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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5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于2023年6月28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时间安排进行了审前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排定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结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计划,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关注其工作进度和重点审计事项,敦促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年审工作。

(四)2024年4月中旬,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审后沟通,年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介绍2023年度财务报表各项指标情况,同时对路产折旧的计提等重要审计程序的完成情况进行了介绍。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拟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表示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如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经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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