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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4-008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杨华锋先生汇报的《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在2023年度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的经营目标,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的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公司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规范及时地完成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其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金额;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才学先生、杨华锋先生、杨磊先生、王险峰先生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拥有控股子公司96.11%的股权,其资产、资信状况良好,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不参与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本次担保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具有合理性。本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且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预案见附件。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先生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

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董 事 长:杨才学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00万元/年。

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100万元/年。

副董事长:杨 磊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60万元/年。

董事王险峰先生在关联方领取薪酬48万元/年;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杨磊先生以公司董事身份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高管薪酬;董事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以公司高管身份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分别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7.14万元/年,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或因行使其他独立董事职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副 总 裁:黄 镔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60万元/年。

副 总 裁:赵程云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65万元/年。

副 总 裁:王雁峰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60万元/年。

副 总 裁:苏 斌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65万元/年。

总工程师:汤三洲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60万元/年。

财务总监:杨小红女士,在公司领取薪酬48万元/年。

副 总 裁:宋 帆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48万元/年。

董事会秘书:魏万炜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00万元/年。

副 总 裁:陈宏坤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80万元/年。

副 总 裁:李维峰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60万元/年。

三、其他规定

1.以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公司将根据行业状况及2024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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