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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电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聘请的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在2023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3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聘请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对其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认可,提议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3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会计师执业记录及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蔺彦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骞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具有10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参与及承办过中青旅、碧水源、北京科锐、先进数通、北方创业、中电广通、中原特钢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参与多家公司 IPO 申报审计工作、财务尽职调查及专项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参加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大信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就审计的各个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严格执行,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大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大信在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完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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