.4755 | -46.53 | 1.55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23 | 1.5142 | -47.02 | 1.523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74 | 19.50 | 下降10.77个百分点 | 19.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8 | 20.02 | 下降11.14个百分点 | 18.6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低38.24%,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纯碱、聚氯乙烯等主营产品受市场因素影响,价格同比降幅明显;二是纯碱产品产销量同比降低7%。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4,723,402,742.81 | 3,863,141,270.71 | 3,596,187,003.65 | 3,918,053,332.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7,207,166.20 | 237,049,520.76 | 73,956,871.04 | 333,501,101.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57,073,190.10 | 226,334,275.34 | 63,333,360.46 | 311,156,822.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561,866.79 | 272,822,280.68 | 554,822,359.46 | 524,812,768.2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一季度,公司纯碱、烧碱等主营产品下游需求旺盛,价格维持高位,当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50,720.72万元;二季度,纯碱产品受天然碱及其他新增产能影响,价格有所下行,聚氯乙烯、烧碱、糊树脂因市场需求走弱,且新增产能满负荷释放,价格持续走低,当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23,704.95万元;三季度,烧碱、纯碱等主营产品市场供需矛盾依然较大,价格与销量较二季度环比降幅明显,当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7,395.69万元;四季度,纯碱、烧碱、糊树脂产品价格出现短暂复苏,公司抢抓市场机遇,积极压减库存,当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33,350.11万元。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286,642.68 | -90,735,097.13 | 16,440,317.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342,506.39 | 36,008,724.85 | 45,237,158.2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08,392.23 | 218,907.16 | -953,427.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60,175.34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 |
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75,529.02 | 3,99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56,447,744.47 | 天辰公司期初至合并日净损益 | 1,809,313.52 | 13,332,200.42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339,804.89 | -19,799,019.06 | -44,304,647.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4,541.03 | -10,649,340.94 | -691,761.0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812,227.84 | -11,635,104.78 | -2,194,992.10 | |
合计 | -19,373,951.61 | -48,937,195.92 | 32,802,520.1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0,419,649.84 | 10,437,457.61 | 17,807.77 | 17,807.77 |
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153,200.00 | 12,999,900.00 | -153,300.00 | -153,300.00 |
德令哈工业园供水有限公司 | 472,900.00 | 0.00 | -472,900.00 | -472,900.00 |
合计 | 24,045,749.84 | 23,437,357.61 | -608,392.23 | -608,392.23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公司“深化改革、精益求精、提质增盈、行业引领”的经营方针,努力克服市场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燃煤、原油价格高位调整,购网用电负荷频繁受限、产品市场量价低位波动、环保治理力度不断升级等前所未有的复杂挑战,公司紧盯年度目标,以深化内部管理、强化内功修炼、增进协同协作为重点,持续优化经营方式、创新商业模式,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专业化能力,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产品经营情况
聚氯乙烯生产42.36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5.9%;销售42.6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6.49%。烧碱生产38.65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99.88%;销售38.77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6.17%。糊树脂生产21.76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27.23%;销售21.44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25.35%。纯碱生产384.39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93.34%;销售404.43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98.21%。金属钠生产5.31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96.54%;销售5.18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94.2%。高纯钠生产784.22吨,完成年度计划的98.03%;销售17.23吨。氯酸钠生产10.05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0.48%;销售9.66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96.6%。复方甘草片生产1,041.59万瓶,完成年度计划的144.66%;销售1,041.83万瓶,完成年度计划的148.83%。苁蓉益肾颗粒生产289.51万盒,完成年度计划的80.42%;销售281.81万盒,完成年度计划的74.16%。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安全发展的底板更加厚实
公司以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为主线,以创建“无泄漏工厂”为抓手,以“一防三提升”(防范重大风险、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安全信息化水平)和“四防一加强”(防松懈、防麻痹、防泄漏、防熟视无睹,加强“三项纪律”)为着力点,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思想,持续提高各级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风险识别与管控能力;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治理体系相关要求,将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首次完成《ESG报告》披露;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按进度完成环境治理项目年内。年内,公司荣获证券时报颁发的“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奖及中国证券报颁发的“央企ESG碳中和50强”奖项。
2.生产经营“一盘棋”的合力充分彰显
2023年,公司完成各项经营目标面临明显压力和挑战,各单位从生产、供应、销售协同方面发力,优化经营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倾力保障了效益最大化。一是生产系统从五大协同中找余地、从装置运行中谋提升、从成本构成中寻空间,用好“无泄漏工厂”工具,持续优化工艺管控,加强计划检修、强化“三项纪律”、提高检维修质量、挖掘装置潜力、提升“两率”,生产调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各板块高效协同创效益。二是物资供应系统加强原材料前端管控,推进供应商结构调整,提升国内一线品牌、行业优秀企业的产品采购比例。优化寄售模式和辅料定价模式,打破一家垄断现象。不断提升仓储机械化水平,有效提高仓储工作效率、降低劳动强度、减少劳务支出,物资采购仓储能力稳步提升。三是营销系统与时俱进、因势而变,创新商业模式、调整操作手法,以精准的市场判断和坚定的战略定力,积极应对国际环境变化和国内经济带来的变化挑战。
3.节水节能降碳举措落地见效
公司以《节能降耗三年行动方案》《废水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为工作指南,坚持节水减排、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总基调,寻求新举措、新方式、新技术,努力实现减排、零排,保障企业健康发展。2023年公司氢气替代天然气及余热替代蒸汽气化液氯等5个项目正式投运,电石石灰窑导热油余热制蒸汽及盐碱二氧化碳压缩机增置项目即将投入运行,热电背压机组改造及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等项目有序开展。网购绿电占比逐年提升,2023年比例达到20%左右。吉兰泰地区6MW光伏发电项目年底已并网发电,乌斯太地区300MW风光互补绿色供电项目加快推动,降碳、附碳、用碳有了新突破。氯碱系统氢气洗涤、空压制氮、干湿联合冷却塔、热电二车间脱盐水增设浓反装置等重点节水项目,以及高分子厂聚合机封水回收利用等重点减排项目相继投用,大幅度降低了原水耗用量及废水排放量。青海两碱公司持续加快源头节水、废水回用等项目推进力度,节水减排工作实现新突破。不断提高粉煤灰、电石除尘灰、炉渣、石膏、碎石的利用率,一般固废利用率85%以上。
4.科技创新引领力持续增强
公司秉持科学精神和创新态度,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流程指导手册》《科研基础管理考核细则》《科技进步奖励办法》《科技创新激励办法》等多项制度。
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推动优化创新平台建设,与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多家科研院所合作,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完善科技人员激励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精准把握国家对实体经济和现代制造业的政策导向,按照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落实落细重点项目进度。
5.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面启动
按照国资委部署,充分发挥“双百行动”示范企业“尖兵”作用和“头雁”效应,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及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创建行动,钠业公司成功入选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公司在国资委组织的中央企业所属“双百企业”中被评为“标杆企业”。公司利用资本运作手段持续提升主业发展水平,完成天辰化工100%股权收购,并实现高标准管理并轨,运行效益明显提升,实现了建设”中国最大的糊树脂制造企业”的战略目标。树立市场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把干部职工的收入和单位的经济效益紧密结合,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体现“收入靠进步,收入靠业绩,收入靠能力”的分配遵循和“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三能机制。
6.非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
①氯碱公司电石厂炭材(北)料场项目:项目批复总投资3,86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3,780.15万元。目前该项目已预转固。
②氯碱公司热电厂煤场封闭项目:项目批复总投资4,321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3,862.1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预转固。
③发投碱业烟气系统超低排放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493.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1,200.7万元,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④吉兰泰盐湖湖盐开采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批复总投资1,55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1,424.13万元,该项目已验收并正常运行。
⑤钠业公司1#、2#抽凝式汽轮机改背压式汽轮机项目:项目批复总投资4,493.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35.72万元,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⑥发投碱业水气车间循环水系统综合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批复总投资1,425.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435.81万元,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⑦电石厂密闭循环水冷却塔干湿联合节水技改项目:项目批复总投资1,555.7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61.98万元,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⑧发投碱业新增离心机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批复总投资3,664.0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399.42万元,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⑨热电厂一车间锅炉烟气余热回收项目:项目批复总投资1,935.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107.57万元,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⑩购买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购买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资产交易价格为2,830.38万元。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批复总投资
4,905.5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168.51万元,其中含支付购买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2,830.38万元,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发投碱业电站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批复总投资71,199.5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18.85万元,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四)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问题1.“能耗双控”问题依然突出,主要产品对能源依赖度高,节能工作还需多点着力、多方施策、高效推进。
措施:节能降碳工作已有系统方案,但具体工作把控还不细、不准。在空冷余热利用技术、蒸发冷技术利用、光伏新能源使用合作以及在吸碳、固碳、异地用碳方面深入探索攻关,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调整生产方式和人力资源组织方式,把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竞争优势。根据《废水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提升水资源综合利用率,谋划好可持续发展路径。
问题2.各产业板块还存在制约生产稳定运行的短板和瓶颈问题。
措施:全方位优化整合,有效推进科学化管控系统和自动化提升项目,持续加快自动化升级、智能化制造以及工业互联网的应用步伐,逐步解决制约生产稳定运行的短板和瓶颈问题,持续提升生产运行的自动化水平和稳产、高产、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内生发展动能,确保在稳中求发展、增效益。
问题3.安全环保方面,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管标准不断提升,公司对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新的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安全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结合当前安全环保形势和公司实际,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紧紧依靠技术和管理创新推进安全发展,形成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双驱动的安全工作格局,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加强在环保建设方面新技术的应用和新设备的投入,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五)2024年重点工作与保障
1.抓好安全环保,发挥保障作用
全面落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优化、量化和完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推行网格化属地安全环保管理模式,全面深化各层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专业岗位、业务管理岗位“一岗双责”有效落实。深化公司管理体系整合优化,全面修订公司质量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完善细化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公司安全环保禁令等管理制度,聚焦“一防三提升”“四防一加强”,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体系,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等安全生产信息化运行工作。不断强化环保设施运行过程管理,完成环保设施运行参数监控系统建设。重点围绕节能降碳、绿色低碳,落实好40.5MVA电石炉技改项目、炭材北料场全封闭项目环保验收工作和青海蒸氨钙液排放场环境治理项目,加快推进300MW风光互补绿色电力及功能扩展示范项目建设。
2.优化生产方式,提升运行质效
以提升装置运行质量和节能降耗为核心,努力实现能源消耗行业最低,能源价格达到区域最低,统筹规划余热回收、导热油热能回收利用等大汽电平衡项目,继续强化和巧用“无泄漏工厂”工具,推进公司废水综合治理、公司节能降耗三年行动既定措施,继续深入挖掘内部节水潜力,最大限度地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稳产、高产、安全生产。紧紧围绕提高两碱、两钠、两树脂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对标一流优秀企业,青海两碱公司彻底解决蒸氨钙液库历史遗留问题,吉兰泰盐板块抓紧实施氯化钙装置升级改造和大制卤项目,吉兰泰碱板块推进汽电平衡及四台机炉运行规划,氯碱系统持续节能、降耗、减排,两钠做“专精特新”标杆企业,电石围绕高产、高质、低耗全神贯注地工作,热电不断降低发电成本,胡杨矿业、污水处理公司等单位重点练内功、强管理、促合规,不断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创新商业模式,提升产业竞争力
紧紧围绕“品质、服务、诚信、守正”的营销理念及“定规则、调结构、控风险、保增长”的营销经营方针,加强与优质客户的协作,销售、生产与物资充分协同,通过协同体现各产品价值,提升营销工作增销创收能力水平。纯碱产品加强与行业协会及头部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抢抓市场机遇,实现增收增效。烧碱产品关注市场需求变化,稳定优质客户销量,提升片碱产品获利区域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PVC重点开展PVC产品软制品技术攻关,向高端化软制品行业布局。糊树脂动态调整优化区域结构和客户结构,以高端市场打品牌。金属钠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借助生产技术、服务优势,加大液态钠供应推广使用力度,提高客户粘性与抗风险能力。氯酸钠发挥行业引导作用,把握产业链发展趋势,抢占优质市场份额,提高创效增收水平。
4.深化企业改革,增强核心功能
以新一轮改革为契机,有序推进“双百行动”“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创建”、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及价值创造等相关改革工作,科学谋划公司2024-2026年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3-2025年人才发展规划、2023-2025年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完善《后备人才管理办法》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结合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的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遵循,探索科学且符合企业质态的市场化组织、市场化用人和市场化薪酬机制。完善差异化考核体系,建立与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宜、更具灵活性和市场竞争力的“摸高”业绩考核机制。扎实推进全级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激发干部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抢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窗口期,加强市值管控,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综合施策,促进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融合发展、良性循环,实现上市公司资产价值稳步增长,提升市场信心,推动价值回归。
5.加强科技创新,激发内在驱动力
聚焦主责主业,科学精准实施投资计划,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青海两碱公司钙液场建设项目及节能、节水改造等项目,进一步提升纯碱产业竞争实力。完成盐碱分公司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固废综合再利用项目、青海碱业电站节能降碳等项目,实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碳、降本增效。加快推进电石厂石灰窑导热油余热回收利用与碳材立式烘干窑、电石炉炉气余热
回收利用、热电厂一车间烟气余热回收、热电厂二车间背压机组改造等重点计划项目,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加大新业务、新产业发掘培育力度,着力推进补链、延链,规划、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带动性和发展潜力的新业务项目,增加发展后劲。
6.加大精细化管理,提升专业化能力
以财务数据为指引,扩空间、缩差距,深化、细化生产经营等各个系统内具体工作,从预算源头严控非生产经营开支和管理费用科目下的人工成本。各系统、环节将“精细化、专业化”落实在“内抓管理、外拓市场、上争政策、下压耗费”工作举措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质效。构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格预算管理,保持流动项下收支平衡,积极做强做优存量,适度做大增量,谨慎大额投资和借贷担保。持续加强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经营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不断提升重大经营风险防控工作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内控体系评价及缺陷的整改和验证,“以评促改”,提升内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精细化工行业
①金属钠:2023年国内金属钠产能装置约17.85万吨。全球金属钠表观需求量约12.65万吨,消费领域集中在靛蓝粉和医药中间体行业,少量用于多晶硅领域。公司金属钠产能6.5万吨,占全球产能的36%,规模与技术优势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3年,受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全球经济下行影响,产业链出口受到一定影响,同时金属钠行业新增产能扩张,下游行业需求有限,行业整体盈利水平降低。
高纯钠:公司高纯钠是一种高纯度金属钠成品,被列入国家863计划项目,产能800吨,装置以公司全球最大的金属钠生产技术为依托,工艺及成本控制在行业内具有优势,该产品可用于反应堆的冷却剂,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
②氯酸钠:2023年国内产能约90.2万吨,其中单独生产装置约56万吨,配套生产装置约
34.2万吨。下游主要集中在纸浆与亚氯酸钠、高氯酸钾、水处理等领域。公司本部及参股子公司氯酸钠产能16万吨,占国内单独产能的28.57%。公司产品销售主要覆盖陕、蒙、宁、鲁、豫、京、津、冀及东北地区;下游主要分布在亚钠、纸浆、染料等行业。2023年,氯酸钠供给端部分产能恢复,需求端下游主要行业需求变化不大,行业供需矛盾显现。
(2)基础化工行业
①纯碱:2023年国内纯碱产能约3,658万吨,其中100万吨以上(含)生产企业共13家,年产能约2,670万吨,占总产能70.26%。纯碱行业整体开工水平保持在80%-85%之间。青海、内蒙古、河南、江苏、山东、河北是国内主要的纯碱生产地,产品广泛分布在化工、玻璃、氧化铝、冶金、石油、医药、纺织工业、味精等行业。公司纯碱产能390万吨,产品覆盖华北、西北、西南、华中、华东、东北等国内大部分区域。2023年光伏玻璃继续快速扩产,增量需求带动纯碱整体市场维持高位。受天然碱及其他新增产能影响,纯碱价格有所下行。
②聚氯乙烯树脂(PVC):2023年国内PVC树脂有效总产能约2,762万吨,电石法产能约有2,075万吨,占比75.13%,乙烯法产能约有687万吨,占比24.87%。PVC下游主要应用于管材管件、型材门窗、板材硬片和薄膜等领域,以管材管件和型材为首的建材领域需求仍高达60%。公司聚氯乙烯树脂产能40万吨,产能规模属中等行列,有配套电石装置。2023 年,国内 PVC 行情走势偏弱,受新增产能满负荷释放影响,供应端压力加大,因全球经济下行及国内房地产不振影响消费比例略有下降。
③糊树脂:目前国内糊树脂产能约为149.5万吨,主要用于医疗手套、人造革、搪胶玩具、滴塑商标、油漆涂料等领域,其中医疗手套和人造革占比超过50%;随着技术提升,糊树脂在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技术等应用领域在不断拓展。公司糊树脂现有产能23万吨,占国内树脂产能的15.38%。2023年糊树脂行业产能依然过剩,新增需求不大,价格处于弱势。
④烧碱:2023年,国内烧碱产能约4,779万吨,产量约3,999.3万吨,平均开工率84.87%。下游需求主要为氧化铝、化工、纺织化纤、造纸、轻工业、医药等,其中氧化铝为主要需求行业。国内氯碱产能分布主要集中在西北、华北和华东三个地区,占到全国总产能的80%。西北地区依托资源优势,配套PVC产品发展,生产成本优势较为明显;华北、华东地区烧碱行业发展历史悠久,配套耗氯产品可解决碱氯平衡问题,产品销售有区位优势。公司现有烧碱产能36万吨。2023年由于市场供需矛盾依然较大,市场处于低迷的局面,三季度有所回调,受氧化铝需求影响,烧碱市场走势较稳定。
⑤氯化铵:2023年国内氯化铵产量约1,474万吨,同比增加3.8%,公司中盐昆山纯碱生产属于联碱法生产,氯化铵产能65万吨,产品主要销售区域为江苏、安徽、东北等地区。氯化铵下游主要为复合肥工厂,约占整个氯化铵需求的80%,其余用于制造颗粒氯化铵和出口。2023年,氯化铵新增产能释放,市场供应面呈现增长格局,叠加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下跌效应,氯化铵市场下行,供需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3)医药行业:公司医药、保健品产业板块规模较小,主营产品包括复方甘草片、苁蓉益肾颗粒及盐藻系列保健产品等。以地区特有的甘草、苁蓉及吉兰泰盐湖养殖的“杜氏”盐藻为主要原材料研制而成,较有特色,拥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盐化工为主的生产企业,主营以纯碱、烧碱、PVC、糊树脂、氯化铵为代表的基础化工产品;以金属钠、氯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等为代表的精细化工产品。
2.经营模式
公司遵循“盐为基础、纵向延伸、发挥优势、绿色发展”的思路,坚持不懈地推进管理变革和技术创新,努力寻求产业升级和多元化发展道路,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目前已发展成为横跨内蒙古、青海、江苏、安徽四省(区)七地的盐化工企业,未来公司将建设成为“生产环境清洁优美、资源利用节能减排、收入利润持续增长、股东员工共同受益”的中国一流的循
环经济盐化工基地。公司主要采用生产销售型经营模式;原材料采购以招标采购和比价采购为主;化工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贸易为辅;医药产品销售模式主要为普药大流通分销模式、新药招商代理加学术推广模式、保健品区域代理加品牌推广模式。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源优势:公司拥有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的吉兰泰盐湖的全部及位于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的柯柯盐湖的部分资源,储量约2亿吨,为公司盐化工产业提供了原材料保证。同时,主要产品生产基地内蒙西部及青海德令哈地区煤炭、电力、石灰石资源丰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优质可靠的资源保障,区位优势造就了较低的劳动力和能源成本。
2.规模优势:公司生产装置先进,部分产品产能位居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拥有世界产能最大的金属钠生产线;被列入国家863计划项目的高纯钠生产线;拥有技术领先、产能位居全国前三的纯碱生产系统及国内最大的氯酸钠生产系统。
3.产业链优势:公司采用盐电解生产金属钠、氯酸钠、烧碱,氨碱法、联碱法生产纯碱、氯化铵,采用电石法生产PVC及糊树脂,拥有“盐-石灰石-煤(电)-纯碱-氯化铵”、“盐—煤(电)—电石-烧碱-PVC”、“盐-煤(电)-精细化工产品”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且可以利用氯乙烯单体生产糊树脂产品。完整的产业链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对部分原材料的依赖,提升生产经营的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品牌优势:公司产品质量过硬、信誉良好。“银湖”牌精制盐是国内同类产品首个通过绿色认证的“绿色食品”;“阿瑞美”牌食用纯碱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是国内首家通过认证的食用碱品牌;金属钠的“国邦”商标、纯碱的“阿瑞美”商标、精制盐的“银湖”商标被认定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昆仑雪”牌纯碱获得青海省省级著名商标荣誉称号;还可授权使用集团公司“中盐”品牌,利用中盐集团在全国的影响力扩大产品销售市场。
5.技术优势:金属钠生产工艺采用前“美国杜邦”的先进技术,经过多年消化吸收,与国内同行业相比,生产工艺成熟可靠,各项指标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已成为世界最大的金属钠制造商;氯酸钠采用加拿大ERCO公司的成套工艺,采用低温真空蒸发结晶技术,生产稳定可靠,节能效果好,产品指标优于国内同行业企业;纯碱生产装置集中选用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各种消耗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氯碱工艺采用世界最先进的离子膜电解工艺,片碱采用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糊树脂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微悬浮聚合法技术,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盐藻系列产品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高。
6.人力资源优势: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保持稳定,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决策能力。公司注重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人员聘用和培训管理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运行体系,专业队伍不断壮大,专业开发能力日渐提升,为各产业发展积累了宝贵的人力资源支持。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6,100,784,350.12 | 19,045,637,828.67 | -15.46 |
营业成本 | 12,261,578,315.33 | 13,918,939,247.34 | -11.91 |
销售费用 | 240,709,195.02 | 281,535,612.85 | -14.50 |
管理费用 | 648,109,597.37 | 687,427,315.77 | -5.72 |
财务费用 | 38,177,997.18 | 135,289,201.13 | -71.78 |
研发费用 | 352,359,796.70 | 473,096,267.62 | -25.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7,019,275.22 | 1,741,087,459.48 | -8.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87,772.41 | -23,289,657.35 | -1.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8,454,013.35 | -20,505,850.18 | 9,743.3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5.46%,主要原因:一是纯碱、聚氯乙烯等主营产品受市场因素影响,价格同比降幅明显;二是纯碱产品产销量同比降低7%。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1.91%,主要原因:一是纯碱产品产销量同比降低;二是本期大宗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4.5%,主要原因:本期纯碱销量下降,中转库运费等同比下降。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下降5.72%,主要原因:本期加强费用管控、修理费等同比下降。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下降71.78%,主要原因:本期负债规模减少及存款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5.52%,主要原因:本期公司在工艺装备改进、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加大了研发固定资产投入,研发及试验费用有所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85%,主要原因:本期主营产品纯碱、聚氯乙烯收入同比下跌,现金流入同比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同比下降9,743.31%,主要是上年度股权筹资流入202,212.75万元。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6.03%,主要原因一是本期聚氯乙烯、烧碱、糊树脂、纯碱等主要产品价格同比下降,二是纯碱产品产销量同比下降。
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下降12.81%,主要原因一是纯碱产品销量降低;二是本期大宗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工业 | 15,774,246,905.50 | 11,909,307,941.61 | 24.50 | -16.03 | -12.81 | -2.79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盐 | 69,808,178.29 | 55,741,129.25 | 20.15 | -13.90 | -28.03 | 15.68 |
盐化工 | 15,337,814,092.56 | 11,525,357,922.89 | 24.86 | -15.87 | -11.73 | -3.52 |
药品 | 156,850,775.91 | 92,158,445.07 | 41.24 | 29.99 | 14.50 | 7.94 |
其他 | 209,773,858.74 | 236,050,444.40 | -12.53 | -40.53 | -46.79 | 13.23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15,485,477,529.14 | 11,656,722,391.21 | 24.72 | -15.16 | -11.51 | -3.10 |
国外 | 288,769,376.36 | 252,585,550.40 | 12.53 | -45.90 | -47.96 | 3.46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8,681,335,263.34 | 6,448,444,746.06 | 25.72 | -16.58 | -18.27 | 1.53 |
经销商 | 7,092,911,642.16 | 5,460,863,195.55 | 23.01 | -15.34 | -5.34 | -8.14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金属钠 | 万吨 | 5.31 | 5.18 | 0.12 | 6.29 | 3.39 | 48.34 |
氯酸钠 | 万吨 | 10.05 | 9.66 | 0.51 | 4.01 | 0.09 | 328.00 |
纯碱 | 万吨 | 384.39 | 404.43 | 1.07 | -7.71 | -7.33 | -94.98 |
聚氯乙烯 | 万吨 | 42.36 | 42.60 | 2.14 | 0.92 | 6.31 | -9.92 |
糊树脂 | 万吨 | 21.76 | 21.44 | 0.78 | 9.39 | 8.78 | 72.70 |
烧碱 | 万吨 | 38.65 | 38.77 | 0.07 | 1.92 | -0.50 | -61.87 |
氯化铵 | 万吨 | 88.93 | 88.36 | 0.98 | -1.36 | -2.43 | 121.99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工业 | 人工成本 | 1,173,435,972.91 | 9.85 | 1,121,537,721.62 | 8.21 | 4.63 | |
工业 | 折旧 | 850,805,553.59 | 7.14 | 781,101,549.76 | 5.72 | 8.92 | |
工业 | 原材料 | 5,785,203,060.64 | 48.58 | 6,627,650,080.29 | 48.52 | -12.71 | |
工业 | 燃料及动力 | 3,503,978,880.83 | 29.42 | 3,661,118,977.74 | 26.80 | -4.2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盐 | 人工成本 | 18,477,533.43 | 16.97 | 15,642,948.30 | 20.28 | 18.12 | |
盐 | 折旧 | 2,542,536.54 | 2.34 | 2,267,724.32 | 2.94 | 12.12 | |
盐 | 原材料 | 21,000,843.20 | 19.29 | 29,518,374.07 | 38.27 | -28.86 | |
盐 | 燃料及动力 | 27,410,239.83 | 25.18 | 16,224,480.53 | 21.03 | 68.94 | |
盐化工 | 人工成本 | 1,129,533,801.55 | 9.79 | 1,081,779,288.80 | 8.46 | 4.41 | |
盐化工 | 折旧 | 829,308,496.85 | 7.19 | 759,026,722.58 | 5.94 | 9.26 | |
盐化工 | 原材料 | 5,392,039,451.43 | 46.75 | 6,271,344,868.20 | 49.06 | -14.02 | |
盐化工 | 燃料及动力 | 3,407,151,690.72 | 29.54 | 3,630,272,180.35 | 28.40 | -6.15 | |
药品 | 人工成本 | 9,239,698.47 | 10.03 | 9,586,805.76 | 11.91 | -3.62 | |
药品 | 折旧 | 2,420,030.84 | 2.63 | 1,207,476.05 | 1.50 | 100.42 | |
药品 | 原材料 | 71,949,693.01 | 78.11 | 63,366,255.20 | 78.73 | 13.55 | |
药品 | 燃料 | 2,156,573.33 | 2.34 | 926,413.51 | 1.15 | 132.79 |
及动力 | |||||||
电及蒸汽 | 人工成本 | 16,184,939.46 | 3.61 | 14,528,678.77 | 4.35 | 11.40 | |
电及蒸汽 | 折旧 | 16,534,489.36 | 3.69 | 18,599,626.81 | 5.57 | -11.10 | |
电及蒸汽 | 原材料 | 300,213,073.00 | 66.98 | 263,420,582.83 | 78.94 | 13.9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纯碱产品产量降低;
2.本期大宗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
3.本期药品产量同比上升。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4月22日发布《关于注销中盐华东化工有限公司的公告》,2022年4月25日中盐华东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对中盐华东注销清算的决议,2023年2月完成清算注销。
2.2023年1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氯碱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分子材料公司。2023年2月23日,变更氯碱公司经营范围,新增高分子材料公司的经营范围;2023年3月13日,变更氯碱公司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并取得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氯碱公司吸收合并高分子材料公司事宜。
3.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公司、氯碱公司与中盐红四方及天辰化工就上述并购事项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并已经各方签字生效,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资产交割,本期将天辰化工纳入合并范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98,505.3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3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7,857.9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73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48,513.1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3.7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16,220.1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92%。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原因分析 |
销售费用 | 240,709,195.02 | 281,535,612.85 | -14.50% | 主要原因是本期纯碱销量下降,中转库运费等同比下降。 |
管理费用 | 648,109,597.37 | 687,427,315.77 | -5.72% | 主要原因是本期加强费用管控、修理费等同比下降。 |
研发费用 | 352,359,796.70 | 473,096,267.62 | -25.52% | 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在工艺装备改进、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加大了研发固定资产投入,研发及试验费用有所减少。 |
财务费用 | 38,177,997.18 | 135,289,201.13 | -71.78% | 主要原因是本期负债规模减少及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
投资收益 | -19,709,515.29 | -12,576,817.68 | 56.71% | 主要为本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量上升导致贴现息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577,367,261.15 | 777,852,009.47 | -25.77% | 本期利润较上年下降。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52,359,796.7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52,359,796.7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1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74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8.1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7 |
本科 | 281 |
专科 | 269 |
高中及以下 | 18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5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4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6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86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变动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26,412,249.19 | 11,953,293,684.64 | -926,881,435.45 | -7.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39,392,973.97 | 10,212,206,225.16 | -772,813,251.19 | -7.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7,019,275.22 | 1,741,087,459.48 | -154,068,184.26 | -8.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981,383.00 | 26,583,374.09 | 13,398,008.91 | 50.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969,155.41 | 49,873,031.44 | 13,096,123.97 | 26.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87,772.41 | -23,289,657.35 | 301,884.94 | -1.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54,670,146.93 | 4,217,807,684.89 | -2,763,137,537.96 | -65.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3,124,160.28 | 4,238,313,535.07 | -765,189,374.79 | -18.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8,454,013.35 | -20,505,850.18 | -1,997,948,163.17 | 9743.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406.82万元,主要原因:本期主营产品纯碱、聚氯乙烯等售价同比下跌,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现金流入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9,794.82万元,主要原因:上期增发股票筹资
20.22亿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753,858,497.68 | 9.60 | 2,624,885,298.64 | 12.46 | -33.18 | |
应收票据 | 787,035,413.78 | 4.31 | 1,476,803,821.63 | 7.01 | -46.71 | |
应收账款 | 102,821,206.97 | 0.56 | 118,812,749.44 | 0.56 | -13.4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24,702,884.49 | 6.16 | 1,311,572,535.58 | 6.23 | -14.25 | |
预付款项 | 118,744,444.57 | 0.65 | 213,706,128.97 | 1.01 | -44.44 | |
其他应收款 | 21,770,839.26 | 0.12 | 110,755,803.38 | 0.53 | -80.34 | |
存货 | 929,499,296.20 | 5.09 | 1,318,830,022.71 | 6.26 | -29.52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342,546.42 | 0.29 | 69,852,714.60 | 0.33 | -25.07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4,704,446.72 | 1.50 | 302,815,225.87 | 1.44 | -9.2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3,437,357.61 | 0.13 | 24,045,749.84 | 0.11 | -2.53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610,925.74 | 0.12 | 24,045,749.84 | 0.11 | -10.13 | |
固定资产 | 10,797,097,817.39 | 59.12 | 11,047,686,654.56 | 52.45 | -2.27 | |
在建工程 | 606,133,728.97 | 3.32 | 629,666,853.82 | 2.99 | -3.74 | |
使用权资产 | 152,808,533.89 | 0.84 | 304,232,924.02 | 1.44 | -49.77 | |
无形资产 | 641,339,440.83 | 3.51 | 635,623,777.67 | 3.02 | 0.90 | |
商誉 | 600,290,362.80 | 3.29 | 600,290,362.80 | 2.85 | 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447,864.24 | 0.00 | 895,728.48 | 0.00 | -5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245,441.31 | 1.09 | 156,009,965.12 | 0.74 | 27.0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6,165,171.20 | 0.31 | 92,616,433.58 | 0.44 | -39.36 | |
短期借款 | 373,948,640.09 | 2.05 | 1,026,868,034.32 | 4.88 | -63.58 | |
应付票据 | 308,480,000.00 | 1.69 | 1,245,150,000.00 | 5.91 | -75.23 | |
应付账款 | 1,963,953,156.86 | 10.75 | 2,218,315,213.43 | 10.53 | -11.47 |
预收款项 | 1,734,513.28 | 0.01 | 0.00 | 0.00 | 0.00 | |
合同负债 | 299,480,639.50 | 1.64 | 957,601,312.03 | 4.55 | -68.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1,340,127.12 | 1.49 | 274,932,955.47 | 1.31 | -1.31 | |
应交税费 | 235,825,658.42 | 1.29 | 296,647,386.71 | 1.41 | -20.50 | |
其他应付款 | 452,215,755.52 | 2.48 | 614,032,594.94 | 2.92 | -26.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4,820,360.57 | 1.23 | 122,159,660.60 | 0.58 | 84.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370,795,010.94 | 2.03 | 806,505,936.58 | 3.83 | -54.02 | |
长期借款 | 174,237,393.44 | 0.95 | 396,439,182.50 | 1.88 | -56.05 | |
长期应付款 | 11,357,944.16 | 0.06 | 10,956,902.12 | 0.05 | 3.66 | |
租赁负债 | 124,452,009.88 | 0.68 | 261,650,775.73 | 1.24 | -52.44 | |
预计负债 | 34,324,323.02 | 0.19 | 54,554,331.64 | 0.26 | -37.08 | |
递延收益 | 137,922,624.88 | 0.76 | 144,240,083.00 | 0.68 | -4.3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5,276,403.12 | 1.23 | 236,112,117.93 | 1.12 | -4.59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下降33.18%,主要是偿还银行贷款;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下降46.71%,主要是本期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据减少;
3.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下降14.25%,主要是本期票据贴现量增加;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下降80.34%,主要是同一控下收购天辰化工,与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减少;
5.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下降44.44%,主要是本期预付大宗原材料款减少;
6.存货较上年期末下降29.52%,主要是期末纯碱库存下降;
7.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期末下降49.77%,主要是本期偿还融资租赁款项;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下降39.36%,主要是本期预付工程款减少;
9.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下降63.58%,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借款;
10.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下降56.05%,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借款;
11.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下降75.23%,主要是解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12.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下降68.73%,主要是本期预收纯碱款减少;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上升84.04%,主要是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
14.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下降54.02%,主要是本期未终止确认票据减少及待转销项税减少;
15.租赁负债较上年期末下降52.44%,主要是本期盐碱分公司土地租赁原合同终止;
16.预计负债较上年期末下降37.08%,主要是本期碳排放缺口额减少,预提费用减少。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3,184,558.86 | 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429,818,844.74 | 质押票据和已背书未到期不满足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868,187.47 | 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2,379,309.98 | 融资租赁抵押 |
无形资产 | 84,135,148.78 | 借款抵押 |
合计 | 600,386,049.83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化工行业经营信息分析: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2.医药行业经营信息分析如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保健食品、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6种生产剂型的82种药品、7种保健食品及3种普通食品。是国家定点生产复方甘草片的33家企业之一,年产销量近10亿片,产销量排名全国前5位;独家拥有国家医保目录和中药保护品种苁蓉益肾颗粒和蒙药品种沙参止咳胶囊;拥有国内唯一的15万平方米“杜氏”盐藻养殖基地。拥有发明专利证书的国药准字号药品天然胡萝卜素胶丸,主要成份为盐藻提取物,用于身体虚弱、免疫力低下者;拥有以富含天然胡萝卜素的盐生“杜氏盐藻”粉为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中盐牌盐藻维E软胶囊,具有增强免疫力的功效,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拥有以盐藻提取物、蓝莓提取物、牛磺酸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中盐牌盐藻蓝莓牛磺酸软胶囊,具有缓解视疲劳的保健功能。
(2)经营模式
依据药品及保健食品属性、竞争渠道、产品差异化等情况制定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普药大流通分销模式、新药招商代理加学术推广模式、保健品区域代理加品牌推广模式,同时开展保健食品电子商务、体验式会员制等多渠道营销推广模式。
(3)行业情况
2023年,在医药领域,多项新政发布,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行业整治频繁,涉及带量采购、挂网准入、医保基金、信用评价等多方面,对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乃至整个行业产生的震慑力极大。此外,还出台了关于门诊共济、药物保障、医疗布局等方面的政策,对整个医药行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24年,医保、医疗、医药三个领域,政策还将持续推进并创新。医药方面,带量采购将持续进行,品种数量、品种范围都将扩大,规则也在逐步修正,会更加注重报量管理、采购执行等方面。而挂网整治力度将加强,未来,挂网难度将加大,限价要求将增加,撤网更加不易。此外,药品审评审批速度还将持续加快,也会更加注重短缺药、儿童用药、新药、基药等药品的供应保障。医保方面,医保目录持续一年一调;医保支付标准或将在2024年出台新规,从国采品种入手调整;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将在2024年迎来决胜一年;医保基金监管将做实常态化监管。医疗领域,强化医疗布局、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将是重点。总而言之,未来医药行业将围绕降价、保供、监管、高质、控费等几个关键词持续发展。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以生产片剂、硬胶囊、软胶囊、颗粒剂及中药提取等为主的现代化综合制药企业,2014年通过了国家新版GMP认证。主要产品复方甘草片、苁蓉益肾颗粒、沙参止咳胶囊、维蜂盐藻软胶丸等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中“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生物制药 | 呼吸 | 复方甘草片 | 化学药品原6类 | 用于镇咳祛痰 | 是 | 否 | 2012年11月14日至2032年11月13日 | 否 | 是 | 是 | 否 |
生物制药 | 肾脏/泌尿系统 | 苁蓉益肾颗粒 | 中药 | 用于肾气不足,腰膝酸软,记忆减退,头晕耳鸣,四肢无力。 | 是 | 是 | \ | 否 | 否 | 是 | 否 |
生物制药 | 呼吸 | 沙参止咳胶囊 | 中药四类 | 清热、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多痰,胸背刺痛。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生物制药 | 其他 | 复方联苯双酯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慢性迁延性肝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者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生物制药 | 心肾 | 硝酸甘油片 | 化学药品原6类 | 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及预防,也可用于降血压或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否 |
生物制药 | 其他 | 复方氨酚苯海拉明片 | 化学药品6类 | 适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喷嚏、肌肉酸痛,并伴有咳喘症状者。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生物制药 | 抗感染 | 异烟肼片 | 化学药品 | (1)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2)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否 |
生物制药 | 内分泌 | 天然胡萝卜素胶丸 | 中药 | 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用于身体虚弱、免疫力低下者(包括癌症放、化疗后)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生物制药 | 其他 | 三合钙咀嚼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钙的补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否 |
生物制药 | 儿科 | 小儿清咽颗粒 | 中药9类 |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生物制药 | 呼吸 | 消炎退热颗粒 | 中药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感染,咽喉肿痛及各种疮疖肿痛。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生物制药 | 心血管 | 宁心宝胶囊 | 中药 | 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患慢性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否 |
生物制药 | 保健功能 | 中盐牌盐藻维E软胶囊 | 保健食品 | 提高免疫力,对化学性肝损伤具有辅助保护功能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生物制药 | 保健功能 | 中盐牌盐藻蓝莓牛磺酸软胶囊 | 保健食品 | 缓解视疲劳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生物制药 | 保健功能 | 中盐牌蜂王浆酸枣仁嚼嚼片 | 保健食品 | 改善睡眠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生物制药 | 保健功能 | 兰太牌灵芝西洋参颗粒(草莓味) | 保健食品 | 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
苁蓉益肾颗粒(万盒) | 6袋/盒36.87元,10袋/盒61.45元,16袋/盒98.32元。 | 281.8 |
复方甘草片(万瓶) | 60片/瓶7.2元,100片/瓶10.07元。 | 1,041.82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苁蓉益肾颗粒:6袋/盒装已在全国34省(市、自治区)挂网;10袋/盒装除安徽、重庆、吉林、山东、上海、福建、海南7省(市、自治区)未挂网,其他地区已挂网;16袋/盒装除甘肃、吉林、江苏、青海、山西、河南6省(市、自治区)未挂网,其他地区已挂网。
复方甘草片:60片/瓶装已在广西、贵州、江西、内蒙古、四川、新疆6省(自治区)已挂网;100片/瓶装除福建、河南、湖南、吉林、江苏、山西、陕西、上海、浙江9省(市、自治区)未挂网,其他地区已挂网。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呼吸(复方甘草片) | 5,577.11 | 2,787.82 | 50.01 | 94.72 | 69.82 | 7.33 | 72.51 |
肾脏/泌尿系统(苁蓉益肾颗粒) | 8,333.11 | 5,011.58 | 39.86 | -0.06 | -13.84 | 9.62 | 72.51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时关注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不断丰富品种结构,开发闲置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苁蓉益肾颗粒中药保护品种研究 | 苁蓉益肾颗粒 | 中药 | 用于肾气不足,腰膝酸软,记忆减退,头晕耳鸣,四肢无力。 | 是 | 是 | 已获得说明书修改补充批件 |
盐藻提取物及天然胡萝卜素胶丸质量研究 | 天然胡萝卜素胶丸 | 中药 | 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用于身体虚弱、免疫力低下者(包括癌症放、化疗后) | 是 | 否 | 已完成结构解析 |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2022版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大唐药业 | 654.18 | 4.14 | 1.35 |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526.06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28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4.56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 |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基药一致性评价 | 4 | 4 | 0.03 | 19.05 | ||
复方甘草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39.99 | 39.99 | 0.25 | -83.28 | ||
硝酸甘油片一致性评价 | 0.43 | 0.43 | 2022年未发生 | |||
盐藻提取物及天然胡萝卜素胶丸质量研究 | 137.29 | 137.29 | 0.86 | 2022年未发生 | ||
苁蓉益肾颗粒中药保护品种研究 | 276.26 | 276.26 | 1.72 | 2022年未发生 | ||
闲置文号二次开发 | 68.09 | 68.09 | 0.42 | -70.99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苁蓉益肾颗粒是国内独家中药保护品种,采取产品代理的销售模式,主销临床医疗市场。该产品属国家医保目录产品,最高零售价格由国家医保定价,代理价格遵照市场规则制定,具有自主定价权。复方甘草片是全国33家生产企业之一,通过招商模式销售,主要销售区域为内蒙古东中部和河北区域。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药业的产品占有优势。药业只具有相对的定价权,因为产品的同质性太高,与下游客户的依存度较高。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职工薪酬 | 471.64 | 9.6 |
运输费 | 114.33 | 2.32 |
业务宣传费 | 208.13 | 4.23 |
差旅费 | 42.13 | 0.86 |
业务招待费 | 19.71 | 0.4 |
折旧费 | 0.66 | 0.01 |
销售服务费 | 3,741.40 | 76.06 |
办公费 | 11.38 | 0.23 |
劳务费 | 5.97 | 0.12 |
其他 | 302.40 | 6.17 |
合计 | 4,917.75 | 1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大唐药业 | 7,613.11 | 48.18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4,918.75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0.6 |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经营模式
①材料采购模式
大宗原材料在年度招标价格基础上按周定价,建立大宗原材料采购价格调整测算模型,分品种采集期货价、采购主产地价、同行业采购价等并赋予不同权重,据此推算出当月采购价,经公司批准后实施。辅助材料在年度招标价格基础上按季定价,部分市场变动大的辅助材料按月定价,按月度、季度搜集市场信息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询价,提出季度或月度辅助材料建议价格。设备及备品备件估价50万元以上金额通过招标确定采购价格,未达到招标条件的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询价确定,并以年度寄售协议、年度框架协议方式确定年度采购价格。
②产品生产模式
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情况、市场需求情况、库存情况及实际生产运行情况,按月编制生产作业计划部署实施,各成员单位按总体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各产品的生产,组织实施由各分(子)公司具体负责,生产管理部做好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工作。
③产品的销售模式
金属钠与氯酸钠主要采用直销为主,中间商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在国内划分了4个销售区域,分别为蒙宁甘销售区域、鲁豫销售区域、京津冀东北销售区域、江浙沪皖销售区域;通过中间商进行销售,有利于降低销售费用和销售风险,还能为公司市场开拓提供支持。聚氯乙烯、烧碱、糊树脂主要采取直销和经销的销售模式;针对大型终端客户,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与终端客户签署销售合同,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对数量众多、采购较为分散的中小终端客户,通常采用经销商模式销售。纯碱主要采用直销和中间商两种销售模式;直销客户多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始终把其作为终极目标客户;中间商销售遵循的原则是等价和同步。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金属钠 | 精细化工行业 | 电、特种工业盐、氯化钙 | 靛蓝粉、医药中间体 | 供需 |
氯酸钠 | 精细化工行业 | 电、盐、碳酸钠、烧碱、双氧水 | 亚氯酸钠、水处理、纸浆、高氯酸钾、酸性染料、冶金等 | 供需 |
纯碱 | 基础化工行业 | 盐、石灰石、焦炭、原煤、液氨、合成氨 | 玻璃、无机盐、氧化铝、合成洗涤剂和印染等领域,玻璃为纯碱的重要用途之一 | 玻璃的下游主要来自房地产,因此纯碱行业受房地产行业影响明显。 |
PVC | 基础化工行业 | 兰炭、石灰石、电石 | 管材、型材、异型材、薄膜、硬材、板材、软制品、包装材料、护墙板、地板 | 国内外宏观形势、政策面、上游供应面、下游需求面、原料、成本、金融期货、不可抗力因素等 |
糊树脂 | 基础化工行业 | 兰炭、石灰石、电石 | 人造革、地板革、医用手套、壁纸、玩具、浸塑、输送带、汽车装饰 | 国内外宏观形势、政策面、上游供应面、下游需求面、原料、成本、不可抗力因素等 |
烧碱 | 基础化工行业 | 兰炭、石灰石、电石 | 氧化铝、造纸、印染、纺织、精细化工 | 国内外宏观形势、政策面、上游供应面、下游需求面、原料、成本、不可抗力因素等 |
氯化铵 | 基础化工行业 | 原盐、原煤、合成氨 | 化肥 | 成本、供需结构、生产、运输政策、环保政策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之路,在已有产学研合作单位南京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基础上,根据公司近年来研发需求与华东理工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力度。2023年公司共下达了科技发展项目任务53项,其中“SA项目”被列入2023年集团公司重大科技发展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修订的行业标准《三氯异氰尿酸》HG/T 3263—2023于2023年5月22日发布,2023年11月1日实施;参与修订的团体标准《工业企业碳管理指南》T/CIET 045—2023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2023年5月1日实施;参与修订的团体标准《绿色技术评价通则》T/CIET 056—2023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2023年5月1日实施;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蒙”字标农产品认证要求 阿拉善盐藻》T/NMSP.MZB01.40—2023于2023年12月20发布,2023年12月20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3项;2023年度共获得专利受理通知书53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42项;2023年度共获得授权专利65项,其中发明专利为5项,实用新型为60项。其中“电石炉电极升降的精确控制方法”专利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全区优秀职工发明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先进过程控制”、“智能协同作业”获批工信部2023年度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获得12项中国纯碱工业协会2021-2023年度科技进步三等奖;所属子公司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所属子公司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报告期内,所属子公司共计三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获得安徽省认定机构2023年再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证书编号为:GR202334007194。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金属钠
工艺概述:在电解车间电解原料盐生产钠和氯。主原料盐先经干燥后,送入电解槽中电解产出粗金属钠和副产品氯气;粗钠经过精制提纯,输送至精制罐,再由铸钠机成型包装。
工艺流程图:
氯酸钠
工艺概述:氯酸钠的生产是电解饱和食盐水,电解液经脱除次氯酸钠、结晶、离心脱水、干燥、包装、成品入库。
工艺流程图:
水 | 盐 |
氢气
氢气电 解
制 卤 | 电 解 | |
碳酸钠、氢氧化钠
碳酸钠、氢氧化钠双氧水
双氧水
脱次氯酸钠
脱次氯酸钠
结 晶
包 装 | 干 燥 | 结 晶 |
纯碱工艺概述:公司纯碱分两种工艺生产,其中昆仑碱业、发投碱业及盐碱分公司采用氨碱法生产,原料是原盐、石灰石和焦炭,燃料为原煤,氨作为化学反应中间体在系统中循环使用。原料盐经过化盐、精制、吸氨、碳化、结晶、过滤,煅烧即为成品。母液经石灰乳中和后,氨蒸发并回收使用,氯化钙液排放。中盐昆山采用联碱法生产纯碱和氯化铵,联碱法是将制氨和制碱两种工艺联合起来,同时生产纯碱和氯化铵两种产品的方法,该工艺路线工业盐利用率高,无废液外排。
① 氨碱法纯碱工艺流程图:
水石灰石
石灰石轻灰冷却干燥
轻灰冷却干燥包装
包装原盐
原盐化盐
化盐 | 盐水精制 |
灰乳
灰乳 | 纯碱液 |
盐水吸氨
盐水吸氨液氨
液氨氨盐水碳酸化
氨盐水碳酸化
重碱过滤
石灰石煅烧 | 母液蒸馏 | 重碱过滤 | ||||
焦炭 |
重碱煅烧
重碱煅烧 | CO2压缩 | |
优质重灰
优质重灰 | 普通重灰 |
重灰冷却及干燥
② 联碱法纯碱和氯化铵工艺流程图:
聚氯乙烯树脂工艺概述:氯碱公司采用电石乙炔法生产工艺生产聚氯乙烯,即电解精盐水产生氯气、氢气及烧碱,氯气、氢气合成氯化氢,再与乙炔气在低汞触媒的作用下生成氯乙烯单体,通过聚合釜反应形成聚氯乙烯,即PVC。工艺流程图:
烧碱工艺概述:采用离子膜电解法制烧碱工艺及膜式蒸发法制片碱工艺,将电解精盐水产生的30%碱蒸发浓缩成液态50%碱及片碱;工艺流程图:
水聚氯乙烯
聚氯乙烯未聚合单体
未聚合单体聚氯乙烯
聚氯乙烯无离子水
无离子水 | 助剂 |
氯乙烯
氯乙烯氯化氢
氯化氢氯乙烯
电石 | 乙炔气 | 氯乙烯 | 氯乙烯 |
乙炔气
乙炔气 | ||||||||||
乙炔发生 | 乙炔清净 | 混合脱水 | 转化水碱洗 | 精馏 |
单体罐区
成品库房 | 包装 | 离心干燥 | 气提 | 聚合 | 单体罐区 |
氨气
氨气取出液
取出液母液换热
母液换热外冷碳化
外冷碳化母II吸氨
母II吸氨盐析结晶
盐析结晶 | 冷析结晶 |
加盐
加盐
氨冷冻
氨冷冻稠厚、
稠厚、
离心分
离氯化铵成
氯化铵成
品铵
冷析氯化铵晶浆取出氨母液
氨母液
II(澄清)
带式过滤轻灰煅烧
轻灰煅烧母I吸氨
母I吸氨母液换热
母液换热液氨
液氨 | 气氨 |
盐析氯化铵晶浆取出
盐析氯化铵晶浆取出母液I
母液I重碱
重碱CO
CO2 | 压缩 |
普通重灰煅烧
普通重灰煅烧低盐重灰煅烧
低盐重灰煅烧普通重灰凉碱
普通重灰凉碱低盐重灰凉碱
低盐重灰凉碱普通重灰碱
普通重灰碱
仓、包装
低盐重灰碱
仓、包装
轻灰凉碱轻灰碱仓、包装
轻灰碱仓、包装合成气CO2
合成气CO2炉气CO2
炉气CO2制碱
制碱
气
电石工艺概述:利用石灰石及兰炭等原材料,经配料站送至电石炉反应生产电石,经冷却后送至树脂厂。电石炉气经炉气净化、水洗后用于石灰生产。
工艺流程图:
糊树脂工艺概述:糊树脂以氯乙烯单体为原料,将氯乙烯单体与去离子水、乳化剂、引发剂等混合搅拌,再通过聚合釜反应、干燥、粉碎后,将糊树脂包装成袋。工艺流程图:
氢气氯气
氯气氯气
氯气液氯
液氯 | 氯气 | |
氢气
氢气氯气
氯气液碱
液碱含游离氯的盐水
去除游离氯的盐水 | 含游离氯的盐水 | |
合格盐水
原盐 | 合格盐水 | 合格盐水 | |||||||||
堆盐场 | 一次盐水 | 二次盐水 | 电解 |
脱氯
脱氯氯气干燥
蒸发片碱 | 氯气干燥 | 氢气处理 |
氯压缩
氯压缩合成氯化氢
合成氯化氢氯气液化
液氯包装 | 氯气液化 |
碳材干燥
碳材干燥配料站(石灰、焦炭)
配料站(石灰、焦炭)电石生产
电石生产电石冷却
电石冷却运往树脂厂
运往树脂厂焦炭
焦炭石灰生产
石灰生产石灰石
石灰石空分空压
循环水 | 空分空压 |
炉气净化
炉气净化水洗
水洗CO炉气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钠业金属钠生产厂区 | 6.5 万吨 | 81.69 | 无 | 0 | 无 |
钠业氯酸钠生产厂区 | 11万吨 | 91.36 | 无 | 0 | 无 |
发投碱业纯碱生产厂区 | 140 万吨 | 87.88 | 无 | 0 | 无 |
昆仑碱业纯碱生产厂区 | 155 万吨 | 91.26 | 无 | 0 | 无 |
氯碱公司树脂生产厂区 | 40 万吨 | 105.90 | 无 | 0 | 无 |
氯碱公司烧碱生产厂区 | 36 万吨 | 107.36 | 无 | 0 | 无 |
氯碱公司糊树脂生产区 | 23万吨 | 94.61 | 无 | 0 | 无 |
盐碱分公司纯碱生产厂区 | 35 万吨 | 106.83 | 无 | 0 | 无 |
中盐昆山纯碱生产厂区 | 60 万吨 | 137.50 | 无 | 0 | 无 |
中盐昆山氯化铵生产厂区 | 65 万吨 | 136.81 | 无 | 0 | 无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兰炭(氯碱公司) | 招标采购 | 按入厂指标结算 | -23.89 | 48.65万吨 | 47.90万吨 |
电极糊(氯碱公司) | 集中采购 | 按月结算 | -6.69 | 1.36万吨 | 1.36万吨 |
聚合物
聚合物混合搅拌
混合搅拌 | 剪切 | 聚合釜 | 过滤 |
氯乙烯单
氯乙烯单
体、去离子
水乳胶振动筛
乳胶振动筛过滤
过滤 | 放料罐 | 过滤 |
引发剂、
引发剂、
乳化剂等
包装 | 粉碎机 | 干燥器 |
水洗酸
单体回收 | 碱洗 | 水洗酸 |
成品
成品氯乙烯单体回收
石灰石(昆仑碱业) | 询比价采购 | 按月结算 | -1.71 | 191.60万吨 | 178.75万吨 |
原盐(昆仑碱业) | 集中采购 | 按月结算 | -5.21 | 229.22万吨 | 220.35万吨 |
液氨(昆仑碱业) | 招标采购 | 按月结算 | -18.49 | 0.5万吨 | 0.5万吨 |
原盐(发投碱业) | 招标采购 | 按月结算 | -6.57 | 207.59万吨 | 196.19万吨 |
工业盐(中盐昆山) | 集中采购 | 按月结算 | -22.85 | 95.3万吨 | 93.42万吨 |
原料气(中盐昆山) | 单一来源 | 按月结算 | -11.0 | 80,733.01万Nm? | 80,733.01万Nm? |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煤(氯碱公司) | 集中采购 | 按产气结算 | -17.72 | 129.35万吨 | 115.27万吨 |
电煤(钠业公司) | 集中采购 | 按产气结算 | -18.13 | 14.08万吨 | 13.52万吨 |
电煤(盐碱分公司) | 集中采购 | 按产气结算 | -16.57 | 40.42万吨 | 40.14万吨 |
焦炭(盐碱分公司) | 招标采购 | 按入厂指标结算 | -20.59 | 4.83万吨 | 4.52万吨 |
天然气(氯碱公司) | 集中采购 | 按月结算 | 6.96 | 2,311.95万方 | 2,311.95万方 |
天然气(钠业公司) | 集中采购 | 按月结算 | 6.96 | 221.09万方 | 221.09万方 |
蒸汽(氯碱公司) | 集中采购 | 按月结算 | -3.25 | 34.09万吨 | 77.59万吨 |
蒸汽(钠业公司) | 集中采购 | 按月结算 | -21.74 | 4,725吨 | 67,158吨 |
电(氯碱公司) | 集中采购 | 按月结算 | -2.07 | 220,473.6万千瓦时 | 356,603.29万千瓦时 |
电(钠业公司) | 集中采购 | 按月结算 | -1.27 | 117,137.4万千瓦时 | 117,039.24万千瓦时 |
原煤(昆仑碱业) | 集中采购 | 按月结算 | -27.83 | 80.29万吨 | 89.08万吨 |
焦炭(昆仑碱业) | 招标采购 | 按月结算 | -22.45 | 13.06万吨 | 14.80万吨 |
原煤(发投碱业) | 招标采购 | 按月结算 | -20.99 | 66.15万吨 | 73.81万吨 |
焦炭(发投碱业) | 招标采购 | 按月结算 | -27.89 | 14.1万吨 | 13.29万吨 |
烟煤(中盐昆山) | 集中采购 | 按月结算 | -25.6 | 34.5万吨 | 34.75万吨 |
电(中盐昆山) | 单一来源 | 按月结算 | -9.61 | 34,141万KWH | 34,141万KWH |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精细化工行业 | 103,300.04 | 83,056.65 | 19.60 | -4.16 | -12.84 | 8.00 |
基础化工行业 | 1,430,481.37 | 1,069,479.14 | 25.24 | -16.60 | -11.65 | -4.20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868,133.53 | -16.58 |
经销商 | 709,291.16 | -15.34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日交易各方就上述并购事项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3月31日,完成天辰公司资产交割,4月11日,完成氯碱公司工商登记变更,4月19日,天辰公司已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天辰化工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氯碱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93.37%,中盐红四方持股比例为6.63%。天辰公司成为氯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 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糊树脂 | 否 | 增资 | 32,278.82 | 100 | 是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增资和工商变更登记 | 6,612.11 | 否 | 2023年3月2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
合计 | / | / | / | 32,278.82 | / | / | / | / | / | / | / | 6,612.11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1#、2#抽凝式汽轮机改背压式汽轮机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水气车间循环水系统综合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电石厂密闭循环水冷却塔干湿联合节水技改项目的议案》,为尽快实现降本增效、高效节能的目标,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周边企业用汽需求,公司拟对钠业公司热电厂1#、2#抽凝式汽轮机实施改背压式汽轮机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4,493.00万元。为解决发投碱业循环水不足及夏季循环水温度高的问题,公司拟对发投碱业循环水系统进行综合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425.00万元。为减轻氯碱公司用水指标压力,适应国家绿色、环保、高质量发展战略。公司拟对电石厂密闭循环水冷却塔进行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555.70万元。
2.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新增离心机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厂一车间锅炉烟气余热回收项目的议案》,为降低发投碱业产品能耗和生产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建设离心机节能增效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664.07万元。为实现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目标,降低氯碱化工生产成本,公司拟投资建设热电厂一车间锅炉烟气余热回收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1,935.00万元。
3.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议案》,为满足金属钠生产用盐及市场需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资产及土地,交易价格为2,830.38万元。公司利用氯化钙装置升级节能改造生产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4,905.58万元。
4.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电站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地区节能降耗产业政策,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投资建设发投碱业电站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71,199.57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24,045,749.84 | -608,392.23 | -2,970,812.39 | 23,437,357.61 | ||||
合计 | 24,045,749.84 | -608,392.23 | -2,970,812.39 | 23,437,357.6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利润 | 上年主营业务利润 |
发投碱业 | 518,660,300.35 | 3,484,572,274.78 | 2,941,533,072.96 | 2,827,992,934.08 | 1,807,373,428.55 | 1,020,619,505.53 | 1,339,119,805.35 |
中盐昆山 | 550,000,000.00 | 2,668,634,247.70 | 1,658,251,904.92 | 2,762,278,559.36 | 2,140,263,350.93 | 622,015,208.43 | 765,813,183.69 |
钠业公司 | 101,437,204.20 | 1,183,756,339.55 | 661,152,041.96 | 1,233,614,824.02 | 1,112,817,925.57 | 120,796,898.45 | 189,831,022.66 |
兰太药业 | 112,840,000.00 | 167,025,599.04 | 115,266,360.90 | 156,850,775.91 | 92,158,445.07 | 64,692,330.84 | 40,183,197.78 |
资源公司 | 20,000,000.00 | 11,457,698.37 | 3,744,963.14 | 15,992,170.21 | 8,004,906.74 | 7,987,263.47 | 3,840,107.80 |
胡杨矿业 | 19,000,000.00 | 37,741,308.16 | 13,509,555.89 | 18,024,918.09 | 16,065,961.28 | 1,958,956.81 | 858,658.18 |
进出口公司 | 10,000,000.00 | 26,381,561.32 | 12,582,448.51 | 266,242,532.80 | 264,247,608.58 | 1,994,924.22 | 698,194.76 |
氯碱公司 | 3,039,656,200.00 | 5,606,787,874.77 | 4,215,202,995.24 | 4,746,958,491.02 | 4,480,364,818.83 | 266,593,672.19 | 716,667,291.92 |
昆仑碱业 | 500,000,000.00 | 2,478,429,462.35 | 1,926,463,718.50 | 3,192,617,748.32 | 1,712,084,996.48 | 1,480,532,751.84 | 1,773,081,498.47 |
污水处理公司 | 57,321,385.00 | 302,867,388.94 | -4,088,376.50 | 52,376,886.46 | 55,177,736.54 | -2,800,850.08 | 2,116,592.71 |
江西兰太 | 160,000,000.00 | 425,238,188.61 | 85,584,804.94 | 237,427,256.54 | 221,489,412.11 | 15,937,844.43 | 16,806,218.63 |
1.发投碱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主要经营范围为工业纯碱的生产与销售;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23.78%,主要因纯碱销量同比下降10.64%、售价同比下降8.77%;
2.中盐昆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主要经营范围为纯碱生产及销售,该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18.78%,主要为纯碱销量同比下降3.89%、售价同比下降3.5%;
3.钠业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钠、氯酸钠等盐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36.37%,主要原因为本期高纯钠销量同比下降68.97%,金属钠售价同比下降4%,三氯异氰尿酸售价同比下降43.19%;
4.兰太药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主要经营范围为药品、保健品的生产与销售,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上升60.99%,主要原因为甘草片销量同比上升43.72%,售价同比上升35.55%。
5.资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5.5%,主要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上升108%,主要因本期蒸氨钙液处理成本下降;
6.胡杨矿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主要经营范围为石灰石开采与销售,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上升128.14%,主要原因为石灰石销量同比上升28.63%;
7.进出口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钠、氯酸钠、三氯异氰尿酸、聚氯乙烯、糊树脂、纯碱等产品的出口销售。
8.氯碱公司:公司的控股公司,持股比例93.37%,主要经营范围为烧碱、盐酸、液氯、二氯乙烷、次氯酸钠、乙炔、氯化氢、硫酸、液碱、电石、氯化钡、氯乙烯生产销售、水的生产、电的自营,该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58.79%,主要为本期聚氯乙烯售价同比下降21.04%,烧碱售价同比下降21.6%,糊树脂售价同比下降14.45%;
9.昆仑碱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1%,主要经营范围为工业纯碱的生产与销售;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16.5%,主要因纯碱销量同比下降8.14%、售价同比下降7.47%;
10.污水处理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39.25%,主要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处理;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232.33%,主要因该公司处理污水量减少所致;
11.江西兰太: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49%,主要经营范围为氯酸钠、双氧水的生产与销售;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5.17%,主要因该公司氯酸钠销量下降所致。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化工行业
①金属钠:2024年,金属钠产品从供应端来看,行业产能规模达到约20.65万吨,产能严重过剩;从需求端来看,靛蓝粉和医药中间体企业没有新增产能,现有产能已经足以满足市场需求。医药中间体医药相关产品在北美、欧洲等主要消费地通胀压力下,短期的需求增量空间相对有限。靛蓝粉行业传统出口市场持续复苏,行业将延续2023年下半年的回暖态势,需求量预计平稳运行。
②氯酸钠:2024年氯酸钠下游对氯酸钠的需求量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减弱。2023年新开拓的南方市场及即将拓展的高氯酸盐客户,预计该行业会有部分增量,对氯酸钠的销量略有支撑,2024年,氯酸钠总产能仍大于总需求,供需不平衡。
③纯碱:2024年,预计纯碱市场整体供大于求,价格低位震荡。供应端,纯碱新增产能释放,供应压力持续增加。需求端,受房地产启动不足影响,浮法玻璃产能预计会有所收缩。随着新增产能大幅加入,无成本优势的纯碱企业将面临收缩,且光伏行业持续扩张,房地产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出现回暖态势,纯碱增量需求将带动纯碱整体市场。
④糊树脂:2024年,糊树脂价格回归理性,市场对手套料的需求量逐渐恢复正常水平,下游大盘料市场订单尚可,上游产能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市场价格承压。进出口方面,糊树脂市场出口价格仍有竞争力,国外需求较大,有利于国内糊树脂货源的消化。
⑤PVC:国内PVC在未来的发展中,供需基本面以及地产板块方面或仍旧存在一定的制约,这使得2024年的高点预期被降低。PVC期现两市存在一定的压力,但PVC原料原油、电石在底部有成本支撑。新型PVC地板、墙纸、木塑等家装需求将带动建材领域整体需求量稳中有增。
⑥烧碱:2024年,国内预计新投产烧碱装置,2020-2023年烧碱行业平均开工率在81-83%左右,随着新增产能的增加,2024年预期开工率会小幅降至81%左右。2024年我国烧碱需求量预计有所增加,但低于供应增量。综上,2024年烧碱市场整体供大于求的风险依然存在,价格继续承压。
⑦氯化铵:2024年,氯化铵行业国内新增装置投产,且联碱装置预期运行稳定,供应端增量将持续发挥,年度供需平衡预期向宽松方向发展。
2.医药行业
目前,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状况良好,政府给予大力支持,老龄化社会带来市场需求增长,经济发展使得居民消费能力提高。未来,医药行业将出现增长趋势,但医药行业本身存在着长期研发压力大和短期生产成本高的不利条件,医药行业的发展速度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多产业耦合互补”的原则,本着“科学布局、就地转化、产业耦合、资源共享、高效节约、生态环保、循环发展、创新创业”的理念,破解发展难题,突显发展优势,厚植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动力,力争建成“管理科学、技术领先、产品一流、服务全面”的国家级盐化工示范基地。
公司发展正确把握市场导向与政策导向。产业发展方向的选择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也要深度契合产品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盐化工不同产业方向的发展规模和不同产品间的相对比例,实现资源的高效、清洁、高附加值转化,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
一是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注重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紧跟国家能耗“双控”及碳达峰、碳达标控制步伐,通过选用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在企业层面上实现清洁生产,在园区内实现循环经济,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减量化;同时发展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从而使盐化工产业的发展对周边生态和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是规模效应与资源约束相结合。公司盐化工发展规划和建设需做好资源、能源的总量平衡,在满足水、电、土地、环境容量等资源约束的前提下,力图做大产业规模,发挥产业集聚效应。统筹解决园区内有关生产要素的平衡配置,重点是水、运输、电力等资源供应以及废弃物利用、处置。
三是提升发展与内涵发展相结合。近期公司盐化工在园区主要以提升式发展为主,在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行业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将基地内产业规模做大;远期公司盐化工将以集中精力放在下游产业链延伸、精细化工项目集成优化发展为主。
四是规划先行与滚动发展相结合。公司盐化工建设应采用滚动发展的模式,随着已有产业的完善程度、新项目建设的进展而不断发展,要随着产业形势和生态环境的变化加以调整和补充,以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是循环可持续发展与一体化原则相结合。公司盐化工发展将循环可持续与一体化发展结合起来,把园区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从资源的开发和转化各个环节研究项目的经济、技术、能源、环境特征,选择高效、经济、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实现资源“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通过“补链”和“耦合”,强化副产品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降低成本,同时完善“三废”末端治理措施,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的核心,力争实现产业设计一体化、总体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环境及生态保护一体化。
六是科技创新与人才强企相结合。公司充分重视人才和科技建设,努力把盐化工产业做强做大。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技术资源,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公司打造成优秀化工企业还需要解决提升许多问题,在盐化工的工艺优化、能耗降低、产业链延长、发展高附加值产品等方面还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依托高科技人才,实现技术创新,才能真正见到成效,任重道远。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产销计划:实现纯碱产376.73万吨,销375.88万吨;烧碱产36.75万吨、销36.75万吨;PVC产销40万吨;糊树脂产22.5万吨,销22.6万吨;金属钠产销5.5万吨;高纯钠销售1200吨;氯酸钠产销10万吨;复方甘草片产销950万瓶;苁蓉益肾颗粒产销350万盒。
(2)产业发展计划
结合公司所在地域化工产业发展布局,合理配置资源,聚焦主业,发挥盐碱联合优势,完善产业产品结构、提升规模效应、延链补链,采用绿色清洁生产工艺,生产环保、安全节能的化工产品。一是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发挥产业优势;并在获得能耗指标的前提下,扩大金属钠、氯酸钠、纯碱、烧碱生产规模,巩固龙头和行业领先地位;二是延伸发展高分子材料、金属锂、高纯钠等新产品、精细化工产业链条,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并显著提升经济效益;三是积极建设或投资对盐化工发展至关重要的水、电、汽等资源配置,尤其是绿电建设,形成盐化工发展为主体,热电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为两翼的产业格局;四是关注生物制药产业,积极寻求有实力的医药企业进行合作,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安全可靠的中蒙药产品及绿色健康的盐藻、苁蓉为原料的保健产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五是积极与国内能效领跑标杆企业进行对标,按照国内节能先进水平的要求进行改造,提高操作管理水平,使基础产业装置电耗和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经营管理计划
①科技创新计划:一是公司以研发中心为平台,做好各产业链规划、设计、技术开发、产品研发等工作,积极寻求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发挥“产学研”科研平台的作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激发自主创新活力,夯实科技兴企实力,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上掌握引领行业发展的高新技术,实现改造型创新、工艺型创新和发明型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二是逐步完善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申报各级政府项目经费资助为补充,多渠道、多层次增加科技投入;三是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自主培养和合作培养的方式对科技人才进行培养;四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建立并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和措施,为技术创新营造有序和良性发展的环境。
②安全生产计划: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考核,提升安全标准化水平;二是推动完善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三是强化污染防治,减少资源消耗,强化“三废”有效治理,持续加大环保工作管控力度;四是切实做好环保及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环保“零伤害、零污染、零泄漏、零事故”目标。
③品牌计划:深入开展品牌价值测量,持续完善品牌运营体系,通过质量提升,增加产品品种,扩大产品产能,进一步扩大市场的品牌影响力。扩大中盐品牌的战略主导定位,依据新品种,结合传统品种,形成优势品牌、关键品牌,以差异化品牌做为主要业务,做为实现公司愿景的撬动点。逐步形成成熟的子品牌,强化主品牌,形成品牌集群,进而背书品牌,增加与市场、顾客有关的关联性,起到品牌驱动作用。
④信息化计划:一是基于现有的NC平台搭建资产管理应用处理系统,使用二维码自动识别技术,加上移动计算和无线网络技术,提供准确、快捷的资产数据收集、统计,结合企业资产管理系统,对公司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二是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实施入侵防御、漏洞检测、数据库审计设备、综合控制系统及ERP-NC系统测评定级等内容。三是完成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巡检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生产厂区三维建模、危险源预警系统建设及优化。
⑤人力资源计划:一是坚持选人用人导向,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调整组织机构、压减干部职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才使用效率;二是顶层设计、多措并举、持续优化劳动用工管理;三是不断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杠杆作用;四是持续完善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丰富培训形式,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⑥购销统筹计划:一是公司坚持“物资服务生产”的工作定位,坚持“精准管控,提质保量,公道共赢”经营理念,创新商业模式,推进大宗原材料降本提质,推进创建供应链新模式,推进专家采购,推进数字化、机械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供应链标准化管理建设,加强供应商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保证采购物资足量、高质、及时满足生产需求;二是积极开拓,创新营销模式,
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产品客户结构、区域结构,丰富产品品种、规格,以适应市场需求,追求利润增长为目标,提升经济效益。
⑦风险防控与应急保障计划:一是将战略风险评估嵌入公司重大决策的过程之中,对重大项目投资、重大事项、高风险业务等开展专项风险评估;二是通过治理结构和制度政策的规范和完善,将董事会对全面风险管理的领导和监督作用落到实处;三是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听取党委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是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相互衔接的预案和信息沟通机制。
⑧投资计划:公司固定资产项目主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和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统筹计划实施安排项目,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投资项目,强化项目评审论证,规范投资决策,把控投资、进度、安全等过程控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范要求实施,并严格实行项目后评价管理考核措施。
⑨资本运营计划:一是充分挖掘现有资产价值,盘活存量资产;二是利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继续积极探索资本市场多种融资方式,支持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家产业政策及投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内产业政策对化工行业发展的调控和限制措施日益严格,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核心,以化解过剩产能为重点,以节能减排为先导,包括落后产能淘汰、清洁生产、安全、环保等一系列政策调整,将对化工产业产生重要影响。存在不能适应国家产业政策的风险。
对策: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投资前充分做好项目调研工作,研判行业发展趋势,提高项目实施的准确性;同时对现有产业装置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引进节能减排技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差别化产品效益,满足国家各项产业政策,降低企业风险。
2.原材料及能源价格的波动风险
风险:公司所属行业的上游为煤炭、石灰石、原盐、液氨、电力等原材料和能源行业,上述原材料和能源是公司产品营业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格波动及供应量变化对公司产品的营业成本有较大影响。若上述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出现较大上升,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引入采购招投标机制,对主要原材料采取预订、锁单及签订框架协议等措施,保障原材料采购价格基本稳定;在采购管理信息化项目上实现了必联网与NC系统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开展询比价工作,扩大询比价范围,降低采购成本;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通过控制原材料采购规模,加强原材料库存管理,杜绝高库存可能引起的原材料跌价损失风险。
3.环境保护风险
风险: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粉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物,其生产车间及配套措施均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相关要求。但随着国家安全环保监管的持续趋严,对相关行业的环保标准提高,公司将面临标准更高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将会导致公司在环境治理的投入增加,管理难度增大,对公司的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对策:加强环保工作,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充实环保管理人员;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建立环保管理及减排台帐和档案,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力度和深度,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重大风险的管理,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公司的环境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紧紧依靠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高环保装置和源头治理水平,保障污染源达标排放和危废依法依规安全处置,形成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双轮驱动的安全工作格局。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应急组织机构,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设置了应急电话、报警电话。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确保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运作规范。
1.股东与股东大会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严格履行议事、表决、决议、记录及档案留存程序,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参与权、表决权等合法、平等权益;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股东大会按规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在表决时,严格执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保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股东大会认真执行网络投票制度,在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按规定推举股东、律师及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以确保表决结果公平、合法、有效。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控制股东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独立自主经营,其行为没有超越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的范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严格分开,互不干涉,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一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依据商业原则签订协议,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没有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和优质资产,未与公司进行不正当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积极配合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按规定出具与公司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说明与承诺,并积极履行承诺。
3.党委会与董事会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司将《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内容列入《公司章程》。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在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前,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履行党委前置程序。
4.董事与董事会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会议,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董事会严格按照规定选聘具有代表性和公正性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定;董事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讨论提案,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担保事项、重点项目安排等事项执行党委前置审核及集体讨论制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制定发展规划、投融资方案、内控制度、业绩考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董事列席股东大会5次,出席董事会8次。
5.监事与监事会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会议,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存在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监事会严格按照规定选聘监事候选人,确保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符合相关规定;监事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分别对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确认意见,不存在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及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监事通过全程参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了监控,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列席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8次,出席监事会5次。
6.董事会与经理层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制定长期战略规划,并协调各方为经理层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董事会通过聘任或解聘经理层人员及决定其报酬来发挥其经营管理职能,是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经理层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将董事会战略规划转化为短期的可执行计划,并付诸实施。年内,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创建活动优秀实践案例 ”奖。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协助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和处理各类媒体及投资者关系,接待来访,回答问询,通过互动平台和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加强与股东之间的交流与联系,确保股东能有效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安排和接待股东调研,及时回复股东提出的问题,使股东尽可能多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年内,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董事会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工作,在重大事项未披露前,董事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保密措施,严格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把信息设定在可控范围之内,至今未发生相关违规事项;董事会重视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及报备工作,在定期报告未披露前,及时向外部信息使用人发布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签订保密协议。报告期内,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4次,外部信息使用人报备3次。
9.内控制度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董事会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制定和修订各类制度共计26项:①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维护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制订下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②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独立董事制度》;③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完善《公司章程》2次;④为促进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加强和改进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会评价工作,起草制定了《所属企业董事会考核评价办法》,在实现公司及重要所属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规范运作基础上,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⑤ 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体系化推进董事会职权落实,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公司制订了《董事长 高级管理人员权责事项清单》《经理层选聘管理办法》,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顺畅规范的决策体系。
10.绩效考评机制
董事会制定了《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经理层业绩管理办法》,建立了经理层成员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绩效挂钩的绩效评价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效益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经理层成员进行考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提出经理层成员的薪酬总额及奖励方式。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和自主经营能力。机构方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内部机构的职责划分明确,能够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的从属关系,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权利;业务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没有通过控股股东实施采购和产品销售的行为,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交易;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资产方面:公司与控制股东之间资产独立、权属清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盐业务主要集中在中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中盐股份,盐化工业务主要集中在吉盐化集团、中盐红四方。通过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优质盐化工业务实现整体上市,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业务重合或类似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控制的中盐红四方在纯碱业务、烧碱业务、氯化铵业务、合成氨业务方面存在部分销售区域重合的情形,公司化工板块靠近大宗原材料和能源产区,因此公司的化工产品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目前,中盐红四方对纯碱、烧碱、氯化铵、合成氨的销售权已由公司托管。
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采购电及蒸汽、销售工业盐等关联交易占比大幅下降。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月6日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
告编号:2023-001)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3日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9日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9)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1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7月14日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28日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2.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盐化工会议室
3.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21,179,391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6.0089 |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云泉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周杰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男 | 59 | 2022-05-26 | 2025-05-27 | 108,900 | 141,570 | 32,67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06.02 | 否 |
乔雪莲 | 董事 | 女 | 51 | 2022-05-26 | 2025-05-27 | 0 | 0 | 0 | 无 | 是 | |
李德禄 | 董事 | 男 | 59 | 2022-05-26 | 2025-05-27 | 108,900 | 141,570 | 32,67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
屈宪章 | 董事 | 男 | 59 | 2022-05-26 | 2025-05-27 | 90,800 | 118,040 | 27,24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84.59 | 否 |
胡书亚 | 独立董事 | 女 | 62 | 2022-05-26 | 2025-05-27 | 0 | 0 | 0 | 无 | 6 | 否 |
李强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2-05-26 | 2025-05-27 | 0 | 0 | 0 | 无 | 6 | 否 |
赵艳灵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2022-05-26 | 2025-05-27 | 0 | 0 | 0 | 无 | 6 | 否 |
胡开宝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22-05-26 | 2025-05-27 | 90,800 | 118,040 | 27,24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83.91 | 否 |
陈云泉 | 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 男 | 51 | 2022-05-26 | 2025-05-27 | 90,800 | 118,040 | 27,24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88.86 | 否 |
段三即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22-05-26 | 2025-05-27 | 90,800 | 118,040 | 27,24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90.51 | 否 |
王广斌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22-05-26 | 2025-05-27 | 90,800 | 118,040 | 27,24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86.39 | 否 |
王多荣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23-07-28 | 2025-05-27 | 90,800 | 118,040 | 27,24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85.49 | 否 |
郭国庆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23-07-28 | 2025-05-27 | 51,400 | 66,820 | 15,42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43.29 | 否 |
程少民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6 | 2022-05-26 | 2025-05-27 | 0 | 0 | 0 | 无 | 是 | |
韩长纯 | 监事 | 男 | 58 | 2022-05-26 | 2025-05-27 | 0 | 0 | 0 | 无 | 是 | |
许鸿坤 | 监事 | 男 | 35 | 2022-05-26 | 2025-05-27 | 0 | 0 | 0 | 无 | 是 | |
刘发明 | 监事 | 男 | 48 | 2022-05-26 | 2025-05-27 | 0 | 0 | 0 | 无 | 36.04 | 否 |
王敏 | 监事 | 女 | 44 | 2022-05-26 | 2025-05-27 | 0 | 0 | 0 | 无 | 37.8 | 否 |
李复乔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8 | 2022-05-26 | 2023-06-28 | 90,800 | 118,040 | 27,24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53.12 | 否 |
王成军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4 | 2022-05-26 | 2024-01-03 | 90,800 | 118,040 | 27,24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85.56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995,600 | 1,294,280 | 298,680 | / | 899.5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周 杰 | 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合肥市工业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合肥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中盐化工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中盐化工党委书记、董事长。 |
乔雪莲 | 1972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历任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办公室副主任;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事务部主任、董事会秘书、兼新疆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规划发展部部长、新疆能源(集团)产业链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新疆能源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董事长、中盐化工董事。 |
李德禄 | 196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内蒙古阿拉善盟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阿拉善盟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吉盐化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盐化工党委负责人、董事长;截止2023年11月10日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现任中盐化工董事。 |
屈宪章 | 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助理经理兼市场营销部采购中心主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常务副经理、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盐淮安盐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董事、中盐化工董事。 |
胡书亚 | 1961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经理、技术总监、主任工程师。现任中盐化工独立董事 |
李 强 | 1976年12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第十二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联合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中盐化工独立董事。 |
赵艳灵 | 196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家库专家,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任内蒙古分所执行合伙人,中盐化工独立董事。 |
李复乔 | 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核工业部七一一矿车间副主任、主任及分厂厂长等中层职务,七一一矿总工程师,七一一矿副矿长兼总工程师,郴州华湘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及党委副书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副总经理。截止2023年6月28日任中盐化工副总经理。 |
胡开宝 | 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精盐分厂厂长,泰达制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雅布赖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兰太实业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制盐事业部经理,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兰太实业副总经理。现任中盐化工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陈云泉 | 197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兰太实业财务部副部长,中国海洋大学兰太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兰太实业财务管理中心主任,昆仑碱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兰太实业董事、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现任中盐化工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
段三即 | 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株化集团诚信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碱事业部经理、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生产设备管理部部长,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王成军 | 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入选科技部专家库成员、内蒙古自治区特殊贡献专家,历任泰达制钠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钠事业部经理、党总支书记、阿拉善兰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兰太钠业经理、党总支书记。截止2024年1月3日任中盐化工副总经理。 |
王广斌 | 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19年10月,入选内蒙古自治区“321人才工程”第二层人才;历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碱事业部总工程师、树脂分厂厂长,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树脂厂厂长,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树脂厂厂长。现任中盐化工副总经理。 |
王多荣 | 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雅布赖盐化公司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采盐分厂副厂长、监事会监事,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聚氯乙烯项目建设指挥部综合管理部经理、销售部经理、企业发展部部长、发展技术部(技术中心)部长、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董事会秘书,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中盐化工副总经理。 |
郭国庆 | 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碱事业部烧碱分厂长,氯碱厂副厂长兼综合管理室主任,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发投碱业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氯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盐化工副总经理。 |
程少民 | 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宁波北仑港发电厂技术部专职工程师,合肥化肥厂纯碱厂操作工、 |
环保科工程师,合肥化肥厂环保科副科长、科长,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科科长,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干部,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法规审计部部长,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规审计部部长,中国盐业总公司运营管理部二级高级经理,中国盐业总公司脱困办公室二级高级经理,中国盐业总公司脱困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盐业总公司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中国盐业总公司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中盐化工监事;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中盐化工监事会主席。 | |
韩长纯 | 196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研究院财务处干部,国务院监事会48办事处工作,中盐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副部长、资金清欠小组副组长、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中盐集团财务资金部副部长、一级高级经理,中盐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一级高级经理,中盐集团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一级高级经理。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中盐化工监事。 |
许鸿坤 | 1988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政工师,历任中国盐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办,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主办。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高级主管,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中盐化工监事。 |
刘发明 | 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曾在吉兰泰碱厂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36914部队服兵役,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党工部纪检主管,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纪检干事、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现任中盐化工监事,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 |
王 敏 | 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曾在吉兰泰碱厂质检中心、党委工作部工作,先后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党工部副部长、团委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中盐化工监事,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部长。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28日,公司副总经理李复乔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王多荣、郭国庆为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3日,公司副总经理王成军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周 杰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2020年11月 | |
李德禄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 | 2023年11月10日 |
李复乔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3年5月29日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乔雪莲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发展部部长 | 2019年11月 | |
乔雪莲 |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 | 董事长 | 2021年11月 | |
韩长纯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资产部部长 | 2016年04月 | |
程少民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法务审计部部长 | 2018年11月 | |
屈宪章 | 中盐昆山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21年06月 | |
屈宪章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17年01月 | |
屈宪章 | 中盐淮安盐化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17年08月 | |
屈宪章 | 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8月 | |
赵艳灵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2012年01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尚无因担任监事而从公司领取报酬的具体决策程序。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董事履职进行评价打分、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进行考核后确定并形成建议,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报酬标准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后 |
确定;监事尚无因担任监事而从公司领取报酬的依据。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报酬标准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经理层业绩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后确定;监事尚无因担任监事而从公司领取报酬的依据。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见本节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复乔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王成军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王多荣 | 副总经理 | 选举 | |
郭国庆 | 副总经理 | 选举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1-30 | 《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3-22 | 《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4-27 | 《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6-25 | 《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7-28 | 《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8-16 | 《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10-25 | 《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12-11 | 《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周杰 | 否 | 8 | 8 | 2 | 0 | 0 | 否 | 5 |
乔雪莲 | 否 | 8 | 7 | 5 | 1 | 0 | 否 | 5 |
李德禄 | 否 | 8 | 8 | 2 | 0 | 0 | 否 | 5 |
屈宪章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5 |
胡书亚 | 是 | 8 | 8 | 5 | 0 | 0 | 否 | 5 |
李强 | 是 | 8 | 8 | 5 | 0 | 0 | 否 | 5 |
赵艳灵 | 是 | 8 | 8 | 5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赵艳灵、屈宪章、李强、胡书亚 |
提名委员会 | 胡书亚、周杰、赵艳灵、李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强、赵艳灵、胡书亚 |
战略委员会 | 周杰、李德禄、乔雪莲、赵艳灵、李强、胡书亚、屈宪章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6日 | 《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2023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报告》《2023年度法务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工作计划》《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修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评价手册》中部分内容的议案 | ||
2023年8月2日 | 《公司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办法》 | 通过议案 |
2023年8月16日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 通过议案 |
2023年10月25日 | 《2023年三季度报告》《关于成立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议案》 | 通过议案 |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6日 |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计划》《公司2022年度薪酬管理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考核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2023年6月25日 | 《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议案》《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 |
2023年12月26日 | 关于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 通过议案 |
(四)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7月28日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通过议案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30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盐碱分公司制碱车间二氧化碳压缩机增置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制钠厂制钠二车间氯气净化系统技改项目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2023年3月17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 通过议案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3年4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钠业公司1#、2#抽凝式汽轮机改背压式汽轮机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水气车间循环水系统综合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电石厂密闭循环水冷却塔干湿联合节水技改项目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
2023年6月25日 | 《关于投资建设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新增离心机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厂一车间锅炉烟气余热回收项目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
2023年8月10日 | 《关于盐碱分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盐碱分公司利用氯化钙装置升级节能改造生产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议案》 | 通过议案 |
2023年10月25日 | 《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电站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议》 | 通过议案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5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85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21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454 |
销售人员 | 158 |
技术人员 | 761 |
财务人员 | 127 |
行政人员 | 712 |
合计 | 9,21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44 |
大学本科 | 1581 |
大学专科及以下 | 7587 |
合计 | 9,212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落实工资增长与效益联动机制,紧紧围绕“收入靠进步、收入靠业绩、收入靠能力”的分配遵循,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不断持续优化薪酬结构,加大工资固浮比,建立全员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将过程管理与业绩考核评价紧密结合起来,以正向激励为主,积极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形成收入能增能减的动态分配形式,充分发挥薪酬在引才,育才,用才,留才方面的导向作用。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持续推进公司三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培养为辅的培训原则,持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培训方式和形式,对公司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针对性的培养。一是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理念、管理能力及管理体系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拟组织专家大讲堂等经营管理培训15期,培训人员达1600人次。二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前沿技术、专业能力等方面培训,拟举办专家大讲堂等专业技术培训10期,培训人员达720人次。三是针对技能人员,继续加强对岗位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水平等相关知识培训,拟组织技能人员培训达7000人次;拟举办公司第五期优秀班组长培训班,参加人员共160人;为了进一步提升三支人才队伍学历、专业结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公司与高校合作,开展硕士研究生班、大专学历班,参加硕士研究生班32人,大专学历班203人;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24项24期次,培训900人次,拟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8批次,换证人数150人,持证上岗率100%。同时,持续完善公司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搭建仿真培训系统及培训考核平台,进一步完善基地主体功能,组织开发“电石、热电、氯酸钠等生产工艺仿真培训考核系统”和“综合培训考核平台”项目,不断满足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及公司安全网络空间培训等需求,提升公司培训基地的影响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中盐培训品牌夯实基础。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294.91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议案审议情况: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总额符合规定标准,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以发表独立意见方式在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履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制度,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现金分红政策修订情况:2014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2023年,公司未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现金分红条款进行修订。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74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03,389,592.19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51,714,659.19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5.0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03,389,592.19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5.03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 中盐化工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
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调整回购价格。对激励计划中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个人原因辞职、因病去世原因的12名人员,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股份386,124股。 | 中盐化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 |
因原对标企业雪天盐业(600929.SH)、远兴能源(000683.SZ)在2021年至2022年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规模、经营业绩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前述企业增长类指标与公司不具备可比性,将雪天盐业、远兴能源调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 | 中盐化工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 |
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897883),并已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12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6,124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 中盐化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5) |
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和《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于2023年8月15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 中盐化工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周 杰 | 董事长 | 108,900 | 0 | 不适用 | 0 | 141,570 | 141,570 | 7.82 |
李德禄 | 董事 | 108,900 | 0 | 不适用 | 0 | 141,570 | 141,570 | 7.82 |
屈宪章 | 董事 | 90,800 | 0 | 不适用 | 0 | 118,040 | 118,040 | 7.82 |
李复乔 | 副总经理 | 90,800 | 0 | 不适用 | 0 | 118,040 | 118,040 | 7.82 |
胡开宝 |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90,800 | 0 | 不适用 | 0 | 118,040 | 118,040 | 7.82 |
陈云泉 | 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 90,800 | 0 | 不适用 | 0 | 118,040 | 118,040 | 7.82 |
段三即 | 副总经理 | 90,800 | 0 | 不适用 | 0 | 118,040 | 118,040 | 7.82 |
王成军 | 副总经理 | 90,800 | 0 | 不适用 | 0 | 118,040 | 118,040 | 7.82 |
王广斌 | 副总经理 | 90,800 | 0 | 不适用 | 0 | 118,040 | 118,040 | 7.82 |
王多荣 | 副总经理 | 90,800 | 0 | 不适用 | 0 | 118,040 | 118,040 | 7.82 |
郭国庆 | 副总经理 | 51,400 | 0 | 不适用 | 0 | 66,820 | 66,820 | 7.82 |
合计 | / | 995,600 | 不适用 | 1,294,280 | 1,294,280 | / |
注: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授予的股权激励股份相应发生变化,本表中未解锁股份数为转增后数据。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执行。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 公司下发《2023年规章制度废改立实施计划》,对全级次企业规章制度废改立计划进行备案,按月对全级次企业规章制度废改立推进情况进行督办和核查,已完成修订、新立规章制度671项。2023年合并天辰公司后,及时启动了天辰公司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指导天辰公司进行规章制度梳理,并按月督办完成情况,已完成修订、新立规章制度153项,保证了公司各类标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年内,公司董事会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制定和修订各类制度共计26项:①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维护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制订下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②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③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完善《公司章程》2次;④为促进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加强和改进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会评价工作,起草制定了《所属企业董事会考核评价办法》,在实现公司及重要所属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规范运作基础上,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⑤ 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体系化推进董事会职权落实,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公司制订了《董事长 高级管理人员权责事项清单》《经理层选聘管理办法》,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顺畅规范的决策体系。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子公司控制管理办法》,决定其重大投资项目,并负责监督实施,注重风险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协助其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管理和运营体系,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等,并培育其建立核心竞争力,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18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940号)。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和内证监函〔2021〕85号、《关于持续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证监函〔2022〕515号)等文件要求,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从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决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投资者、其他等六个方面119项问题逐项排查并填报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通过梳理和查找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有步骤有措施地推进各阶段的各项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除“现有董事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一项外,截止2022年12月其他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有董事7名,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9名。根据《公司法》规定,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9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选举工作。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1,628.99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的盐碱分公司(土壤污染),钠业公司(土壤污染)、氯碱公司(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污染)、中盐昆山、昆仑碱业、发投碱业、污水处理公司均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本章节列示的“公司”均为对应重点排污单位的简称,下同)。
(1)盐碱分公司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土壤环境类重点监管单位。分公司主要依托于自然资源丰富的吉兰泰盐湖,生产盐系列产品及纯碱产品。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锅炉冲渣水和蒸氨废液,锅炉冲渣水进入渣水池,上清液重复使用;蒸氨废液暂存于氯化钙原液池,作为氯化钙生产原料全部综合利用。经土壤检测,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钠业公司氯酸钠车间: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土壤环境类重点排污单位。氯酸钠产品主要用于造纸行业的纸浆漂白、饮用水消毒、水质处理以及精细化工的主要原料。①主要污染物为含铬废盐泥;产生方式:集中收集,部分外委处置,部分自行处置;产生口数量和分布情况:一个(压滤机);②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核定的排放总量:无;③浓度和总量:2023年含铬废盐泥产生量843.94 吨,无超标情况。
(3)氯碱公司:氯碱公司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污染类重点排污单位。所属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土壤污染类重点排污单位。
大气环境:氯碱公司热电厂建设规模为2×135MW空冷供热机组,配置两台4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运营采用BOT模式。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设置烟气排放口1个,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80米高烟囱集中排放;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及《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文件中二氧化硫35mg/Nm?,氮氧化物50mg/Nm?,烟尘10mg/Nm?的超净排放限值要求。办理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氯碱公司证书编号:91152991667320563Y001P),氯碱公司许可排放量:二氧化硫4637吨/年,氮氧化物1607.18吨/年,烟尘1462.22吨/年。2023年,公司热电厂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日均排放浓度17.7mg/Nm?,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浓度35.3mg/Nm?,烟尘日均排放浓度1.4mg/Nm?,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及《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文件中二氧化硫35mg/ Nm?,氮氧化物50mg/Nm?,烟尘10mg/Nm?的超净排放限值要求,无超标排放情况。氯碱公司高分子材料厂生产过程中涉及氯乙烯等物质,产生VOCs排放,主要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公司定期组织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和VOCs主要污染物因子自行检测工作。2023年VOCs排放平均浓度为 9.1 mg/m?。
水环境:氯碱公司各生产装置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至调节池对污水pH进行调节,然后通过曝气系统对污水进行处置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公司。在厂区设置污水总排放口
1个,并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2023年氯碱公司污水pH日均排放值7.73 ,COD日均排放浓度
71.7 mg/l,氨氮日均排放浓度1.4 mg/l,均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标准限值要求。氯碱公司执行环保标准具体如下:①工业废水: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1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②锅炉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文件中超净排放限值要求③工业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土壤污染:氯碱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含汞废物,由转化工序产生的含汞废触媒、含汞废活性炭以及含汞污泥;产生方式:间歇式;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核定的总量:无;公司含汞废触媒、含汞废活性炭及含汞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氯碱公司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氯碱公司所属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土壤污染类重点排污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40100713933505H001V。
(4)中盐昆山: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583726539232K001P,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151.536t/a、氮氧化物253.65t/a、烟尘56.88t/a。公司主要污染物产生源为供热装置锅炉,共设置有2个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2023年度锅炉烟气污染物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6.84mg/m3、21.25mg/m3、2.22mg/m3,分别低于国家排放考核标准的86.32%、78.75%、88.9%,排放总量分别为:19.99吨、62.11吨、
6.49吨,分别占国家许可排放总量的,13.19%、24.49%、11.41%,全部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全年考核全部达到环保部门考核的相关要求。
(5)昆仑碱业:公司有3台蒸发量240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主要大气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连续排放,烟气排放口1个,2023年1月-12月烟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为:烟尘9.63mg/m3、二氧化硫:164.70mg/m3、氮氧化物:160.64mg/m3。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排放标准公司无超标排放情况。公司外排蒸氨钙液通过钙液管线排放至38公里处钙液排放场。VOCs排放:公司涉及的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是热电车间柴油罐区,非甲烷总烃物质,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公司定期组织开展VOCs主要污染物因子检测工作和VOCs设备的维护工作。
(6)发投碱业:公司纯碱生产配套自备电站建设有5台130t/h煤粉锅炉,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方式(有组织连续排放),排放口 1 个在公司热电车间,公司 2023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平均浓度分别为:烟尘8.754mg/m3、二氧化硫:94.66mg/m3、氮氧化物:84.31mg/m3。 排放量分别是烟尘:51.444吨、二氧化硫:529.08吨、氮氧化物:470.37吨,排污许可核定总量:烟尘181.46吨/年,二氧化硫1,209.75吨/年,氮氧化物604.87吨/年,执行标准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无超标排放情况。蒸氨钙液通过钙液
管线排放至离厂区38公里处德令哈公共钙液排放场,2023年钙液排放量为:1,113.1989m?。
(7)污水处理公司:通过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将工业园区的生产污水及生活污水进行生化、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后产生的高浓盐水排入浓盐水晾晒池进行自然和强制蒸发,再生水回用于各排水企业,公司无污水向外排放,出水COD浓度5.29mg/l、出水氨氮浓度0.52mg/l。公司产生的主要固废为污泥,经鉴定为一般固废,污泥经脱水机脱水后存放于地面防腐防渗的污泥堆放场,做到了污泥的密闭保存,履行相关手续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无害化处置。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盐碱分公司:建设冲渣水池与氯化钙原液池,对坝体防渗防漏等安全环保设施定期巡检,确保运行正常。原煤堆场全封闭工程已投入运行,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2)钠业公司氯酸钠车间:含铬盐泥压滤场所设置围堰,地面防腐防渗;含铬盐泥用铁桶密闭封存,贮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通过专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理危废转移相关手续后,运往内蒙古新蒙西环境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1529210093)。公司建设氯酸钠含铬盐泥表界面调控晶体生长脱毒及资源化处置项目,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氯碱公司:氯碱公司热电厂锅炉烟气采用电石渣-石膏湿法脱硫,SNCR脱硝、布袋除尘后通过吸收塔除尘后集中达标排放。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即时传送数据,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完成含汞废水深度处理技术改造,经处理后水质指标达到《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循环水深度处理等节水、废水综合利用项目运行效果良好;危险废物储罐区均设置了围堰,地面防腐防渗。建设了危险废物储存库房,各类危险废物合规贮存并合规处置。各主要废气排放口均设置了除尘设施,经监测有组织排放口、无组织粉尘、噪声监测均达标排放。氯碱公司各排口均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4)中盐昆山:①废水治理设施建有200t/h SBR污水处理生化池、500t/h中水回用系统、8t/h低温蒸发系统,所产生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全部进行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
②锅炉烟气处理设施建有840000 Nm3/h氨法脱硫塔、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超净除雾器,其它一般性工艺废气排放口均按照环评要求建有洗涤塔和布袋除尘等治理设施,全部达到环保部门考核要求,达标排放。
(5)昆仑碱业:①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炉内喷钙脱硫方式,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锅炉除尘设施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②脱硝工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技术,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实现脱硝处理;③石灰车间石焦储运系统粉尘治理措施。采用皮带廊全程封闭,安装布袋除尘器,皮带上安装喷淋设施,有效减少了粉尘的逸散;④热电车间煤堆场煤尘治理措施。优化煤堆场上煤通道,建设挡风抑尘墙,四周设置喷淋装置,洒水降尘,并苫盖抑尘网避免了煤场扬尘。⑤石灰车间石灰石料场治理措施。修建挡风抑尘墙,并设置喷淋装置,洒水降尘,并对焦炭苫盖抑尘网。⑥重碱车间碳化尾气治理措施。通过碳化尾气净氨塔洗涤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要求。⑦煅烧车间优重废气经除尘设施
除尘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重灰工序废气经除尘设施除尘后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要求。⑧包装车间废气经除尘设施除尘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要求。
(6)发投碱业:对于大气污染的治理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完善治污设施。建设有5套石灰-石膏炉外湿法脱硫装置,5台电袋复合除尘5套低氮燃烧+SCR脱硝装置。现锅炉大气污染物全部实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要求。各车间根据实际建设有布袋除尘器,重碱车间建设有4台碳化尾气净氨塔和4台滤过尾气净氨塔,全部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7)污水处理公司:污水处理公司由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承担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任务,规模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处理量为3万m?/d,2010年投入运行拥有38条生活污水管网及园区19条工业污水管网,管道总长81.06公里、1座生活污水提升泵站、再生水回用管网、事故池和浓盐水晾晒池,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现由内蒙古瑞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运行维护;污水处理系统工艺为曝气调节、吸附沉淀、A2/O生化处理,再生水处理系统工艺转盘过滤、高密沉淀、多元过滤、超滤、反渗透。近年来,通过对污水处理系统、再生水处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2023年新建浓盐水达标处理系统。目前,污水处理系统、再生水处理系统运行稳定,各排污企业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标准,再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50335-2002)标准,再生水产水率稳步提高,现已达到85%以上,日回用量1万立方米以上,全部用于企业生产新鲜水补充,实现了园区废水资源化、循环利用。浓盐水全部排向浓盐水晾晒池进行强制及自然蒸发。2017年11月份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污水处理公司院内建成并投运12000d/m3浓盐水再回收项目。目前项目运行正常。120万方事故池、300万方浓盐水晾晒池液位正常。2023年全年产生化污泥2,773.62吨,在线监测废液0.98吨,均依法委托第三方处置。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盐碱分公司氯化钙原液库项目取得环评批复(阿环审 [2021]42号),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坝体、防渗等措施符合要求,并运行正常。动力车间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取得环评手续(阿环审表[2019]12号),整体项目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运行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2)钠业氯酸钠车间: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并经验收(阿环发2011-318号);钠业含铬盐泥安全处置项目通过验收(内环审2012-263号)。氯酸钠含铬盐泥表界面调控晶体生长脱毒及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氯碱公司:氯碱公司40万吨/年聚氯乙烯工程项目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06]289号),通过项目竣工现场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批复文件(环验[2012]202号)。2020年完成40万
吨/年聚氯乙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氯碱公司新改扩建设项目均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废气(VOCs)、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均通过环保验收并开展实时监控;氯碱公司高分子材料厂2021年1月取得年产8万吨糊状PVC搬迁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阿高审服发[2021]16号),并于2021年8月通过自主验收。VOCs在线监测设备通过环保验收并正常运行。氯碱公司天辰公司取得《20万吨聚氯乙烯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油墨专用糊树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公司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4)中盐昆山:①公司主项目于2011年6月取得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文号:苏环建[2011]142号,2015年1月取得项目环评修编批复,文号:苏环建[2011]142号,2016年4月项目进行试生产,2017年2月通过昆山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文号:昆环验[2017]0040号。
(5)昆仑碱业:2008年12月完成《青海昆仑碱业100万吨/年纯碱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09年1月20日取得国家环保部《关于青海昆仑碱业100万吨/年纯碱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57号)。2014于9月15日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中盐青海昆仑碱业100万吨/年纯碱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函》(环验[2014]202号)。2017年10月取得海西州环境保护局《关于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产业升级及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西环审[2017]95号),2018年9月取得海西州环境保护《关于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年产5万吨食品级小苏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德批复》(西环审[2018]142号),2020年5月7日取得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西生审﹝2020﹞66号)。
(6)发投碱业:公司一期90万吨/年纯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2004年3月15日国家环保部下发关于青海碱业90万吨/年纯碱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同意青海省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同意项目建设(环审〔2004〕87号)。2005年10月项目建成,11月7日取得青海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一期90万吨纯碱项目试生产的复函(青环函〔2005〕165号),同意投入试生产。2006年12月4日通过青海省环境保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2月18日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06〕202号),项目建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准予投入正式运营。公司一期90万吨/年纯碱项目通过填平补齐和提质增效技术改造产能提升至140万吨,于2018年12月编制完成《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填平补齐及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2月13日海西州环境保护局下达关于《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填平补齐及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西环审〔2018〕194号)。2024年取得废液排放场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征收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林草许准(青)[2024]1号)。
(7)污水处理公司:①噪声监测结果分析:监测结果表明,各厂界监测点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Ⅱ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标准限值要求。该项目厂界周围的噪声敏感点主要有厂界东面中盐化工宿舍楼,南面商铺、医院,东南面住宅楼。监测
结果显示该厂界昼间噪声小于55dB(A)、夜间小于45dB(A),故噪声对声环境和噪声敏感点不产生影响;②废水监测结果:a.污水处理工程出水不外排,只针对处理效率进行监测。再生水处理工程出水作为循环冷却水回用,因此只针对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指标均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T50335-2002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4.1.2.1条款“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的要求,该出口水质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③废气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氨、甲烷、硫化氢,主要排放点为缺氧池、好氧池和污泥浓缩池,排放方式为无组织废气排放。现场监测结果表明,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④公司取得内蒙古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表)〔2008〕173号),及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验收审查意见《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及再生水处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意见》(阿环验﹝2016﹞10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盐碱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备案(备案号:152921-2022-004—M),制定了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按时实施。组织开展了液氨泄漏、溃坝等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工作。
(2)钠业公司氯酸钠车间:钠业公司(含氯酸钠车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备案(备案号:(152921K-2021-016-H),制定了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按时实施。
(3)氯碱公司:氯碱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备案号:152921K-2021-022-H),制定了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按时实施。高分子材料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备案号152921K-2021-008-M),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备案(备案号:
340122-2021-86-H)。
(4)中盐昆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向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
320583-2022-1152-H。公司建立有环境保护应急组织机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设置了应急电话、报警电话。预案规定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职责,每年组织专项、综合等应急演练。通过各级应急演练及时对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进行不断完善,提高各级人员应急响应能力和应急职责落实程度,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能够按照预案进行有效救援,并制定了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按时实施。
(5)昆仑碱业:2021年4月在海西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备案编号:632800-2021-02);公司每年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每三年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及时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使员工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变能力,演练情况如下: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危废暂存间开展了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应急演练活动。2023年9月21日开展钙液管线应急演练活动。
(6)发投碱业:公司于2020年5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5月22日在德令哈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青生环备字[2020]09号),公司应急救援队24小时安排值班人员,应急储备库应急物资定期检查,全部完好备用。公司每年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及时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使员工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变能力。2023年6月在液氨站开展了液氨泄漏应急演练。2023年12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7)污水处理公司: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9月8日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152921K-2023-037-M,建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公司应急救援物资实行“定量采购、定点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的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调用,并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制定了完整、可行的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并严格按照程序安排应急演练;事故应急处置内容包括污水超标排放、突发暴雨、水量超过处理能力、突然停电、污水外溢、晾晒池发生溃坝及溢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进行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演练内容为《模拟酸罐泄漏专项应急预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盐碱分公司动力车间、钠业公司氯酸钠车间、钠业公司热动力车间、氯碱公司(含高分子材料厂、天辰公司)均依据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聚氯乙烯》(HJ1036-2019)要求,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上公布。自行监测方式为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在线监测设施对烟气进行实时监测,监测项目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等,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及手工监测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
(2)依据排污许可证以及相关自行监测技术规范,对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评判,并且按上级环保管理部门要求定期上报监测报告。
(3)中盐昆山:参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①公司重点废气排放口、周边环境无组织(1个上风向、3个下风向)监测点、厂界噪声、生产工艺废气,均按自行监测方案要求,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苏州工业园区绿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污染物因子浓度均达标,并上传至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自行监测平台对外公示,履行企业对外公示制度。重点管理废气排放口,按照相关要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实时分析监测污染物浓度,分析数据联网上传至上级监管部门平台,实现污染源排放动态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不断提升公司环境治理水平。②公司接管生活污水、清下水、雨水均按环保考核要求,安装在线水质分析仪,并定期委托第三方太仓创造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维护,确保各分析仪正常运行,分析数据准确有效。
(4)昆仑碱业:公司编制了2023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于2023年1月在德令哈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对公司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污水开展了监测工作。同时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海西州监控中心。每季度对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噪声及氨浓度进行检测。
(5)发投碱业:根据排污许可要求,编制完成污染物自行检测方案,委托专家出具评审意见,并在德令哈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锅炉主要废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建设有在线检测系统,实时检测,并上传至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其余污染物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测,全部达标排放。检测数据自出具检测报告后及时公布。
(6)污水处理公司:①自行监测方式分别为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②监测内容为废水和水环境监测及噪声监测、无组织废气监测、污泥监测、205晾晒池周边地下水监测;③监测评价标准:再生水执行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一三级标准,噪声评价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污染物评价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检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中规定执行,臭气浓度检测严格按照《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 术规范》(HJ905-2017)污泥有机物降解率执行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CJ/T221-2005),④再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进行监测,公司由阿拉善盟环境监测站手工监测、宁夏安谱检测有限公司、内蒙古国安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监测仪器设备,有4名(至少2名)经过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的工作人员,有健全的自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能够在正常生产时段内开展监测,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状况。
表一:水质监测在线监测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放标准限值 | 评价标准 |
废水 | 进口(JK001) | pH(无量纲) | 6~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一三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一三级标准。 |
总磷 | 手工监测1次/日 | |||
总氮 | 手工监测1次/日 | |||
化学需氧量(mg/L) | 500 | |||
氨氮(mg/L) | 35 | |||
再生水 | 出口(DW001) | pH(无量纲) |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
总磷 | 0.5 | |||
总氮 | 15 | |||
化学需氧量(mg/L) | 50 | |||
氨氮(mg/L) | 5 |
表二:水质监测手工监测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放标准限值 | 评价标准 |
废水排放 | JK001进口 | 氨氮(NH3-N)(mg/L) | 35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一级B |
废水排放 | JK001进口 | 化学需氧量(mg/L) | 500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一级B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pH值(无量纲) |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氨氮(NH3-N)(mg/L) | 5;8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苯胺类(mg/L) | 0.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动植物油(mg/L) | 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化学需氧量(mg/L) | 5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挥发酚(mg/L) | 0.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硫化物(mg/L) | 1.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六价铬(mg/L) | 0.0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氰化物(总氰化合物)(mg/L) | 0.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色度(倍) | 3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石油类(mg/KG) | 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硝基苯类(mg/m3) | 0.2 | 其他文件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悬浮物(mg/L) | 1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mg/L) | 0.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总氮(以N计)(mg/L) | 1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总镉(mg/L) | 0.0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总铬(mg/L) | 0.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总汞(mg/L) | 0.00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总磷(以P计)(mg/L) | 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总锰(mg/L) | 2.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总铅(mg/L) | 0.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总砷(mg/L) | 0.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总铜(mg/L) | 0.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废水排放 | DW001排口 | 总锌(mg/L) | 1.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
表三:噪声音监测
类别 | 监测项目 | 标准值dB(A) | 标准来源 | |
昼间 | 夜间 | |||
厂界噪声 | 连续等效A声级(东厂界) | 65 | 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厂界噪声 | 连续等效A声级(西厂界) | 65 | 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厂界噪声 | 连续等效A声级(南厂界) | 65 | 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厂界噪声 | 连续等效A声级(北厂界) | 65 | 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昆仑碱业:2023年12月19日,因1#管线207#伸缩节发生泄漏造成局部污染,受到德令哈市生态环境局30万元经济处罚。已按时缴纳处罚金,并更换207号伸缩节,清理泄漏的固体废物,完成整改。发投碱业:(1)2023年11月6日海西州生态环境局针对公司粉尘管理疏漏行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西生罚[2023]43号),处罚金额10万元。已按时缴纳了处罚金,并进行了整改,对易起扬尘区域进行了抑尘剂固化,煤场和石灰石场“三围一顶”项目已纳入2024年计划,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设。
(2)2023年10月27日因临时转运发生露天堆放、倾倒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2月18日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西生罚〔2023〕46号),处罚金额30万元,已按时缴纳了处罚金,并对周边沉渣进行了彻底清理,对清理区域开展了土壤检测分析,数据全部合格,未受污染,编制完成恢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备案及恢复。
以上行政处罚事项都已进行了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罚款,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详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内蒙古http://106.74.1.102:8181)、全国排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及内蒙古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https://wryjc.cnemc.cn/)、江苏省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平台(http://sthjt.jiangsu.gov.cn/)、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环保脸谱”企业端平台(http://218.94.78.91:18181/cas/login)、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网站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https://sthjt.qinghai.gov.cn/)、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http://39.145.0.162:10081)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环境保护基本信息
(1)公司生产经营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原则,主要工艺采用了清洁生产的工艺、技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同时不断加大环保设施改造和建设的投入,加强污染源特别是污染物排放口的管理,确保做到“依法生产、达标排放”。在减少污染的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回收和节能。年内,公司脱硫脱硝超低排放稳定运行,废水回收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等环保项目正常运行,达到预期效果;污水处理站、除尘器、减震降噪装置等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同时公司致力于企业所属地区的环境改善活动,在厂区内及厂界周围实施绿化,绿化面积不断扩大。
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大“三废”治理力度,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023年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无任何环境纠纷事件和环境信访案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达100%,重点排污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率达100%。公司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在线连续监测设备均已联网,开展实时
监控,完成了总量减排任务;厂界噪声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环保工作由公司第一责任人负责,设置了安全环保部等环境保护管理职能部门,制定了环保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签订并落实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并开展环境保护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2023年,公司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均达到设计处理标准;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均配备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处理设施,各排污口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重点排污企业均按照国家环保法规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各分(子)公司分别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排污。
(4)公司建立有完善的环境应急体系,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均通过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备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能够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5)各主要分子公司均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定期审核,确保清洁生产的各项措施得到积极有效落实。
2.排污信息
(1)锅炉烟气:氯碱公司热电厂、钠业公司热动力车间、盐碱分公司锅炉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要求及《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文件中二氧化硫35mg/Nm?、氮氧化物50mg/Nm?、烟尘10mg/Nm?的超净排放限值要求,均取得排污许可证。
(2)工业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3)特征污染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4)钠业公司热动力车间:锅炉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NCR+SCR脱硝、静电加布袋除尘后在烟囱上再经湿电除尘后集中达标排放。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即时传送数据。原储煤场停用,装卸原煤场所全封闭,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锅炉烟气超净排放升级改造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手续齐全,环境影响评价由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给予批复(阿开环审表[2017]14号),2018年1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内环验[2018]5号),现运行稳定,达到超净排放标准。配套的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通过验收(内环测检字[2017]61号)。氯碱公司高分子材料厂年产8万吨糊树脂项目利用40万吨/年PVC项目中的氯乙烯单体作为原料,生产糊状PVC,涉及的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公司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52991MA0MY8DA913001V,无超标排放情况。
(5)盐碱分公司动力车间建设安装有三台75吨煤粉锅炉,一台7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主要为生产提供中压、低压蒸汽和补充部分生产用电。①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设置排放口3个,处理达标后经烟囱集中排放;②锅炉烟气:
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要求及《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文件中二氧化硫35mg/Nm?,氮氧化
物50mg/Nm?,烟尘10mg/ Nm?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核定的排放总量:取得排污许可证(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证书编号:91152921318440268w004R;③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日均排放浓度16.2mg/ Nm?,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浓度27.3mg/ Nm?,烟尘日均排放浓度2.2mg/ Nm?,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要求,达到二氧化硫35mg/ Nm?,氮氧化物50mg/ Nm?,烟尘10 mg/ Nm?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无超标排放情况。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钠业公司设污水预处理池,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废排口均设置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三氯异氰尿酸车间建设MVR废水处理系统,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特征污染物氯气采用碱液吸收塔、喷淋塔多级吸收处置。生产区、储存区安装探头、报警器、视频等安全防范措施,充装等过程实现安全联锁。
(2)电石厂炭材堆场、石灰石料场、热电厂原煤堆场全封闭已投入使用;各主要有组织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实时传送监控;高分子材料厂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回收利用,生产厂区安装探头、报警器、视频等安全防范措施。
(3)公司所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全部合规处置。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盐化工生产、原盐采掘、“三废处理”等建设项目及环保装置均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各生产单位均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应急组织机构,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设置了应急电话、报警电话。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已在上级环保部门完成备案,预案规定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职责,每年组织应急演练。通过各级应急演练及时对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各级人员应急响应能力和应急职责落实程度,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能够按照预案进行有效救援。公司制定了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按时实施。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切实肩负起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使命担当,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公司在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发展进程中,将环境保护和治理作为企业当前生存的客观需要,更是应对挑战谋求发展的必然选择。多年来公司始终将环境保护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基础工作,建立环保体系,科学运作,引进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手段,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施专项治理和综合利用,不遗余力的抓紧、抓好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提高生产运行效率,降低化石燃料消耗及外购电力、热力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政策及上级部门要求,组织编制完成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从构建清洁低碳能源消费结构、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及应用、健全节能低碳发展管理机制、提升现有装置运行效率及能效水平、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制定了主要工作要求及措施,并结合公司实际及长远发展,提出可行性节能降碳项目,稳步推进公司碳达峰工作。按照公司《公司节能降耗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多次组织召开专项会议,通过深入挖掘生产系统潜能,不断调整和完善实施策略,加强节能管控,逐年加大节能降碳技改投入,稳步推进重点节水节能项目的高质量建设,设备能耗水平逐步提升,公司能耗、碳排放量以及主要产品单位综合能耗、碳排放强度总体呈下降趋势。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单独披露年度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度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盐集团 | 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要求,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本公司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将本着对上市公司有利的原则,解决与上市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二)除现有业务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企业,下同)不会主动新增与上市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三)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兰太实业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兰太实业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兰太实业的条件。如果兰太实业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四)在纯碱、氯化铵、合成氨及烧碱业务方面,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在特定区域内存在一定程度的业务重合。为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对于本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公司实际控制的未上市的从事纯碱、氯化铵、合成氨及烧碱业务的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后五年内,在中盐红四方相关业务、资产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具体条件详见第(五)点)后,本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出售、委托经营等方式,解决与上市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在特定区域内的同业竞争问题。(五)关于资产注入条件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负责态度,作为兰太实业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在相关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国有资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标准和要求时,将相关资产注入兰太实业。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相关资产将视为符合前述所约定的上市条件:1、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相关资产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3、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4、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5、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国资监管相关要求;6、证券监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监管要求。(六)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前述同业竞争解决前,中盐红四方的纯碱、氯化铵、合成氨及烧碱产品销售权由上市公司托管。上述承诺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 ||||||||
其他 | 中盐集团 | 针对本次交易,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承诺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上市公司建立并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及领取薪酬。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立完整。本公司资产与上市公司资产将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企业内兼职;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尊重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不干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和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本公司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设置及运行进行干预。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 ||||||||
其他 | 中盐集团 | 报告期内,中盐吉兰泰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19年7月18日,中盐吉兰泰及其关联方已清偿完毕对标的公司占用的资金。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中盐吉兰泰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资金占用情况。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标的公司资金、要求标的公司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若本公司及关联方存在违法违规占用标的资产资金、要求标的公司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情形,则本公司保证并促使相关资金占用方将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或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全部归还,并由相关资金占用方按照相应资金占用时间及同期贷款利率3倍的利率水平向标的资产另行支付相关损失。因上述资金占用情形对标的资产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本公司保证并促使相关资金占用方对该等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本公司及关联方存在违法违规占用标的资产资金、要求标的公司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情形,本公司或相关关联方应当以直接现金清偿或以抵扣红利(如有)等途径实现现金清偿,加快偿还速度,标的公司可及时采取抵扣红利(如有)、诉讼、财产保全、冻结股权(如有)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盐集团 | 根据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推进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的相关要求,中盐集团食盐进出口分公司作为中盐集团大宗物资原材料集中采购的平台,为中盐集团内相关企业的煤炭、编织袋、工业盐等原材料采购提供服务,利用其平台规模优势为企业控制采购成本、保障稳定供应提供较好帮助。2018年及2019年1-6月标的资产与食盐进出口分公司之间的结算规模分别为60,529.36万元和41,051.83万元。报告期内,氯碱公司、中盐昆山存在向中盐集团下属企业中盐华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化工”)销售化工产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着保持和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原则,为符合上市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承诺如下:1、本公司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促使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向中盐集团食盐进出口分公司结算煤炭、编织袋及相关货款,该等商品由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直接向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2、本公司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促使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向华东化工销售商品及进行相关货款结算,该等商品由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直接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上述承诺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其他 | 中盐集团 |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二、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自本公司承诺出具日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吉兰泰集团承诺,一、氯碱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3,292.58万元、27,437.87万元、26,875.23万元、25,471.03万元。二、高分子材料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7.91万元、1,102.41万元、1,088.92万元、1,104.81万元。三、纯碱厂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67.42万元、 | 2019年9月27日 | 是 | 2019年至2023年 | 是 |
1,837.43万元、2,003.03万元、2,091.93万元。四、中盐昆山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322.12万元、8,043.93万元、7,816.65万元、7,624.18万元。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一、本公司已经依法对标的资产中相关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二、本公司确认氯碱公司、高分子材料公司、中盐昆山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设立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确认程序,本公司已依法履行了对氯碱公司、高分子材料公司、中盐昆山的出资义务。本公司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本公司持有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况。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信托安排、委托持股、股份代持或类似安排,不代表任何其他方的利益,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冻结、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措施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吉盐化集团 |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自身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除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上市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原则,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三、如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吉盐化集团 | 一、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二、若上市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四、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上市公司建立并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依法履行股东权利,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及领取薪酬。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本公司资产与上市公司资产将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内兼职;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尊重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不干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和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本公司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设置及运行进行干预。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不会超越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而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一、本公司承诺在本次认购的兰太实业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兰太实业股份;二、本公司本次认购的兰太实业新增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三、若因氯碱公司、高分子材料公司、纯碱业务和中盐昆山未能达到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另行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 2019年9月27日 | 是 | 42个月(至2023年7月) | 是 |
议》项下约定的目标而致本公司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且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的,限售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四、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五、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解锁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中,自兰太实业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兰太实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一、除承诺函附件所列处罚外,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其他相关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二、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三、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一、本公司已向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财务顾问、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中介机构及上市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及上市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一、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二、本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在筹划本次重组事宜之初,本公司就始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制度,确保重组相关信息不外泄,具体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如下:一、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8日及2018年6月4日起停牌。停牌之前,本公司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内幕信息;二、本公司严格要求参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策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做好重组信息保密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向非重组相关人员泄露重组信息;三、本公司严格要求参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策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准在私人交往或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四、本公司对于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会议,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以及会议内容传达的范围;五、本公司对于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形成的协议、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指定专人保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六、对于废弃不用的重组文件草稿,必须销毁,避免非相关人员浏览该文件草稿。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报告期内,吉盐化集团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19年7月18日,吉盐化集团确认,吉盐化集团及其关联方已清偿完毕对标的公司占用的资金。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吉盐化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吉盐化集团及其关联方未来不会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标的公司资金、要求标的公司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若吉盐化集团及关联方存在违法违规占用标的资产资金、要求标的公司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情形,则吉兰泰集团保证并促使将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或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全部归还,并愿意按照相应资金占用时间及同期贷款利率3倍的利率水平向标的资产另行支付相关损失。因上述资金占用情形对标的资产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吉盐化集团及关联方承诺对该等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吉盐化集团及关联方存在违法违规占用标的资产资金、要求标的公司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情形,本公司或其关联方应当以直接现金清偿或以抵扣红利(如有)等途径实现现金清偿,加快偿还速度,标的公司可及时采取抵扣红利(如有)、诉讼、财产保全、冻结股权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标的公司如发现本公司侵占标的公司资产的,可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一、关于纯碱厂的债务转移,吉盐化集团确认将在征得纯碱厂相关债权人同意或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并通知债务人的前提下,将该类债权债务转移至上市公司。二、本公司承诺,若尚未征询债权人意见或未取得相关债权人明示同意的,如果该等债务在债务交割日或之后已届履行期,或者债权人在债务交割日或之后向吉盐化集团提出清偿要求的,由吉盐化集团负责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吉盐化集团实际清偿该等债务后,由上市公司向吉盐化集团支付其就清偿该等债务已偿付的款项。凡因上述债务的债权人主张债权给吉盐化集团或上市公司造成超过债务交割日移交债务数额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吉盐化集团承担;如因吉盐化集团未能及时履行债务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由吉盐化集团负责赔偿。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二、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自本公司承诺出具日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其他 | 吉盐化集团 | 吉盐化集团承诺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吉盐化集团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对价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如违反上述承诺,吉盐化集团将就相关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其他 | 兰太实业 | 一、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二、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三、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其他 | 兰太实业 | 一、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供给财务顾问、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中介机构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其他 | 兰太实业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十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维持或变更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和协议等。
2019年9月27日 | 是 | 交易完成后六十个月 | 是 | |||||
其他 | 兰太实业 | 在筹划本次重组事宣之初,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始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制度,确保重组相关信息不外泄,具体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如下:一、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8日及2018年6月4 | 2019年9月27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日起停牌。停牌之前,本公司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泄露任何关于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内幕信息:二、本公司严格要求参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策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做好重组信息保密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向非重组相关人员泄露重组信息:三、本公司严格要求参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策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准在私人交往或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四、本公司对于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会议,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以及会议内容传达的范围;五、本公司对于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形成的协议、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指定专人保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六、对于废弃不用的重组文件草稿,必须销毁,避免非相关人员浏览该文件草稿。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盐化工 | 本公司将根据内部化工业务需求生产盐产品,减少盐产品外销;本公司将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完全退出食盐市场,不再对外销售食盐产品。 | 2022年1月24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盐集团 |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针对上市公司涉及的同业竞争情况,进一步说明与承诺如下:1、本公司作为国家出资企业,不对下属二级单位的销售、采购等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或干预,各二级单位独立经营、独立考核,考核结果与各二级单位管理团队、业务经营团队的激励约束和薪酬紧密挂钩。本公司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对各二级单位的购销活动形成利益倾斜(本公司《关于规范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承诺的应予支持上市公司的内容除外)。上市公司与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在纯碱、氯化铵、合成氨及烧碱业务方面在特定区域内业务重合情况未存在实质上的同业竞争。2、对于本公司实际控制的未上市的从事纯碱、氯化铵、合成氨及烧碱业务的销售权,已由上市公司托管。3、为解决业务区域重合或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并履行《关于规范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所承诺的内容。若因本公司违反《关于规范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021年10月15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盐化工 | 本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为激励对象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共担保。 | 激励计划实施日 | 是 | 激励计划终止日 | 是 |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激励计划实施日 | 是 | 激励计划终止日 | 是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吉盐化集团 | 2003年,公司与内蒙古华康药业经销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兰太药业(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现更名为吉盐化集团)承诺在药品生产经营上不会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 2003年3月31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盐集团 | 中盐总公司控制公司后,将本着对公司有利的原则解决中盐总公司与公司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对于公司的客户,中盐总公司其他下属企业不进入,在市场及定价方面公司具有优先权。 | 2005年6月9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盐昆山及纯碱厂仍处于业绩承诺期,标的资产主营产品纯碱价格维持高位。按照业绩承诺方案,标的公司均已完成截止2023年末的累计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纯碱厂”)和中盐昆山100%股权交易。根据公司与吉盐化集团签署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吉盐化集团承诺:
(1)若本次交易于2019年完成交割,纯碱厂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2018号《资产评估报告》中上述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即1,867.42万元、1,837.43万元、2,003.03万元、2,091.93万元。
(2)若本次交易于2019年完成交割,中盐昆山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2018]第2019号《资产评估报告》中上述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即8,322.12万元、8,043.93万元、7,816.65万元、7,624.18万元。
2020年因整个宏观经济环境下行等不可抗力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按照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不可抗力客观因素的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精神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会同业绩承诺方吉盐化集团经协商拟对原重组业绩承诺进行部分调整,拟调整方案如下:交易对方吉盐化集团对纯碱厂及中盐昆山2020-2022年的业绩承诺顺延一年,即吉盐化集团承诺纯碱厂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37.43万元、2,003.03万元及2,091.93万元,吉盐化集团承诺中盐昆山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43.93万元、7,816.65万元、7,624.18万元。
2.2023年标的企业本期及累计承诺利润与实现利润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 项目 | 标的资产2023年度净利润 | 标的资产累计净利润 |
中盐昆山
中盐昆山 | 承诺利润 | 7,624.18 | 31,806.88 |
实现利润 | 36,528.55 | 110,880.66 |
纯碱厂
纯碱厂 | 承诺利润 | 2,091.93 | 7,799.81 |
实现利润 | 17,769.90 | 52,229.33 |
合计 | 承诺利润 | 9,716.11 | 39,606.69 |
实现利润 | 54,298.45 | 163,109.99 |
本表中实现利润为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其中中盐昆山已考虑分红和扣除股东增资的资金成本影响。综上所述,按照业绩承诺方案,标的公司均已完成截止2023年末的累计业绩承诺;中盐昆山和纯碱厂均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根据上市公司与吉兰泰集团签订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业绩补偿以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计算依据,故截止202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均不存在业绩补偿。
三、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2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军书、张万斌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额 | |||||||||
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原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起诉 | 10,849,300.00 | 否 | 2021年3月26日,原告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二井公司)向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诉被告中盐化工、兰太资源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下发(2021)内2921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支付原告二井公司工程款130.84万元,被告兰太资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判决二、支付原告二井公司工程款、材料费、设备费681.23万元,被告兰太资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判决三、支付原告二井公司利息损失272.86万元,被告兰太资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2021年5月26日,本公司认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判决有误,向阿拉善盟中院提起上诉;2021年8月12日,收到阿拉善盟中院(2021)内29民终317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一、撤销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2021)内2921民初9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重审。于2022年2月16日开庭,当天未完成庭审,于2022年3月7日再次开庭,5月20日收到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兰太资源向原告二井公司支付工程款1,108,386.89元;二、被告兰太资源向原告二井公司偿付工程款、租赁费、设备和材料及房屋折价款、遣散费用、运输费6,234,072.29元;三、被告中盐化工对被告兰太资源以上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二井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向阿拉善盟中院上诉。7月6日开庭审理,8月15日收到判决,判决如下:一、维持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2021)内2921民初273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撤销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2021)内2921民初273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 该案目前已完结,按照二审判决内容,因兰太资源不能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法院冻结我公司账户5,946,365.55元并划扣。 | 全部执行完毕 |
第四项;三、由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兰太资源向上诉人(原审原告)二井公司支付工程款利息104188.37元;四、由上诉人(原审被告)中盐化工对被告兰太资源以上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上诉人(原审原告)二井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同时,因对方不能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法院冻结对方银行账户1,630,766元,冻结我公司账户5,946,365.55元并于10月26日对冻结资金划扣至法院。2023年1月10日公司向内蒙古高院提供再审材料,2023年2月8日内蒙古高院受理了该申请,已立案审查。2023年6月6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我公司的再审申请。 | |||||||||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弘鼎运输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内蒙古弘鼎运输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内蒙古璐航运输有限公司,承运我公司产品途中造成张石高速保定段道路破坏,原告起诉璐航 | 13,408,200.00 | 否 | 2020年2月25日公司收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开庭通知书、起诉状等材料。于2021年9月23日开庭审理,2021年11月23日再次开庭审理,2021年12月22日作出判决如下:我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82.01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公司认为我方不是侵权责任主体,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认为我公司侵权的观点缺少其他证据支撑,公司已于2022年1月25日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12日开庭,等待判决。10月18日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冀民终468号)扫描件,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72,649元,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负担93,230.46元,由内蒙古璐航运输有限公司负担47,651.12元,由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1,767.42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12月5日,向保定中院付款4,851,895.35元。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3年2月 | 该案目前未完结,按照二审判决内容,我公司已向法院支付4,851,895.35元 | 目前已根据二审判决执行完毕 |
公司、中盐化工要求赔偿当时造成公路破坏后进行修复等费用,并就该案件提起诉前保全,冻结二被告公司账户,冻结公司账户金额1,340.82万元。 | 27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退回的再审材料,并告知此案提起再审应向原审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已向原审高级人民法院(河北高院)申请再审,2023年3月22日河北高院受理了该申请。2023年3月23日收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冀06执761号之四,对我公司现已执行完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
中华联合环保会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 | 中华联合环保会就兰太资源巴音煤矿防灭火工程形成的采坑进行回填并对 | 否 | 2021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阿拉善盟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起诉状,案件于2021年11月26日开庭,公司于近日收到阿拉善盟中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与兰太资源共同修复兰太资源巴音煤矿灭火工程遗留地质环境治理至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或功能。我公司认为,在本案中,一审法院所引用的“谁开发、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环境治理原则,其所指向责任主体是矿产的实际开采人即采矿许可证上所载明的采矿权人也就是兰太资源。而我公司 | 该案目前未完结,按照一审判决,我公司已完成相应的环境治理。 | 目前已根据一审判决执行完毕 |
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进行治理事项对兰太资源及公司提起诉讼。原告在起诉时并未明确诉讼金额,且起诉时公司与兰太资源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 | 仅是兰太资源的曾经投资人,与兰太资源之间仅是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并未与兰太资源破坏环境造成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另外,本案也遗漏了兰太资源的现投资人宁夏恒泰投资有限公司。因此,为维护公司的切实利益,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公司已于2022年3月29日向内蒙高院上诉,但是按照阿拉善盟行政公署、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的治理要求和一审判决,公司及兰太资源共同对剥挖坑进行了复垦,公司负责对4、5、6号坑进行治理。2022年9月18日,根据阿拉善左旗贺兰山地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阿拉善左旗政府、阿拉善盟能源局联合组织专家、旗应急管理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治理的巴音煤矿灭火工程遗留地表剥挖四、五、六号采坑回填治理工程进行了现场验收。专家组对该治理工程现场验收,认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上按照《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音煤矿灭火工程遗留地表剥挖坑回填治理方案》进行了治理,治理任务已完成,治理效果较好,同意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音煤矿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现场验收通过。2023年11月21日开庭,2023年12月29日收到内蒙高院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正在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 | 内蒙古瑞信化工有 | 无 | 诉讼 | 2016年公司发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有 | 930,000.00 | 否 |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2称原审法院)提起瑞信化工等侵害金属钠技术秘密的诉讼,诉讼过程中,瑞信化工向原审法院提起反诉。原审法院于2021年1月4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18)青01民 | 经双方协商一致,瑞信化工向中盐化工支付金属钠商业秘密侵权案专有技 | 2024年1月30日公司收到第一笔款项 |
份有限公司 | 限责任公司、宁夏众志信工贸有限公司、三门峡高新机械有限公司、青海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侵犯公司杜邦制钠技术商业秘密情况,于2017年向西宁中院起诉,请求确定杜邦制钠技术为我公司商业秘密,并且被告赔偿因维权支付的合理费用93万元。
初142号]。瑞信化工等向最高院提起上诉。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民事判决书》[(2021)最高法知民终1317号]。该判决为终审判决。2023年7月21日,本公司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2日立案,案号:(2023)青01执369。2023 年 11月30日,收到最高院再审裁定,驳回瑞信化工再审申请。在执行期间,本公司与瑞信化工经过协商一致,于近日签订《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根据《民事判决书》[(2021)最高法知民终 1317 号]判决内容,瑞信化工同意向本公司支付金属钠商业秘密侵权案专有技术使用许可费人民币 13,800.00万元。瑞信化工于《和解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款项人民币 8,000.00万元,2024年3月 31日前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5,800.00万元。2.本公司收到瑞信化工全部技术使用许可费后,双方之间涉及案件纠纷彻底解决,同时以后涉及金属钠技术有关的商业秘密本公司也不再以任何名义起诉瑞信化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瑞信化工主张任何权利。但瑞信化工及其员工承诺,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或允许使用本公司的金属钠商业秘密。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瑞信化工有权继续使用原有设备进行自主生产经营。双方约定 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瑞信化工每年金属钠生产不得超过3万吨(2027年1月1日以后生产产能不受限制)。 | 术使用许可费人民币13,800.00万元。同时支付本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1.71 万元,保全费 0.20万元,鉴定费30.00 万元,共计81.71 万元及相关利息。本次诉讼进展,一是本公司获得经济补偿,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收益产生积极影响。二是维护了本公司金属钠专有技术所有权,稳固了本公司在金属钠行业内的技术优势,保障了金属钠产品的核心权益。三是维护了金属钠行业的持续健康运行和稳定发展。 | 8,000万元。2024年3月29日公司尾款5,800万元。至此全部履行完毕。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方 | 2023年预计总金额(按预算) | 2023年实际发生总金额 | 本次预计与上年实际发生差额较大原因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氢气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105,000.00 | 91,632.83 | 采购量减少 |
盐及盐化工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37,000.00 | 21,025.31 | 采购量减少 | |
煤炭及服务等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38,000.00 | 7,163.96 | 采购量减少 | |
包装物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1,710.00 | 1,197.67 | 采购包装物后期更换厂家 | |
材料、电石渣浆 |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 10,640.00 | 7,822.07 | 主要是旧渣化浆处置量减少5.37万吨,废酸处置量减少0.09万吨 | |
盐 | 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 | 3,000.00 | 1,278.01 | 采购量减少 | |
蒸汽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5,100.00 | 3,520.14 | 氯乙烯工段停工,采购量下降 | |
电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5,900.00 | 3,597.45 | 氯乙烯工段停工,采购量下降 | |
水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 | 739.31 | 氯乙烯工段停工,采购量下降 |
商品、劳务、利息费用等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1,880.00 | 918.66 | 采购量、劳务等减少 | |
销 售 货 物 及 提 供 劳 务 | 纯碱 | 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767.76 | 纯碱价格下降 |
盐 | 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 1,100.00 | 112.33 | 销售量减少 | |
纯碱 |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857.49 | 纯碱价格下降 | |
盐 |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 | 142.25 | 销售量减少 | |
电、蒸汽、污水处理、及其他 |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 5,150.00 | 4,591.74 | 兰碳末销售量减少0.22万吨 | |
纯碱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3,200.00 | 3,692.72 | ||
蒸汽 | 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 | 8,900.00 | 6,435.54 | 价格降低27.91元/吨 | |
水、电、汽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24,500.00 | 24,121.94 | ||
电石渣 |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904.00 | 93.57 | 氯乙烯工段停工,电石采购量下降,副产品减少 | |
乙炔气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2,300.00 | 1,790.04 | 氯乙烯工段停工,电石采购量下降 | |
合计 | 258,184.00 | 181,500.79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日交易各方就上述并购事项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3月31日,完成天辰化工资产交割,4月11日,完成氯碱公司工商登记变更,4月19日,天辰化工已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登
记手续,并取得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天辰公司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氯碱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93.37%,中盐红四方持股比例为6.63%。天辰化工成为氯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盐化工关于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为满足金属钠生产用盐及市场需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资产及土地,购买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资产交易价格为2,830.38万元。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批复总投资4,905.5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168.51万元,其中含支付购买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2,830.38万元,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第六节 重要事项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中盐红四方 | 中盐化工 | 受托管理中盐红四方 “同业竞争产品”的销售业务 | 2020年5月2日 | 2025年5月2日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昆仑碱业 | 105,000,000.00 | 2019-01-24 | 2019-01-24 | 2025-01-23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控股子公司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4,654,809.25 | 2023-06-14 | 2023-06-14 | 2024-06-14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1,470,000.00 | 2023-04-27 | 2023-04-27 | 2024-04-26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3,430,000.00 | 2023-01-17 | 2023-01-17 | 2024-01-12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14,210,000.00 | 2023-05-23 | 2023-05-23 | 2024-05-22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14,406,000.00 | 2023-11-17 | 2023-11-17 | 2024-02-04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9,555,000.00 | 2023-11-17 | 2023-11-17 | 2024-02-04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12,740,000.00 | 2023-03-08 | 2023-03-08 | 2024-02-27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2,450,000.00 | 2023-08-18 | 2023-08-18 | 2024-06-06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4,900,000.00 | 2023-06-09 | 2023-06-09 | 2024-06-06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3,430,000.00 | 2023-06-13 | 2023-06-13 | 2024-06-06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2,940,000.00 | 2023-06-16 | 2023-06-16 | 2024-06-06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24,500.00 | 2023-06-15 | 2023-06-15 | 2024-06-06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4,314,768.23 | 2021-11-23 | 2021-11-23 | 2024-11-23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中盐化工 | 公司本部 | 江西兰太 | 13,205,500.00 | 2023-12-01 | 2023-12-01 | 2024-05-27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87,415,809.25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91,730,577.48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5,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96,730,577.48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6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91,730,577.48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91,730,577.48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昆仑碱业的担保类型属于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可能存在为该公司逾期担保连带清偿责任情况。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1日,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丨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开发无序扩张 加剧生态环境承载负担》通报,部分内容涉及公司下属的两家子公司--昆仑碱业、发投碱业(以下合称“青海两碱”)。主要问题为青海两碱蒸氨废液排放场(以下简称“排放场”)用地未办理不动产证及排放场发生局部渗漏的问题。该排放场为发投碱业纯碱项目配套工程,投用后一直未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同时,由于使用期较长,出现了坝体局部渗漏。公司对此事项高度重视,2023年12月5日,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生态环境部通报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
青海两碱严格按照各级政府相关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排放场问题整改方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加强内外统筹协调,按方案快速推进各项工作。在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主导支持下,公司完成了购买德令哈市人民政府批复用地所有程序,以自有资金44,984万元购买德令哈市人民政府批复用地使用权,2024年3 月13日,取得排放场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青(2024)德令哈市不动产权第0000308号】。排放场土地证照的办理,完善了排放场用地手续,确保了排放场用地的合法合规【详见公司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完成排放场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后,青海两碱产能恢复至60%以上。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以资源公司为投资主体,分期实施排放场东、西两侧坝体及巡检道路建设工程,计划投资41,176.85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项目实施后,可确保排放场及青海两碱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本月,该建设项目招标开工后,青海两碱产能有望恢复至80%以上(行业开工水平80%-8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3,166,005 | 50.6 | +123,457,537 | -679,495,871 | -556,038,334 | 17,127,671 | 1.1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38,020,997 | 38.67 | +119,415,892 | -557,436,889 | -438,020,997 | 0 | |||
3、其他内资 | 118,198,566 | 10.43 | +4,041,645 | -105,112,540 | -101,070,895 | 17,127,671 | 1.16 |
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87,172,464 | 7.70 | -87,172,464 | -87,172,464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1,026,102 | 2.73 | +4,041,645 | -17,940,076 | -13,898,431 | 17,127,671 | 1.16 | ||
4、外资持股 | 16,946,442 | 1.50 | -16,946,442 | -16,946,442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6,946,442 | 1.50 | -16,946,442 | -16,946,442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59,611,620 | 49.4 | +216,375,751 | +679,109,747 | +895,485,498 | 1,455,097,118 | 98.8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59,611,620 | 49.4 | +216,375,751 | +679,109,747 | +895,485,498 | 1,455,097,118 | 98.8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三、股份总数 | 1,132,777,625 | 100 | 339,833,288 | -386,124 | 339,447,164 | 1,472,224,789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2年向2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161,640,883股,上述股东股票锁定期届满,于2023年5月25日起解除限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化工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2.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339,833,288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1,132,777,625股变更为1,472,610,91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37,628,254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34,982,65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
3.公司于2020年向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398,052,972股,因2023年6月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股份数量变更为517,468,864股,上述股票锁定期届满,于2023年7月17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化工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4.8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6,124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398,052,972 | 517,468,864 | 119,415,892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7月17日 |
2021年限 | 13,472,150 | 3,655,521 | 17,127,671 | 限制性股 | 2023年 |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 票激励 | 8月17日 | ||||
UBS AG | 16,946,442 | 16,946,442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39,968,025 | 39,968,025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584,320 | 19,584,32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928,847 | 23,928,847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310,148 | 12,310,148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393,284 | 8,393,284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98,081 | 2,398,081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吴志明 | 2,797,761 | 2,797,761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王艳丽 | 119,904 | 119,904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王根林 | 1,598,721 | 1,598,721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冯丹 | 799,360 | 799,36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尚忠月 | 1,598,721 | 1,598,721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尚中利 | 399,680 | 399,68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 | 800,000 | 800,00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京)有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激进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 | 400,00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林素真 | 1,998,401 | 1,998,401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吕强 | 5,835,331 | 5,835,331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帆花友稳健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 | 1,000,00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帆花友稳健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00,000 | 600,00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159,063 | 16,159,063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李然 | 87,929 | 87,929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董卫国 | 879,296 | 879,296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598,721 | 1,598,721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陈蓓文 | 1,438,848 | 1,438,848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25日 | |
合计 | 573,166,005 | 679,109,747 | 123,071,413 | 17,127,671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吉兰泰集团 | 515,215,528 | 45.48% | 669,780,187 | 45.49% |
其他公众股东 | 617,562,097 | 54.52% | 802,444,602 | 54.51% |
合计 | 1,132,777,625 | 100.00% | 1,472,224,789 | 100.00% |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0,68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7,141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154,564,659 | 669,780,187 | 45.49 | 0 | 质押 | 167,200,000 | 国有法人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0,016,224 | 49,984,249 | 3.4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134,553 | 8,185,498 | 0.56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李国刚 | 7,000,000 | 7,000,000 | 0.4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深圳市汉清达科技有限公司 | 5,951,330 | 6,560,130 | 0.4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兴证全球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91,014 | 6,289,525 | 0.4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勇 | 725,417 | 3,795,138 | 0.2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兴证全球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91,810 | 3,736,175 | 0.2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刘志雄 | 1,841,219 | 2,730,881 | 0.1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姚勇靖 | 2,672,100 | 2,688,000 | 0.1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数量 |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669,780,187 | 人民币普通股 | 669,780,187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49,984,249 | 人民币普通股 | 49,984,24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185,498 | 人民币普通股 | 8,185,498 |
李国刚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深圳市汉清达科技有限公司 | 6,560,13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60,130 |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兴证全球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6,289,525 | 人民币普通股 | 6,289,525 |
李勇 | 3,795,138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5,138 |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兴证全球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736,1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6,175 |
刘志雄 | 2,730,881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0,881 |
姚勇靖 | 2,6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8,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4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批激励对象 | 4,817,519 | 2024年6月30日 | 0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
2 | 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批激励对象 | 4,737,425 | 2025年6月30日 | 0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
3 | 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批激励对象 | 4,725,391 | 2026年6月30日 | 0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
4 | 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 959,879 | 2024年8月9日 | 0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
5 | 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 944,572 | 2025年8月9日 | 0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
6 | 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 942,885 | 2026年8月9日 | 0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德禄 |
成立日期 | 2002年4月2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工业纯碱、食用碱的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电器维修;水电暖供应;餐饮住宿;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建筑材料销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设备租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给排水、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护;机械设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租赁;土建工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持公司股份总数为669,780,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9%,不存在 |
控股和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001174447212;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贺兰区人民路中盐综合科技楼;注册资本:188,765万元。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耀强 |
成立日期 | 1986年01月1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销售食品、各种盐产品、盐化工产品、盐田水产品及其制品、盐田生物及其制品、盐业企业所需设备、木材、水泥、电缆、包装材料、盐田结晶用苫盖材料、塑料及其助剂、日用品、化妆品、酒店用品、厨房用品、建筑材料、钢材、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肥料、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发实物煤炭的交易、储运活动);仓储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招标服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盐矿的资源勘探、开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 无 |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25149Q;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注册资本:430,000万元。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6月27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0.03 |
拟回购金额 | 237.32 万元(不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拟回购期间 | 2023年8月15日 |
回购用途 | 回购注销处理 |
已回购数量(股) | 386,124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21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937号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
贵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基础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盐产品及医药产品等商品的销售及提供污水处理服务。2023年度,贵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1,610,078.44万元。贵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政策为:自提方式下,以客户自提出厂为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依据为出库单;运输方式下,以商品交付 |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等; 3、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 |
给客户为控制权转移时点,收入确认依据为客户确认签收单;出口方式下,以产品通过海关审批装运为控制权转移时点,收入确认依据为出口报关单;污水处理服务以经客户确认的实际排污量为收入确认依据;矿产品以实际交付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由于营业收入是贵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是贵公司主要利润来源,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贵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大。同时,收入确认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以及附注七(61) | 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4、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对于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客户排污量统计确认表、及销售发票等; 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军书(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万斌
2024年4月16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一 | 1,753,858,497.68 | 2,624,885,298.6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二 | 787,035,413.78 | 1,476,803,821.63 |
应收账款 | 三 | 102,821,206.97 | 118,812,749.44 |
应收款项融资 | 四 | 1,124,702,884.49 | 1,311,572,535.58 |
预付款项 | 五 | 118,744,444.57 | 213,706,128.9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 | 21,770,839.26 | 110,755,803.3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 | 929,499,296.20 | 1,318,830,022.7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八 | 52,342,546.42 | 69,852,714.60 |
流动资产合计 | 4,890,775,129.37 | 7,245,219,074.9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九 | 274,704,446.72 | 302,815,225.8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十 | 23,437,357.61 | 24,045,749.84 |
投资性房地产 | 十一 | 21,610,925.74 | 22,785,833.72 |
固定资产 | 十二 | 10,797,097,817.39 | 11,047,686,654.56 |
在建工程 | 十三 | 606,133,728.97 | 629,666,853.8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十四 | 152,808,533.89 | 304,232,924.02 |
无形资产 | 十五 | 641,339,440.83 | 635,623,777.6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十六 | 600,290,362.80 | 600,290,362.80 |
长期待摊费用 | 十七 | 447,864.24 | 895,728.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十八 | 198,245,441.31 | 156,009,965.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十九 | 56,165,171.20 | 92,616,433.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372,281,090.70 | 13,816,669,509.48 | |
资产总计 | 18,263,056,220.07 | 21,061,888,584.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二十一 | 373,948,640.09 | 1,026,868,034.3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二十二 | 308,480,000.00 | 1,245,150,000.00 |
应付账款 | 二十三 | 1,963,953,156.86 | 2,218,315,213.43 |
预收款项 | 二十四 | 1,734,513.28 | |
合同负债 | 二十五 | 299,480,639.50 | 957,601,312.0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二十六 | 271,340,127.12 | 274,932,955.47 |
应交税费 | 二十七 | 235,825,658.42 | 296,647,386.71 |
其他应付款 | 二十八 | 452,215,755.52 | 614,032,594.9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二十九 | 224,820,360.57 | 122,159,660.6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三十 | 370,795,010.94 | 806,505,936.58 |
流动负债合计 | 4,502,593,862.30 | 7,562,213,094.0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三十一 | 174,237,393.44 | 396,439,182.5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三十二 | 124,452,009.88 | 261,650,775.73 |
长期应付款 | 三十三 | 11,357,944.16 | 10,956,902.1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三十四 | 1,026,994.59 | 1,026,994.59 |
预计负债 | 三十五 | 34,324,323.02 | 54,554,331.64 |
递延收益 | 三十六 | 137,922,624.88 | 144,240,083.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十八 | 225,276,403.12 | 236,112,117.9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8,597,693.09 | 1,104,980,387.51 | |
负债合计 | 5,211,191,555.39 | 8,667,193,481.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三十七 | 1,472,224,789.00 | 1,132,777,62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三十八 | 6,275,223,867.37 | 6,594,236,639.78 |
减:库存股 | 三十九 | 106,716,510.73 | 115,751,957.00 |
其他综合收益 | 四十 | -33,793,105.00 | -33,793,105.00 |
专项储备 | 四十一 | 62,090,280.63 | 48,994,204.91 |
盈余公积 | 四十二 | 214,133,332.20 | 157,029,862.7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四十三 | 4,230,729,898.66 | 3,695,710,851.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13,892,552.13 | 11,479,204,122.10 | |
少数股东权益 | 937,972,112.55 | 915,490,980.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051,864,664.68 | 12,394,695,102.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263,056,220.07 | 21,061,888,584.43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宋大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23,286,033.92 | 2,120,535,262.0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4,103,727.86 | 251,928,197.63 | |
应收账款 | 一 | 22,732,356.55 | 21,908,374.07 |
应收款项融资 | 314,544,600.14 | 266,367,359.92 | |
预付款项 | 21,270,723.08 | 17,486,538.31 | |
其他应收款 | 二 | 288,143,880.45 | 356,636,060.7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84,425,706.22 | 224,761,281.6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843,104.37 | 11,396,019.7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82,350,132.59 | 3,271,019,094.1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三 | 7,082,053,860.51 | 7,142,947,344.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437,457.61 | 10,419,649.84 |
投资性房地产 | 681,609.54 | 827,420.32 | |
固定资产 | 558,090,507.87 | 538,914,384.03 | |
在建工程 | 71,947,639.99 | 4,427,768.9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739,691.72 | 114,846,081.23 | |
无形资产 | 97,197,148.28 | 69,938,283.4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2,516,918.64 | 81,091,097.9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30,000.20 | 1,552,122.2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920,094,834.36 | 7,964,964,152.39 | |
资产总计 | 10,602,444,966.95 | 11,235,983,246.4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197,083.3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7,860,000.00 | 135,500,000.00 | |
应付账款 | 662,867,505.98 | 768,071,101.1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1,378,719.66 | 30,475,789.98 | |
应付职工薪酬 | 96,361,187.73 | 72,110,880.30 | |
应交税费 | 17,625,931.88 | 13,227,456.94 | |
其他应付款 | 2,573,493,689.78 | 2,699,628,874.5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52,844.04 | 8,993,961.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92,718,093.10 | 177,113,198.28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94,457,972.17 | 4,105,318,345.5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834,802.62 | 107,970,806.8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964,006.60 | 10,465,566.04 | |
递延收益 | 3,638,363.91 | 2,521,055.9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51.94 | 2,869.9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441,625.07 | 120,960,298.83 | |
负债合计 | 3,503,899,597.24 | 4,226,278,644.3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72,224,789.00 | 1,132,777,62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661,668,368.53 | 5,938,383,118.50 | |
减:库存股 | 106,716,510.73 | 115,751,957.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33,793,105.00 | -33,793,105.00 | |
专项储备 | 18,459,602.76 | 12,829,247.46 | |
盈余公积 | 213,965,003.56 | 156,861,534.09 | |
未分配利润 | -127,262,778.41 | -81,601,860.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098,545,369.71 | 7,009,704,602.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602,444,966.95 | 11,235,983,246.49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宋大勇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100,784,350.12 | 19,045,637,828.67 | |
其中:营业收入 | 四十四 | 16,100,784,350.12 | 19,045,637,828.6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712,677,980.26 | 15,695,999,162.32 | |
其中:营业成本 | 四十四 | 12,261,578,315.33 | 13,918,939,247.3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四十五 | 171,743,078.66 | 199,711,517.61 |
销售费用 | 四十六 | 240,709,195.02 | 281,535,612.85 |
管理费用 | 四十七 | 648,109,597.37 | 687,427,315.77 |
研发费用 | 四十八 | 352,359,796.70 | 473,096,267.62 |
财务费用 | 四十九 | 38,177,997.18 | 135,289,201.13 |
其中:利息费用 | 四十九 | 68,110,922.52 | 153,668,044.24 |
利息收入 | 四十九 | 29,024,846.50 | 17,540,183.38 |
加:其他收益 | 五十 | 34,135,072.43 | 36,008,724.8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十一 | -19,709,515.29 | -12,576,817.6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五十一 | 5,889,220.85 | 3,659,976.9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五十一 | -25,598,736.14 | -16,236,794.65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十二 | -608,392.23 | 218,907.1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十三 | 7,962,130.58 | -2,973,940.0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十四 | -243,997,135.98 | -83,965,870.6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十五 | 11,302,777.00 | -90,735,097.1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77,191,306.37 | 3,195,614,572.8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十六 | 49,477,245.91 | 5,330,264.53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十七 | 74,389,092.85 | 43,772,338.0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52,279,459.43 | 3,157,172,499.3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十八 | 577,367,261.15 | 777,852,009.4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74,912,198.28 | 2,379,320,489.8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74,912,198.28 | 2,379,320,489.8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1,714,659.19 | 1,864,949,904.3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3,197,539.09 | 514,370,585.5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74,912,198.28 | 2,379,320,489.8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51,714,659.19 | 1,864,949,904.3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3,197,539.09 | 514,370,585.5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五十九 | 0.7890 | 1.475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五十九 | 0.7890 | 1.475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56,447,744.47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809,313.52 元。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宋大勇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四 | 3,755,571,627.38 | 4,523,558,425.48 |
减:营业成本 | 四 | 3,465,701,628.15 | 4,241,153,442.25 |
税金及附加 | 45,360,178.19 | 53,274,270.00 | |
销售费用 | 21,105,344.30 | 35,493,640.59 | |
管理费用 | 205,238,665.51 | 153,364,608.24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8,106,428.59 | 10,430,331.2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23,495.09 | 16,092,666.28 | |
利息收入 | 20,373,040.50 | 5,924,629.70 | |
加:其他收益 | 2,124,688.80 | 9,605,306.6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 | 560,737,843.93 | 154,603,105.2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422,601.92 | -23,896,894.7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050,198.52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807.77 | 11,479.8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414,695.39 | 19,104,776.3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807,750.6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02,608.57 | 346,175.0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5,040,493.50 | 203,705,225.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6,184,578.68 | 2,614,349.28 | |
减:营业外支出 | 4,287,643.88 | 15,882,181.2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6,937,428.30 | 190,437,393.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4,097,266.39 | 7,575,096.2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1,034,694.69 | 182,862,297.3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1,034,694.69 | 182,862,297.3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71,034,694.69 | 182,862,297.3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宋大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95,445,111.87 | 11,260,198,193.8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8,917,569.01 | 179,677,652.8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十 | 592,049,568.31 | 513,417,837.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26,412,249.19 | 11,953,293,684.6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737,500,445.77 | 6,341,724,257.4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46,451,867.49 | 1,543,120,141.5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17,338,877.48 | 1,878,009,517.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十 | 338,101,783.23 | 449,352,308.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39,392,973.97 | 10,212,206,225.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六十一 | 1,587,019,275.22 | 1,741,087,459.4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000,000.00 | 14,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981,383.00 | 12,583,374.0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981,383.00 | 26,583,374.0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2,969,155.41 | 41,464,861.4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408,17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969,155.41 | 49,873,031.4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87,772.41 | -23,289,657.3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97,436,854.4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20,007,448.63 | 1,916,645,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662,698.30 | 203,725,830.4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54,670,146.93 | 4,217,807,684.8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01,431,389.12 | 2,953,2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49,723,816.46 | 731,224,855.2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41,000,000.00 | 171,5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968,954.70 | 553,888,679.8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3,124,160.28 | 4,238,313,535.0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8,454,013.35 | -20,505,850.1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01,200.49 | 91,553.2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3,321,310.05 | 1,697,383,505.1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23,995,248.87 | 426,611,743.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70,673,938.82 | 2,123,995,248.87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宋大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70,769,296.23 | 829,817,704.0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5,390.53 | 30,968,193.6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82,001,458.79 | 651,239,660.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53,216,145.55 | 1,512,025,557.6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2,343,015.46 | 435,643,072.2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4,468,498.22 | 243,204,240.7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5,109,389.51 | 154,254,851.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29,585,129.47 | 81,408,883.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11,506,032.66 | 914,511,047.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289,887.11 | 597,514,510.3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96,378,200.00 | 178,5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6,378,200.00 | 178,5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4,450,009.37 | 1,815,845.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4,408,17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450,009.37 | 236,224,015.5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1,928,190.63 | -57,724,015.5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97,436,854.4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97,436,854.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0 | 545,8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2,020,708.02 | 461,686,852.4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59,659.9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4,480,367.99 | 1,007,486,852.4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4,480,367.99 | 1,289,950,001.9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0,842,064.47 | 1,829,740,496.7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76,718,272.51 | 246,977,775.7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05,876,208.04 | 2,076,718,272.51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宋大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2,777,625.00 | 6,594,236,639.78 | 115,751,957.00 | -33,793,105.00 | 48,994,204.91 | 157,029,862.73 | 3,695,710,851.68 | 11,479,204,122.10 | 915,490,980.74 | 12,394,695,102.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32,777,625.00 | 6,594,236,639.78 | 115,751,957.00 | -33,793,105.00 | 48,994,204.91 | 157,029,862.73 | 3,695,710,851.68 | 11,479,204,122.10 | 915,490,980.74 | 12,394,695,102.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339,447,164.00 | -319,012,772.41 | -9,035,446.27 | 13,096,075.72 | 57,103,469.47 | 535,019,046.98 | 634,688,430.03 | 22,481,131.81 | 657,169,561.84 |
(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51,714,659.19 | 1,151,714,659.19 | 423,197,539.09 | 1,574,912,198.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6,124.00 | 20,820,515.59 | -9,035,446.27 | 29,469,837.86 | 35,185,679.27 | 64,655,517.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025,831.57 | -7,025,831.5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386,124.00 | 63,118,538.03 | -9,035,446.27 | 71,767,860.30 | 71,767,860.30 |
的金额 | |||||||||||||||
4.其他 | -42,298,022.44 | -42,298,022.44 | 42,211,510.84 | -86,511.60 | |||||||||||
(三)利润分配 | 57,103,469.47 | -616,695,612.21 | -559,592,142.74 | -441,000,000.00 | -1,000,592,142.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7,103,469.47 | -57,103,469.4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9,592,142.74 | -559,592,142.74 | -441,000,000.00 | -1,000,592,142.7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39,833,288.00 | -339,833,28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339,833,288.00 | -339,833,288.00 |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 | 13,096,075.72 | 13,096,075.72 | 5,097,913.45 | 18,193,989.17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74,787,050.69 | 74,787,050.69 | 10,272,432.47 | 85,059,483.16 | |||||||||||
2.本期使用 | 61,690,974.97 | 61,690,974.97 | 5,174,519.02 | 66,865,493.9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72,224,789.00 | 6,275,223,867.37 | 106,716,510.73 | -33,793,105.00 | 62,090,280.63 | 214,133,332.20 | 4,230,729,898.66 | 12,113,892,552.13 | 937,972,112.55 | 13,051,864,664.6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57,664,592.00 | 4,007,145,142.45 | -33,793,105.00 | 38,113,810.05 | 138,629,412.36 | 2,625,509,084.29 | 7,733,268,936.15 | 570,066,808.39 | 8,303,335,744.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693,485.26 | 1,693,485.26 | 1,693,485.26 | ||||||||||||
前期差 |
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30,060,128.15 | -327,938,813.54 | -97,878,685.39 | -97,878,685.39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57,664,592.00 | 4,237,205,270.60 | -33,793,105.00 | 38,113,810.05 | 138,629,412.36 | 2,299,263,756.01 | 7,637,083,736.02 | 570,066,808.39 | 8,207,150,544.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5,113,033.00 | 2,357,031,369.18 | 115,751,957.00 | 10,880,394.86 | 18,400,450.37 | 1,396,447,095.67 | 3,842,120,386.08 | 345,424,172.35 | 4,187,544,558.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64,949,904.30 | 1,864,949,904.30 | 514,370,585.59 | 2,379,320,489.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5,113,033.00 | 2,357,031,369.18 | 115,751,957.00 | 2,416,392,445.18 | 200,000.00 | 2,416,592,445.1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1,640,883.00 | 1,822,333,215.29 | 1,983,974,098.29 | 200,000.00 | 1,984,174,098.2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472,150.00 | 134,698,153.89 | 148,170,303.89 | 148,170,303.89 | |||||||||||
4.其他 | 400,000,000.00 | 115,751,957.00 | 284,248,043.00 | 284,248,043.00 | |||||||||||
(三)利润分配 | 18,400,450.37 | -468,502,808.63 | -450,102,358.26 | -171,500,000.00 | -621,602,358.2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400,450.37 | -18,400,450.3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50,102,358.26 | -450,102,358.26 | -171,500,000.00 | -621,602,358.2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880,394.86 | 10,880,394.86 | 2,353,586.76 | 13,233,981.62 | |||||||||||
1.本期提取 | 70,166,692.64 | 70,166,692.64 | 4,818,620.11 | 74,985,312.75 | |||||||||||
2.本期使用 | 59,286,297.78 | 59,286,297.78 | 2,465,033.35 | 61,751,331.1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2,777,625.00 | 6,594,236,639.78 | 115,751,957.00 | -33,793,105.00 | 48,994,204.91 | 157,029,862.73 | 3,695,710,851.68 | 11,479,204,122.10 | 915,490,980.74 | 12,394,695,102.84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宋大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2,777,625.00 | 5,938,383,118.50 | 115,751,957.00 | -33,793,105.00 | 12,829,247.46 | 156,861,534.09 | -81,601,860.89 | 7,009,704,602.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32,777,625.00 | 5,938,383,118.50 | 115,751,957.00 | -33,793,105.00 | 12,829,247.46 | 156,861,534.09 | -81,601,860.89 | 7,009,704,602.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9,447,164.00 | -276,714,749.97 | -9,035,446.27 | 5,630,355.30 | 57,103,469.47 | -45,660,917.52 | 88,840,767.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1,034,694.69 | 571,034,694.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6,124.00 | 63,118,538.03 | -9,035,446.27 | 71,767,860.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86,124.00 | 63,118,538.03 | -9,035,446.27 | 71,767,860.3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7,103,469.47 | -616,695,612.21 | -559,592,142.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7,103,469.47 | -57,103,469.47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9,592,142.74 | -559,592,142.7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39,833,288.00 | -339,833,28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39,833,288.00 | -339,833,28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630,355.30 | 5,630,355.30 | |||||||||
1.本期提取 | 9,799,323.50 | 9,799,323.50 | |||||||||
2.本期使用 | 4,168,968.20 | 4,168,968.2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72,224,789.00 | 5,661,668,368.53 | 106,716,510.73 | -33,793,105.00 | 18,459,602.76 | 213,965,003.56 | -127,262,778.41 | 7,098,545,369.71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57,664,592.00 | 3,981,351,749.32 | -33,793,105.00 | 7,449,294.93 | 138,461,083.72 | 200,905,440.18 | 5,252,039,055.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133,210.17 | 3,133,210.1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57,664,592.00 | 3,981,351,749.32 | -33,793,105.00 | 7,449,294.93 | 138,461,083.72 | 204,038,650.35 | 5,255,172,265.3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5,113,033.00 | 1,957,031,369.18 | 115,751,957.00 | 5,379,952.53 | 18,400,450.37 | -285,640,511.24 | 1,754,532,336.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2,862,297.39 | 182,862,297.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5,113,033.00 | 1,957,031,369.18 | 115,751,957.00 | 2,016,392,445.1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1,640,883.00 | 1,822,333,215.29 | 1,983,974,098.2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472,150.00 | 134,698,153.89 | 115,751,957.00 | 32,418,346.8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400,450.37 | -468,502,808.63 | -450,102,358.2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400,450.37 | -18,400,450.3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50,102,358.26 | -450,102,358.2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5,379,952.53 | 5,379,952.53 | |||||||||
1.本期提取 | 7,427,065.07 | 7,427,065.07 | |||||||||
2.本期使用 | 2,047,112.54 | 2,047,112.5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2,777,625.00 | 5,938,383,118.50 | 115,751,957.00 | -33,793,105.00 | 12,829,247.46 | 156,861,534.09 | -81,601,860.89 | 7,009,704,602.16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宋大勇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公司”)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1998]22 号文批准,以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的股份公司,于1998年12月31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652,899.00元。2000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15号文批准,中盐化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后经两次公积金转增股本,中盐化工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59,118,030.00元。
中盐化工于2005年6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6月6日对《关于吉盐化集团部分国有产权划转中国盐业总公司的请示》和《关于吉盐化集团部分国有产权无偿上划中国盐业总公司的请示》作出了批复。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有关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将吉盐化集团 64.09%的国有产权无偿划归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集团”)持有。2005年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行政公署与中盐集团签署“关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35.91%股权转让协议”,中盐集团以10,000.00万元人民币受让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行政公署对本公司35.91%股权。本次产权划转完成后中盐集团直接持有吉盐化集团100.00%的产权,从而间接控制中盐化工,成为中盐化工实际控制人。
2006年4月10日,中盐化工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截止2006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送给的
3.2股股份,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送给的 39,936,000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吉盐化集团持有中盐化工的股本由 212,686,030股变为176,436,880股,持股比例由 59.22%变为 49.13%。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07号),核准公司向不超过十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8,354万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1月29 日完成 78,913.043股新股发行,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438,031,073股2019年12月26日,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661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向吉盐化集团发行 398,052,97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该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通过,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20005号验资报告。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836,084,045股。2020年4月16日,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61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向 21名投资者发行121,580,547股股份,该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通过,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930号验资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957,664,592股。
2022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向34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25.48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968,919,392股。2022年8月9日,公司完成了向12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21.73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截止 2022年8月9日,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971,136,742股2022年7月28日,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628号《关于核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7,299,377股新股,有效期12个月。截止2022年11月16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24名发行对象足额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2,022,127,446.33元。该事项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通过,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511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1,132,777,625.00 元。2023年6月13日,以2022年末总股1,132,777,6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4元(含税),并以2022年末总股本1,132,777,625.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公司总股本由1,132,777,625股变更为1,472,610,913股。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2023年8月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 B885897883),并已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12 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86,124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上述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2023年8月15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72,610,913股变更为1,472,224,789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其他信息如下: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00701463809K;
注册资本:14,722.4789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杰;
公司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贺兰区;
公司股票代码:中盐化工 600328;
行业性质: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所属的行业性质为基础化工行业。经营范围:调味品生产;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物业管理;食品生产;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
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最终母公司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不存在导致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生产经营不存在明显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 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收账款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收账款 |
重要的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单笔金额超过3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单笔金额超过3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预算超过600万元的在建工程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账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单笔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应付账款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负债 |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其他应付款项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方法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1 | 应收海外客户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组合2 | 应收关联方客户 | ||
应收账款组合3 | 应收其他非关联方客户 |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等风险较小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非关联方往来款及其他 |
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组合1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组合2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组合3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1.00 | 0.50 | 3.00 |
1-2年 | 15.00 | 10.00 | 20.00 |
2-3年 | 25.00 | 20.00 | 30.00 |
3-4年 | 100.00 | 40.00 | 50.00 |
4-5年 | 100.00 | 8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本公司将其他应收款对于按照账龄这一风险特征进行组合预期信用风险计量的组合,按照如下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计量:
账龄 | 其他应收款组合1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组合2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组合3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50 | 0.50 | 3.00 |
1-2年 | 10.00 | 10.00 | 20.00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组合1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组合2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组合3预期信用损失率(%) |
2-3年 | 20.00 | 20.00 | 30.00 |
3-4年 | 30.00 | 40.00 | 50.00 |
4-5年 | 50.00 | 8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其他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35 | 3%-5% | 2.71%-12.13%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0 | 3%-5% | 3.17%-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2 | 3%-5% | 7.92%-19.4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5% | 4.75%-19.4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5% | 4.75%-19.4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5% | 4.75%-19.4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
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0-50 | 土地使用权证 |
采矿权(不含煤炭采矿权) | 20-30 | 预计开采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4-20 | 合同、权证规定年限、预计经济寿命 |
软件使用权 | 5-10 | 预计受益年限 |
3、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包括制盐、化工、制药、进出口贸易、污水处理等,主要产品包括金属钠、纯碱、氯酸钠、精制盐、聚氯乙烯等产品。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公司国内销售产品,分为客户自提和送货两种方式。客户自提方式下,以客户自提出厂为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依据为出库单;送货方式下,以商品交付给客户为控制权转移时点,收入确认依据为客户确认签收单。
公司产品销售出口方式下,以产品通过海关审批装运为控制权转移时点,收入确认依据为出口报关单。
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以经客户确认的实际排污量为收入确认依据。
公司销售矿产品以实际交付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取得用于补偿相关费用或发生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但是,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多项单独租赁,本公司选择不分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售后租回交易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2年1月1日 | 2022年1月1日 | ||
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51,174.65 | 3,133,210.17 |
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57,689.39 | |
解释第16号 | 未分配利润 | 1,693,485.26 | 3,133,210.17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
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06,875.32 | 3,330,385.03 | 996,911.67 | 1,991,003.87 |
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30,341.60 | 934,922.93 | ||
解释第16号 | 未分配利润 | 1,706,875.32 | 1,300,043.43 | 61,988.73 | 1,991,003.87 |
解释第16号 | 所得税费用 | -406,831.89 | 393,441.83 | -3,040.93 | 1,929,015.14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 | 15 |
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钠业公司”) | 15 |
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分子材料公司”) | 15 |
中盐内蒙古化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 | 20 |
其他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 2020年1月7日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15号)文件,本公司子公司钠业公司取得编号为GR20191500020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取得编号为 GR20221500040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三年内享受税收优惠,2023年企业所得税执行15%优惠税率。
2.根据 2020年1月14日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 2020-16号)文件,本公司子公司高分子材料公司取得编号为GR20191500031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公司子公司氯碱化工取得编号为GR20191500023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1月高分子材料公司、氯碱化工均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分别取得编号为GR202215000104、GR202215000017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三年内享受税收优惠,2023年企业所得税执行 15%优惠税率。
3.本公司子公司污水处理公司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 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处置劳务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税收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本公司子公司进出口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对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0,519.56 | 37,158.99 |
银行存款 | 1,670,643,419.26 | 2,123,958,089.88 |
其他货币资金 | 83,184,558.86 | 500,890,049.77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753,858,497.68 | 2,624,885,298.6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受限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1,751,747.83 | 480,868,118.38 |
信用证保证金 | 2,400,000.00 | |
履约保证金 | 716,301.00 | 716,301.00 |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 2,734,432.87 | 4,658,582.89 |
保函保证金 | 15,582,077.16 | 14,647,047.50 |
合计 | 83,184,558.86 | 500,890,049.77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87,035,413.78 | 1,476,803,821.63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787,035,413.78 | 1,476,803,821.6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1,908,292.94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1,908,292.94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7,910,551.8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27,910,551.8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7,035,413.78 | 100.00 | 787,035,413.78 | 1,476,803,821.63 | 100.00 | 1,476,803,821.63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87,035,413.78 | 787,035,413.78 | 1,476,803,821.63 | 1,476,803,821.63 | ||||||
合计 | 787,035,413.78 | / | / | 787,035,413.78 | 1,476,803,821.63 | / | / | 1,476,803,821.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1,614,004.76 | 113,100,621.48 |
1年以内小计 | 101,614,004.76 | 113,100,621.48 |
1至2年 | 1,764,350.90 | 5,097,135.26 |
2至3年 | 616,893.89 | 4,370,941.2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559,001.71 | 1,811,205.70 |
4至5年 | 688,099.97 | 1,301,489.00 |
5年以上 | 38,945,802.71 | 47,399,589.90 |
合计 | 146,188,153.94 | 173,080,982.5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443,727.19 | 5.78 | 8,443,727.19 | 100.00 | 17,823,612.13 | 10.30 | 17,823,612.13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744,426.75 | 94.22 | 34,923,219.78 | 25.35 | 102,821,206.97 | 155,257,370.44 | 89.70 | 36,444,621.00 | 23.47 | 118,812,749.44 |
其中: |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7,744,426.75 | 94.22 | 34,923,219.78 | 25.35 | 102,821,206.97 | 155,257,370.44 | 89.70 | 36,444,621.00 | 23.47 | 118,812,749.44 |
合计 | 146,188,153.94 | / | 43,366,946.97 | / | 102,821,206.97 | 173,080,982.57 | / | 54,268,233.13 | / | 118,812,749.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瑞太化工有限公司 | 3,161,683.44 | 3,161,683.44 | 100.00 | 无法收回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德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2,491,757.12 | 2,491,757.12 | 100.00 | 无法收回 |
青海光科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2,475,000.00 | 2,475,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昆山华德尔复合肥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溧阳市中汇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山西省盐业公司大同盐业分公司 | 75,286.63 | 75,286.63 | 100.00 | 无法收回 |
杭州锦港化工有限公司 | 40,000.00 | 4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8,443,727.19 | 8,443,727.19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101,614,004.76 | 1,974,337.03 | 1.96 |
1至2年 | 1,764,350.90 | 326,983.39 | 18.53 |
2至3年 | 616,893.89 | 183,849.95 | 29.8 |
3至4年 | 2,559,001.71 | 1,247,873.92 | 48.76 |
4至5年 | 688,099.97 | 688,099.97 | 100.00 |
5年以上 | 30,502,075.52 | 30,502,075.52 | 100.00 |
合计 | 137,744,426.75 | 34,923,219.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 | 17,823,612.13 | -5,334,227.58 | -4,045,657.36 | 8,443,727.1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36,444,621.00 | 2,033,199.55 | -3,554,600.77 | 34,923,219.78 | ||
合计 | 54,268,233.13 | 2,033,199.55 | -8,888,828.35 | -4,045,657.36 | 43,366,946.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045,657.3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公司 | 货款 | 3,896,106.63 | 无法收回 | 集团公司审批 | 否 |
合计 | / | 3,896,106.63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亿钧玻璃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青海省海西州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完毕,判决青海昆仑碱业给付亿钧玻璃赔偿金392.1万元。昆仑碱业应收亿钧玻璃余额389.61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双方债权债务抵消。根据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核销资产已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信义玻璃(海南)有限公司 | 23,699,703.17 | 23,699,703.17 | 16.21 | 710,991.10 | |
美国ASCENSUS SPECIALTIES LLC(原凡特鲁斯) | 16,318,297.71 | 16,318,297.71 | 11.16 | 163,182.98 | |
江苏宏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724,121.74 | 5,724,121.74 | 3.92 | 171,723.65 | |
内蒙古五新化工有限公司 | 5,603,944.83 | 5,603,944.83 | 3.83 | 168,118.34 | |
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 5,597,280.00 | 5,597,280.00 | 3.83 | 167,918.40 | |
合计 | 56,943,347.45 | 0.00 | 56,943,347.45 | 38.95 | 1,381,934.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24,702,884.49 | 1,311,572,535.58 |
合计 | 1,124,702,884.49 | 1,311,572,535.5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311,572,535.58 | 8,519,282,710.31 | 8,706,152,361.40 | 1,124,702,884.49 | ||
合计 | 1,311,572,535.58 | 8,519,282,710.31 | 8,706,152,361.40 | 1,124,702,884.49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6,704,081.51 | 98.28 | 210,454,076.70 | 98.48 |
1至2年 | 1,614,075.98 | 1.36 | 2,109,466.94 | 0.99 |
2至3年 | 360,441.92 | 0.30 | 1,137,585.33 | 0.53 |
3年以上 | 65,845.16 | 0.06 | 5,000.00 | |
合计 | 118,744,444.57 | 100.00 | 213,706,128.97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 16,004,024.61 | 13.48 |
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 14,924,978.72 | 12.57 |
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578,144.83 | 11.43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西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 8,210,803.56 | 6.91 |
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6,293,753.63 | 5.30 |
合计 | 59,011,705.35 | 49.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770,839.26 | 110,755,803.38 |
合计 | 21,770,839.26 | 110,755,803.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980,753.62 | 105,150,632.14 |
1年以内小计 | 17,980,753.62 | 105,150,632.14 |
1至2年 | 4,705,242.24 | 1,017,342.25 |
2至3年 | 358,813.53 | 1,037,493.5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15,736.80 | 9,407,227.10 |
4至5年 | 4,403,696.70 | 711,641.96 |
5年以上 | 57,997,727.82 | 58,371,942.72 |
合计 | 86,461,970.71 | 175,696,279.7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及其他 | 80,712,697.72 | 157,731,980.22 |
保证金、备用金及押金 | 4,874,866.39 | 1,685,510.78 |
代垫款 | 874,406.60 | 16,278,788.76 |
合计 | 86,461,970.71 | 175,696,279.7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7,708,533.02 | 47,231,943.36 | 64,940,476.3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7,708,533.02 | 47,231,943.36 | 64,940,476.38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99,467.79 | 1,499,467.79 | ||
本期转回 | 2,660,264.56 | 2,660,264.5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911,451.84 | 911,451.84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7,459,188.09 | 47,231,943.36 | 64,691,131.4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面余额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上年年末余额 | 128,464,336.40 | 47,231,943.36 | 175,696,279.76 | |
上年年末余额在本期 | 128,464,336.40 | 47,231,943.36 | 175,696,279.76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新增 | 16,850,400.46 | 16,850,400.46 | ||
本期终止确认 | 106,084,709.51 | 106,084,709.51 | ||
其他变动 | ||||
期末余额 | 39,230,027.35 | 47,231,943.36 | 86,461,970.71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 47,231,943.36 | 47,231,943.36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 17,708,533.02 | 1,499,467.79 | 2,660,264.56 | 911,451.84 | 17,459,188.09 | |
合计 | 64,940,476.38 | 1,499,467.79 | 2,660,264.56 | 911,451.84 | 64,691,131.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巴俊生 | 33,609,068.18 | 38.87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3,609,068.18 |
湖南万盛化工有限公司 | 7,928,191.90 | 9.17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7,928,191.90 |
青藏铁路公司格尔木站 | 5,755,997.49 | 6.66 | 代垫款 | 1年以内 | 172,679.92 |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 4,750,533.88 | 5.49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142,516.02 |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 | 4,402,000.00 | 5.09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4,402,000.00 |
合计 | 56,445,791.45 | 65.28 | / | / | 46,254,456.0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88,079,093.49 | 14,237,470.60 | 573,841,622.89 | 677,677,252.64 | 14,237,470.60 | 663,439,782.04 |
在产品 | 43,016,351.35 | 3,566,210.39 | 39,450,140.96 | 64,875,213.25 | 7,335,631.65 | 57,539,581.60 |
库存商品 | 378,242,161.79 | 67,786,628.05 | 310,455,533.74 | 693,350,698.32 | 105,069,844.28 | 588,280,854.04 |
周转材料 | 3,645,783.97 | 3,645,783.97 | 3,496,079.37 | 3,496,079.37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564,357.13 | 1,564,357.13 | ||||
其他 | 541,857.51 | 541,857.51 | 6,288,784.03 | 215,058.37 | 6,073,725.66 | |
合计 | 1,015,089,605.24 | 85,590,309.04 | 929,499,296.20 | 1,445,688,027.61 | 126,858,004.90 | 1,318,830,022.7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237,470.60 | 14,237,470.60 | ||||
在产品 | 7,335,631.65 | 3,769,421.26 | 3,566,210.39 | |||
库存商品 | 105,069,844.28 | 241,714,155.04 | 278,997,371.27 | 67,786,628.0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其他 | 215,058.37 | 215,058.37 | ||||
合计 | 126,858,004.90 | 241,714,155.04 | 282,981,850.90 | 85,590,309.0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42,813,977.00 | 25,250,469.66 |
预缴税金 | 2,952,800.09 | 24,342,881.21 |
碳排放权资产 | 372,165.87 | |
待摊费用(含供应链利息) | 3,066,659.82 | 4,649,200.00 |
重分类的应交税费 | 2,702,273.61 | 15,610,163.73 |
其他 | 434,670.03 | |
合计 | 52,342,546.42 | 69,852,714.60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盐江西兰太 | 92,558,740.88 | -21,422,601.92 | 71,136,138.96 |
化工有限公司 | |||||||||||
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 | 35,021,958.59 | 15,122,468.71 | 14,000,000.00 | 36,144,427.30 |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175,234,526.40 | 12,189,354.06 | 20,000,000.00 | 167,423,880.46 | |||||||
小计 | 302,815,225.87 | 5,889,220.85 | 34,000,000.00 | 274,704,446.72 | |||||||
合计 | 302,815,225.87 | 5,889,220.85 | 34,000,000.00 | 274,704,446.72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3,437,357.61 | 24,045,749.84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23,437,357.61 | 24,045,749.84 |
合计 | 23,437,357.61 | 24,045,749.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943,239.53 | 1,295,000.00 | 36,238,239.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1,184.00 | 241,184.00 | ||
(1)处置 | 241,184.00 | 241,184.00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4,702,055.53 | 1,295,000.00 | 35,997,055.5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752,630.07 | 397,759.55 | 13,150,389.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7,306.80 | 27,263.16 | 1,054,569.96 | |
(1)计提或摊销 | 1,027,306.80 | 27,263.16 | 1,054,569.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845.98 | 120,845.98 | ||
(1)处置 | 120,845.98 | 120,845.98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3,659,090.89 | 425,022.71 | 14,084,113.6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02,016.19 | 302,016.1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02,016.19 | 302,016.1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740,948.45 | 869,977.29 | 21,610,925.7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888,593.27 | 897,240.45 | 22,785,833.7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796,923,098.10 | 11,047,686,654.56 |
固定资产清理 | 174,719.29 | |
合计 | 10,797,097,817.39 | 11,047,686,654.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69,699,062.70 | 12,489,792,485.25 | 66,185,674.52 | 109,438,986.63 | 39,920,101.98 | 204,587.60 | 20,075,240,898.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139,123.67 | 499,542,916.63 | 6,655,357.25 | 30,043,746.12 | 5,804,009.20 | 762,185,152.87 | |
(1)购置 | 39,372,526.67 | 129,999,005.68 | 6,372,100.61 | 21,332,064.43 | 197,075,697.3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0,766,597.00 | 369,543,910.95 | 283,256.64 | 8,711,681.69 | 5,804,009.20 | 565,109,455.4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616,056.14 | 32,475,464.91 | 7,616,664.98 | 2,544,865.76 | 11,709.40 | 51,264,761.19 | |
(1)处置或报废 | 8,616,056.14 | 32,475,464.91 | 7,616,664.98 | 2,544,865.76 | 11,709.40 | 51,264,761.19 | |
4.期末余额 | 7,581,222,130.23 | 12,956,859,936.97 | 65,224,366.79 | 136,937,866.99 | 39,920,101.98 | 5,996,887.40 | 20,786,161,290.3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298,744,300.66 | 6,491,971,771.97 | 40,560,212.27 | 60,710,953.56 | 22,414,490.26 | 201,691.97 | 8,914,603,420.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1,298,197.17 | 707,102,679.57 | 5,129,810.37 | 19,370,545.93 | 8,212.56 | 1,045.00 | 982,910,490.60 |
(1)计提 | 251,298,197.17 | 707,102,679.57 | 5,129,810.37 | 19,370,545.93 | 8,212.56 | 1,045.00 | 982,910,490.60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2,721.48 | 20,088,094.37 | 1,145,010.14 | 1,692,573.48 | 11,123.93 | 23,509,523.40 | |
(1)处置或报废 | 572,721.48 | 20,088,094.37 | 1,145,010.14 | 1,692,573.48 | 11,123.93 | 23,509,523.40 | |
4.期末余额 | 2,549,469,776.35 | 7,178,986,357.17 | 44,545,012.50 | 78,388,926.01 | 22,422,702.82 | 191,613.04 | 9,874,004,387.8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5,368,806.58 | 42,192,071.75 | 877,657.02 | 4,512,288.08 | 112,950,823.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9,053.31 | 1,313,927.63 | 2,282,980.94 | ||||
(1)计提 | 969,053.31 | 1,313,927.63 | 2,282,980.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66,337,859.89 | 43,505,999.38 | 877,657.02 | 4,512,288.08 | 115,233,804.3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65,414,493.99 | 5,734,367,580.42 | 19,801,697.27 | 54,036,652.90 | 17,497,399.16 | 5,805,274.36 | 10,796,923,098.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5,005,585,955.46 | 5,955,628,641.53 | 24,747,805.23 | 44,215,744.99 | 17,505,611.72 | 2,895.63 | 11,047,686,654.5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28,508,967.08 | 12,798,962.94 | 14,012,063.04 | 1,697,941.10 | |
机器设备 | 40,299,165.67 | 28,560,632.58 | 4,413,013.10 | 7,325,519.99 | |
合计 | 68,808,132.75 | 41,359,595.52 | 18,425,076.14 | 9,023,461.09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昆仑花苑住宅及商业楼 | 30,077,374.24 | 正在协商办理 |
碳材1#库 | 27,949,984.18 | 2023年底转固,尚未办理 |
中蒙药车间 | 14,781,562.16 | 正在协商办理 |
职工活动中心 | 8,521,479.60 | 2023年底转固,尚未办理 |
树脂厂配电室 | 5,068,884.69 | 2023年底转固,尚未办理 |
职工服务中心 | 4,447,700.71 | 2023年底转固,尚未办理 |
合计 | 90,846,985.58 | /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174,719.29 | |
合计 | 174,719.29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32,753,160.87 | 442,541,390.50 |
工程物资 | 173,380,568.10 | 187,125,463.32 |
合计 | 606,133,728.97 | 629,666,853.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低盐重灰二期项目 | 248,269,100.08 | 248,269,100.08 | 251,809,923.04 | 251,809,923.04 | ||
盐湖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51,685,143.62 | 51,685,143.62 |
污水厂升级扩容改造项目 | 27,187,674.47 | 27,187,674.47 | 21,552,788.45 | 21,552,788.45 | ||
综合仓库项目 | 12,053,717.40 | 12,053,717.40 | 207,443.24 | 207,443.24 | ||
烟气脱硫超低排放工程 | 12,007,021.99 | 12,007,021.99 | 160,377.36 | 160,377.36 | ||
制钠二车间氯气净化系统技改项目 | 9,445,876.28 | 9,445,876.28 | ||||
轻灰工序新增机械通风钢筋混凝土冷却塔项目 | 6,597,763.02 | 6,597,763.02 | ||||
中水回用工序浓水降总氮改造项目 | 4,951,742.94 | 4,951,742.94 | 714,159.29 | 714,159.29 | ||
蒸氨钙液场建设项目毗邻德马高速段应急工程 | 4,615,130.35 | 4,615,130.35 | ||||
循环水系统改造项目 | 4,358,091.68 | 4,358,091.68 | 647,130.69 | 647,130.69 | ||
电石厂40.5MVA电石炉升级改造项目 | 33,593,935.28 | 33,593,935.28 | ||||
蒸氨钙液资源化综合回收利用节水减排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 23,250,395.68 | 23,250,395.68 | ||||
热电厂煤场封闭项目 | 16,701,268.21 | 16,701,268.21 | ||||
新建电石厂炭材(北)项目 | 15,339,813.49 | 15,339,813.49 | ||||
二期片碱装置改造项目 | 7,525,665.65 | 7,525,665.65 | ||||
三氯异氰尿酸车间全流程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 5,599,345.14 | 5,599,345.14 | ||||
液体盐新增道尔澄清器、除镁器项目 | 4,427,768.91 | 4,427,768.91 | ||||
集装箱站台改造工程项目 | 4,190,182.80 | 4,190,182.80 | ||||
其他零星项目 | 51,581,899.04 | 51,581,899.04 | 56,821,193.27 | 56,821,193.27 | ||
合计 | 432,753,160.87 | 432,753,160.87 | 442,541,390.50 | 442,541,390.5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低盐重灰二期项目 | 1,489,137,000.00 | 251,809,923.04 | 991,377.03 | 4,532,199.99 | 248,269,100.08 | 16.67 | 15% | 自有资金 | ||||
电石厂40.5MVA电石炉升级改造项目 | 391,832,800.00 | 33,593,935.28 | 76,870,413.77 | 110,464,349.05 | 88.11 | 100% | 自有资金 | |||||
盐湖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77,359,600.00 | 51,685,143.62 | 51,685,143.62 | 66.82 | 65% | 自有资金 | ||||||
升级扩容改造项目 | 49,348,600.00 | 21,552,788.45 | 5,634,886.02 | 27,187,674.47 | 55.09 | 55% | 4,363,284.99 | 1,752,371.20 | 4.70 | 银行贷款 | ||
热电厂煤场封闭项目 | 43,210,000.00 | 16,701,268.21 | 21,919,894.52 | 38,621,162.73 | 89.38 | 100% | 自有资金 | |||||
新建电石厂炭材(北)项目 | 38,680,000.00 | 15,339,813.49 | 22,461,641.00 | 37,801,454.49 | 97.73 | 100% | 自有资金 | |||||
蒸氨钙液资源化综合回收利用节水减排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 29,124,500.00 | 23,250,395.68 | 710,549.13 | 23,960,944.81 | 82.27 | 100% | 自有资金 | |||||
电石厂石灰窑废气脱硝项目 | 14,781,800.00 | 2,044,247.72 | 6,763,500.58 | 8,807,748.30 | 59.59 | 100% | 自有资金 | |||||
综合仓库项目 | 18,000,000.00 | 207,443.24 | 11,846,274.16 | 12,053,717.40 | 66.97 | 65% | 自有资金 | |||||
变电站改扩建项目 | 12,000,000.00 | 11,759,687.68 | 11,759,687.68 | 98.00 | 100% | 自有资金 | ||||||
二氧化碳压缩机增置项目 | 12,000,000.00 | 10,567,707.68 | 10,567,707.68 | 88.06 | 100% | 自有资金 |
制钠二车间氯气净化系统技改项目 | 11,613,000.00 | 9,445,876.28 | 9,445,876.28 | 81.34 | 80% | 自有资金 | ||||||
二期片碱装置改造项目 | 9,500,000.00 | 7,525,665.65 | 1,261,116.84 | 8,786,782.49 | 92.49 | 100% | 自有资金 | |||||
聚合新增釜外回收工艺(二)项目 | 9,400,000.00 | 8,848,468.76 | 8,848,468.76 | 94.13 | 100% | 自有资金 | ||||||
职工活动服务中心项目 | 8,100,000.00 | 8,521,479.60 | 8,521,479.60 | 105.20 | 100% | 自有资金 | ||||||
三氯异氰尿酸车间全流程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 7,965,000.00 | 5,599,345.14 | 5,599,345.14 | 70.30 | 100% | 自有资金 | ||||||
液体盐新增道尔澄清器、除镁器项目 | 6,800,000.00 | 4,427,768.91 | 2,652,117.96 | 7,079,886.87 | 104.12 | 100% | 自有资金 | |||||
中水回用工序浓水降总氮改造项目 | 6,500,000.00 | 714,159.29 | 4,237,583.65 | 4,951,742.94 | 76.18 | 75%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2,235,352,300.00 | 382,766,754.10 | 256,177,718.28 | 285,351,217.59 | 353,593,254.79 | / | / | 4,363,284.99 | 1,752,371.20 | 4.70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238,250,760.90 | 64,870,192.80 | 173,380,568.10 | 251,995,656.12 | 64,870,192.80 | 187,125,463.32 |
合计 | 238,250,760.90 | 64,870,192.80 | 173,380,568.10 | 251,995,656.12 | 64,870,192.80 | 187,125,463.32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运输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2,772,998.22 | 52,782,982.49 | 209,385,890.94 | 374,941,871.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92,382.00 | 4,892,382.00 | ||
—新增租赁 | 4,892,382.00 | 4,892,382.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2,772,998.22 | 1,023,644.22 | 13,361,275.12 | 127,157,917.56 |
—处置 | 112,772,998.22 | 1,023,644.22 | 13,361,275.12 | 127,157,917.56 |
4.期末余额 | 4,892,382.00 | 51,759,338.27 | 196,024,615.82 | 252,676,336.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536,454.59 | 10,160,986.21 | 57,011,506.83 | 70,708,947.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92,382.00 | 4,954,217.42 | 27,468,763.74 | 37,315,363.16 |
(1)计提 | 4,892,382.00 | 4,954,217.42 | 27,468,763.74 | 37,315,363.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36,454.59 | 1,023,644.22 | 3,596,409.78 | 8,156,508.59 |
4.期末余额 | 4,892,382.00 | 14,091,559.41 | 80,883,860.79 | 99,867,802.2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667,778.86 | 115,140,755.03 | 152,808,533.8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9,236,543.63 | 42,621,996.28 | 152,374,384.11 | 304,232,924.02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特许权 | 采矿权 | 探矿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353,500.77 | 495,247,720.56 | 10,465,764.99 | 86,645,203.54 | 25,860,000.00 | 1,004,991.78 | 304,317,713.60 | 55,652,332.47 | 1,000,547,227.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31,272.41 | 36,109,545.56 | 165,094.34 | 9,328,672.89 | 132,075.47 | 49,566,660.67 | ||||
(1)购置 | 3,831,272.41 | 36,109,545.56 | 165,094.34 | 9,328,672.89 | 132,075.47 | 49,566,660.6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000.00 | 50,000.00 | ||||||||
(1)处置 | 50,000.00 | 50,000.00 | ||||||||
4.期末余额 | 25,134,773.18 | 531,357,266.12 | 10,465,764.99 | 86,810,297.88 | 25,860,000.00 | 1,004,991.78 | 313,646,386.49 | 55,652,332.47 | 132,075.47 | 1,050,063,888.3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538,810.67 | 114,107,899.18 | 6,320,454.04 | 48,915,242.47 | 6,365,538.40 | 638,309.11 | 124,976,690.79 | 7,616,503.24 | 322,479,447.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9,496.10 | 16,013,183.94 | 2,255,170.92 | 4,035,721.08 | 4,774,153.80 | 13,873.25 | 12,813,224.98 | 2,154,097.97 | 132,075.47 | 43,850,997.51 |
(1)计提 | 1,659,496.10 | 16,013,183.94 | 2,255,170.92 | 4,035,721.08 | 4,774,153.80 | 13,873.25 | 12,813,224.98 | 2,154,097.97 | 132,075.47 | 43,850,997.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000.00 | 50,000.00 |
(1)处置 | 50,000.00 | 50,000.00 | ||||||||
4.期末余额 | 15,148,306.77 | 130,121,083.12 | 8,575,624.96 | 52,950,963.55 | 11,139,692.20 | 652,182.36 | 137,789,915.77 | 9,770,601.21 | 132,075.47 | 366,280,445.4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6,288,576.16 | 5,250,718.40 | 904,707.58 | 42,444,002.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6,288,576.16 | 5,250,718.40 | 904,707.58 | 42,444,002.1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986,466.41 | 364,947,606.84 | 1,890,140.03 | 28,608,615.93 | 14,720,307.80 | 352,809.42 | 174,951,763.14 | 45,881,731.26 | 641,339,440.8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14,690.10 | 344,851,245.22 | 4,145,310.95 | 32,479,242.67 | 19,494,461.60 | 366,682.67 | 178,436,315.23 | 48,035,829.23 | 635,623,777.6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 600,290,362.80 | 600,290,362.80 | ||||
合计 | 600,290,362.80 | 600,290,362.8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装修费 | 895,728.48 | 447,864.24 | 447,864.24 | ||
合计 | 895,728.48 | 447,864.24 | 447,864.24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32,997,099.21 | 94,284,804.62 | 473,651,420.05 | 104,557,689.9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356,026,416.44 | 53,319,664.93 | 23,081,867.44 | 5,770,466.86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1,521,300.00 | 12,880,325.00 | 51,521,300.00 | 12,880,325.00 |
(公允价值减值) |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 | 6,000,000.00 | 1,500,000.00 | 5,527,100.00 | 1,381,775.00 |
预计负债 | 34,324,323.02 | 7,776,646.05 | 53,575,387.59 | 10,867,997.85 |
辞退福利 | 1,026,994.60 | 256,748.65 | 1,026,994.60 | 256,748.65 |
租赁负债 | 162,272,370.45 | 30,045,398.24 | 306,195,336.31 | 65,028,761.24 |
股份支付 | 63,118,538.03 | 15,779,634.51 | 32,418,346.89 | 8,104,586.72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69,483,345.67 | 10,740,742.23 | 68,382,704.81 | 10,890,331.65 |
合计 | 1,176,770,387.42 | 226,583,964.23 | 1,015,380,457.69 | 219,738,682.9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98,076,424.88 | 224,519,106.22 | 941,283,791.87 | 235,320,947.97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029,187.61 | 757,296.90 | 3,164,679.84 | 791,169.96 |
使用权资产 | 152,808,533.89 | 28,338,522.92 | 304,232,924.02 | 63,728,717.81 |
其他 | ||||
合计 | 1,053,914,146.38 | 253,614,926.04 | 1,248,681,395.73 | 299,840,835.7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338,522.92 | 198,245,441.31 | -63,728,717.81 | 156,009,965.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338,522.92 | 225,276,403.12 | -63,728,717.81 | 236,112,117.9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410,077.78 | 6,168,041.46 |
可抵扣亏损 | 472,006,933.34 | 411,355,845.50 |
合计 | 479,417,011.12 | 417,523,886.9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 | 28,057,975.67 | 33,134,751.42 | |
2027 | 113,639,613.62 | 113,639,613.62 | |
2028年以上 | 330,309,344.05 | 264,581,480.46 | |
合计 | 472,006,933.34 | 411,355,845.5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6,009,474.38 | 6,009,474.38 | 42,460,736.76 | 42,460,736.76 | ||
煤炭产能置换款 | 20,575,196.82 | 20,575,196.82 | 20,575,196.82 | 20,575,196.82 | ||
石灰石采矿权 | 29,580,500.00 | 29,580,500.00 | 29,580,500.00 | 29,580,500.00 | ||
合计 | 56,165,171.20 | 56,165,171.20 | 92,616,433.58 | 92,616,433.58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 | 83,184,558.86 | 83,184,558.86 | 其 | 500,890,049.77 | 500,890,049.77 | 其 |
币资金 | 他 | 他 | ||||||
应收票据 | 429,818,844.74 | 429,818,844.74 | 其他 | 140,108,292.94 | 140,108,292.94 | 质押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8,205,381.00 | 2,379,309.98 | 抵押 | 726,990,233.19 | 222,933,262.47 | 抵押 | ||
无形资产 | 173,674,746.00 | 84,135,148.78 | 抵押 | 2,819,849.67 | 20,004,560.24 | 抵押 | ||
应收账款 | 1,167,401.70 | 868,187.47 | 质押 | 抵押 | ||||
合计 | 696,050,932.30 | 600,386,049.83 | / | / | 1,370,808,425.57 | 883,936,165.42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24,196,777.79 | 660,323,263.89 |
信用借款 | 149,751,862.30 | 366,544,770.43 |
合计 | 373,948,640.09 | 1,026,868,034.32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08,480,000.00 | 1,245,150,000.00 |
合计 | 308,480,000.00 | 1,245,150,000.00 |
36、 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15,982,088.74 | 1,991,423,203.95 |
1至2年(含2年) | 172,315,529.52 | 157,876,498.75 |
2至3年(含3年) | 38,949,911.68 | 9,368,789.86 |
3年以上 | 36,705,626.92 | 59,646,720.87 |
合计 | 1,963,953,156.86 | 2,218,315,213.4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神木市汇能化工有限公司 | 7,601,114.40 | 尚未结算 |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6,351,955.94 | 尚未结算 |
乌海市宝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5,477,099.58 | 尚未结算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3,839,261.81 | 尚未结算 |
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3,834,500.52 | 尚未结算 |
湖南松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14,403.35 | 尚未结算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货运中心 | 3,383,957.90 | 尚未结算 |
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49,850.00 | 尚未结算 |
阿拉善盟兰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698,842.99 | 尚未结算 |
乌海市容大工贸有限公司 | 2,364,688.75 | 尚未结算 |
宁夏坤泽圆物流有限公司 | 2,131,118.02 | 尚未结算 |
合计 | 44,246,793.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34,513.28 | |
1年以上 |
合计 | 1,734,513.2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商品款 | 299,480,639.50 | 957,601,312.03 |
合计 | 299,480,639.50 | 957,601,312.0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 20,469,026.63 | 尚未交货 |
内蒙古瑞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327,066.59 | 尚未交货 |
陕西神木瑞诚玻璃有限公司 | 2,969,030.09 | 尚未交货 |
阿拉善盟立众物流有限公司 | 1,370,203.54 | 尚未交货 |
阿拉善盟腾飞化工制钙有限责任公司 | 1,365,889.76 | 尚未交货 |
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 | 1,313,977.17 | 尚未交货 |
舟山市宇逢化工有限公司 | 1,119,370.16 | 尚未交货 |
合计 | 32,934,563.94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款项 | -658,120,672.53 | 公司销售政策为先款后货,本期受行业及下游市场影响,预收款减少 |
合计 | -658,120,672.5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64,166,914.02 | 1,469,578,005.81 | 1,464,459,845.45 | 269,285,074.3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766,041.45 | 229,771,247.27 | 238,482,235.98 | 2,055,052.74 |
三、辞退福利 | 7,061,968.73 | 7,061,968.73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74,932,955.47 | 1,706,411,221.81 | 1,710,004,050.16 | 271,340,127.1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2,674,755.90 | 1,185,709,517.04 | 1,166,034,301.09 | 212,349,971.85 |
二、职工福利费 | 3,166,186.16 | 45,000,300.31 | 48,135,529.99 | 30,956.48 |
三、社会保险费 | 363,621.47 | 75,121,285.78 | 75,346,368.34 | 138,538.91 |
其中:医疗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 | 339,431.40 | 64,208,045.44 | 64,424,781.77 | 122,695.07 |
工伤保险费 | 24,190.07 | 10,907,960.34 | 10,916,306.57 | 15,843.84 |
生育保险费 | ||||
其他 | 5,280.00 | 5,280.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21,822.90 | 113,525,373.22 | 113,299,036.00 | 248,160.1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7,940,527.59 | 50,221,529.46 | 61,644,610.03 | 56,517,447.0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64,166,914.02 | 1,469,578,005.81 | 1,464,459,845.45 | 269,285,074.3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93,361.50 | 155,687,530.12 | 155,787,198.24 | 193,693.38 |
2、失业保险费 | 15,326.60 | 4,865,288.97 | 4,868,711.25 | 11,904.32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457,353.35 | 69,218,428.18 | 77,826,326.49 | 1,849,455.04 |
合计 | 10,766,041.45 | 229,771,247.27 | 238,482,235.98 | 2,055,052.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9,742,052.55 | 35,707,341.2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77,640,111.17 | 222,139,232.37 |
个人所得税 | 7,013,030.15 | 9,602,084.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39,783.67 | 1,887,774.42 |
资源税 | 4,864,760.76 | 7,108,966.45 |
房产税 | 113,312.52 | 255,011.21 |
土地使用税 | 289,239.99 | 289,240.00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82,030.90 | 1,598,116.40 |
其他税费 | 12,941,336.71 | 18,059,620.28 |
合计 | 235,825,658.42 | 296,647,386.71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52,215,755.52 | 614,032,594.94 |
合计 | 452,215,755.52 | 614,032,594.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 168,595,063.69 | 163,261,188.25 |
应付往来款 | 137,299,987.36 | 283,832,231.57 |
股份支付 | 106,716,510.73 | 116,623,018.94 |
代收款项 | 12,404,106.35 | 15,059,536.05 |
资金拆借款 | 2,369,314.86 | 3,497,546.62 |
代扣代缴费用及税款 | 472,419.07 | 1,193,087.91 |
其他 | 24,358,353.46 | 30,565,985.60 |
合计 | 452,215,755.52 | 614,032,594.94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内蒙古泰兴泰丰化工有限公司 | 21,198,5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内蒙古晨宏力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975,213.30 | 保证金未到期 |
内蒙古紫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332,613.75 | 保证金未到期 |
内蒙古韩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2,491,44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宁夏海川华远物流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内蒙古达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42,099.21 | 保证金未到期 |
内蒙古诚信永安化工有限公司 | 1,041,966.90 | 保证金未到期 |
合计 | 50,631,833.1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7,000,000.00 | 60,930,736.11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6,684,363.91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7,820,360.57 | 44,544,560.58 |
合计 | 224,820,360.57 | 122,159,660.60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42,884,459.14 | 128,071,254.08 |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未到期非6+9银行承兑汇票 | 327,910,551.80 | 655,836,892.72 |
其他 | 22,597,789.78 | |
合计 | 370,795,010.94 | 806,505,936.5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58,882,671.11 | 61,439,182.50 |
保证借款 | 35,128,333.33 | 7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80,226,389.00 | 265,000,000.00 |
合计 | 174,237,393.44 | 396,439,182.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抵押借款为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阿拉善分行借款(15299901-2020年(阿营)字0016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抵押物披露详见附注五、(二十)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89,688,855.93 | 462,171,834.49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27,416,485.48 | 155,976,498.18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820,360.57 | 44,544,560.58 |
合计 | 124,452,009.88 | 261,650,775.73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1,357,944.16 | 10,956,902.12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1,357,944.16 | 10,956,902.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 3,114,132.44 | 3,096,454.16 |
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 | 8,243,811.72 | 7,860,447.96 |
合计 | 11,357,944.16 | 10,956,902.12 |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1,026,994.59 | 1,026,994.59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1,026,994.59 | 1,026,994.59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2,900,000.00 | 2,900,000.00 | 潜在赔偿义务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碳排放权 | 48,361,760.48 | 27,383,759.64 | 碳排放量超配额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费 | 3,292,571.16 | 4,040,563.38 | 根据相关规定计提 |
合计 | 54,554,331.64 | 34,324,323.02 | /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4,240,083.00 | 9,469,000.00 | 15,786,458.12 | 137,922,624.88 | |
合计 | 144,240,083.00 | 9,469,000.00 | 15,786,458.12 | 137,922,624.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32,777,625.00 | 339,833,288.00 | -386,124.00 | 339,447,164.00 | 1,472,224,789.00 |
其他说明:
本期增加系2023年6月13日公司以2022年末总股本1,132,777,6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本期减少系公司对12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公司与之协审解除劳动关系、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因病去世导致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触发回购条件,以上回购注销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386,124 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639,848,560.07 | 63,118,538.03 | 382,131,310.44 | 5,320,835,787.66 |
其他资本公积 | 954,388,079.71 | 954,388,079.71 | ||
合计 | 6,594,236,639.78 | 63,118,538.03 | 382,131,310.44 | 6,275,223,867.3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期资本溢价增加系公司股份支付63,118,538.03元;
注2:本期资本溢价减少系氯碱化工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天辰化工100%股权,公司以高分子材料对氯碱化工进行增资,增资后中盐化工持有氯碱化工93.37%、红四方股份持有6.63%,高分子资本公积42,298,022.44元转增资本;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1,132,777,62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转增339,833,288股。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15,751,957.00 | 9,035,446.27 | 106,716,510.73 |
合计 | 115,751,957.00 | 9,035,446.27 | 106,716,510.7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期库存股减少系发放限制性股票激励人员2022年度现金分红和支付12名回购股权激励款。
注2:2023年5月18日,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3: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793,105.00 | -33,793,105.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
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3,793,105.00 | -33,793,105.0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3,793,105.00 | -33,793,105.00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8,994,204.91 | 74,787,050.69 | 61,690,974.97 | 62,090,280.63 |
合计 | 48,994,204.91 | 74,787,050.69 | 61,690,974.97 | 62,090,280.63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7,029,862.73 | 57,103,469.47 | 214,133,332.2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57,029,862.73 | 57,103,469.47 | 214,133,332.20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95,710,851.68 | 2,625,509,084.2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26,245,328.2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695,710,851.68 | 2,299,263,756.0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1,714,659.19 | 1,864,949,904.3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7,103,469.47 | 18,400,450.3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59,592,142.74 | 450,102,358.26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30,729,898.66 | 3,695,710,851.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693,485.26元。
2、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27,938,813.54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774,246,905.50 | 11,909,307,941.61 | 18,837,561,997.78 | 13,658,836,524.50 |
其他业务 | 326,537,444.62 | 352,270,373.72 | 208,075,830.89 | 260,102,722.84 |
合计 | 16,100,784,350.12 | 12,261,578,315.33 | 19,045,637,828.67 | 13,918,939,247.3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盐化工 | 制盐 | 药品及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4,975,604,489.27 | 11,157,283,625.14 | 227,556,378.17 | 173,997,790.71 | 4,520,873,869.30 | 4,520,266,980.57 | -3,623,250,386.62 | -3,589,970,081.09 | 16,100,784,350.12 | 12,261,578,315.33 |
中国 | 14,709,859,844.95 | 10,893,478,462.19 | 227,058,489.69 | 173,555,345.08 | 4,520,873,869.30 | 4,520,266,980.57 | -3,623,250,386.62 | -3,589,970,081.09 | 15,834,541,817.32 | 11,997,330,706.75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265,744,644.32 | 263,805,162.95 | 497,888.48 | 442,445.63 | 266,242,532.80 | 264,247,608.58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4,975,604,489.27 | 11,157,283,625.14 | 227,556,378.17 | 173,997,790.71 | 4,520,873,869.30 | 4,520,266,980.57 | -3,623,250,386.62 | -3,589,970,081.09 | 16,100,784,350.12 | 12,261,578,315.33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4,975,604,489.27 | 11,157,283,625.14 | 227,556,378.17 | 173,997,790.71 | 4,520,873,869.30 | 4,520,266,980.57 | -3,623,250,386.62 | -3,589,970,081.09 | 16,100,784,350.12 | 12,261,578,315.33 |
合计 | 14,975,604,489.27 | 11,157,283,625.14 | 227,556,378.17 | 173,997,790.71 | 4,520,873,869.30 | 4,520,266,980.57 | -3,623,250,386.62 | -3,589,970,081.09 | 16,100,784,350.12 | 12,261,578,315.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149,069.73 | 49,530,713.80 |
教育费附加 | 31,749,919.08 | 39,967,997.45 |
资源税 | 22,827,013.17 | 26,238,838.73 |
房产税 | 24,385,699.57 | 26,501,536.35 |
土地使用税 | 21,006,038.72 | 22,025,087.66 |
车船使用税 | 93,120.36 | 89,239.99 |
印花税 | 9,847,558.59 | 9,700,057.39 |
其他 | 21,684,659.44 | 25,658,046.24 |
合计 | 171,743,078.66 | 199,711,517.61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转运输费及仓储费 | 65,989,711.79 | 112,126,196.36 |
职工薪酬 | 83,821,092.16 | 94,969,314.72 |
服务费及推广费用 | 37,413,963.24 | 33,267,272.19 |
折旧费 | 17,191,383.79 | 16,530,749.51 |
物料消耗 | 8,415,885.75 | 4,027,362.91 |
修理费 | 6,693,044.60 | 6,325,543.30 |
低值易耗品 | 5,005,816.56 | 2,614,863.53 |
差旅费 | 1,888,988.42 | 1,929,153.22 |
业务经费 | 1,107,608.72 | 1,232,328.38 |
其他 | 13,181,699.99 | 8,512,828.73 |
合计 | 240,709,195.02 | 281,535,612.85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0,120,831.33 | 288,641,995.73 |
修理费 | 118,501,311.76 | 210,485,160.19 |
折旧费及摊销 | 56,654,647.19 | 60,158,372.54 |
股权激励 | 65,915,539.20 | 32,418,346.89 |
中介费用 | 15,155,348.23 | 17,328,325.94 |
劳务费 | 9,202,262.58 | 9,305,742.20 |
党组织工作经费 | 7,386,138.50 | 9,194,335.51 |
办公费 | 8,954,353.27 | 8,248,283.41 |
物料消耗 | 5,883,816.64 | 8,024,397.67 |
残疾人保障金 | 9,430,971.64 | 6,506,307.89 |
差旅费 | 3,607,418.80 | 3,976,073.26 |
安全生产费 | 5,907,027.70 | 3,611,688.87 |
业务招待费 | 3,230,685.41 | 2,816,481.81 |
检验检测费 | 1,856,196.04 | 2,202,174.82 |
保险费 | 865,661.81 | 1,313,457.24 |
其他 | 25,437,387.27 | 23,196,171.80 |
合计 | 648,109,597.37 | 687,427,315.77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33,072,418.72 | 41,506,336.55 |
直接投入材料 | 292,011,630.39 | 378,168,073.46 |
折旧费用 | 24,597,876.20 | 51,337,173.37 |
无形资产摊销 | 83,521.32 | 655,608.79 |
其他相关费用 | 2,594,350.07 | 1,429,075.45 |
合计 | 352,359,796.70 | 473,096,267.62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68,110,922.52 | 153,668,044.24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9,795,781.90 | 8,879,159.40 |
减:利息收入 | 29,024,846.50 | 17,540,183.38 |
汇兑损益 | -2,617,104.07 | -3,954,988.64 |
其他 | 1,709,025.23 | 3,116,328.91 |
合计 | 38,177,997.18 | 135,289,201.13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1,099,348.57 | 35,739,472.1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95,236.96 | 269,252.67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2,640,486.90 | |
合计 | 34,135,072.43 | 36,008,724.85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889,220.85 | 3,659,976.9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25,598,736.14 | -16,236,794.65 |
合计 | -19,709,515.29 | -12,576,817.68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08,392.23 | 218,907.16 |
合计 | -608,392.23 | 218,907.16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855,628.72 | -1,439,733.5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60,796.77 | 2,790,387.2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54,294.91 | 1,623,286.34 |
合计 | -7,962,130.58 | 2,973,940.07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41,714,155.04 | 83,909,854.9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282,980.94 | 56,015.66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43,997,135.98 | 83,965,870.62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4,605,385.57 | -90,735,097.13 |
其他长期资产处置收益 | -3,302,608.57 | |
合计 | 11,302,777.00 | -90,735,097.13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5,738.05 | 1,475,882.22 | 5,738.0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20,000.00 | 100,000.00 | 20,000.00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28,235,930.09 | 1,900,351.89 | 28,235,930.09 |
违约赔偿 | 5,022,879.62 | 96,000.43 | 5,022,879.62 |
出售碳排放配额收益 | 13,159,087.73 | 13,159,087.73 | |
其他 | 3,033,610.42 | 1,758,029.99 | 3,033,610.42 |
合计 | 49,477,245.91 | 5,330,264.53 | 49,477,245.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系本公司处置废铁收入和收到德令哈火箭客数码科技110kv巴蒙线路改迁项目赔偿款。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690,865.84 | 11,669,420.54 | 4,690,865.8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3,399,000.00 | 2,961,636.92 | 3,399,000.00 |
行政性罚款、滞纳金 | 25,404,389.63 | 0 | 25,404,389.63 |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 10,187,397.28 | ||
碳排放履约支出 | 40,598,842.32 | 18,643,054.44 | |
其他 | 295,995.06 | 310,828.85 | 295,995.06 |
合计 | 74,389,092.85 | 43,772,338.03 | 33,790,250.53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30,438,452.15 | 799,900,625.0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3,071,191.00 | -22,048,615.58 |
合计 | 577,367,261.15 | 777,852,009.4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152,279,459.4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38,069,864.8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4,273,243.9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086,448.7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500,00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66,800.0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100,533.47 |
其他 | -6,229,629.94 |
所得税费用 | 577,367,261.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468,686,382.45 | 393,425,993.75 |
保证金及押金 | 39,436,075.52 | 57,035,329.32 |
政府补助及拨款 | 23,257,267.04 | 30,362,240.34 |
利息收入 | 40,940,163.87 | 16,744,818.80 |
工会经费返还 | 11,637,487.75 | 7,838,914.49 |
保险赔偿 | 3,333,564.44 | 1,801,695.51 |
其他 | 4,758,627.24 | 6,208,845.72 |
合计 | 592,049,568.31 | 513,417,837.9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36,600,074.06 | 242,456,124.68 |
保证金及押金 | 46,515,417.54 | 40,521,248.69 |
运输费 | 65,989,711.79 | 80,951,782.27 |
综合服务费 | 32,413,963.24 | 29,612,810.69 |
中介费 | 15,181,224.54 | 18,177,418.62 |
诉讼赔偿 | 10,798,260.90 | |
保险费 | 2,198,944.15 | 7,001,135.56 |
差旅费 | 13,145,335.20 | 5,152,220.38 |
修理费 | 3,021,273.25 | 4,404,262.22 |
捐赠支出 | 3,399,000.00 | 2,961,636.92 |
业务招待费 | 2,747,481.01 | 2,070,268.66 |
办公费 | 2,675,126.06 | 1,295,927.80 |
其他 | 14,214,232.39 | 3,949,211.21 |
合计 | 338,101,783.23 | 449,352,308.60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 | 34,662,698.30 | 203,725,830.49 |
合计 | 34,662,698.30 | 203,725,830.4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 | 19,494,273.84 | 140,302,210.69 |
票据保证金额 | 141,055,178.11 | |
资金拆借还款 | 101,958,081.67 | 45,040,783.45 |
其他 | 516,599.19 | 227,490,507.57 |
合计 | 121,968,954.70 | 553,888,679.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74,912,198.28 | 2,379,320,489.8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3,997,135.98 | 83,965,870.62 |
信用减值损失 | -7,962,130.58 | 2,973,940.0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83,937,797.40 | 950,159,494.7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7,315,363.16 | 35,491,046.39 |
无形资产摊销 | 43,878,260.67 | 37,790,995.7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47,864.24 | 1,952,397.5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302,777.00 | 90,735,097.1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90,865.84 | 11,669,420.5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8,392.23 | -218,907.1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8,110,922.52 | 153,668,044.2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709,515.29 | 12,576,817.6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235,476.19 | -12,002,738.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835,714.81 | -10,045,876.8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0,598,422.37 | 167,546,714.1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54,513,927.03 | -1,757,322,111.3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03,365,291.21 | -407,173,235.2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7,019,275.22 | 1,741,087,459.4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70,673,938.82 | 2,123,995,248.8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23,995,248.87 | 426,611,743.6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3,321,310.05 | 1,697,383,505.1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70,673,938.82 | 2,123,995,248.87 |
其中:库存现金 | 30,519.56 | 37,158.9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70,643,419.26 | 2,123,958,089.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70,673,938.82 | 2,123,995,248.8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3,847,328.16 |
其中:美元 | 543,200.78 | 7.0827 | 3,847,328.16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18,106,106.98 |
其中:美元 | 2,556,384.85 | 7.0827 | 18,106,106.98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9,795,781.90 | 28,904,659.29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43,483.98 | 2,100.00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9,494,273.84 | 140,302.210.69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9,494,273.8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3,528,530.94 | |
合计 | 3,528,530.94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 | 合并前后均同受最终方控制 | 2023-03-31 | 协议约定 | 166,646,735.46 | -56,447,744.47 | 883,118,468.89 | 1,809,313.52 |
其他说明:
注1: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注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氯碱化工与中盐红四方及天辰公司就上述并购事项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并已经各方签字生效。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天辰化工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247,482,883.66 |
--或有对价 |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天辰化工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906,903,640.35 | 1,147,290,542.51 |
货币资金 | 41,260,370.26 | 21,139,803.26 |
应收款项 | 66,047,969.02 | 307,839,253.86 |
存货 | 63,359,914.69 | 65,269,526.73 |
固定资产 | 700,629,062.28 | 716,557,216.18 |
无形资产 | 35,606,324.10 | 35,832,651.45 |
其他 | 652,091.03 | |
负债: | 659,420,756.69 | 843,359,914.38 |
借款 | 224,895,000.00 | 225,902,300.00 |
应付款项 | 392,621,837.83 | 428,882,394.24 |
其他 | 41,903,918.86 | 188,575,220.14 |
净资产 | 247,482,883.66 | 303,930,628.13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247,482,883.66 | 303,930,628.13 |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4月22日发布《关于注销中盐华东化工有限公司的公告》,2022年4月25日华东化工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对华东化工注销清算的决议,2023年2月完成清算注销。
2、2023年1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氯碱化工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2月23日,变更氯碱化工经营范围,新增高分子公司的经营范围;2023年3月13日,变更氯碱化工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并取得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氯碱化工吸收合并高分子公司事宜。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钠业公司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101,437,204.20 | 内蒙古 | 金属钠、氯酸钠的生产和销售 | 100 | 设立 | |
污水处理公司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57,321,385.00 | 内蒙古 | 污水处理 | 39.25 | 设立 | |
兰太药业 | 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 | 112,840,000.00 | 内蒙古 | 药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 | 设立 | |
胡杨矿业 | 阿左旗巴镇土尔扈特北路 | 19,000,000.00 | 内蒙古 | 煤炭开采、加工及销售 | 100 | 设立 | |
昆仑碱业 | 青海省海西州 | 500,000,000.00 | 青海 | 纯碱的生产和销售 | 51 | 设立 | |
中盐昆山 | 江苏省苏州市 | 550,000,000.00 | 江苏 | 纯碱、氯化铵的生产和销售 | 100 | 收购 | |
氯碱公司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3,039,656,200.00 | 内蒙古 | 盐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 | 93.3663 | 收购 | |
发投碱业 | 青海省德令哈市 | 518,660,300.35 | 内蒙古 | 纯碱的生产和销售 | 100 | 收购 | |
资源公司 | 青海省德令哈市 | 20,000,000.00 | 青海 | 废液处理 | 75.5 | 收购 | |
进出口公司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10,000,000.00 | 内蒙古 | 对外出口贸易 | 100 | 设立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污水处理公司39.25%的股权,根据污水处理公司章程,污水处理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有3名董事。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同意才可通过,本公司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并且参与污水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有权决定污水处理公司财务及经营决策,故纳入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昆仑碱业 | 49.00 | 449,442,466.51 | 441,000,000.00 | 943,967,222.0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昆仑碱业 | 536,418,195.47 | 1,942,011,266.88 | 2,478,429,462.35 | 501,785,445.24 | 50,180,298.61 | 551,965,743.85 | 1,098,658,590.48 | 2,106,942,555.36 | 3,205,601,145.84 | 1,220,421,179.01 | 86,771,462.50 | 1,307,192,641.51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昆仑碱业 | 3,202,860,554.72 | 917,229,523.48 | 917,229,523.48 | 934,413,408.61 | 3,768,589,786.43 | 1,069,271,651.82 | 1,069,271,651.82 | 544,888,502.06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江西省 | 江西省新干县 | 氯酸钠双氧水的生产销售 | 49.00 | 权益法 | |
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昆山市 | 供热 | 20.00 | 权益法 |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昆山市 | 供气 | 20.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89,718,317.48 | 152,165,814.82 | 392,093,222.29 | 78,297,021.30 | 145,939,717.01 | 386,351,655.04 |
非流动资产 | 335,519,871.13 | 112,497,839.40 | 454,557,262.26 | 349,897,151.99 | 117,665,607.72 | 528,586,987.22 |
资产合计 | 425,238,188.61 | 264,663,654.22 | 846,650,484.55 | 428,194,173.29 | 263,605,324.73 | 914,938,642.26 |
流动负债 | 328,787,381.75 | 87,210,049.74 | 11,058,873.78 | 277,761,119.26 | 91,764,063.84 | 40,293,801.77 |
非流动负债 | 10,866,001.92 | 21,128,653.34 | ||||
负债合计 | 339,653,383.67 | 87,210,049.74 | 11,058,873.78 | 298,889,772.60 | 91,764,063.84 | 40,293,801.77 |
少数股东权益 | 41,936,554.42 | 63,359,156.3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3,648,250.52 | 65,945,244.35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1,936,554.42 | 35,490,720.90 | 167,118,322.15 | 63,359,156.34 | 34,368,252.18 | 174,928,968.10 |
调整事项 | 24,357,600.00 | 24,357,600.00 | ||||
--商誉 | ||||||
--内部交 |
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4,357,600.00 | 24,357,600.00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6,128,296.51 | 36,144,427.31 | 167,423,880.46 | 87,550,898.43 | 35,021,958.59 | 175,234,526.4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37,746,919.11 | 394,233,245.09 | 996,934,771.69 | 282,286,808.51 | 420,236,128.30 | 1,091,494,387.63 |
净利润 | -43,719,595.75 | 75,612,343.59 | 60,946,770.28 | -48,769,173.05 | 72,804,676.00 | 64,979,682.8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3,719,595.75 | 75,612,343.59 | 60,946,770.28 | -48,769,173.05 | 72,804,676.00 | 64,979,682.8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4,000,000.00 | 20,000,000.00 | 14,000,000.00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44,240,083.00 | 9,469,000.00 | 15,786,458.12 | 137,922,624.8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44,240,083.00 | 9,469,000.00 | 15,786,458.12 | 137,922,624.88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5,786,458.12 | 13,395,962.10 |
与收益相关 | 18,368,614.31 | 22,612,762.75 |
合计 | 34,155,072.43 | 36,008,724.85 |
其他说明: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政府补助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递延收益 | 32,248,570.86 | 4,048,571.42 | 20万吨/年聚氯乙烯糊树脂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 | |
递延收益 | 27,723,263.30 | 2,359,426.68 | 2,359,426.68 | 天然气锅炉政府补助 |
递延收益 | 11,433,667.64 | 619,670.10 | 399,580.08 | 金属钠及核级钠产业化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项目 |
递延收益 | 6,766,666.63 | 676,666.68 | 676,666.68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
递延收益 | 5,463,869.41 | 546,387.00 | 546,387.00 | 2016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
递延收益 | 4,018,355.95 | 919,992.04 | 640,352.04 | 盐湖尾矿资源综合利用 |
递延收益 | 3,017,742.58 | 112,114.32 | 112,114.32 | 余热集中供热节能技改项目 |
递延收益 | 2,666,666.73 | 266,666.64 | 266,666.64 | 2*135MW机组超低排放项目 |
递延收益 | 2,556,666.68 | 173,333.28 | 43,333.32 | 电解生产金属锂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
递延收益 | 2,547,000.00 | 162,000.00 | 2015年第二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 | |
递延收益 | 2,448,484.88 | 145,454.52 | 145,454.52 | 2018年外经贸专项资金 |
递延收益 | 2,348,888.76 | 186,666.72 | 186,666.72 | 2万吨/年工业金属钠、3.1万吨/年液氯项目扩建工程 |
递延收益 | 2,088,000.00 | 144,000.00 | 72,000.00 | 电石炉出炉作业机器人项目 |
递延收益 | 1,994,999.99 | 142,500.00 | 德令哈市财政局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资金 | |
递延收益 | 1,925,555.58 | 133,333.32 | 133,333.32 | 锅炉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递延收益 | 1,914,222.25 | 157,333.32 | 157,333.32 | 重点行业节能改造专项资金 |
递延收益 | 1,800,000.00 | 120,000.00 |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 |
递延收益 | 1,660,000.00 | 240,000.00 | 240,000.00 |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 |
递延收益 | 1,649,999.73 | 200,000.04 | 200,000.04 | 脱硫脱硝项目 |
递延收益 | 1,644,444.48 | 133,333.32 | 133,333.32 | 年产1.2万吨高品质液态钠生产线 |
递延收益 | 1,621,296.29 | 111,111.12 | 111,111.12 | 生产装置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递延收益 | 1,582,222.22 | 106,666.68 | 17,777.78 | 年产500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 |
递延收益 | 1,582,222.22 | 106,666.68 | 17,777.78 | 树脂新增转换器项目 |
递延收益 | 1,473,333.44 | 113,333.28 | 113,333.28 | 氯化异氰尿酸废水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补贴 |
递延收益 | 1,466,666.70 | 133,333.32 | 133,333.32 | 环保局粉尘治理项目 |
递延收益 | 1,451,277.81 | 115,333.32 | 115,333.32 | 二级钠提纯回收的研究与示范项目 |
递延收益 | 1,388,888.95 | 133,333.32 | 133,333.32 | 粉尘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
递延收益 | 1,350,000.00 | 97,500.00 | 试验检测中心 | |
递延收益 | 1,233,333.28 | 123,333.36 | 123,333.36 |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项资金 |
递延收益 | 1,222,666.64 | 87,333.36 | 87,333.36 | 生产系统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
递延收益 | 1,149,888.78 | 105,333.36 | 105,333.36 | 2*75T/h锅炉烟气超净排放持续升级改造 |
递延收益 | 20,270,221.22 | 3,065,730.92 | 6,125,314.10 | 金额小于100万的政府补助项目 |
合计 | 153,709,083.00 | 15,786,458.12 | 13,395,962.10 |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 政府补助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 | 2,429,600.00 | 2,429,600.00 | |
“三供一业”补助 | 5,015,900.00 | ||
稳岗补贴 | 4,304,334.01 | 4,304,334.01 | 4,466,317.29 |
保底新增专项奖补资金 | 1,290,000.00 | 1,290,000.00 | |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 1,247,166.21 | 1,247,166.21 | 1,869,880.30 |
2-1绿色化节能改造项目 | 705,000.00 | 705,000.00 | 2,000,000.00 |
发展惠民生专项资金 | 574,355.35 | 574,355.35 | |
对申请失业保险调剂金的有关问题的批复 | 1,226,000.00 | ||
江苏省院士工作站申报补贴 | 1,000,000.00 | ||
海西州社保局留工培训补助款 | 754,000.00 | ||
海西州社会保险服务局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648,000.00 | ||
外贸发展资金 | 604,250.82 | ||
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 546,387.00 | ||
与收益相关的50万以下政府补助 | 7,818,158.74 | 7,818,158.74 | 4,482,027.34 |
合计 | 18,368,614.31 | 18,368,614.31 | 22,612,762.75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
管理 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373,948,640.09 | 373,948,640.09 | 373,948,640.09 | |||
应付票据 | 308,480,000.00 | 308,480,000.00 | 308,480,000.00 | |||
应付账款 | 1,715,982,088.74 | 247,971,068.12 | 1,963,953,156.86 | 1,963,953,156.86 | ||
其他应付款 | 403,947,083.65 | 48,268,671.87 | 452,215,755.52 | 452,215,755.5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4,820,360.57 | 224,820,360.57 | 224,820,360.57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0,275,608.14 | 320,275,608.14 | 320,275,608.14 | |||
长期借款 | 127,887,393.44 | 46,350,000.00 | 174,237,393.44 | 174,237,393.44 | ||
租赁负债 | 37,820,360.57 | 86,631,649.31 | 124,452,009.88 | 124,452,009.88 | ||
长期应付款 | 11,357,944.16 | 11,357,944.16 | 11,357,944.16 | |||
合计 | 3,385,274,141.76 | 522,116,726.90 | 46,350,000.00 | 3,953,740,868.66 | 3,953,740,868.66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1,026,868,034.32 | 1,026,868,034.32 | 1,026,868,034.32 | |||
应付票据 | 1,245,150,000.00 | 1,245,150,000.00 | 1,245,150,000.00 | |||
应付账款 | 2,194,723,430.73 | 2,194,723,430.73 | 2,194,723,430.73 | |||
其他应付款 | 614,032,594.94 | 614,032,594.94 | 614,032,594.94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159,660.60 | 122,159,660.60 | 122,159,660.60 | |||
其他流动负债 | 806,505,936.58 | 806,505,936.58 | 806,505,936.58 | |||
长期借款 | 350,089,182.50 | 46,350,000.00 | 396,439,182.50 | 396,439,182.50 | ||
租赁负债 | 156,598,333.29 | 105,052,442.44 | 261,650,775.73 | 261,650,775.73 | ||
长期应付款 | 10,956,902.12 | 10,956,902.12 | 10,956,902.12 | |||
合计 | 6,009,439,657.17 | 517,644,417.91 | 151,402,442.44 | 6,678,486,517.52 | 6,678,486,517.52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长、短银行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部分,该部分为租赁内含报酬率,银行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故不存在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3,847,328.16 | 3,847,328.16 | 13,910,992.03 | 13,910,992.03 | ||
应收账款 | 18,106,106.98 | 18,106,106.98 | 45,771,802.44 | 45,771,802.44 | ||
合计 | 21,953,435.14 | 21,953,435.14 | 59,682,794.47 | 59,682,794.47 |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应披露的价格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3,437,357.61 | 23,437,357.61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3,437,357.61 | 23,437,357.61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24,702,884.49 | 1,124,702,884.4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24,702,884.49 | 23,437,357.61 | 1,148,140,242.1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045,749.84 | -608,392.23 | 23,437,357.6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4,045,749.84 | -608,392.23 | 23,437,357.61 | ||||||||
—权益工具投资 | 24,045,749.84 | -608,392.23 | 23,437,357.61 | ||||||||
合计 | 24,045,749.84 | -608,392.23 | 23,437,357.61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食用碱的生产及销售 | 188,765.00 | 45.49 | 45.49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宁夏恒通贸易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宁夏金科达印务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云虹湖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上海中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上海中盐莫顿盐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上海市盐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国本盐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新干盐化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淮安鸿运盐化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镇江盐化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北京京盐南风商贸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北京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盐检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天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油中盐(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 |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 宣传费 | 462,385.33 | 351,412.84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集采服务费及材料 | 293,869,421.51 | 422,226,060.59 | ||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费、鉴定费 | 152,641.51 | 470,754.72 |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27,868,443.89 | 2,152,844.04 | ||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 材料、电石渣浆 | 78,220,681.28 | 81,628,971.32 | ||
中盐宁夏恒通贸易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26,669.84 | 711,407.69 | ||
中盐宁夏金科达印务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598,301.81 | 2,249,292.91 | ||
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2,780,146.99 | 7,988,041.91 | ||
中盐云虹湖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353.98 | 176.99 |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合成气 | 916,328,270.08 | 1,049,262,646.05 | ||
上海中盐莫顿盐业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81,467.89 | 13,577.98 | ||
中油中盐(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柴油、汽油 | 6,630,743.29 | 5,867,572.80 | ||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天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纯碱 | 85,752.21 |
国盐检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检测鉴定费 | 7,358.49 |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蒸汽、其他 | 87,755,558.98 | 94,118,016.24 | ||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盐 | 332,743.08 | |||
中盐镇江盐化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盐 | 812,005.63 | |||
中盐重庆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其他 | 57,663.7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 电、蒸汽等 | 45,917,423.06 | 46,028,042.42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电石及其他 | 17,900,398.01 | 4,108,715.04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化工产品 | 73,625.20 | 54,302.43 |
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 | 芒硝 | 58,770.43 | 90,075.40 |
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 盐产品、纯碱 | 8,800,948.85 | 17,524,629.57 |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盐产品 | 9,997,405.25 | 11,404,816.51 |
中盐国本盐业有限公司 | 盐产品 | 46,938.05 |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蒸汽 | 241,219,375.69 | 236,012,896.53 |
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 | 蒸汽 | 64,355,375.23 | 68,717,166.48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纯碱 | 36,927,245.99 | 33,039,360.09 |
中盐(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服务 | 1,713,781.69 | |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0 | |
国盐检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检测费 | ||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电石渣 | 935,689.38 | |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纯碱 | 201,803.8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0/5/2 | 2025/5/2 | 5,660.38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2,346,600.00 | 2,152,844.04 | ||||||||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 旧渣堆场 | 1,651,376.1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 | 105,000,000.00 | 2019-01-24 | 2025-01-23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4,654,809.25 | 2023-06-14 | 2024-06-14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1,470,000.00 | 2023-04-27 | 2024-04-26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3,430,000.00 | 2023-01-17 | 2024-01-12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14,210,000.00 | 2023-05-23 | 2024-05-22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14,406,000.00 | 2023-11-17 | 2024-02-04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9,555,000.00 | 2023-11-17 | 2024-02-04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12,740,000.00 | 2023-03-08 | 2024-02-27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2,450,000.00 | 2023-08-18 | 2024-06-06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2023-06-09 | 2024-06-06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3,430,000.00 | 2023-06-13 | 2024-06-06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2,940,000.00 | 2023-06-16 | 2024-06-06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24,500.00 | 2023-06-15 | 2024-06-06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4,314,768.23 | 2021-11-23 | 2024-11-23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13,205,500.00 | 2023-12-01 | 2024-05-27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61.26 | 722.6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 | 26,973.80 | 134.87 | |||
中盐新干盐化有限公司 | 1,085.00 | 108.50 | |||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1,975.00 | 1,859.25 | 435,368.03 | 13,061.04 | |
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 37,383.70 | 1,121.51 | 471,683.12 | 14,150.49 | |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 4,128.00 | 20.64 | |||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228,038.40 | 1,140.19 | |||
预付款项 | |||||
中油中盐(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190,744.94 | 2,073,058.94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3,230,577.63 | ||||
其他应收款 |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115,568.39 | 577.8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6,351,955.94 | 6,351,955.94 |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224,012,030.09 | 102,742,737.52 | |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 8,475.38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10,717,629.30 | 52,087,978.70 | |
国盐检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 | ||
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 | 9,999,999.89 | 10,000,000.00 | |
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 | 8,725,454.30 | ||
中盐宁夏金科达印务有限公司 | 235,367.10 | 1,191,054.91 | |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 375,999.68 | 500,000.00 | |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 3,872.30 | ||
中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88,435.67 | 88,435.67 | |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9,000.00 | 33,000.00 |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4,394.52 | 104,394.52 |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70,037.30 | ||
安徽锦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96,836.44 | 37,107.96 | |
《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 751,296.00 |
中盐镇江盐化有限公司 | 917,566.36 | ||
其他应付款 | |||
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中盐镇江盐化有限公司 | 800,000.00 |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154,811,689.33 | 207,678,920.47 | |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210,000.00 | ||
应付票据 | |||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8,000,000.00 | ||
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合同负债 | |||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716.81 | 438,250.00 | |
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 310,881.59 | 565,150.90 |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61,979.91 | ||
中盐北京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80.00 | 1,680.00 | |
北京京盐南风商贸有限公司 | 37.26 | ||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42.07 | ||
租赁负债 |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1,834,802.62 | 3,692,484.7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386,124.00 | 2,380,204.17 | ||||||
合计 | 386,124.00 | 2,380,204.17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及前12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的 50%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95,536,884.92 |
其他说明
注1: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3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1.254.800.00股,授予日为2022年6月27 日,授予价格为8.35 元/股。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121 名特定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2,217,350.00股,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7月18日,预留授予价格为 9.82 元/股。
上述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3.33%、33.33%和 33.34%,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分别与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后的第一、二、三个财务年度(每期对应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注2: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议案》,根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结合近期股权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况,拟将 12 名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386,124 股进行回购注销。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63,118,538.03 | |
合计 | 63,118,538.03 |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抵押及质押事项
2020年8月4日,子公司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5299901-2020年(阿营)字 0016号),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贷款项下用于污水处理公司升级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的融资,借款期限为228个月,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39年8月3日止。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借款主合同项下发生6,300.00万元的抵押借款,污水处理公司于2020年8月5日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行分别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15299901-2020年阿营(抵)字0003号)、《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编号:15299901-2020年阿营(质)字0004号),分别将污水处理公司的八处房地产及一处土地进行抵押担保,抵押价值为6,922,926.00 元;将污水处理收费权、再生水使用收费权、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权和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权等四项权利进行质押担保,质押权利价值为105,960,700.00 元。
(2)担保事项
关联方之间担保承诺事项详见本附注“十四、(5)关联交易情况”部分相应内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 | 105,000,000.00 | 2019/1/24 | 2025/1/23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4,654,809.25 | 2023/6/14 | 2024/6/14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1,470,000.00 | 2023/4/27 | 2024/4/26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3,430,000.00 | 2023/1/17 | 2024/1/12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14,210,000.00 | 2023/5/23 | 2024/5/22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14,406,000.00 | 2023/11/17 | 2024/2/4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9,555,000.00 | 2023/11/17 | 2024/2/4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12,740,000.00 | 2023/3/8 | 2024/2/27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2,450,000.00 | 2023/8/18 | 2024/6/6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2023/6/9 | 2024/6/6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3,430,000.00 | 2023/6/13 | 2024/6/6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2,940,000.00 | 2023/6/16 | 2024/6/6 | 否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24,500.00 | 2023/6/15 | 2024/6/6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4,314,768.23 | 2021/11/23 | 2024/11/23 | 否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13,205,500.00 | 2023/12/1 | 2024/5/27 | 否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原告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宁波德昕石化有限公司、宁波绿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慈诺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于2021年5月27日立案后,于2021年9月13日判决如下:被告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向原告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连带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共计240 万及利息(利息以票据金额为基数,自汇票到期之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中盐昆山不服从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截止报告日上诉案件仍在审理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03,389,592.19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03,389,592.19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24日,中盐化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本公司与瑞信化工就金属钠商业秘密侵权案达成和解,双方于近日签订《和解协议》。现将本次诉讼进展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诉讼进展情况:2023年7月21日,本公司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2日立案,案号:(2023)青01执369.2023年11月30日,收到最高院再审裁定,驳回瑞信化工再审申请。在执行期间,本公司与瑞信化工经过协商一致,签订《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民事判决书》【(2021)最高法知民终1317号】判决内容,瑞信化工同意向本公司支付金属钠商业秘密侵权案专有技术使用许可费人民币13,800.00万元。瑞信化工于《和解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款项人民币8,000.00万元,2024年3月31日前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5,800.00万元。
2.本公司收到瑞信化工全部技术使用许可费后,双方之间涉及案件纠纷彻底解决,同时以后涉及金属钠技术有关的商业秘密本公司也不再以任何名义起诉瑞信化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瑞信化工主张任何权利。但瑞信化工及其员工承诺,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或允许使用本公司的金属钠商业秘密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瑞信化工有权继续使用原有设备进行自主生产经营。双方约定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瑞信化工每年金属钠生产不得超过3万吨(2027年1月1日以后生产产能不受限制)。
(2)本次诉讼其他进展情况:
1.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已冻结瑞信化工账户金额83.68万元,包括本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1.71万元,保全费0.20万元,鉴定费30.00万元,共计81.71万元及相关利息。
2.宁夏众志信工贸有限公司、青海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现场将图纸交还内蒙古瑞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22日内蒙古瑞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公司交还图纸,并出具承诺书。三门峡高新机械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交还图纸并出具承诺书。
(3)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一是本公司获得经济补偿,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收益产生积极影响。二是维护了本公司金属钠专有技术所有权,稳固了本公司在金属钠行业内的技术优势,保障了金属钠产品的核心权益。三是维护了金属钠行业的持续健康运行和稳定发展。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年金方案经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获得本公司当地劳动行政保障部门批准后正式实施。原企业建立并自行管理的补充养老保险,按照《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2号)文件精神,合并至本公司年金计划并按照本计划规定统一实施,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参加条件
本公司试用期满的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长期合同工。符合参加范围的员工可自愿参加,并准确完整地填写加入企业年金方案的申请表。凡是集团内部调动的且符合参加范围的员工,在调入的起薪之月起可自愿参加,公司新招员工自转正后的次月起可自愿参加。
2.资金筹集与分配
企业年金缴费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10%。根据公司实际,个人按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由公司从员工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
公司每年的缴费比例为本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8%。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对企业缴费比例进行适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每年的1月份根据上年度员工人数的变化及员工工资总额情况确定企业及员工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要与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缴费基数年初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调整。
3.账户管理
由账户管理人为企业年金设立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个人账户记录企业和个人缴费,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部分的未归属权益。账户管理人即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合同规定,负责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的日常维护和更新。
4.权益归属
单位缴费及其投资运营收益部分形成的权益符合领取条件的,企业缴费部分一次性全额归属到个人账户,全部归属员工个人所有。员工与本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所有单位缴费及其投资运营收益部分形成的权益归单位所有。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全部归属员工个人所有。
5.基金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与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6.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在本公司工作的或因中盐系统内人事调动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2)经查相关部门鉴定,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或者提前退休手续:3)在退休前身故。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盐化工、制盐、药品和其他四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四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性质为基础确定的。分部间转移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实际接受服务的对象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盐化工 | 制盐 | 药品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11,387,053,389.41 | 69,161,908.25 | 156,850,775.91 | 835,899,406.88 | -3,651,818,869.67 | 16,100,784,350.12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
对联营和合 | 5,889,220.85 | 5,889,220.85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信用减值损失 | -27,203,603.89 | -5,091,742.68 | 674,607.67 | -39,582,869.48 | 7,962,130.58 | |
资产减值损失 | -243,997,135.98 | -243,997,135.98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942,119,088.18 | 76,672,983.15 | 4,729,359.64 | 42,057,854.50 | 1,065,579,285.47 |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2,155,400,473.22 | 7,829,109.62 | 1,743,448.47 | 571,830,366.80 | 584,523,938.68 | 2,152,279,459.43 |
所得税费用 | 574,301,828.57 | 2,872,573.43 | -15,902.70 | 263,680.68 | 54,918.83 | 577,367,261.15 |
净利润(净亏损) | 1,581,098,644.65 | 4,956,536.19 | 1,759,351.17 | 571,566,686.12 | 584,469,019.85 | 1,574,912,198.28 |
资产总额 | 16,546,013,077.33 | 755,307,788.59 | 167,025,599.04 | 9,101,752,256.97 | 8,307,042,501.86 | 18,263,056,220.07 |
负债总额 | 4,279,252,953.01 | 937,653,366.88 | 51,759,238.14 | 2,659,269,108.67 | 2,716,743,111.31 | 5,211,191,555.39 |
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 ||||||
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 ||||||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274,704,446.72 | 274,704,446.72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2月1日,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丨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开发无序扩张 加剧生态环境承载负担》通报,部分内容涉及公司下属的两家子公司--昆仑碱业、发投碱业(以下合称“青海两碱”)。主要问题为青海两碱蒸氨废液排放场(以下简称“排放场”)用地未办理不动产证及排放场发生局部渗漏的问题。该排放场为发投碱业纯碱项目配套工程,投用后一直未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同时,由于使用期较长,出现了坝体局部渗漏。公司对此事项高度重视,2023年12月5日,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生态环境部通报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
青海两碱严格按照各级政府相关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排放场问题整改方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加强内外统筹协调,按方案快速推进各项工作。在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主导支持下,公司完成了购买德令哈市人民政府批复用地所有程序,以自有资金44,984万元购买德令哈市人民政府批复用地使用权,2024年3 月13日,取得排放场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青(2024)德令哈市不动产权第0000308号】。排放场土地证照的办理,完善了排放场用地手续,确保了排放场用地的合法合规【详见公司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
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完成排放场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后,青海两碱产能恢复至60%以上。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以资源公司为投资主体,分期实施排放场东、西两侧坝体及巡检道路建设工程,计划投资41,176.85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项目实施后,可确保排放场及青海两碱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本月,该建设项目招标开工后,青海两碱产能有望恢复至80%以上(行业开工水平80%-85%)。
2.公司2023年11月22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6,978.0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49%。截至本公告日,吉盐化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总数16,72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6%。吉盐化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公司2024年1月13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2):本公司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6,978.0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49%。其中质押股份总数为16,72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6%。吉盐化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总数为10,9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42%。本次办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后,吉盐化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总数为5,8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6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4%。
4.公司于2019年1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纯碱厂”)和中盐昆山100%股权交易。根据公司与吉盐化集团签署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吉盐化集团承诺:
(1)若本次交易于2019年完成交割,纯碱厂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2018号《资产评估报告》中上述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即1,867.42万元、1,837.43万元、2,003.03万元、2,091.93万元。
(2)若本次交易于2019年完成交割,中盐昆山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2018]第2019号《资产评估报告》中上述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即8,322.12万元、8,043.93万元、7,816.65万元、7,624.18万元。
2020年因整个宏观经济环境下行等不可抗力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按照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不可抗力客观因素的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精神及《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会同业绩承诺方吉盐化集团经协商拟对原重组业绩承诺进行部分调整,拟调整方案如下:交易对方吉盐化集团对纯碱厂及中盐昆山2020-2022年的业绩承诺顺延一年,即吉盐化集团承诺纯碱厂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37.43万元、2,003.03万元及2,091.93万元,吉盐化集团承诺中盐昆山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43.93万元、7,816.65万元、7,624.18万元。
2023年标的企业本期及累计承诺利润与实现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 项目 | 标的资产2023年度净利润 | 标的资产累计净利润 |
中盐昆山
中盐昆山 | 承诺利润 | 7,624.18 | 31,806.88 |
实现利润 | 36,528.55 | 110,880.66 |
纯碱厂
纯碱厂 | 承诺利润 | 2,091.93 | 7,799.81 |
实现利润 | 17,769.90 | 52,229.33 |
合计
合计 | 承诺利润 | 9,716.11 | 39,606.69 |
实现利润 | 54,298.45 | 163,109.99 |
本表中实现利润为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其中中盐昆山已考虑分红和扣除股东增资的资金成本影响。综上所述,按照业绩承诺方案,标的公司均已完成截止2023年末的累计业绩承诺;中盐昆山和纯碱厂均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与吉兰泰集团签订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业绩补偿以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计算依据,故截止202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均不存在业绩补偿。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母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用于偿还债务,质押股份数量58,00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
8.66%,占总股本比例3.94%。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430,202.15 | 20,417,651.79 |
1年以内小计 | 22,430,202.15 | 20,417,651.79 |
1至2年 | 434,958.84 |
2至3年 | 213,767.52 | 719,7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19,700.00 | 1,468,120.42 |
4至5年 | 611,883.42 | 69,452.10 |
5年以上 | 13,270,902.04 | 13,201,449.94 |
合计 | 37,246,455.13 | 36,311,333.0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36,970.07 | 8.69 | 3,236,970.07 | 100.00 | 3,236,970.07 | 8.91 | 3,236,970.0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009,485.06 | 91.31 | 11,277,128.51 | 33.16 | 22,732,356.55 | 33,074,363.02 | 91.09 | 11,165,988.95 | 33.76 | 21,908,374.0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4,009,485.06 | 91.31 | 11,277,128.51 | 33.16 | 22,732,356.55 | 33,074,363.02 | 91.09 | 11,165,988.95 | 33.76 | 21,908,374.07 |
合计 | 37,246,455.13 | / | 14,514,098.58 | / | 22,732,356.55 | 36,311,333.09 | / | 14,402,959.02 | / | 21,908,374.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瑞太化工有限公司 | 3,161,683.44 | 3,161,683.44 | 100.00 | 难以收回 |
山西省盐业公司大同盐业分公司 | 75,286.63 | 75,286.63 | 100.00 | 难以收回 |
合计 | 3,236,970.07 | 3,236,970.0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2,430,202.15 | 207,332.86 | 0.92 |
1至2年 | - | - | |
2至3年 | 213,767.52 | 64,130.26 | 30.00 |
3至4年 | 719,700.00 | 359,850.00 | 50.00 |
4至5年 | 611,883.42 | 611,883.42 | 100.00 |
5年以上 | 10,033,931.97 | 10,033,931.97 | 100.00 |
合计 | 34,009,485.06 | 11,277,128.51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65,988.95 | 351,272.86 | -240,133.30 | 11,277,128.51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36,970.07 | 3,236,970.07 | ||||
合计 | 14,402,959.02 | 351,272.86 | -240,133.30 | 14,514,098.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蒙西联化工有限公司 | 5,184,161.56 | 5,184,161.56 | 13.92 | 5,184,161.56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瑞太化工有限公司 | 3,161,683.44 | 3,161,683.44 | 8.49 | 3,161,683.44 | |
阿拉善左旗宝勒德医院 | 1,545,350.94 | 1,545,350.94 | 4.15 | 1,035,863.68 | |
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 1,457,680.00 | 1,457,680.00 | 3.91 | 43,730.40 | |
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325,520.00 | 1,325,520.00 | 3.56 | 39,765.60 | |
合计 | 12,674,395.94 | 12,674,395.94 | 34.03 | 9,465,204.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8,143,880.45 | 356,636,060.74 |
合计 | 288,143,880.45 | 356,636,060.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7,926,011.77 | 211,622,414.72 |
1年以内小计 | 107,926,011.77 | 211,622,414.72 |
1至2年 | 114,122,669.14 | 46,883,824.97 |
2至3年 | 39,430,988.73 | 98,362,077.3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8,872,611.14 | 28,805,883.47 |
4至5年 | 26,823,528.26 | 40,233,340.60 |
5年以上 | 74,893,469.63 | 37,350,362.08 |
合计 | 432,069,278.67 | 463,257,903.2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4,429,512.08 | 2,192,330.40 | 106,621,842.4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303,555.74 | 37,303,555.7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41,733,067.82 | 2,192,330.40 | 143,925,398.2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面余额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上年年末余额 | 461,065,572.82 | 2,192,330.40 | 463,257,903.22 | |
上年年末余额在本期 | 461,065,572.82 | 2,192,330.40 | 463,257,903.22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新增 | 107,926,011.77 | 107,926,011.77 | ||
本期终止确认 | -139,114,636.32 | -139,114,636.32 | ||
其他变动 | ||||
期末余额 | 429,876,948.27 | 2,192,330.40 | 432,069,278.67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泰达制钠厂 | 261,006,003.23 | 60.41 | 往来款 | 1年以内16,168,161.81至2年41,295,102.212至3年39,407,343.453至4年68,872,011.144至5年26,823,528.265年以上68,439,856.37 | 129,539,303.15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124,410,490.29 | 28.79 | 往来款 | 1年以内57,576,566.931-2年66,833,923.36 | 6,971,275.17 |
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542,911.60 | 4.75 | 往来款 | 1年以内14,950,916.051-2年5,591,995.55 | 633,954.14 |
中盐内蒙古化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0,328,597.39 | 2.39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51,642.99 |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 4,750,533.88 | 1.10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142,516.02 |
合计 | 421,038,536.39 | 97.44 | / | / | 137,338,691.47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018,925,564.00 | 3,000,000.00 | 7,015,925,564.00 | 7,058,396,445.93 | 3,000,000.00 | 7,055,396,445.93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6,128,296.51 | 66,128,296.51 | 87,550,898.43 | 87,550,898.43 | ||
合计 | 7,085,053,860.51 | 3,000,000.00 | 7,082,053,860.51 | 7,145,947,344.36 | 3,000,000.00 | 7,142,947,344.3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盐内蒙古化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 | 101,437,204.20 | 101,437,204.20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
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0.00 | 19,000,000.00 | 3,000,000.00 | |||
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2,840,000.00 | 112,840,000.00 | ||||
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 | 287,860,000.00 | 287,860,000.00 | ||||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 2,830,000,000.00 | 102,048,941.60 | 2,727,951,058.40 | |||
中盐吉兰泰高分子 | 102,048,941.60 | 102,048,941.60 |
材料有限公司 | ||||||
中盐昆山有限公司 | 845,408,256.44 | 845,408,256.44 | ||||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 2,687,831,161.76 | 102,048,941.60 | 2,789,880,103.36 | |||
中盐华东化工有限公司 | 39,470,881.93 | 39,470,881.93 | - | |||
合计 | 7,058,396,445.93 | 102,048,941.60 | 141,519,823.53 | 7,018,925,564.00 | 3,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 87,550,898.43 | -21,422,601.92 | 66,128,296.51 | ||||||||
小计 | 87,550,898.43 | -21,422,601.92 | 66,128,296.51 | ||||||||
合计 | 87,550,898.43 | -21,422,601.92 | 66,128,296.51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78,288,856.81 | 764,460,249.09 | 1,198,389,463.95 | 923,182,199.66 |
其他业务 | 2,677,282,770.57 | 2,701,241,379.06 | 3,325,168,961.53 | 3,317,971,242.59 |
合计 | 3,755,571,627.38 | 3,465,701,628.15 | 4,523,558,425.48 | 4,241,153,442.2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84,210,644.37 | 178,5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422,601.92 | -23,896,894.7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050,198.52 | |
合计 | 560,737,843.93 | 154,603,105.21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286,642.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342,506.3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 | -608,392.23 |
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56,447,744.47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339,804.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4,541.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812,227.84 | |
合计 | -19,373,951.6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74 | 0.7890 | 0.78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8 | 0.8023 | 0.802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周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