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原传媒: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5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慎研究,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证审计质量并综合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6.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包含因上述审计服务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及食宿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图书出版业、传媒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02亿元;2022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致同所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三、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合伙人:王高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同年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永辉,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高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永辉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专业判断,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