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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盐集团: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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