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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盐集团: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盐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江盐集团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36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该金额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4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6-00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657,600,000.00
减:上市发行费用106,767,271.48
募集资金净额1,550,832,728.52
减:本年度直接投资募投项目109,800,428.00
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221,950,514.35
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00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9,000,000.00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6,578,592.2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36,660,378.38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该金额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项目账户统一管理;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同时与申港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保荐人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余额为83,666.04

万元(含利息收入),分别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期末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铁路支行20375622215214,936.8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36189999101100091859311,360.33
平安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156272020100478,718.7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143191010400311400.00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大市场支行3605015401630000108642,628.8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2037571477053,753.84
交通银行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3618999910110010396752,267.39
合计83,666.04

注: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期末该账户资金已全额转出,公司相应注销该账户。该专项账户注销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1,950,514.35元及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81,422.52元(不含增值税)。上

述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6-00002号),申港证券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机构名称产品类型收益类型投资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是否赎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定期 存单保本固定收益8,000.002023年6月28日2023年12月28日
机构名称产品类型收益类型投资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是否赎回
平安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定期 存单保本固定收益7,000.002023年6月27日2023年12月27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大市场支行定期 存单保本固定收益40,000.002023年6月28日2023年12月28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0.00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净额60,102.09万元的比例为29.78%。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已经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分别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年产5.5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

为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向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总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计划使用自有资金7,836.04万元对该项目追加投资,总投资金额由56,686.88万元调整为64,522.92万元,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江盐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5,083.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075.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075.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为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50,000.0050,000.0050,000.0031,372.2631,372.26-18,627.7462.74项目建设期约为18个月(不含项目前期准备)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5.5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15,337.1915,337.1915,337.191,802.831,802.83-13,534.3611.75项目建设期约为14个月(不含项目前期准备)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8,643.998,643.998,643.990.000.00-8,643.990.00项目建设期约为3年(不含项目前期准备)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21,000.0021,000.0021,000.0021,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4,981.1894,981.1894,981.1854,175.0954,175.09-40,806.0957.04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17,900.0017,900.0017,900.0017,9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超募资金不适用42,202.0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60,102.0917,900.0017,900.0017,900.0029.78
合计94,981.18155,083.27112,881.1872,075.0972,075.09-40,806.0946.4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六)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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