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78 公司简称:厦钨新能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在国际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升级,贸易保护主义明显上升的背景下,受下游市场增速放缓、产业链去库存、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产品销量与售价同比减少。近年来,行业产能快速扩张,正极材料行业开工率整体下行,若未来原材料供应及价格继续波动,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充分消化,将可能导致公司业绩进一步出现下滑或亏损风险。公司随着客户新项目的量产导入,销量逐季攀升,在2023年第四季度产能利用率恢复至较好水平,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产品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另外,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因素,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瑞程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0,771,00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90,978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916,016.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72%。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1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9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3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厦钨新能 | 指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钨业 | 指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49.SH),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
稀土集团 | 指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钨业控股股东,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冶金控股 | 指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稀土集团控股股东,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福建省国资委 | 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新能源有限 | 指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厦钨新能前身 |
三明厦钨 | 指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宁德厦钨 | 指 |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厦门鸣鹭 | 指 | 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璟鹭新能源 | 指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雅安厦钨 | 指 | 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氢能科技 | 指 | 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欧洲厦钨 | 指 | 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英文名: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系公司在德国注册的全资子公司 |
福泉厦钨 | 指 | 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中色正元 | 指 | 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
盛屯矿业 | 指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11.SH) |
天齐锂业 | 指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66.SZ) |
闽洛投资 | 指 | 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福建国改基金 | 指 | 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冶控投资 | 指 | 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新厚朴 | 指 | 宁波国新厚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海诚 | 指 | 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三钢闽光 | 指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002110.SZ) |
潘洛铁矿 | 指 |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沧盛投资 | 指 | 厦门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TL | 指 |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CATL/宁德时代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色国贸 | 指 | 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松下 | 指 | Panasonic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三星SDI | 指 | SamsungSDICo.,Ltd,隶属于韩国三星集团 |
LGC | 指 | LGChem.Ltd,隶属于韩国LG集团 |
村田 | 指 | MurataManufacturingCo.,Ltd,日本村田制作所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中创新航 | 指 | 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珠海冠宇 | 指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欣旺达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国轩高科 | 指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中伟股份 | 指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格林美 | 指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雅化集团 | 指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锂电池、锂离子电池 | 指 |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Li+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
正极材料 | 指 | 锂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了锂电池的各项性能指标 |
LCO/钴酸锂 | 指 | 化学式为LiCoO2,是一种无机化合物,锂离子电池正电极材料的一种 |
LFP/磷酸铁锂 | 指 | 化学式为LiFePO4,是一种无机化合物,锂离子电池正电极材料的一种 |
三元正极材料/三元材料 | 指 | 在锂电池正极材料中,主要指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复合正极材料 |
NCM三元材料/镍钴锰三元材料 | 指 | 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MnzO2,x+y+z=1,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三元材料,镍含量越高、充电截止电压越高,则比容量越高 |
NCA三元材料/镍钴铝酸锂 | 指 | 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AlzO2,x+y+z=1 |
高电压正极材料 | 指 | 能够在4.35V及以上的充电电压下发挥出较好电化学性能的正极材料(锂电池可以通过提高充电电压来提升材料的能量密度,常规电压一般指4.2V),一般包括高电压钴酸锂和高电压三元材料 |
高功率正极材料 | 指 | 用于混合动力车型或汽车启停电源锂电池的正极材料,具有较高的功率特性及高倍率充放电能力,通常需要达到30C的放电倍率 |
Ni3系/Ni5系/Ni6系/Ni8系/Ni9系NCM三元材料 | 指 | NCM三元材料的不同型号,区别在于镍、钴、锰三种元素的配比,尾数三位数字表示镍钴锰三种元素的大致比例,例如NCM523的镍钴锰三种元素比例约为5:2:3,NCM333、NCM622、NCM811类似。实际产品中三种元素比例并非完全标准化,而是在尾数比例的基础上有所调整 |
前驱体 | 指 | 经溶液过程制备出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中间产物,该产物经化学反应可转为成品,并对成品性能指标具有决定性作用。其中钴酸锂正极材料的前驱体为四氧化三钴,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为氢氧化镍钴锰,也称为三元前驱体 |
四氧化三钴 | 指 | 化学式为Co3O4,钴酸锂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直接影响钴酸锂的各项材料性能 |
三元前驱体 | 指 | 氢氧化镍钴锰,化学式为NixMnyCoz(OH)2,x+y+z=1,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直接影响镍钴锰三元材料的各项性能 |
钴中间品 | 指 | 一般指粗制氢氧化钴或粗制碳酸钴,指物理或化学性能指标低于标准氢氧化钴或碳酸钴的粗制产品 |
贮氢合金 | 指 | 是镍氢电池的负极活性物质,主要指以稀土、镍金属、钴金属、锰金属、铝金属为原料制成的合金材料 |
固态储氢材料 | 指 | 固态储氢是通过化学或物理吸附将氢气储存于固态材料中,其能量密度高且安全性好,被认为是具有较高发展前景的一种氢气储存方式。 |
新能源汽车 | 指 | 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
EV | 指 | Electric Vehicle的缩写,即电动汽车,一般包括BEV、HEV、PHEV等类别 |
BEV | 指 |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的缩写,指纯电动汽车 |
HEV | 指 | Hybrid Electric Vehicle的缩写,即混合动力汽车。HEV是传统汽车与纯电动汽车的折中:它同时利用传统汽车的内燃机与纯电动汽车的电机进行混合驱动,提高了燃油经济性,从而达到节能减排和缓解温室效应的效果 |
PHEV | 指 | Plug-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的缩写,特指通过插电进行充电的混合动力汽车。一般需要专用的供电桩进行供电,在电能充足时候,采用电动机驱动车辆,电能不足时,发动机会参与到驱动或者发电环节 |
48V轻混 | 指 | 对传统的纯燃油车进行电气化改造,通过把车用设备的标准电压提高到48V,使得它能够带动更大功率的车载系统,优化发动机 |
启停、起步和刹车时的工况,具有省油效果,并使得系统工作的延时更短、顿挫感更小,比起一般的启停系统能实现更多功能,如可以在发动机停机的状态下短暂接管空调 | ||
动力锂电池 | 指 | 为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等装置提供电能的锂电池 |
3C | 指 | 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和消费类电子(ConsumerElectronics)三类产品统称 |
3C锂电池 | 指 | 应用于3C电子产品领域的锂电池 |
能量密度 | 指 |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
比容量 | 指 | 一种是质量比容量,即单位质量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单位一般为mAh/g;另一种是体积比容量,即单位体积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单位一般为mAh/cm? |
压实密度 | 指 | 极片在一定条件下辊压处理之后,电极表面涂层单位体积中能填充的材料质量。压实密度越高,单位体积的电池内填充的活性物质越多,所提供的电容量越大 |
倍率性能 | 指 | 活性物质在某一大电流下放电容量与某一小电流下放电容量的百分比。具体表征电池充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电池的充放电倍率越高,通常意味着电池功率越大,充放电速度越快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12月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厦钨新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TC New Energy Materials(Xiamen)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XWX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杨金洪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1026 |
公司网址 | www.xtc-xny.com |
电子信箱 | xwxn@cxtc.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康晟 | 汪超 |
联系地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
电话 | 0592-3357677 | 0592-3357677 |
传真 | 0592-6081611 | 0592-6081611 |
电子信箱 | xwxn@cxtc.com | xwxn@cxtc.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秘办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厦钨新能 | 688778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殷雪芳、蓝惠东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6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俊、王亚娟、周倩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8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7,310,873,278.22 | 28,751,311,102.65 | 28,751,311,102.65 | -39.79 | 15,924,019,93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7,454,540.65 | 1,120,551,568.79 | 1,120,551,568.79 | -52.93 | 578,607,173.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65,848,139.57 | 979,469,973.56 | 979,469,973.56 | -52.44 | 512,608,978.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0,199,705.44 | -1,561,430,597.57 | -1,561,430,597.57 | 不适用 | 360,544,723.54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581,562,083.39 | 8,199,543,116.53 | 8,199,543,116.53 | 4.66 | 3,880,201,269.96 |
总资产 | 13,481,043,518.92 | 15,383,599,444.78 | 15,380,365,316.92 | -12.37 | 10,679,418,839.3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2.99 | 4.18 | -58.19 | 1.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2.99 | 4.18 | -58.19 | 1.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1 | 2.61 | 3.66 | -57.47 | 1.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0 | 20.88 | 20.88 | 减少14.58个百分点 | 21.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6 | 18.25 | 18.25 | 减少12.69个百分点 | 19.4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68 | 2.63 | 2.63 | 增加0.05个百分点 | 2.9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追溯调整和重述原因:
1、总资产调整的原因系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系本公司 2023 年6月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该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586,248,672.17 | 4,535,193,398.24 | 5,000,996,005.13 | 4,188,435,202.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5,573,100.93 | 139,092,447.14 | 157,729,422.22 | 115,059,570.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8,417,340.75 | 128,688,827.81 | 141,294,819.24 | 97,447,151.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6,811,102.32 | 413,803,687.55 | 407,924,688.28 | 1,081,660,227.2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904,759.36 | 七、68、73、75 | -1,873,076.48 | 3,818,610.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4,975,915.03 | 十一 | 122,653,617.69 | 47,553,294.9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063,839.89 | 七、68、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64,908.25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83,020.77 | 1,026,297.7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34,824,319.83 | 23,257,925.6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06,399.11 | 七、74、75 | 6,090,649.41 | 1,435,988.99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922,996.99 | 21,222,492.58 | 9,245,958.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11,996.60 | 1,839,351.66 | 1,847,965.29 | |
合计 | 61,606,401.08 | 141,081,595.23 | 65,998,194.3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225,555.56 | 504,162,210.94 | 53,936,655.38 | 9,063,839.89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0,483,265.07 | 474,275,234.37 | -716,208,030.70 | |
合计 | 1,640,708,820.63 | 978,437,445.31 | -662,271,375.32 | 9,063,839.89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坚持积极应对,深耕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通过持续努力与不懈追求,公司巩固并提升了钴酸锂、三元材料、贮氢合金等主力产品的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拓展无人机等低空经济应用领域,明确了高性能磷酸铁锂、补锂材料、固态电池正极材料及固态电解质等前沿产品的发展布局并逐步开拓市场,有序推进了各项产能建设项目,彰显公司对项目落实和产业升级方面的坚定决心。2023年,公司以创新、突破和布局为主基调,奠定了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一)市场波动扬旗帜,稳健前行绘蓝图
报告期内,在国际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升级、贸易保护主义明显上升的大背景下,叠加下游市场增速放缓、产业链去库存压力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重挑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呈现了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1,087.33万元,同比减少39.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745.45万元,同比减少52.93%;在产品销售方面,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产品销量为72,070.50吨,其中钴酸锂销量34,590.00吨,同比增长4.15%,巩固了其在全球市场的领先地位;三元材料销量为37,404.32吨,同比减少19.39%,但随着下游客户新项目的量产导入,三元材料销量呈现逐季度攀升的增长趋势,第四季度产能利用率已恢复至较好水平。公司氢能材料销量为3,716.41吨,同比减少7.66%。
(二)科技创新不停步,争当发展拓荒牛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将研发创新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持续研究优化产品路线和技术路线,以科技创新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400余名,致力于新能源电池材料主流产品核心技术以及未来产品技术的培育发展、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依靠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成功掌握了10余项自主研发的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累积获得发明专利97项、实用新型专利61个。公司通过近二十年的自主创新和行业深耕,在研发和技术实力方面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成为行业内极少数同时在动力电池、3C锂电池、氢能应用领域均占据优势地位的新能源材料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投入达到46,460.66万元,持续推出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高性价比的新产品。
1.持续丰富产品矩阵
引领钴酸锂高电压与高功率产品性能,助推高端无人机续航新长度:(1)高电压钴酸锂方面,公司针对4.5V以上钴酸锂能量密度提升和快充性能两个方面出发,对材料的性能进行改良,逐步解决了4.5V以上钴酸锂材料高温循环、安全等性能恶化的问题,4.5V钴酸锂产品已经批量生产并供货,4.53V钴酸锂已经通过多家客户认证,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2)高功率钴酸锂方面,公司针对小型无人机等对高能量密度高倍率钴酸锂电芯的需求,公司依托高电压钴酸锂雄厚的技术沉淀,陆续开发出高电压高倍率钴酸锂,显著提升能量密度,并维持优异的倍率以及安全性能。同时正积极研发更高能量密度的高功率钴酸锂产品,为无人机和机器人等电芯提供长续航高安全的钴酸锂正极材料。
聚焦三元材料高电压化、高功率化、高镍化关键产品技术,赋能混动增程及低空经济应用新领域:(1)高电压三元材料方面,公司新开发的Ni6系4.45V高电压三元材料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镍含量,性价比得到提升,产品完成定型,正在量试中;针对混动与增程领域开发的新款Ni6系4.4V高电压三元材料兼具高能量密度与高功率性能,通过客户认证,开始大批量供货;(2)高功率三元材料方面,Ni3系超高功率三元材料向海外客户开始批量供货;(3)高镍三元材料方面,Ni8系高安全三元材料样品性能优秀,样品满足客户需求,进行产线放大验证;Ni9系超高镍三元材料在海外车厂体系认证顺利;(4)无人机领域三元材料方面,针对低空飞行器及无人机领域开发的高功率高电压三元产品已实现量产,月产销量数百吨并持续增长,正在开发的新一代产品使用了全新的外界面精修技术,在60℃下、超过10C的超高速充放电中材料界面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其产品的克容量、高温循环压降、存储性能等关键参数显著改善,高功率输出下的持续循环能力大幅提升,目前已通过客户样品认证,预计应用于下一代低空飞行供能电池终端,前景广阔。推进氢能材料与磷酸盐系材料技术革新,助力混合动力新车型与电芯应用领域新扩展:(1)氢能材料方面,公司第三代车载贮氢合金在报告期稳定供应给国际知名车企混合动力新车型。(2)磷酸盐系材料方面,磷酸铁锂固液混搭技术通过客户项目验证,目前正在批稳导入;磷酸锰铁锂以液相法为工艺开发,通过优化元素配方,结合掺杂技术和包覆技术的提升,材料容量、动力学性能得到显著提升,拓宽了电芯应用领域。
2.稳步推进前沿技术研发
为保持行业先进地位并推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持续发展,公司紧密关注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积极培育前沿产业技术研发,在正极补锂材料、钠电正极材料、固态电池正极材料以及固态电解质等关键领域取得了一定进展:(1)正极补锂材料方面,各款高性能产品得到客户认可,正加速产品推广进度。(2)钠电正极材料方面,层状氧化物体系材料通过前驱体掺杂改性、合成工艺包覆优化实现工艺定型,样品目前已通过客户认证并进入批稳。(3)固态电池正极材料方面,公司聚焦于正极材料与固态电解质的匹配问题,在卤化物和硫化物全固态电池均实现初期量产。公司通过深入研究固态电解质的离子传导机制,成功提高了正极材料与固态电解质的相容性,开发出适配于新型卤化物全固态电池的高电压钴酸锂及高电压三元材料;积极配合国内外客户开发适用于硫化物全固态的高镍单晶正极材料,在低应变掺杂和均匀化离子导体包覆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实现百公斤级样品供货;同时,公司与日韩客户合作开发硫化物全固态多晶正极材料,结合高镍
多晶材料特性,通过湿法化学方法实现表面固态电解质的均匀包覆,取得良好效果。(4)固态电解质方面,公司通过结构改善,成功开发出第二代低残碱、高比表的锂镧锆氧LLZO,应用在正极材料包覆、正负极添加剂;公司开发出磷酸钛铝锂LATP粉体和浆料等两种规格体系,应用在正极材料包覆、隔膜涂覆,有效改善安全性。
(三)五年规划引前路,海外扬帆启新程
报告期内,公司以五年战略规划为投资指引,将欧洲作为公司全球化布局第一站,加快海外市场开拓进度;配套重点客户的开发计划和产线论证计划,加快推进各项工程项目建设。
1.法国年产40,000吨三元材料项目
为增强国际化综合竞争力,公司以欧洲作为全球化布局第一站。2023年5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欧洲厦钨与Orano CAM和Orano PCAM就在法国共同出资设立电池正极材料合资公司和前驱体合资公司事项签署了合资协议。报告期内,正极材料合资公司设立事宜已通过董事会审议,设立前置工作顺利进行。这一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并推动新能源电池材料开发生产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2.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三期)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成后,海璟基地总体完成40,000吨产能建设。
3.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和综合车间项目
报告期内,项目已完成土建总进度30%,综合生产车间主设备进场安装。项目计划建成后形成45,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能。达产后海璟基地将实现年产85,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能。
4.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
报告期内,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核、桩基施工、设备采购及宿舍楼封顶。该项目建成后,届时公司宁德基地总产能将达到年产95,000吨。
5.雅安基地液相法磷酸铁锂项目
报告期内,项目基本完成40,000吨生产车间及配套工程的施工,产线的设备采购及安装正在进行。2024年将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情况逐步开展生产。
6.福泉基地年产40,000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报告期内,项目已顺利完成立项备案、各项评估工作、环评批复、安评备案、全过程咨询招标、土地证取得等前期工作。
(四)预算变革促成效,提升管理新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深化管理体系改革与项目建设,全方位推进变革全面预算,优化基地及制造中心考核模式,加强组织健康监测,实施事业部集中管控平台建设,持续改进品质管理与安全环保管理,重点推进国际先进制造(IAM)专项和集成产品研发管理(IPD)体系,加速公司核心竞争力构建,为公司持续发展和行业先进地位奠定坚实基础。
(五)谋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搭建技术创新、人才集聚和产业发展三大平台,遵循适才适岗的用人原则,全力引进和培育国际化青年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全速提升企业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全面畅通优势互补、技术共享、人才联培的产学研渠道,厚植人才竞争优势。公司坚持人才引领驱动的战略,通过推动精准招聘,拓宽招聘渠道,开展多样化培训,强化人才培养等,汇聚起推动公司快速发展的强大力量。2023年12月,公司获评“厦门市十大人才工作标杆企业”及“2023年厦门市高质量人才基地”。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涵盖钴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贮氢合金等全系列能源新材料产品。公司陆续投入重金,建立了贮氢合金、钴酸锂、三元材料及磷酸铁锂等生产线,现已成为国内新能源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3C数码、车载动力、储能等领域。公司定位于打造科技平台型企业,持续将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技术产品与服务,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走“产品高端化、产研一体化、经营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力争把厦钨新能建设成一流的、受人尊敬的公众公司。
2.公司主要产品
(1)钴酸锂
钴酸锂具有工作电压高、压实密度大、充放电速度快且稳定等优点,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以及电子烟及以TWS耳机为代表的可穿戴设备等各类新型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由于高电压钴酸锂是体积能量密度最大的正极材料,能够满足相关电子产品对电池
高容量和外观轻薄等要求,其他正极材料一般很难替代钴酸锂。公司在钴酸锂领域已取得明显的竞争优势,与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具有领先的市场占有率和良好的市场知名度。
(2)NCM三元材料
NCM三元材料具备克比能量密度高、放电容量大、循环性能好、结构比较稳定等优势,被大量应用于电动汽车、低端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公司在三元材料的高电压化、高功率化、高镍化均有先进的产品,具体应用如下:
在纯电领域,公司立足于下游应用需求,以解决市场痛点为导向,通过持续研发和技术进步致力于提高正极材料的能量密度、安全性及性价比,提升产品的综合性能,并且充分借鉴在钴酸锂领域所形成的高电压技术研发经验,开发出了多款高电压三元材料,在能量密度、快充综合性能表现上实现了高效的产品升级,成功切入到海内外多家知名车企的供应链体系中。另外相较于高电压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主要是通过提升镍含量来实现能量密度的提升,进而达到增加车辆续航里程的目的。目前,高镍系列的主流产品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正由Ni8系逐步向超高镍(Ni90及以上)系列产品演化,对超高镍系列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成为了行业目前重点突破的方向之一。公司经过十余年的研发和生产经验积累,已掌握高镍、超高镍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工艺及性能检测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高安全性高镍材料开发。
公司针对混动与增程等领域开发的三元材料兼具高能量密度与高功率性能,技术优势显著。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根据佐思汽研发布的《2023-2024年全球和中国动力汽车研究报告》的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插电/增程式混动乘用车销量达275.4万辆,同比增长85.5%,高于新能源汽车
市场整体增幅,已经占新能源乘用车的30.6%,随着新车型的不断涌现,插电/增程式混动乘用车销量将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预计到2025年,中国插电/增程式混动乘用车销量份额占比将达到40%。
(3)氢能材料
贮氢合金系制作镍氢电池的重要材料,公司产品在动力、民用领域处于行业先进地位。
(4)磷酸铁锂
磷酸铁锂作为锂电正极材料,虽然振实密度低、电压平台低,但高安全性、环保、高寿命较为显著。公司2023年开发出低温性能突出产品,围绕重点客户进行差异化产品布局,积极推进体系审核和客户开发认证。
公司不断改进高电压钴酸锂、高功率三元材料、高电压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等产品的综合性能,紧跟优质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通过与下游核心客户的紧密合作,持续进行工艺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公司保持了在钴酸锂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巩固了在高电压、高功率三元材料领域的技术龙头地位。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研发、生产与销售钴酸锂、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等新能源电池材料实现盈利。其中,公司在采购、生产与销售等方面的经营模式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1)采购策略与成本控制方面
公司采取“低库存、快周转”的经营策略,公司在与客户确定销售订单的同时,尽量同步锁定原材料价格,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对采购的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钴、锂、锰、镍类金属盐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与中伟股份、格林美、天齐锂业等知名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外,公司与雅化集团、中色国贸、盛屯矿业等企业合资成立公司,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以保证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与品质稳定。
(2)供应商管理与采购流程方面
公司在与国内外大型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通过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形成了相对稳定并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原辅料供应持续稳定、品质稳定及价格合理。公司通过规范的采购流程,保证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制度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原则安排生产,新能源材料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下游不同的电池客户或者同一客户的不同订单对新能源材料的规格、性能方面一般具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公司生产安排主要以销售订单为基础,同时考虑客户中期需求情况制定排产计划并进行灵活调整,保证销售与生产的匹配与衔接。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实现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应用于3C消费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下游客户以国内外知名的电池制造企业为主,公司主要采取大客户战略和高端产品策略,针对不同客户对正极材料性能、规格标准提出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公司的新能源电池材料研发需与应用的终端产品、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需求相匹配,终端产品总体的研发定型周期较长,终端产品生产商需要与电池生产商及电池材料生产商等上游企业合作推出新产品,公司材料产品的整体销售流程贯穿在下游客户的供应商认证、电池材料产品的送样、测试、检验等流程中。公司通过客户的评估验厂等程序后,后续根据与客户约定的产品标准进行小规模试产(“小试”),并向客户送样测试。小试通过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中等规模试产(“中试”),并向客户交付相关产品供客户检测,取得生产的稳定性认可。中试完成后,进入量试阶段,量试产品经检验合格满足客户要求后进入量产阶段,后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大批量供货。公司在与主要客户持续合作过程中,为满足客户不断更新换代的新产品开发需求,公司营销、研发部门与客户开展深入沟通,同时质控部门也参与到客户产品的开发中,公司生产部门会根据客户新电池产品的特殊需求,优化工艺流程及设备结构等,协助客户完成新产品的更新定型。公司与下游客户普遍采用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通行的产品定价机制,即“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定价模式。公司在与客户确定采购订单时,就具体产品提供报价,报价内容由各类金属盐原材料成本及加工价格构成。其中,各类金属盐原材料的成本为相关金属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加工价格则由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的加工成本、目标利润及客户议价等情况综合确定。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的主要产品为钴酸锂、NCM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目录,公司产品属于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中“二次电池材料制造”中的“钴酸锂、镍钴锰/镍钴铝三元材料”。同时,NCM三元材料属于《中国制造2025》鼓励发展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公司所属细分子行业为锂电池行业。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主要收入来源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正极材料作为新能源电池最为核心的关键材料,其性能直接决定了新能源电池容量、安全性等各项性能指标,主要正极材料有钴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材料,上游为镍、钴、锰、锂等金属盐、添加材
料及其他辅料供应商,行业下游为新能源电池的终端应用产业领域,主要为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动力新能源电池领域、智能手机为代表的3C消费新能源电池领域以及通信基站为代表的储能新能源电池等三大领域。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爆发前,3C消费市场是我国新能源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随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对锂电池的需求量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领域已超过3C消费市场成为新能源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同时,随着通信技术和电网的建设发展,以通信基站储能、电网储能为代表的储能领域预计在未来带来较大的需求增量。另外,公司部分收入来源于氢能材料。以下为公司产品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① 动力市场
新能源汽车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也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6.0个百分点。
2013-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及增长率(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从技术上看,高电压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因其高能量密度的特征成为高续航车型主流正极材料;2023年,磷酸盐系正极材料得益于其成本优势份额持续提高;高功率型正极材料在混动领域应用广泛。
② 3C消费市场
3C消费市场已处于平稳发展期,传统数码需求基本饱和,可穿戴设备、AR/VR等新兴消费电子发展迅速,为正极材料提供了新的需求增长空间。2023年上半年消费锂电市场整体需求量较低。下半年,在新产品发布的带动下整体市场需求回暖。
2013-2023年智能手机出货量及增速(数据来源:IDC)从技术上看,伴随电子产品轻薄化和快充需求,钴酸锂高电压化趋势显著;三元材料在对成本较敏感的低端市场有一定空间;从市场上看,随着人工智能(AI)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在智能手机和电脑中的应用,可穿戴设备、无线耳机、电子烟、无人机、AR/VR等新兴消费产品的发展,有望引领消费电子进入新一轮增速阶段。
③ 储能市场
伴随风光新能源的发展风口到来,储能正在成为“标配”,并将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柱。储能主要是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和工商业侧等领域的大型储能,由于涉及电力并网问题,其对于电池的需求比其它场景要更为复杂。为了更好匹配电力储能特性,电力储能电池未来将会形成一个独立的市场赛道。
储能电池是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关键器件,正在走向更低成本、更长循环寿命、更高安全的专属化、专业化的产品设计、工艺选择和制造路径。
目前,储能型新能源电池主要采用磷酸盐系正极材料。未来基于钠电正极材料的优良特性,有望逐步在储能型新能源电池中得到运用。
④ 氢能市场
氢能领域中,贮氢合金已经进入成熟阶段,市场集中度较高,行业龙头企业有望获得稳定的市场份额和现金流。
(3)主要技术门槛
①行业准入门槛方面
2021年12月10日,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国家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2021年本)》。根据前述规范条件,对生产企业研发经费、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实际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
②行业研发技术壁垒
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工艺技术复杂、过程控制严格,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国内各主要新能源电池材料厂商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均已形成了自己的核心工艺技术,如原材料的选择、各类材料的比例配方、辅助材料的应用以及生产工艺的设置等,均需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如近年来,钴酸锂正极材料不断向高电压、高压实方向发展,高电压钴酸锂在前驱体沉淀、材料烧结、掺杂、表面处理、粒径控制等生产工艺方面存在较高难度,需要依赖专业的技术积累和长时间的生产实践才能掌握。三元正极材料不断往高能量密度、长寿命、高安全性方向发展。高镍三元材料的热稳定性较差、循环过程中有岩盐结构相变,需要掺杂包覆等技术改性才能使用,需依赖良好的技术工艺控制及对应的生产设备,高品质、高一致性的高镍正极材料量产难度更大;高电压三元材料通过将电池充电截止电压提升到4.35V以上,满足电池长续航的需求,需要解决前驱体沉淀、材料烧结、掺杂、包覆、粒径控制等技术问题,提升高电压三元材料体系下材料的循环寿命、存储性能和安全特性。以上产品更新迭代较快,技术工艺壁垒逐渐提高。在当前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短期内无法突破关键技术,难以获得下游新能源电池客户认可,难以形成竞争力,难以在行业立足。
③研发与经营管理人才壁垒
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产业化时间相对较短,相关行业经验积累是研发团队技术实力和规模化生产方面的关键影响因素。新能源电池材料一般由客户提出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研发经验与生产经验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先期进入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的企业拥有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研发与生产队伍,新进入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人才储备方面追赶难度较大。此外,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还需要深谙市场的采购、销售团队。采购、销售人员需要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良好的供应商、客户协调能力。
④规模化生产及资金壁垒
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壁垒,一方面,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在原材料掌握、采购议价能力和生产运营规模效应方面具有优势。另一方面,下游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很
高,主流新能源电池企业对于电池材料供应商的供货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有较高要求,小型电池材料企业进入新能源电池企业合格供应商体系的难度较大。此外,新能源电池材料新建产线需要大额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入,生产成本中原材料采购成本占比较高,日常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支持。行业新进入企业面临规模化生产壁垒及较高的资金壁垒。
⑤客户对供应商的综合认证壁垒
新能源电池材料是新能源电池的关键核心材料,下游主要新能源电池生产厂商均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认证机制,需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生产稳定性、规模化供应能力、物流能力、产品质量管理、财务稳定性、环保投入等方面进行综合认证,检验期较长且严格,通常送样到量产耗时数年时间。行业新进入者已经很难通过下游主要新能源电池厂商的认证。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锂离子正极材料销售为72,070.50吨,保持国内锂电正极材料行业前列地位;公司氢能材料销售量为3,716.41吨,继续巩固贮氢合金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
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钴酸锂市场集中度较高,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3年国内钴酸锂产量为7.87万吨,同比增长2.2%,全球市占率为92.9%,较去年同比增长1.2%;国内CR5为86.3%,较上一年度上升2.9%,集中度继续提升。公司凭借高电压钴酸锂的产品优势,长年稳定向下游3C消费电池头部企业供货,2023年钴酸锂实现销量为34,590.00吨,出货量继续蝉联第一。未来,公司将持续巩固钴酸锂市场龙头地位。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格局尚未稳固,暂未形成绝对的龙头企业,三元材料的竞争格局依旧维持多强并列状态。根据ICC鑫椤统计,2023年国内三元材料产量为59.0万吨,同比下滑2.0%;全球范围内三元材料总产量为96.6万吨,同比下滑2.8%。公司借助于多年来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积累形成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三元材料实现销量37,404.32吨,在高电压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等领域处于行业前列位置。磷酸盐系正极材料受益于动力与储能两大应用领域的高速发展,2023年磷酸铁锂产量延续增长态势。根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3年磷酸铁锂产量为156.9万吨,同比增长32.9%。公司自2009年以来致力改善磷酸铁锂低温性能差的痛点问题。在此基础上,公司于2021年在四川雅安开展了磷酸铁锂产业化生产基地的布局建设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40,000吨生产车间及配套工程施工,产线的设备采购及安装正在进行。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走差异化路线,向市场提供低温性能优良、倍率性能良好的磷酸盐系正极材料。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技术创新驱动的时代,公司积极拥抱变革,紧紧围绕国家对新能源领域的宏伟蓝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努力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中走在前列。报告期内,公司以前瞻性的视角审视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致力于开发符合未来市场趋势的高性能电池材料,并将视野扩展到整个产业链的绿色、低碳转型,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体来说,为满足不断增长的性能要求和降本需要,近年来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发展的新技术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磷酸锰铁锂
磷酸锰铁锂是在磷酸铁锂基础上添加锰元素获得的新型正极材料。在磷酸铁锂基础上引入锰元素,锰的高压特性能够获得比磷酸铁锂更高的电压平台,提升能量密度,并且有更好的低温性能,兼顾高安全性。
(2)钠电正极材料
钠离子电池是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钠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与锂离子电池工作原理相似,钠离子电池在新能源低速交通工具、大规模储能、工程机械等方面有着较好的应用前景。从政策来看,2023年国家多次发文明确支持发展钠离子电池技术路线。2023年7月,工信部等三部门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提出大力发展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等产品,扩大在新能源汽车、储能、通信等领域应用。2023年1月,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加快钠离子电池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2023年9月,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统筹资源加大钠电、储能等产业支持力度。目前,钠离子电池产业处于技术研发阶段,部分项目已落地,产业链逐渐成熟,但受2023年碳酸锂价格影响,钠离子电池推进有所放缓,公司将充分发挥钠离子正极材料在低温性能、倍率性能的优势,加快在细分领域中的应用。
(3)补锂剂
电池首次充放电后部分锂离子用于形成SEI膜以及内嵌负极无法脱出造成永久性锂损耗,电池出现不可逆的容量下降现象。为了弥补该部分缺失的锂离子,通常在正极或者负极添加补锂剂,从而提升电池的首次充放效率,同时锂离子不可逆消耗变少也能够提高电池的循环寿命。补锂剂
主要分为正极补锂剂以及负极补锂剂,负极补锂剂存在技术工艺难度高等诸多产业化难题待解决,目前正极补锂最具应用前景。公司开发了多款正极补锂材料产品,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4)固态电池
固态电池技术作为下一代电池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因其高能量密度、长寿命、高安全性及快速充电等特性而备受瞩目。公司专注于固态电池正极材料和固态电解质的研发,通过采用快离子导体等创新技术,已实现固态电解质的吨级生产和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
综合来看,上述技术具有不同的特性,将共同为低碳经济带来更多、更灵活的解决方案。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通过近二十年的自主创新和行业深耕,在研发和技术实力方面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成为行业内极少数同时在动力锂电池应用领域和3C锂电池应用领域均占据优势地位的正极材料企业之一。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
序号 | 技术名称 | 应用产品 | 技术来源 |
1 | 高电压钴酸锂合成技术 | 钴酸锂 | 自主研发 |
2 | 高电压钴酸锂前驱体共沉淀技术 | 钴酸锂 | 自主研发 |
3 | 高电压多元复合材料比例调控及合成技术 | NCM三元材料 | 自主研发 |
4 | 多元复合前驱体共沉淀技术 | NCM三元材料 | 自主研发 |
5 | 高镍正极材料合成技术 | NCM三元材料 | 自主研发 |
6 | 超高功率多元复合材料结构调控及表面处理技术 | NCM三元材料 | 自主研发 |
7 | 无钴化低成本正极材料设计与合成技术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自主研发 |
8 | 先进正极材料综合评价技术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自主研发 |
9 | 固态储氢材料设计与制备技术 | 氢气储存装置 | 自主研发 |
10 | 高容量、低自放电AB3贮氢合金设计与制备技术 | 镍氢电池负极材料 | 自主研发 |
综合来看,公司致力于新能源电池主流产品核心技术以及未来产品技术的培育发展、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依靠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成功掌握了多项自主研发的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内外拥有158项注册专利(其中,发明专利97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技术进展请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97个、实用新型专利61个、其他知识产权(注册商标)7个。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57 | 17 | 237 | 97 |
实用新型专利 | 22 | 9 | 81 | 61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
其他 | 0 | 2 | 14 | 7 |
合计 | 79 | 28 | 332 | 165 |
注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完成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贮氢合金材料业务资产组收购交易,此次将其纳入公司2023年累积获得研发成果数量计算范围。截至报告期末,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累积发明专利申请数为18个,累积发明专利获得数为为17个,报告期内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申请数与授权数均为0个。
注2:1件实用新型专利在2023年到期失效。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64,606,608.10 | 757,310,248.22 | -38.6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464,606,608.10 | 757,310,248.22 | -38.6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68 | 2.63 | 增加0.0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价格下降,研发耗用的材料成本降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4.53V钴酸锂开发 | 6,661.46 | 2,221.83 | 5,685.78 | 进入量试阶段,样品性能优异,通过多个客户的新项目认证。 | 量产 | 行业领先,解决钴酸锂在4.53V工作条件下的相变,析氧以及副反应,改善电芯的高温循环、存储以及安全问题,提升电池的能量密度,高温循环600周以上 | 提升3C类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将逐渐替代4.50V钴酸锂 |
2 | 高倍率钴酸锂开发 | 1,242.17 | 161.16 | 436.21 | 常规电压高倍率产品已转量产;高电压高倍率产品处于中试阶段,样品倍率性能优良,满足客户项目的使用需求。 | 量产 | 行业领先,4.5V以下常规倍率产品已量产,可借鉴相关技术解决钴酸锂在高电压高倍率工作条件下的相变以及副反应,改善电芯的高温循环、存储等问题 | 适用于电子烟、航拍无人机、电动工具、应急启动电源等领域 |
3 | 无人机民用三元材料开发 | 2,492.30 | 1,377.23 | 1,377.23 | 小试样品容量满足客户指标,正进行循环性能优化设计 | 开发满足无人机民用终端的下一代产品,适配更高容量密度的应用场景。 | 通过对材料的技术路线的探索,部分性能行业领先 | 适用于无人机、电动工具等领域 |
4 | 高补锂量富锂材料产品开发 | 2,481.43 | 731.96 | 731.96 | 量试阶段,客户进行多批次吨级验证中 | 量产 | 综合性能与成本控制行业领先 | 储能及动力领域 |
5 | 镍铁层状氧化物钠电正极材料产品开发 | 1,626.58 | 1,142.21 | 1,142.21 | 开展前驱体开发、产品工艺的优化改进,工艺初步定型,样品目前已通过客户初步认证。 | 量产 | 比容量、材料环境稳定性、材料残碱量、搁置循环产气量等产品性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适用于两轮车,家用储能等方向,向乘用车方向开发 |
6 | 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 | 1,857.50 | 248.51 | 620.09 | 中试阶段 | 量产 | 部分产品性能行业领先,解决了钠电正极材料环境稳定性差,比容量低等缺点。改善材料循环稳定性,配合客户完成终端电芯设计,满足钠电在不同场景下的应用要求 | 适用于两轮车,家用储能等方向,向乘用车方向开发 |
7 | 6kW/kg高功率电芯用三元材料开发 | 2,815.59 | 578.96 | 1,727.76 | 初期量产 | 量产 | 行业领先水平,可以通过前驱体设计,制备出特殊结构的三元材料,再结合新的掺杂包覆技术,形成了一系列具备优异低温功率性能,同时又满足客 | 适用于HEV、PHEV和48V启停电源等 |
户循环存储性能要求的新一代高功率材料 | ||||||||
8 | 高镍高安全三元材料产品开发 | 1,003.25 | 385.39 | 385.39 | 小试样品客户评价合格,正处于逐步放大阶段。 | 量产 | 在安全性上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动力领域 |
9 | 4.4V高电压三元材料的开发 | 4,781.61 | 351.25 | 2,675.36 | 量试阶段 | 量产 | 通过不断的技术攻关,在材料体相和界面进行多方位的调控优化,实现了材料低氧化活性和高导锂两大功能的完美兼顾 | 动力领域 |
10 | 320Wh/kg高能高电压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开发 | 1,329.13 | 200.09 | 200.09 | 中试阶段 | 量产 | 行业领先 | 动力领域 |
11 | 快充型高镍微晶材料的开发 | 1,139.23 | 145.75 | 145.75 | 中试阶段 | 量产 | 行业先进 | 动力领域 |
12 | 超高镍正极材料开发 | 1,061.37 | 517.66 | 517.66 | 小样通过客户软包测试,正处于逐步放大阶段 | 量产 | 部分性能行业领先 | 动力领域 |
合计 | 28,491.62 | 8,062.00 | 15,645.49 | / | / | / | / |
情况说明
上表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总预算超过800万的在研项目情况。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427 | 28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44 | 11.0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811.95 | 5,711.2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95 | 20.4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8 |
硕士研究生 | 78 |
本科 | 195 |
专科 | 41 |
高中及以下 | 10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4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公司研发力量,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增加研发项目,扩大校园招聘及社会招聘规模,引进优质研发人才,同时加强内部培养,发掘潜在具有研发潜质的人员,研发人员数量比例得到显著提升。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创新驱动的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多数拥有较高的专业学历和丰富的研发经验,具备较强的持续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公司自2004年开始介入新能源电池材料研发以来,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连续攻克了3C锂电池和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的多项关键核心技术,陆续推出了高电压钴酸锂、高电压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贮氢合金等多款产品,并持续升级迭代,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加快新型磷酸盐系材料、钠电正极材料、超高镍三元材料等材料的量产进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保持行业竞争优势,满足客户需求,凭借技术创新和品质保证,实现产品差异化,树立品牌地位。
2.广泛认可的商业化成果优势
公司以持续的技术研发为基础,将多项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成为了市场广泛认可的商业化产品。三元材料方面,公司是行业内最早的成功开发出高倍率型Ni3系NCM三元材料产品,并应用到混合动力汽车的正极材料企业;公司也是行业最早实现将高电压单晶Ni6系NCM三元材料大批量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量产的正极材料企业之一。钴酸锂方面,公司钴酸锂产品持续迭代,电压从4.45V增加到4.53V以上,从客户需求出发不断改善材料能量密度、循环、快充、安全等性能,解决客户痛点,凭借高电压产品优势,全球市占率连续多年稳居第一,公司在高电压技术上的连续创新和产品系列的更新换代,巩固了公司在3C锂电池行业的领导地位,并确立了高电压技术作为钴酸锂领域的关键技术方向。
3.品质稳定的规模化量产优势
新能源电池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集中度,行业主要的新能源电池厂商对于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一致性、供货稳定性、及时性等具有严格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品质管控及风险预防机制。在新能源电池材料研究和产业化过程中,公司形成了良好的品控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公司正极材料产销规模连续多年处于行业前列,氢能材料处于细分领域行业龙头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深化推进了先进品质管理工具应用,建立异物管控体系,推动质量管理前移到设计开发阶段,加强测量系统保障和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提升过程品质保障能力和产品安全,确保了在行业内的规模化与稳定量产优势,并维持了高客户满意度。
4.优质稳定的知名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新能源材料的厂商之一,下游大型新能源电池厂商均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认证机制,通常从送样到量产耗时数年时间。公司准确地把握3C电子产品电池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技术趋势和商业需求,坚持差异化大客户战略,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有助于促进公司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客户资质及信誉良好也是公司能够稳定发展、持续壮大的重要基础。
5.行业先进的绿色低碳优势
公司坚持“承接企业使命,倡导绿色低碳”的理念,通过运用国际先进设备,引入国际先进制造管理体系,不断迭代升级产线工艺,稳步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打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生产模式,公司及下属三明厦钨、宁德厦钨均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为巩固和提高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持续投入技术研发创新,连续攻克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2年成立了双碳办公室,负责统筹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双碳目标”路线图。2023年,三明厦钨获得达成碳中和宣告声明,成为公司首家“零碳工厂”。公司在落实自身减碳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行业“碳”标准的起草,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通过推动主要供应商开展碳减排工作,致力于实现产业链的整体低碳发展。公司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在行业始终处于先进水平。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国际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升级,贸易保护主义明显上升的背景下,受下游市场增速放缓、产业链去库存、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产品销量与售价同比减少。近年来,行业产能快速扩张,正极材料行业开工率整体下行,若未来原材料供应及价格继续波动,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充分消化,将可能导致公司业绩进一步出现下滑或亏损风险。公司随着客户新项目的量产导入,销量逐季攀升,在2023年第四季度产能利用率恢复至较好水平,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产品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迭代风险
作为新兴行业,新能源电池及其材料的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且发展方向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如果未来新能源电池及其材料的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出现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不及预期或失败的情形,导致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均有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保持较高的研发力度,保持技术不断创新。
2.技术泄露风险
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关键生产技术的掌握及工艺改进能力等。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被泄露,并被竞争对手获知和模仿,则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将受到损害,并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核心技术的保密,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研发人员加盟,保持行业技术优势和未来发展持续性。
3.客户资源风险
虽然公司与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大客户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但过分依赖少数客户可能导致公司对这些客户的市场风险敏感度增加。若这些关键客户的订单量减少,或是因市场策略调整而改变供应商,都可能对公司的业务造成显著影响。因此,公司将持续推进客户结构优化,减少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并提升客户服务和关系管理能力。
4.绿色低碳风险
在推动绿色低碳生产模式的过程中,公司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高额的初期投资需求、持续的运营成本以及政策法规的不确定性。环保法规和市场对绿色产品的要求不断变化,公司将持续投入以适应这些变化,保持产品和生产过程的环境友好性。此外,虽然绿色低碳生产能够长期带来经济和环境效益,但短期内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压力,公司将在保障经济效益的同时,有效管理和控制相关的运营成本。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四氧化三钴、钴中间品、氯化钴、氢氧化钴、硫酸钴、三元前驱体、硫酸镍、碳酸锂、氢氧化锂等,由于相关原材料的价格较高,直接材料成本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未来,若主要原材料出现供应短缺,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从而影响公司生产供应稳定;若原料等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原材料采购优化策略及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将导致公司无法完全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出现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相对偏高的情况。上述情形均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电池材料市场快速发展,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突破行业技术、资金等壁垒,进入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同时,现有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影响新能源电池材料的销售价格和利润空间。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性能、规模化生产等方面的优势,快速响应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满足客户持续的降成本要求,公司将面临正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对公司发展和盈利方面的不利影响。
3.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公司市场份额和竞争力,公司在海璟基地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基础上,在海璟基地新建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和综合生产车间扩产(年产能规划15,000吨)项目,另外还有雅安基地液相法磷酸铁锂项目、宁德70,000吨锂离子正极材料项目、法国年产40,000吨三元材料项目等。上述项目虽已经公司基于当下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等条件充分论证做出了投资决策,但如果未来发生行业整体产能增长过快,行业需求提升速度不及预期,主要客户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市场环境出现较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则存在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毛利率波动风险
近年来,行业产能快速扩张,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未来若出现新能源汽车政策不利调整、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竞争无序、产品售价及原材料价格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持续保持产品、客户等行业竞争优势等情形,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合计账面价值为349,858.7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25.95%,公司应收账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持续增加。若行业发展出现系统性风险,下游企业经营业绩持续下滑或资产状况出现恶化,且公司不能持续有效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及时收
回账款,可能会出现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进一步延长应收账款收回周期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实际使用中存在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等不同的技术路线,其中,锂离子电池按照正极材料的不同,可分为钴酸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NCM/NCA三元锂电池等类型。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体系一直以锂离子电池为主。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发生重要变化,比如,燃料电池等电池技术进步加快、磷酸铁锂电池组装技术突破等,则行业对锂离子电池或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将会面临替代风险。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运用新的技术开发与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能源材料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为三元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三元材料受包括产业政策因素、宏观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技术替代因素、市场竞争因素等影响,近年来,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在提高技术门槛要求的同时不断降低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对三元材料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2023年由于新能源行业下游需求增速放缓,产业去库存等影响,三元材料出现阶段性、结构性叠加的产能过剩,市场预计数年内增程、混动、纯电等类型新能源车辆销量增长,仍将带动三元材料供应量处于上行趋势,但总体增速或有所放缓。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管理水平不能及时提升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组织架构日益庞大,管理链条不断延长,公司总体管理难度逐步增加;如果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
2.安全生产与环保风险
随着相关安全生产与环保监管政策的趋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安全生产与环保合规压力也在增加,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安全生产或环保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或环保事故,不仅会面临直接损失,还可能面临被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责令整改或停产等,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1,087.33万元,同比减少39.79%,实现利润总额55,858.34万元,同比减少54.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745.45万元,同比减少52.9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7,310,873,278.22 | 28,751,311,102.65 | -39.79 |
营业成本 | 15,927,192,080.98 | 26,277,854,884.20 | -39.39 |
销售费用 | 32,893,039.02 | 26,323,805.64 | 24.96 |
管理费用 | 192,374,622.46 | 154,979,228.63 | 24.13 |
财务费用 | 87,143,460.63 | 131,922,386.44 | -33.94 |
研发费用 | 464,606,608.10 | 757,310,248.22 | -38.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0,199,705.44 | -1,561,430,597.5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4,554,777.97 | -994,927,702.8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0,979,764.06 | 3,135,421,667.12 | -129.6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1.受下游市场增速放缓、产业链去库存等因素影响,
公司产品销量同比减少;2.原材料市场价格下滑,产品售价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原料成本和产品销量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价格下降,研发耗用的材料成本降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增加、采购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联营企业投资款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净融资金额减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1,087.33万元,同比减少39.79%,主要系报告期内下游市场增速放缓、 产业链去库存,销量减少,以及原材料市场价格下滑,产品售价下降。公司发生营业成本1,592,719.21万元,同比减少39.3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原料成本和产品销量下降。具体情况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 | 17,136,363,536.18 | 15,785,841,033.70 | 7.88 | -40.07 | -39.68 | 减少0.6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钴酸锂 | 8,862,710,954.00 | 8,113,859,930.95 | 8.45 | -38.21 | -39.38 | 增加1.76个百分点 |
三元材料 | 7,754,621,345.95 | 7,222,319,216.64 | 6.86 | -43.21 | -41.09 | 减少3.35个百分点 |
氢能材料 | 519,031,236.23 | 449,661,886.11 | 13.37 | -13.17 | -14.60 | 增加1.4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15,934,773,840.81 | 14,873,034,485.71 | 6.66 | -42.65 | -41.71 | 减少1.51个百分点 |
国外 | 1,201,589,695.37 | 912,806,547.99 | 24.03 | 48.05 | 39.02 | 增加4.9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7,136,363,536.18 | 15,785,841,033.70 | 7.88 | -40.07 | -39.68 | 减少0.6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下游市场增速放缓、 产业链去库存,销量下降,以及原材料市场价格下滑,产品售价下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钴酸锂 | 吨 | 34,765.27 | 34,590.00 | 2,034.79 | 2.66 | 4.15 | 42.57 |
三元材料 | 吨 | 36,716.53 | 37,404.32 | 2,048.66 | -23.05 | -19.39 | -9.76 |
氢能材料 | 吨 | 3,623.44 | 3,716.41 | 240.93 | -7.54 | -7.66 | -27.93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 | 材料费用 | 14,426,104,953.29 | 91.39 | 24,979,879,678.11 | 95.45 | -2.23 | |
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 | 人工费用 | 131,204,861.93 | 0.83 | 103,984,421.72 | 0.40 | 0.38 | |
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 | 制造费用 | 1,228,531,218.48 | 7.78 | 1,087,357,227.22 | 4.15 | 1.8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正极材料 | 材料费用 | 14,002,692,465.93 | 88.70 | 24,480,721,300.07 | 93.54 | -4.84 | |
正极材料 | 人工费用 | 124,849,209.92 | 0.79 | 96,238,030.45 | 0.37 | 0.42 | |
正极材料 | 制造费用 | 1,208,637,471.74 | 7.66 | 1,067,703,015.59 | 4.08 | 3.58 | |
氢能材料 | 材料费用 | 423,412,487.36 | 2.68 | 499,158,378.04 | 1.91 | 0.77 | |
氢能材料 | 人工费用 | 6,355,652.01 | 0.04 | 7,746,391.27 | 0.03 | 0.01 | |
氢能材料 | 制造费用 | 19,893,746.74 | 0.13 | 19,654,211.63 | 0.08 | 0.0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结构占比无明显变化,材料费用占比下降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下降所致。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新设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345,771.8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7.7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A | 556,412.76 | 32.14 | 否 |
2 | 客户B | 478,936.16 | 27.67 | 否 |
3 | 客户C | 115,893.15 | 6.69 | 否 |
4 | 客户D | 109,681.03 | 6.34 | 否 |
5 | 客户E | 84,848.77 | 4.90 | 否 |
合计 | / | 1,345,771.87 | 77.7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24,251.1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1.8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321,597.55 | 20.25 | 否 |
2 | 供应商二 | 261,927.05 | 16.49 | 否 |
3 | 供应商三 | 97,523.13 | 6.14 | 否 |
4 | 供应商四 | 79,287.43 | 4.99 | 否 |
5 | 供应商五 | 63,916.02 | 4.02 | 否 |
合计 | / | 824,251.18 | 51.89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32,893,039.02 | 26,323,805.64 | 24.96 | |
管理费用 | 192,374,622.46 | 154,979,228.63 | 24.13 | |
财务费用 | 87,143,460.63 | 131,922,386.44 | -33.9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减少 |
研发费用 | 464,606,608.10 | 757,310,248.22 | -38.6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价格下降,研发耗用的材料成本降低。 |
合计 | 777,017,730.21 | 1,070,535,668.93 | -27.42 |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0,199,705.44 | -1,561,430,597.57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增加、采购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4,554,777.97 | -994,927,702.84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联营企业投资款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0,979,764.06 | 3,135,421,667.12 | -129.6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净融资金额减少。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199,576,265.64 | 8.90 | 1,016,518,212.28 | 6.61 | 18.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4,162,210.94 | 3.74 | 450,225,555.56 | 2.93 | 11.98 | |
应收账款 | 3,498,587,724.59 | 25.95 | 4,954,899,159.13 | 32.21 | -29.39 | |
应收款项融资 | 474,275,234.37 | 3.52 | 1,190,483,265.07 | 7.74 | -60.16 |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在手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
预付款项 | 10,075,576.63 | 0.07 | 17,145,274.80 | 0.11 | -41.23 |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材料款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5,769,293.18 | 0.04 | 6,117,940.83 | 0.04 | -5.70 | |
存货 | 1,963,826,719.94 | 14.57 | 3,351,688,644.71 | 21.79 | -41.4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价格下降,库存成本下降 |
其他流动资产 | 176,475,707.88 | 1.31 | 65,190,158.73 | 0.42 | 170.71 | 主要系报告期内雅安铁锂产线设备采购增加,进项税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397,211,336.32 | 2.95 | 100,264,507.77 | 0.65 | 296.1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增加联营企业投资款 |
固定资产 | 3,499,556,801.18 | 25.96 | 3,637,033,016.57 | 23.64 | -3.78 | |
在建工程 | 1,178,050,689.55 | 8.74 | 179,385,197.59 | 1.17 | 556.7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投建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18,197,216.90 | 0.13 | 16,519,083.57 | 0.11 | 10.16 |
无形资产 | 377,542,166.79 | 2.80 | 280,225,858.46 | 1.82 | 34.7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使用权 |
长期待摊费用 | 17,256,879.63 | 0.13 | - | -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待摊易耗品及租赁厂房装修款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5,590,126.18 | 0.93 | 108,382,864.48 | 0.70 | 15.8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889,569.20 | 0.26 | 9,520,705.23 | 0.06 | 266.4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 |
短期借款 | - | - | 70,057,750.00 | 0.46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到期还款 |
应付票据 | 1,399,871,073.03 | 10.38 | 3,038,568,961.10 | 19.75 | -53.9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下降 |
应付账款 | 2,274,599,472.50 | 16.87 | 2,095,600,006.69 | 13.62 | 8.54 | |
合同负债 | 4,304,758.19 | 0.03 | 5,515,883.19 | 0.04 | -21.9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25,017.82 | 0.03 | 5,510,765.63 | 0.04 | -17.89 | |
应交税费 | 14,386,237.35 | 0.11 | 96,853,300.33 | 0.63 | -85.15 | 主要系报告期末应缴未交的企业所得税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25,636,686.53 | 0.19 | 23,623,245.07 | 0.15 | 8.5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144,082.03 | 0.25 | 627,113,259.93 | 4.08 | -94.7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减少 |
其他流动负债 | 13,114,504.06 | 0.10 | 39,336,009.35 | 0.26 | -66.66 |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
长期借款 | 704,659,999.58 | 5.23 | 870,785,472.33 | 5.66 | -19.08 | |
租赁负债 | 10,747,561.40 | 0.08 | 10,340,540.44 | 0.07 | 3.94 | |
长期应付款 | 24,054,300.00 | 0.18 | 24,054,300.00 | 0.16 | 0.00 | |
递延收益 | 124,477,636.92 | 0.92 | 119,336,271.79 | 0.78 | 4.3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172,130.69 | 0.06 | 6,744,241.47 | 0.04 | 21.17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1,749,891.1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请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89,740,000.00 | 612,026,000.00 | -19.98%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锂电正极材料生产 | 增资 | 294,740,000.00 | 43% | 自筹 | 已完成 | 2,206,828.55 | |
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锂电正极材料生产 | 新设 | 195,000,000.00 | 65% | 自筹 | 已设立 | ||
合计 | / | / | 489,740,000.00 | / | / | / | 2,206,828.55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225,555.56 | 4,163,210.94 | 1,099,999,000.00 | 1,050,225,555.56 | 504,162,210.9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0,483,265.07 | 4,541,533.96 | 477,033,134.45 | 1,197,782,699.11 | 474,275,234.37 | |||
合计 | 1,640,708,820.63 | 4,163,210.94 | 4,541,533.96 | 1,577,032,134.45 | 2,248,008,254.67 | 978,437,445.3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活动 | 实收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锂电正极材料生产 | 145,000,000.00 | 1,475,100,529.23 | 271,014,316.82 | 6,392,135,097.50 | 35,283,800.71 |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锂电正极材料生产 | 600,000,000.00 | 1,609,650,007.21 | 592,732,435.51 | 2,485,041,672.49 | 5,231,263.39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锂电正极材料生产 | 200,000,000.00 | 3,080,264,750.00 | 243,462,774.06 | 5,757,170,319.36 | 39,325,921.33 |
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锂电正极材料生产 | 500,000,000.00 | 1,216,956,981.83 | 446,910,717.26 | 25,847,878.71 | -68,933,722.95 |
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氢能材料生产 | 100,000,000.00 | 180,926,253.31 | 147,073,450.62 | 519,063,670.69 | 38,870,196.97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目前产品主要有面向3C消费电子领域的钴酸锂、面向动力电池领域的三元材料,面向储能和车用的磷酸铁锂,用于氢能市场的储氢材料等。
1.3C消费市场
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3C电子产品长续航、轻薄化、稳定性方面的要求严苛,钴酸锂具有工作电压高、压实密度大、充放电速度快且稳定等优点,在3C消费市场占据主流位置,三元材料在对成本较敏感的,例如充电宝、电动玩具等部分低端3C电子产品市场具有一定的应用空间。
3C消费市场目前处于慢速增长阶段,随着科技发展,可穿戴设备、机器人、电子烟等新产品的出现为3C消费需求增长提供新的契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市场手机总体出货量累计2.89亿部,同比增长6.5%;其中9月份中国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59%,出货量恢复月度正增长。
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3C消费用正极市场格局稳定,公司凭借技术、品质上的优势,成为行业龙头,未来,公司将凭借高电压技术优势,不断开发新产品满足下游的需求,继续巩固在3C消费领域的龙头地位。
2.动力市场
在双碳大背景下,车企纷纷加快电动化进程,随着技术进步和产品不断迭代升级,新能源车凭借其更智能化的功能、更好的驾乘体验,不断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从政策驱动为主转向市场驱动为主。
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新能源汽车也呈现高续航、高性价比等特点。针对高续航的需求,高电压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因其高能量密度的特征为主流正极材料;针对高性价比的需求,在回收市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占据主要份额;另外高功率型正极材料在混动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动力正极材料行业还在快速发展阶段,竞争格局较为分散,细分为三元材料与磷酸铁锂领域。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数据,2023年中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为387.7GWh,较上年增长31.6%;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为126.2GWh,占总装车量32.6%,累计同比增长14.3%;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为261.0GWh,占总装车量67.3%,累计同比增长
42.1%。此外,2023年中国的动力电池累计出口量为127.4GWh,同比增长87.1%。
在动力三元材料上,公司在高功率三元材料、高电压三元材料上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公司将凭借技术品质优势稳固高功率三元材料龙头地位和高电压三元材料技术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继续推进高安全性高镍材料的开发,让高镍材料的优势得到更好的发挥;在磷酸盐系正极材料上,针对磷酸铁锂低温性能差的痛点,公司开发新型低温铁锂材料,改善其低温性能,针对磷酸
锰铁锂分布不均匀的痛点,公司采用液相法工艺,在原子级改善了锰铁分布不均匀的问题;在钠电正极材料方面,公司通过独特的包覆技术开发的高容量钠电正极材料稳定性良好。
3.储能市场
低碳环保已成全球趋势,风光等新能源比重将越来越大,储能配置就显得格外重要。近年来,全球储能市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由于电化学储能的灵活部署、受自然环境影响小、建设周期短等优点,在储能中应用广泛,据高工产研储能研究所(GGII)初步统计,2023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206GWh,同比增长58%;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225GWh,同比增长50%。随着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成本的持续下降,电化学储能将在能源转换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电化学储能技术中,磷酸铁锂电池由于成本较低、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在现阶段占有较大比例,未来,随着钠电池的技术进步,凭借其低温性能好、原料广泛低廉等优势在储能领域会有广泛的应用。公司2009年就有磷酸铁锂的技术储备,并且是行业内较早进行钠电正极材料开发的企业,公司将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开发储能磷酸铁锂、钠电正极材料产品,满足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
4.氢能市场
贮氢合金主要用于镍氢电池的负极材料,镍氢电池行业已经进入成熟阶段,但相较于其他电池,镍氢电池仍具有相对的优势,比如在混动车上,因其平稳的放电特性,高比热容,出色的快速充放电能力,在需要不停快速充放电的应用场景上得到充分发挥;因其在极端环境中稳定的安全性能,在航空航天、精密仪器等领域也有一定的应用。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抓住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机遇,立志打造百年企业,坚持“市场导向、研发驱动、品质领航”的发展思路,以新能源电池材料为核心,坚持以研发创新为发展动力,以品质保证生存根本,走“产品高端化、产研一体化、经营国际化”的发展道路。
公司依托研发团队和技术积累,加大新能源电池材料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研发水平。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提升生产效率,优化品种结构,加快产品应用开发力度,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力争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速,实现社会、客户、股东、员工及相关利益方共赢。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年度总体目标争取净利润比2023年有所增长。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市场开拓方面:继续贯彻大客户战略,全力争取优质客户,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持续开发优质国际客户,优化客户结构。
2.重点项目投资方面:以公司五年规划为目标指引,对各项重点项目、关键任务再梳理,实现项目按时、按质稳步推进,助力产能增长和市场规模扩大。
3.国际先进制造方面:深化推进国际先进制造,以“强提升—夯基础全覆盖;见实效—创标杆达实效”为指引,紧盯年度规划目标,持续完善制度,持续推进IAM项目管理和XISO体系实施,持续推动人才认证和星级班组建设,推进标准化、精益化工作落地,支撑公司快速发展。
4.集成产品研发方面:创新研发模式,完善集成产品研发(IPD)体系,进行产品线组织架构设计,建立产品线和IPD客户组的弱矩阵组织模式,利用共性平台技术开发,前沿技术开发、未来产品开发、产品孵化等五大技术板块功能,迭代升级高电压钴酸锂、高电压、高功率三元材料、水热法磷酸铁锂等优势产品,突破磷酸锰铁锂、钠电正极材料、全固态电池材料、补锂材料等前沿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突破重大客户项目,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提前布局未来产品技术、新产品,加快正向研发节奏,使公司逐步发展为新能源电池材料的方案解决商。
5.资源保障与布局方面:立足全球寻找战略合作供应商,与原料资源优势企业结成战略联盟,与核心及履约能力强的供应商签订保供协议,丰富钴、镍、锂供应渠道,保障生产运营所需原料供应;同时,基于锂镍钴原材料价格周期性波动,通过市场趋势把握和走势分析,坚持“低库存,快周转”的经营策略,构建稳健的原料供应保障链。
6.生产管理方面:扎实推进SCM年度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和工作,进一步做好计划管控,重点优化定线生产的模式,并借助MOM系统将定线排产逻辑固化。
7.绿色发展和“双碳”推进方面:根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广三明基地先行先试经验,制定公司“双碳目标”规划和路线图,拟定公司年度双碳计划,落实主体责任并跟踪实施,构建高标准的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不断完善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包括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经理层,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各项制度规定的权限、职责和义务,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三会一层”职责清晰,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治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治理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7月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涉及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进一步规范了独立董事的行为、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独立董事的工作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公司还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规范独立董事履职,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二)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实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等各种权利,有效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开拓业务的能力,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各机构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决策。
(四)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运作。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聘任流程符合法定规定程序。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各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利用各自的专长在重大事项方面,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董事会各位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和义务,涉及需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合规客观、公平公正。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含第一届),均由董事长召集、召开。
(五)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运作。公司设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主席1名。全体监事认真行使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含第一届),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
(六)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管理层和员工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关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并通过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进行定期公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及重大事项的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在上交所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中获最高等级A。
(八)关于投资者关系
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传真、电子邮箱、业绩说明会、各大券商策略会以及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方式回复投资者疑问,积极与投资者保持联络,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获评《科创板日报》及财联社联合颁布的“2023最具价值科创板上市公司”。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7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9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0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杨金洪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20.27 | 否 |
侯孝亮 | 董事 | 男 | 58 | 2023年5月19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是 |
钟可祥 | 董事 | 男 | 51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是 |
洪超额 | 董事 | 男 | 57 | 2020年4月28日 | 2023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是 |
钟炳贤 | 董事 | 男 | 48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是 |
曾新平 | 董事 | 男 | 47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是 |
姜龙 | 董事兼总经理 | 男 | 44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05.69 | 否 |
孙世刚 | 独立董事 | 男 | 70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5 | 否 |
何燕珍 | 独立董事 | 女 | 55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5 | 否 |
陈菡 | 独立董事 | 女 | 41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5 | 否 |
林浩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8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是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曾连秀 | 监事 | 女 | 34 | 2023年5月19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是 |
林继致 | 监事 | 男 | 40 | 2020年4月28日 | 2023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41.34 | 否 |
李温萍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6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7.13 | 否 |
陈庆东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79.47 | 否 |
张瑞程 | 财务总监 | 男 | 46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62.33 | 否 |
陈康晟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8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45.97 | 否 |
曾雷英 | 核心技术人员、技术总监、研究院院长 | 男 | 44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77.15 | 否 |
魏国祯 | 核心技术人员、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工程师 | 男 | 41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63.23 | 否 |
罗小成 | 核心技术人员、生产总监、三明厦钨董事长 | 男 | 48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79.27 | 否 |
郑超 | 核心技术人员、投资总监 | 男 | 44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67.04 | 否 |
马跃飞 | 核心技术人员、首席工程师 | 男 | 44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31.66 | 否 |
张鹏 | 核心技术人员、资深工程师 | 男 | 43 | 2020年4月28日 | 2026年5月1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6.64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862.19 | / |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为直接持股数量。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杨金洪 |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有色金属冶金专业,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9年7月至1997年12月,历任厦门钨品厂钨车间职员、班长、钨车间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1998年1月至2000年9月,历任厦门钨业生产科副科长、钨车间主任;2000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18年4月,历任厦门钨业总经理助理、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钨业副总裁;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任新能源有限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新能源有限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侯孝亮 |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历任福建省机械厅计划处干部、福建省拖拉机厂生产科干部、福建省机械厅计划处科员、福建省机械厅计划处副主任科员、福建省机械厅办公室主任助理、主任科员、福建省经贸委运行处主任科员、福建省经贸委培训与职称处副处长、福建省政府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副处长、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改革与分配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福建省国资委改革分配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改革与分配处处长、福建省国资委改革发展处处长、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钟可祥 |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有色金属冶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厦门钨品厂值班长、团委书记、厦门钨业钨车间副主任、钨车间主任、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钨业副总裁,2021年4月至今,任厦门钨业常务副总裁。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新能源有限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洪超额 |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厦门钨品厂主办会计、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厦门钨业副总裁。2020年4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董事。 |
钟炳贤 |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经理、财务负责人、厦门钨业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预算办主任、监察审计部总经理、厦门钨业监事。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新能源有限监事。2020年4月至今,任厦门钨业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 |
曾新平 |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博士学历。历任北京项腾技术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北京鑫浩源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香港詹姆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钨业投资专家。2018年5月至今,任厦门钨业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新能源有限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姜龙 |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冶金工程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13年1月,历任厦门钨业制造三部班长、工艺助理工程师、副经理、经理;2013年2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新能源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任新能源有限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新能源有限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孙世刚 | 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自然科学部部主任,兼任中国化学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特种化学电池全国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于2005和2007年分别当选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和国际电化学会会士。担任国际杂志ElectrochimicaActa副主编,J.Electroanal.Chem.,ACSEnergyLett.,J.SolidStateElectrochem.,Electrochem.EnergyRev.,NationalScienceReview、FunctionalMater.Lett.等编委,《化学学报》、《化学教育》和《光谱学与光谱分析》副主编,《电化学》主编。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何燕珍 | 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历,副教授。1998年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陈菡 |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2014年11月至今,历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林浩 | 1976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钨钼材事业部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经营分析主管。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曾连秀 | 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经营分析科长、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内部审计项目经理,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林继致 |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历任厦门钨业审计部内审经理、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新能源有限监事,2020年4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监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
李温萍 |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7年3月,任厦门钨业企业管理部职员,2017年4月至2020年3月,任新能源有限企业管理部行政专员,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任新能源有限职工监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专员。 |
陈庆东 |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14年3月,历任厦门钨业设备动力部技术员、人力资源部人事培训专员、综合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任新能源有限副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新能源有限副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
张瑞程 |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硕士学历,中级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9年3月,历任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2009年3月至2013年8月,任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财务部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任新能源有限财务部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新能源有限财务负责人,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陈康晟 |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学历。2009年6月至2020年3月,历任厦门钨业董秘办职员、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曾雷英 |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有色金属冶金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07年2月,曾任湖南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7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厦门钨业工艺工程师、研发工程师、资深研发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任电池研究室主任、锂材研究室主任。2017年4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技术总监、新能源材料研究院院长。 |
魏国祯 |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物理化学专业,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7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厦门钨业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新能源材料研究院首席工程师。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工程师。 |
罗小成 |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有色冶金专业,MBA。1996年7月至2014年3月,历任厦门钨业制造一部班长、生产调度,制造四部经理,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任福建省三明金明稀土有限公司(三明厦钨前身)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2年4月,任三明厦钨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三明厦钨董事长,系公司钴酸锂产业化的主要负责人。 |
郑超 |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生产副总监。2017年1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生产副总监、宁德厦钨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现任公司投资总监,系公司NCM三元材料产业化的主要负责人。 |
马跃飞 |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冶金工程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厦门钨业工艺工程师、研发工程师、资深研发工程师;2017年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资深研发工程师、首席工程师,现任公司新能源材料研究院首席工程师。 |
张鹏 |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厦门钨业制造三部、制造七部研发工程师、研究院研发工程师;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新能源材料研究院资深研发工程师。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侯孝亮 | 冶金控股 | 董事、党委副书记 | 2023年1月 | / |
厦门钨业 | 董事 | 2016年9月 | ||
钟可祥 | 厦门钨业 | 常务副总裁 | 2021年4月 | / |
洪超额 | 厦门钨业 | 副总裁 | 2011年3月 | / |
钟炳贤 | 厦门钨业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2020年4月 | / |
曾新平 | 厦门钨业 | 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 | 2018年5月 | / |
林浩 | 厦门钨业 | 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 2013年8月 | / |
曾连秀 | 厦门钨业 | 内部审计经理 | 2022年5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冶金控股指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稀土集团控股股东,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孙世刚 | 厦门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1988年12月 | / |
何燕珍 | 厦门大学 |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 1998年8月 | / |
陈菡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 2014年11月 | /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25日 | / | |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2022年9月7日 | / | |
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2022年11月11日 | / | |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18日 | / | |
厦门纳龙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3日 | / | |
侯孝亮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钟可祥 | 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 / |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 / |
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 / |
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 / |
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福建省长汀虔东稀土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厦门创云精智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 /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厦门厦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 / |
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 / |
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厦门势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厦门势拓伟鑫电气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厦门谦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厦门鸣鹤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人 | / | / |
厦门欧斯拓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 | / |
厦门厦钨嘉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厦门势拓吉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
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 | / | |
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 | / | |
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 / | |
钟炳贤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 / |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 / |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 / | |
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 / | |
东山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佳鹭(香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
厦门创云精智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曾新平 |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 | /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
都昌金鼎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厦门创云精智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博白县巨典矿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
韩国厦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 / | |
CHIXIA Laos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总经理 | / | / | |
林浩 | 都昌金鼎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 / | |
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
曾连秀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 / |
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
韩国厦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
厦门厦钨嘉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确定依据主要是公司人事考核相关制度,其中,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钨新能班子及成员2022年度考核情况的报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内部董事、高管人员2023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3年度绩效薪酬考核指标的议案》等有关议案;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薪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是根据《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2022年净利润的实现情况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原则是: (1)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效益年薪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2)对于独立董事,公司给予固定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3)职工代表监事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的相关政策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根据相关规定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17.20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44.99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洪超额 | 董事 | 离任 | 换届选举 |
林继致 | 监事 | 离任 | 换届选举 |
侯孝亮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曾连秀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4月20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5月19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6月28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23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9月26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10月24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12月19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杨金洪 | 否 | 7 | 7 | 4 | 0 | 0 | 否 | 2 |
侯孝亮 | 否 | 6 | 5 | 5 | 1 | 0 | 否 | 0 |
钟可祥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洪超额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2 |
钟炳贤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2 |
曾新平 | 否 | 7 | 7 | 4 | 0 | 0 | 否 | 1 |
姜龙 | 否 | 7 | 7 | 4 | 0 | 0 | 否 | 2 |
孙世刚 | 是 | 7 | 6 | 5 | 1 | 0 | 否 | 2 |
何燕珍 | 是 | 7 | 6 | 4 | 1 | 0 | 否 | 2 |
陈菡 | 是 | 7 | 7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菡、何燕珍、钟炳贤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 何燕珍、陈菡、钟可祥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杨金洪、侯孝亮、曾新平、姜龙、孙世刚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9日 | 听取总经理关于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听取财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 | 无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务总监关于2022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 | 《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 | ||
2023年4月7日 | 听取年审机构关于现场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3年4月20日 | 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出具情况;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2023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等七项议案;确认了《2023年度关联人名单》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3年5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3年8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三项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3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两项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3年12月19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 无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日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邀请招标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 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 |
(三)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厦钨新能班子及成员2022年度考核情况的报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内部董事、高管人员2023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3年度绩效薪酬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3年5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选举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等一项议案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3年12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一项议案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 |
职责情况 | |||
2023年4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战略投资情况及2023战略投资计划报告》《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等三项议案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充分沟通讨论 | 无 |
2023年12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项议案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充分沟通讨论 | 无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4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1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95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930 |
销售人员 | 44 |
技术人员 | 494 |
财务人员 | 38 |
行政人员 | 284 |
管理人员 | 167 |
合计 | 2,95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9 |
硕士研究生 | 173 |
本科 | 766 |
专科 | 413 |
高中及以下 | 1,596 |
合计 | 2,95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综合考虑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特点、行业薪酬竞争力、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结合公司整体战略,不断完善薪酬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调整薪酬体系,完善薪酬结构,结合市场水平调升部分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更加科学的加薪规则,强化项目激励,进一步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吸引并保留优秀人才,提升薪酬竞争力,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培训工作,每年依据企业文化与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管理、专业知识技能及岗位知识技能的实际需要,结合员工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报告期内,各公司主体已完成实施的培训如下:
序号 | 岗位序列 | 模块 | 项目 | 人数 | 培训形式 |
1 | T/M/P/O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资格证培训班 | 119 | 外聘 |
2 | T/P/M/O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OFFICE技能提升定制培训班 | 220 | 外聘 |
3 | O | 任职资格提升专项 | 岗位技能等级鉴定培训 | 562 | 内训 |
4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2023-ISO14001、45001内审员培训 | 37 | 外聘+内训 |
5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ISO9001内审员培训 | 53 | 外聘 |
6 | T/P/M | 生产供应链管理 | 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内审员培训 | 2 | 外聘 |
7 | M | 后备干部培养专项 | “读”具匠心 ·“书”途同归——读书会活动 | 46 | 内训 |
8 | T/P/M | 精益生产 | IAM践行者培训班 | 50 | 外聘+内训 |
9 | T/P/M | 精益生产 | IAM倡导者培训班 | 50 | 外聘+内训 |
10 | T/P/M | 研发管理 | SPC应用能力培训 | 183 | 内训 |
11 | T | 研发管理 | 研发项目管理与费用规范培训 | 50 | 内训 |
12 | T | 研发管理 | 专利挖掘和技术交底书撰写培训 | 92 | 外聘+内训 |
13 | P | 财务管理 | 2023年税审事项及后续业务培训 | 6 | 内训 |
14 | T | 研发管理 | 产品知识培训 | 50 | 内训 |
15 | T/P/M | 研发管理 | 顾客特殊需求知识培训 | 48 | 内训 |
16 | T/O | 安全管理 | 辐射防护培训 | 6 | 外聘 |
17 | T/M/P/O | 安全管理 | 消防知识培训暨现场演练培训 | 1904 | 外聘 |
18 | T/P/M | 安全管理 | 电气安全培训讲座 | 179 | 内训 |
19 | T/M/P/O | 安全管理 | 2023年职业健康培训 | 1904 | 外聘 |
20 | M | 中高层领导力 | 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 | 1 | 外聘 |
21 | P/M | 财务管理 | 财务报表培训 | 45 | 内训 |
22 | P/M | 财务管理 | 成本核算培训 | 45 | 内训 |
23 | M | 安全管理 | 危化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 | 1 | 外聘 |
24 | P/M | 财务管理 | 费用报销规范培训 | 45 | 内训 |
25 | P/M | 财务管理 | 合并报表系统基础操作培训 | 27 | 内训 |
26 | O | 安全管理 | 保安证取证培训 | 5 | 外聘 |
27 | T | 研发管理 | 产品工艺培训 | 37 | 内训 |
28 | P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2023年工程建设专题内审培训班 | 4 | 外聘 |
29 | P | 安全管理 | 2023年环保专项培训 | 1 | 外聘 |
30 | T/P/M | 研发管理 | 锂电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 188 | 内训 |
31 | T | 研发管理 | 工艺知识培训 | 125 | 内训 |
32 | 新鹰计划 | 毕业生培养专项 | 2023年新员工入职培训班 | 172 | 外聘+内训 |
33 | 新鹰计划 | 毕业生培养专项 | 2023年新员工户外拓展训练 | 172 | 外聘 |
34 | M | 任职资格提升专项 | 2023年M1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 | 50 | 内训 |
35 | O | 安全管理 | 叉车证取证培训 | 11 | 外聘 |
36 | O | 安全管理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 | 212 | 外聘 |
37 | P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2023年证券事务代表分级培训 | 1 | 外聘+内训 |
38 | T | 研发管理 | 研发成果专利转化赋能培训 | 20 | 内训 |
39 | P/M | 人力资源管理 | 全面绩效管理专项培训 | 100 | 内训 |
40 | O | 安全管理 | 2023年辐射防护培训 | 2 | 外聘 |
41 | T/M/P/O | 安全管理 | EHS专项安全培训 | 48 | 内训 |
42 | T | 研发管理 | 2023年研发质量管理DQM培训 | 2 | 外聘 |
43 | T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2023年电子天平项目跟班培训 | 2 | 外聘 |
44 | P | 人力资源管理 | 2023年人力资源赋能班 | 40 | 外聘+内训 |
45 | O | 组织与学习发展 | 师带徒培训及工艺授课培训 | 626 | 内训 |
46 | T/M/P/O | 组织与学习发展 | 2023企业文化制度、安全品质培训 | 1643 | 内训 |
47 | 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ISO14064温室气体内部核查员培训 | 7 | 外聘 |
48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ISO14064及14067体系认证培训 | 10 | 外聘 |
49 | T | 研发管理 | 电性能专业培训 | 12 | 内训 |
50 | P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检验检测机构授权人能力提升培训 | 1 | 外聘 |
51 | O | 安全管理 |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取证培训 | 3 | 外聘 |
52 | T/P/M | 研发管理 | BKM学习研讨 | 20 | 内训 |
53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5S管理培训 | 54 | 内训 |
54 | P | 人力资源管理 | 制造型企业招聘管理实务培训 | 9 | 内训 |
55 | P/M | 生产供应链管理 | 包材、工装验证流程培训 | 8 | 内训 |
56 | P | 生产供应链管理 | MOM销售采购培训 | 6 | 内训 |
57 | T/P/M | 研发管理 | 原料品质验收及异常处理流程培训 | 6 | 内训 |
58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1+X”专项内控审计培训 | 13 | 内训 |
59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MOM流程框架培训 | 16 | 内训 |
60 | T/M/P/O | 组织与学习发展 | 记录管理要求培训 | 147 | 内训 |
61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MES系统岗位操作培训 | 12 | 内训 |
62 | O | 安全管理 | 高压电工证复审取证培训 | 7 | 外聘 |
63 | T/P/M | 组织与学习发展 | 品质意识培训 | 10 | 内训 |
64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MOM系统工艺管理功能培训 | 14 | 内训 |
65 | T/P/M | 组织与学习发展 | 工会管理专项内控审计培训 | 9 | 内训 |
66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8D/5A工具及运用培训 | 26 | 内训 |
67 | O | 安全管理 | 气瓶的安全使用培训 | 17 | 内训 |
68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SPC管理及运用培训 | 14 | 内训 |
69 | M | 人力资源管理 | 基于组织发展的任职资格体系设计培训 | 5 | 内训 |
70 | T | 研发管理 | 磁性异物测试培训 | 7 | 内训 |
71 | T | 研发管理 | 烧结首件确认流程培训 | 19 | 内训 |
72 | T | 研发管理 | 如何进行计划保养STEP1-3培训 | 5 | 内训 |
73 | T | 研发管理 | 统计过程控制SPC培训 | 11 | 内训 |
74 | T | 研发管理 | CPK过程能力分析培训 | 11 | 内训 |
75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投资技改项目管理培训 | 12 | 内训 |
76 | T | 研发管理 | 零配件看图基础知识培训 | 19 | 内训 |
77 | T | 研发管理 | 能源体系培训 | 5 | 内训 |
78 | T | 研发管理 | 电位法测定培训 | 5 | 内训 |
79 | O | 安全管理 | 高压电工证取证培训 | 17 | 外聘 |
80 | T | 研发管理 | TPM基本概念培训 | 20 | 内训 |
81 | T | 研发管理 | 设备管理基本概念培训 | 7 | 内训 |
82 | T/P/M | 人力资源管理 | 角色转变及生涯发展培训 | 7 | 内训 |
83 | T/P/M | 人力资源管理 | 行动学习法培训 | 7 | 内训 |
84 | T | 研发管理 | 检测仪器与分析原理应用培训 | 7 | 内训 |
85 | T | 研发管理 | 零故障推进方法培训 | 7 | 内训 |
86 | T | 研发管理 | MSA培训 | 9 | 内训 |
87 | T | 研发管理 | 假设检验培训 | 10 | 内训 |
88 | T/M/P/O | 研发管理 | 异物管理规范培训 | 169 | 内训 |
89 | P | 人力资源管理 | 企业内部讲师培训技能修炼班 | 5 | 内训 |
90 | T | 研发管理 | 化学分析基础知识培训 | 10 | 内训 |
91 | T | 任职资格提升专项 | 6S知识及人员意识培训 | 19 | 内训 |
92 | T | 研发管理 | 计划保养开展培训 | 10 | 内训 |
93 | T | 研发管理 | 机械制图培训 | 4 | 内训 |
94 | T/P/M | 安全管理 | 现场施工管理规范培训 | 21 | 内训 |
95 | T/M/P/O | 安全管理 |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培训 | 126 | 内训 |
96 | T | 研发管理 | 分析化学基础知识培训 | 8 | 内训 |
97 | T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初期清扫开展培训 | 12 | 内训 |
98 | T | 研发管理 | 如何进行计划保养STEP4-7培训 | 5 | 内训 |
99 | T/P/M | 研发管理 | 质量管理体系基本介绍培训 | 13 | 内训 |
100 | P/M | 财务管理 | 财务报表阅读技能培训 | 21 | 内训 |
101 | P/M | 生产供应链管理 | 供应商管理制度培训 | 13 | 内训 |
102 | T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6S目视化标准手册培训 | 9 | 内训 |
103 | T | 研发管理 | TPM专精工培训 | 44 | 内训 |
104 | T | 研发管理 | 化学品MSDS知识培训 | 11 | 内训 |
105 | T/P/M | 任职资格提升专项 | 合理化建议培训 | 13 | 内训 |
106 | T/P/M | 组织与学习发展 | 公司品牌建设培训 | 41 | 内训 |
107 | P/M | 人力资源管理 | 企业员工关系案例实务培训 | 11 | 内训 |
108 | T/M/P/O | 安全管理 | 消防安全培训 | 132 | 内训 |
109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客户审核应对技巧培训 | 20 | 内训 |
110 | 新鹰计划 | 毕业生培养专项 | 毕业生半年拓展培训 | 44 | 外聘 |
111 | O | 安全管理 | 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培训 | 2 | 外聘 |
112 | M | 中高层领导力 | 老板用工风险管控研修班 | 1 | 外聘 |
113 | 新鹰计划 | 毕业生培养专项 | 毕业生入职拓展培训 | 34 | 外聘 |
114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2023年office办公软件培训 | 30 | 外聘 |
115 | P | 人力资源管理 | 胜任力模型建模与应用培训 | 6 | 内训 |
116 | M | 安全管理 | 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证书复审培训 | 2 | 外聘 |
117 | T | 研发管理 | 质量五大工具培训-SPC/MSA | 20 | 外聘 |
118 | T/M/O | 安全管理 | 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培训 | 9 | 外聘 |
119 | T/P/M | 安全管理 | 应急救护员培训班 | 30 | 外聘 |
120 | T/M/P/O | 安全管理 | 设备管理知识培训 | 50 | 内训 |
121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VDA6.3/VDA6.5 培训 | 10 | 外聘 |
122 | T/P/M | 安全管理 | 信息安全管理培训 | 56 | 内训 |
123 | T/M/P/O | 研发管理 | 有害物质培训 | 84 | 内训 |
124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EHS内审员培训 | 10 | 外聘 |
125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IATF16949内审员培训 | 13 | 外聘 |
126 | T/P/M | 财务管理 | ERP培训 | 30 | 内训 |
127 | T/M/P/O | 安全管理 | 消防及治安安全知识培训 | 160 | 外聘 |
128 | T/M/P/O | 安全管理 | 消防器材使用及操作培训 | 160 | 外聘 |
129 | T/P/M | 研发管理 | 质量五大工具培训-APQP/PPAP/FMEA | 13 | 外聘 |
130 | T/P/M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制度编制要点与常见问题解读培训 | 40 | 内训 |
131 | T/P/M | 安全管理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培训 | 50 | 内训 |
132 | T/P/M | 安全管理 | 重大事故案例培训 | 50 | 内训 |
133 | T/P/M | 财务管理 | 成本培训 | 30 | 内训 |
134 | T | 研发管理 | 正极材料对电芯制造过程的影响培训 | 20 | 内训 |
135 | O | 安全管理 |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证取证培训 | 18 | 外聘 |
136 | O | 安全管理 | 锅炉操作证初训取证培训 | 2 | 外聘 |
137 | T/P/M | 安全管理 | 安全知识培训 | 20 | 内训 |
138 | T/P/M | 研发管理 | 自主保养基本概念培训 | 23 | 内训 |
139 | T | 精益生产 | 基于IPD项目管理(管理者专班3期)班 | 4 | 外聘 |
140 | P/M | 财务管理 | 财务合并系统专修班2 | 12 | 外聘 |
141 | T/P/M | 组织与学习发展 | IPD倡导者&践行者研修2班 | 34 | 外聘 |
142 | M | 中高层领导力 | 飞龙班2023级1期培训 | 4 | 外聘 |
143 | T | 职业能力及素养 | 能源数据管理培训班 | 1 | 外聘 |
144 | M | 后备干部培养专项 | 23级雏英班1期 | 3 | 外聘 |
145 | M | 后备干部培养专项 | 23级雏英班管理集训班 | 17 | 外聘 |
146 | M | 中高层领导力 | 2023年总经理做预算培训2.0-财务班 | 3 | 外聘 |
147 | M | 中高层领导力 | 飞龙班2023级2期培训 | 1 | 外聘 |
148 | M | 中高层领导力 | 2023年总经理做预算培训2.0-总经理班 | 1 | 外聘 |
149 | M | 中高层领导力 | 2023年总经理做预算培训2.0-业务与职能班 | 2 | 外聘 |
150 | M | 后备干部培养专项 | 雏英计划2023级2期-定战略 | 11 | 外聘 |
151 | M | 中高层领导力 | 安全生产管理者专修班-应急管理班 | 6 | 外聘 |
152 | M | 中高层领导力 | 飞龙班2023级2期 | 2 | 外聘 |
注:T是指技术序列;P是指职能序列;M是指管理序列;O是指生产操作序列;新鹰计划是指毕业生培养培训计划。 |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时) | 2,652.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194,261.77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A.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2.利润分配的形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并且公司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向股东大会说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5)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行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6.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中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B.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0,771,00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90,978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916,016.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72%。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7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93,916,016.1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7,454,540.65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5.72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93,916,016.1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5.72 |
注: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激励政策,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十三、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断健全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报告期内修订了《公司章程》《派往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人员行为管理规定》《劳动管理制度》《目标和绩效管理规定》《投资管理规定》《招标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现有内控制度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和公允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开展内控评价工作。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发展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持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促进公司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三明厦钨、宁德厦钨、璟鹭新能源、厦门鸣鹭、雅安厦钨、氢能科技、福泉厦钨、欧洲厦钨等8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中色正元等1家参股子公司,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具体内部环境、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明确规定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确保子公司运作规范、依法经营,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不存在子公司失去控制的现象。
十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六、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CASS-CSR4.0)《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andards)的核心方案,同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披露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旨在向公司的利益相关方披露公司2023年度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工作和成效。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具体情况请参见上述报告。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9,613.95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水环境重点排污、大气重点排污单位)。
1.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排气筒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指标要求。报告期内,污水处理设施与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防治措
施有效,严格按照并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定期达标排污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配备有酸喷淋塔4套,水喷淋塔3套,除尘器19套用于处理颗粒物以及氨气废气。共有2套污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企业生产废水。报告期内,废气与废水治理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外排废气与废水中各项污染物均达到相关废气、废水排放标准。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建设项目均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审批。
(1)排污许可证
单位名称 | 资质名称 | 资质编号 | 行业类别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50200MA2XWQAT7G001V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无机盐制造 |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 2021年12月09日至2026年12月08日 |
(2)环评相关信息
公司成立至今共完成5次环境影响评价、2次验收、1次补充说明,2018年委托编写的《年产3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6月13日通过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厦环审[2018]57号),并于2019年10月通过自主验收,2021年1月委托编写了关于烧结废气排气筒拆分的补充说明报告,即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2020年委托编写的《能源新材料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9月30日通过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审批(厦海环审[2020]99号),并于2021年4月通过自主验收;2021年委托编写的《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及TPX新材料研发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1月17日通过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审批(厦海环审[2021]159号),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中;2021年建设单位自主填报《厦门厦钨新能源年处理80万方废水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项目目前处于试运营中;2022年建设单位自主填报《厦钨新能源前驱体二车间新增两套脱氨塔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项目已建设完成;2023年6月29日在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完成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登记。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在稳定工况下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其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污染物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吨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镍及其化合物 | 0.0087 |
钴及其化合物 | 0.0134 | ||
锰及其化合物 | 0.0045 | ||
颗粒物 | 2.5820 | ||
氨气 | 1.2322 | ||
水污染物 | 总镍 | 0.0374 | |
总钴 | 0.0734 |
总锰 | 0.0282 | ||
氨氮 | 1.7932 | ||
化学需氧量 | 5.9714 | ||
工业废物 | 废旧匣钵 | 1677.41 | |
废旧吨袋 | 87.58 | ||
危险废物 | 废矿物油与含油废物 | 5.6625 | |
实验室废物 | 0.9024 | ||
废活性炭 | 12.0779 | ||
漆渣 | 0.9479 |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0.026 |
水污染物 | 氨氮 | 0.7617063 | |
化学需氧量 | 1.121893 | ||
工业废物 | 废旧匣钵 | 2295.3 | |
废旧吨袋 | 71.22 | ||
危险废物 | 废矿物油 | 0.25 | |
实验室废物 | 0.055 | ||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镍及其化合物 | 0.00149 |
颗粒物 | 0.358 | ||
水污染物 | 总镍 | 0.0016 | |
总钴 | 0.00192 | ||
总锰 | 0.00192 | ||
化学需氧量 | 0.832 | ||
工业废物 | 废旧匣钵 | 1003.9 | |
废旧吨袋 | 44.76 | ||
废辊棒、废加热棒 | 30.3 | ||
生产废品 | 4.74 | ||
粉尘 | 19.727 | ||
废添加剂桶 | 2.84 | ||
危险废物 | 废矿物油 | 1.349 | |
废有机溶剂 | 0.416 | ||
其他废物 | 2.80 | ||
废铅蓄电池 | 1.419 |
水处理污泥 | 0.003 |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镍及其化合物 | 0.01156 |
钴及其化合物 | 0.01026 | ||
锰及其化合物 | 0.00671 | ||
颗粒物 | 7.13598 | ||
水污染物 | 总镍 | 0.00325 | |
总钴 | 0.00358 | ||
总锰 | 0.00217 | ||
氨氮 | 0.66 | ||
化学需氧量 | 1.76 | ||
工业废物 | 废旧匣钵 | 1871.573 | |
废旧吨袋 | 53.74 | ||
危险废物 | 废矿物油与含油废物 | 0.916 | |
废化学品包装物 | 1.7751 | ||
实验室废物 | 0.008 | ||
漆渣 | 0.0392 |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法规的要求。针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公司制定了气体排放、固废物回收、噪声控制等管理制度,包括《环保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环保设施管理规定》《厂界噪声管理规定》《废水管理规定》《废气管理规定》《雨水管理规定》《化粪池管理规定》《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等相关环保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1,491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调整生产工艺降低工艺能耗、节能技改等 |
s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努力推进各项节能减排工作:
公司制定了《温室气体盘查管理制度》明确了全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源识别(包括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源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源)、数据收集、计算、清单化输出与核查等的相关工作与负责
部门。公司将碳排放管理的责任细分,各部门制定减排目标,对每月碳排放数据进行汇报分析,优化数据收集内容、及时发现异常并加以改善;公司开展了ISO14064碳排放体系认证,对主要排放源数据进行收集,开展月度排放二氧化碳监控,制定《温室气体排查报告》,为后续减排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现已取得ISO14064认证证书;开展了ISO14067产品碳足迹认证,评估公司产品钴酸锂、三元材料和贮氢合金在原料取得、制造、运输、销售等生命周期中直接和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公司采取更加有效的减排措施提供量化数据作为支撑;2023年对公司贮氢合金进行碳足迹首次认证,钴酸锂产品、低镍三元材料与中镍三元材料进行碳足迹再认证;2023年公司还开展了ISO14021产品循环含量验证声明认证,对公司多款产品的进行循环含量认证。除此之外,公司加强氨氮回收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工业废水氨氮的处理效果,提高了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了生态系统的平衡;公司制定了《降本增效激励方案》,以调动广大员工参与降本增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意识、强化管理;公司开展了多项节能减排活动,使用LED照明替代无极灯或其他灯具、优化工艺降低产品吨电耗、号召员工低碳出行,多使用公共交通等。为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公司积极引入核电作为生产用电来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中核(福建)电能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核电购入协议,确定了核电购入配额,确保生产用电大部分来自核电。公司积极推行绿色办公政策,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无纸化办公,通过提倡节约用电、绿色出行等举措践行节能减排的目标。除此之外,公司积极走访主要供应商,督导供应商开展ISO14064/ISO14067双体系建设,建议供应商使用低碳电力,增加循环回收材料的使用,督促供应商开展节能技改降低碳排放。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核定的排放总量,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均制定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上报属地环保部门备案,相关建设项目均完成了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核定的排放总量,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均制定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上报属地环保部门备案,相关建设项目均完成了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公司目前已安装了22套排气筒在线监测装置,所有设备均已接入环保局网站。水质在线监测装置(氨氮和COD)业已联网,并按照环保局要求进行平台报备和线下报送材料。公司对废旧匣钵以及吨袋等工业废物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公司安全环保相关部门负责对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将入库固体废物录入政府监管平台,并协助做好危废转移工作,定期报送危险废弃物产生时间、种类、数量及去向。公司重视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根据公司的《目
标和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公司将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纳入危险废弃物产生部门的经理绩效考核中,有效保证相关部门协同执行危险废物的监管及污染防治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环保投资9,613.95万元积极用于建设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中心扩容技改项目(MVR)、环保技改项目、环保监测等项目,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派请第三方单位对公司废水、废气、噪声进行监测。废水排放均未超过国家规范标准值,实现达标排放。废水排放量、氨氮排放量、COD排放量、重金属排放量均远低于年度总量控制限值。废气各项污染因子均未超过《GB16829-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氨气排放量、粉尘排放量、镍钴锰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均远低于年度总量控制限值。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贡献34,539.06万元,向员工支付的工资和福利42,748.68万元,支付给股东的股息15,027.54万元,向银行等债权人给付的利息金额4,557.16万元,对外捐赠25.60万元;扣减政府补助后总社会贡献值约为88,554.20万元。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23.00 | 20.00万元用于甘肃“12·18”临夏州积石山县地震救灾捐赠资金;3.00万元捐赠给当地社区,主要用于金秋助学等 |
物资折款(万元) | 2.60 | 向三明市三元区岩前中学捐赠空调3台、吊扇27台,改善教室及实验室环境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0.71 | 捐赠给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公司各党支部根据《福建省妇联关于开展2023年妇女儿童慈善公益募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关爱妇女儿童·福暖八闽大地”自愿捐款活动,收到自愿捐款0.71万元,并转给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48 | 为当地社区48位老人发放生活必需品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沧区海沧街道海沧社区居民委员会、青礁村村民委员会、囷瑶村村民委员会等提供助学捐款,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资助;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到社区开展志愿慰问老人活动,为当地48位老人发放生活必需品,同时开展关爱自闭症儿童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社会形象。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调研接待、业绩说明会等互动交流平台及方式,保障所有股东均有获取信息的平等机会。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款保障债权人权益,利用互通互访的交流形式,加强与债权人及时的信息联系,创造公平合作、共同发展的发展环境,具有较高的信誉度,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依法组建了工会,并由工会代表员工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和《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坚持职工群众当家作主,推行合理化建议奖励,长期践行职工代表大会,为职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管理、监督干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等提供有力保障。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123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4.16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3,092.0634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7.35 |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合作共赢、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公司内部的《供应商管理规定》《供应商考核准入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践行负责任采购、绿色采购,与合作伙伴共担社会责任,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工作创造更高品质产品。公司通过精细化质量管理工作,先后获得IS09001、IATF16949等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品质管控及风险预防机制并持续进行优化。公司制定了《质量管理手册》《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监视和测量管理规定》《不合格品、不符合管理规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以保障公司产品一流的品质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对各类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包材、工装等均执行了有害物质的规范管理,生产过程符合IS014001、IS045001管理体系的要求,产品符合下游客户须遵守的相关法规要求,未发生有害物质管理的违规事件。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行业协会,致力于推动行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加入的行业协会情况如下:
1、厦门高新技术发展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2、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协会会员单位
3、厦门市计量测试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4、福建省企联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副总干事长单位
5、厦门市技术市场协会会员单位
6、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协会会长单位
7、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钴业分会理事单位
8、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会员单位
9、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镍业分会会员单位
10、福建省电池技术协会理事长单位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目标乘势而上、昂扬斗志笃行实干,深入开展“深学争优、实干争效、敢为争先”行动,坚持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扬“党员突击队”攻坚克难,冲锋在前的实干、奉献精神,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成果显著。公司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党课学习、志愿者服务等党员教育活动,包括集中学习411场,参与4,480人次;开展党课宣讲14场,参与923人次;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7场,覆盖541人次;开展春节送春联、重阳节慰问老人、暑托班等志愿者服务活动26场,参与584人次。
报告期内,宁德厦钨新能源党支部“党建+满分”获省冶金党委“五星党建品牌示范建设项目”,三明厦钨新能源党支部“红心向党?三精铸魂”获上级党委“优秀党建品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和彰显。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1.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http://rs.p5w.net) 2.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3.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3 | 1.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http://rs.p5w.net) 2.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3.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在官网(http://www.xtc-xny.com/)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2.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3.报告期内,公司举办3次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4.公司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展开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积极接待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调研,及时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安排专人负责回复“E互动”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公司设置投资者交流热线,安排专人接听,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顺畅。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通过内外部培训,以及对新规则的学习,持续加强董监高及相关关键人员合规意识,确保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断加强自愿性公告的披露,提升公司信息的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同时为保证投资者利益,公司明确了关于自愿信息披露标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的发生。
(四)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在鼓励产品研发创新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技术研发、查新检索、申请、许可使用、权利保护等事项进行全方位管理。
公司鼓励员工从事知识产权研发工作,登记清查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执行知识产权的确权和保护政策,管控产权变动情况,规范知识产权的使用行为和经营管理方式。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行为,健全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与方式。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厦门钨业、间接控股股东稀土集团、冶金控股 | 详见备注1 | 2020年7月13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冶控投资、闽洛投资 | 详见备注2 | 2020年7月13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宁波海诚 | 详见备注3 | 2020年7月13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杨金洪、姜龙、陈庆东、张瑞程、陈康晟 | 详见备注4 | 2020年7月13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曾雷英、魏国祯、罗小成、郑超、马跃飞、张鹏 | 详见备注5 | 2020年7月13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厦门钨业 | 持股及减持意向,详见备注6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宁波海诚、国新厚朴、福建国改基金、冶控投资 | 持股及减持意向,详见备注7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厦门钨业 | 稳定股价承诺,详见备注8 | 2020年7月13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 | 公司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9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厦门钨业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10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稀土集团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11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冶金控股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12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13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厦门钨业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诺,详见详见备注14 | |||||||||
其他 | 公司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备注15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16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厦门钨业、稀土集团、冶金控股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17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监高人员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18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备注19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厦门钨业、稀土集团、冶金控股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施,详见备注20 | |||||||||
其他 | 公司董监高人员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备注21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厦门钨业 | 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的承诺,详见备备注22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股东信息披露承诺,详见备注23 | 2021年2月1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 | 详见备注24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厦门钨业 | 详见备注25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稀土集团、冶金控股 | 详见备注26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详见备注27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监高 | 详见备注28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厦门钨业 | 详见备注29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稀土集团、冶金控股 | 详见备注30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厦门钨业、三钢闽光、冶控投资、潘洛铁矿 | 详见备注31 | 2022年3月1日 | 是 |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厦门钨业、三钢闽光、冶控投资、潘洛铁矿 | 关于不存在短线交易的承诺,详见备注32 | 2022年3月1日 | 是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厦门钨业、稀土集团、冶金控股 |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33 | 2022年3月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34 | 2022年3月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间接控股股东稀土集团、冶金控股承诺:
“1、自厦钨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厦钨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厦钨新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厦钨新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厦钨新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厦钨新能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厦钨新能持续稳定经营。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控制的企业冶控投资、闽洛投资承诺:
“1、自厦钨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厦钨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厦钨新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厦钨新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厦钨新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本公司/本企业增资入股厦钨新能时于2019年4月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中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3: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海诚承诺:
“1、自厦钨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厦钨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本企业增资入股厦钨新能时于2019年4月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中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金洪、姜龙、陈庆东、张瑞程、陈康晟承诺:
“1、自厦钨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厦钨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本人担任厦钨新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厦钨新能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厦钨新能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厦钨新能股份。
3、本人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厦钨新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厦钨新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厦钨新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曾雷英、魏国祯、罗小成、郑超、马跃飞、张鹏承诺:
“1、自厦钨新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厦钨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自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6: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持有厦钨新能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如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厦钨新能股份的,将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厦钨新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4、信息披露。本公司如为持股5%以上股东且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公司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厦钨新能予以公告。若减持信息披露规则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7: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海诚、国新厚朴、福建国改基金、冶控投资承诺:
“1、本企业/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持有厦钨新能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企业/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如本企业/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厦钨新能股份的,将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本企业/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首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的50%,第二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剩余股份总数,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厦钨新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信息披露。本企业/本公司如为持股5%以上股东且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企业/本公司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厦钨新能予以公告。若减持信息披露规则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5、如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8:为维护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和厦门钨业承诺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2、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一)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3、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0%。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10%,但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50%。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应当履行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相应规定。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一)公司回购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15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一)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约束措施
(一)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的或者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二)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若控股股东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的,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的,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20%。”
备注9:公司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0:厦门钨业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厦门钨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1:稀土集团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稀土集团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2:冶金控股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冶金控股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如有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述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4:厦门钨业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由于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发行人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针对此情况,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发行人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若发行人董事会决议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本公司承诺就该等表决事项在股东大会中以本公司控制的股份投赞成票。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等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备注16:公司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做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阶段,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投资者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议、批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定。”
备注17:厦门钨业、稀土集团、冶金控股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做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将遵守该等规定。”
备注1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备注19: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如果非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①在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的事项,并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③如果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不可行的,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④如果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果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和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20:厦门钨业、间接控股股东稀土集团、冶金控股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如果非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的事项,并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③如果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不可行的,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④如果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果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和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2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如果非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的事项,并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③如果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不可行的,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④如果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果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和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22:厦门钨业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出具如下承诺:
“如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被处罚的,本公司承诺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以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遭受损失。”
备注23: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平潭兴杭国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001%的份额,且系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5714%的份额,系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同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兴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4286%的份额,且系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经穿透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0.00006675%的股份。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备注24:公司出具如下书面承诺:
“1、本公司承诺将继续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除外,下同)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公司承诺未来亦不会从事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
备注25:厦门钨业出具如下书面承诺:
“1、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控股股东期间,将厦钨新能作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范围内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唯一平台。
2、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控股股东期间,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证本公司控制企业(厦钨新能除外,下同)不从事与厦钨新能形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对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本次分拆上市后本公司控制企业的业务与厦钨新能的业务出现竞争情况,本公司承诺在知悉相关情况后立即书面通知厦钨新能,并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权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本条所述的竞争情况:(1)在必要时,本公司将减持所控制企业股权直至不再控制,或者本公司将转让所控制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在必要时,厦钨新能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以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收购本公司控制企业的股权或本公司控制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有利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3、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厦钨新能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相关赔偿。”
备注26:稀土集团、冶金控股分别出具如下书面承诺:
“1、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厦钨新能作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范围内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唯一平台。
2、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证本公司控制企业(厦钨新能除外,下同)不从事与厦钨新能形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对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本公司控制企业的业务与厦钨新能的业务出现竞争情况,本公司承诺在知悉相关情况后立即书面通知厦钨新能,并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有权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本条所述的竞争情况:(1)在必要时,本公司将减持所控制企业股权直至不再控制,或者本公司将转让所控制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在必要时,厦钨新能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以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收购本公司控制企业的股权或本公司控制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有利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3、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厦钨新能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
备注27:公司出具如下书面承诺: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关联企业(本公司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下同)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批准、授权等程序,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企业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将不会违法违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谋求或输送任何利益。
3、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备注2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如下书面承诺:
“1、本人作为厦钨新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保证将依法行使作为厦钨新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充分尊重厦钨新能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厦钨新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人作为厦钨新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厦钨新能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3、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厦钨新能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厦钨新能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人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人不会违法违规向厦钨新能谋求任何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厦钨新能及厦钨新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厦钨新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29:厦门钨业出具如下书面承诺:
“1、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的控股股东期间,保证将依法行使作为厦钨新能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厦钨新能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厦钨新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的控股股东期间,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厦钨新能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厦钨新能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下同)与厦钨新能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厦钨新能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违法违规向厦钨新能谋求任何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厦钨新能及厦钨新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30:稀土集团、冶金控股分别出具如下书面承诺:
“1、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保证将依法行使作为厦钨新能间接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厦钨新能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厦钨新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厦钨新能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厦钨新能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下同)与厦钨新能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厦钨新能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厦钨新能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4、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违法违规向厦钨新能谋求任何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厦钨新能及厦钨新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31:厦门钨业、三钢闽光、冶控投资、潘洛铁矿承诺:
“公司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相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厦钨新能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相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32:厦门钨业、三钢闽光、冶控投资、潘洛铁矿承诺:
“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2022年3月2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厦钨新能股票的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厦钨新能股票的计划。”
备注33: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间接控股股东稀土集团、冶金控股承诺:
“1、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厦钨新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厦钨新能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厦钨新能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厦钨新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厦钨新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厦钨新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备注3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7.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殷雪芳、蓝惠东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殷雪芳(4)、蓝惠东(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 |
保荐人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2-079 |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5、关联交易情况”。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厦钨新能关于协议受让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2-066 |
注:协议受让冶金控股相关资产进展:已于2023年6月完成资产交割,交易履行完毕。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稀土集团 | 间接控股股东 | 900.00 | 900.00 | ||||
合计 | 900.00 | 900.00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2015年,稀土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1,900万元委托贷款,用于厦门钨业年产10,000吨车用锂离子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借款期限自201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年利率1.2%。其后,稀土集团将该笔委托贷款提供给厦门钨业,厦门钨业于2017年1月1月将该笔委托贷款划转至新能源有限。2017年9月,新能源有限已经通过厦门钨业偿还了400万元本金。2021年9月,公司通过厦门钨业偿还了600万元本金。该笔委托贷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专项产业基金低息委托贷款,贷款利率由稀土集团与非关联委托方共同约定,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定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该笔贷款利率具有公允性,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期计提稀土集团利息费用10.95万元。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关联租赁
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厂房、仓库等 | 562,302.00 | 749,736.00 |
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应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厂房、办公室等 | 1,495,859.05 | 6,190,061.66 | 2,571,414.55 | 87,100.61 | 126,695.86 | 8,128,953.05 |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厂房 | 1,333,233.00 | 221,100.00 | 84,562.32 | 23,151.86 | 3,757,321.43 |
2.关联方商标授权
公司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许可方,许可公司在主营业务及其相关领域无偿使用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两项注册商标。上述商标许可期限分别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许可商标注册届满之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许可商标注册届满之日。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5,858,575.57 | 2022-5-16 | 2022-9-22 | 2023-3-22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40,000,000.00 | 2021-7-27 | 2021-12-6 | 2023-12-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03,493,025.29 | 2022-5-6 | 2022-8-11 | 2023-2-11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2-5-6 | 2022-8-18 | 2023-2-17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9,683,402.68 | 2022-5-6 | 2022-11-23 | 2023-5-23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19,035,003.54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18,035,003.54元。报告期内担保义务履行完毕金额为318,035,003.54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保本浮动收益型-工商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建设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250,000,000.00 | 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厦门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厦门国际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工商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厦门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厦门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厦门国际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工商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厦门国际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工商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厦门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厦门国际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兴业证券 | 闲置募集资金 | 49,999,000.00 | 49,999,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2-12-19 | 2023-3-23 | 闲置募集资金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2年第445期L款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20%-3.50% | 888,621.92 | 是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00.00 | 2022-12-21 | 2023-1-20 | 闲置募集资金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50%-2.27% | 466,438.36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2-12-27 | 2023-3-27 | 闲置募集资金 |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54%-3.50% | 874,999.60 | 是 | 否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3-3-24 | 2023-6-23 | 闲置募集资金 |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3510560323期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50%-3.31% | 811,416.67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3-3-29 | 2023-7-3 | 闲置募集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113期A款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20%-3.04% | 742,329.86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3-3-30 | 2023-7-3 | 闲置募集资金 |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54%-3.36% | 807,499.79 | 是 | 否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3-7-7 | 2023-8-11 | 闲置募集资金 |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CK2302262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485%-3.1% | 274,263.85 | 是 | 否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3-7-7 | 2023-8-14 | 闲置募集资金 |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3533950706期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40%-3.11% | 317,722.22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3-7-13 | 2023-8-17 | 闲置募集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257期D款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0.95%-2.94% | 248,241.10 | 是 | 否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00.00 | 2023-8-31 | 2024-2-29 | 闲置募集资金 |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3544930830期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6%-3.21%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000.00 | 2023-8-30 | 2024-2-22 | 闲置募集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323期G款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2%-3.04% | 200,000,000.00 | 是 | 是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3-9-1 | 2024-3-15 | 闲置募集资金 |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CK2302347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55%-3.1% | 100,000,000.00 | 是 | 是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3-9-4 | 2024-2-3 | 闲置募集资金 |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3201240901期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6%-3.45% | 100,000,000.00 | 是 | 是 | |||||
兴业证券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49,999,000.00 | 2023-12-26 | 2024-1-2 | 闲置募集资金 | 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 | 5.290% | 49,999,00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2日 | 1,540,880,141.50 | 0.00 | 1,447,076,967.43 | 1,447,076,967.43 | 1,447,076,967.43 | 1,367,600,265.04 | 94.51 | 14,046,088.52 | 0.97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 8月11日 | 3,499,999,894.08 | 0.00 | 3,493,466,895.34 | 3,493,466,895.34 | 3,493,466,895.34 | 2,555,636,020.47 | 73.15 | 50,003,760.98 | 1.43 | 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2日 | 否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14,046,088.52 | 820,086,368.42 | 91.12 | 已完工 | 是 | 是 | 不适用 | 58,317,453.85 | 58,317,453.85 | 否 | 87,757,572.3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2日 | 否 | 600,000,000.00 | 547,076,967.43 | 0.00 | 547,513,896.62 | 100.08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11日 | 否 | 990,000,000.00 | 990,000,000.00 | 50,003,760.98 | 50,003,760.98 | 5.05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11日 | 否 | 2,510,000,000.00 | 2,503,466,895.34 | 0.00 | 2,505,632,259.49 | 100.09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注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结项时形成节余募集资金87,757,572.36元;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含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收益。公司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根据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货款,在募投项目结项时尚有未支付的工程、设备合同尾款,公司后续将直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三) 报告期内募投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2年8月24日 | 50,000.00 | 2022年8月24日 | 2023年8月23日 | 50,000.00 | 否 |
2023年8月23日 | 50,000.00 | 2023年8月23日 | 2024年8月22日 | 50,000.00 | 否 |
其他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49,999.90万元。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税收贡献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6,144,371 | 68.59 | 82,457,748 | -3,428,571 | 79,029,177 | 285,173,548 | 67.7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57,643,116 | 52.45 | 63,057,246 | 63,057,246 | 220,700,362 | 52.4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8,501,255 | 16.14 | 19,400,502 | -3,428,571 | 15,971,931 | 64,473,186 | 15.3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8,501,255 | 16.14 | 19,400,502 | -3,428,571 | 15,971,931 | 64,473,186 | 15.3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4,406,344 | 31.41 | 37,762,538 | 3,428,571 | 41,191,109 | 135,597,453 | 32.2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4,406,344 | 31.41 | 37,762,538 | 3,428,571 | 41,191,109 | 135,597,453 | 32.2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00,550,715 | 100 | 120,220,286 | 120,220,286 | 420,771,001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完成2022年度现金红利派发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公司的股本总额从300,550,715股增加至420,771,001股。2023年7月28日,公司发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的限售期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以及限售期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428,57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81%,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8月7日。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六、(二)主要财务指标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厦门钨业 | 115,649,649 | 0 | 46,259,859 | 161,909,508 | 首发限售 | 2024年8月5日 |
35,404,422 | 0 | 14,161,769 | 49,566,191 | 定向增发 | 2024年2月18日 | |
潘洛铁矿 | 979,568 | 0 | 391,827 | 1,371,395 | 定向增发 | 2024年2月18日 |
三钢闽光 | 5,597,537 | 0 | 2,239,015 | 7,836,552 | 定向增发 | 2024年2月18日 |
宁波海诚 | 22,086,167 | 0 | 8,834,467 | 30,920,634 | 首发限售 | 2024年8月5日 |
冶控投资 | 9,433,960 | 0 | 3,773,584 | 13,207,544 | 首发限售 | 2024年8月5日 |
6,996,921 | 0 | 2,798,768 | 9,795,689 | 定向增发 | 2024年2月18日 | |
闽洛投资 | 7,547,168 | 0 | 3,018,867 | 10,566,035 | 首发限售 | 2024年8月5日 |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448,979 | -3,428,571 | 979,592 | 0 | 首发限售 | 2023年8月7日 |
合计 | 206,144,371 | -3,428,571 | 82,457,748 | 285,173,548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请参阅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本变动情况”。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15,383,599,444.78元,负债总额为7,033,440,007.32元,资产负债率为45.72%;本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13,481,043,518.92元,负债总额为4,641,693,460.10元,资产负债率为34.43%。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73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61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421,628 | 211,475,699 | 50.26 | 211,475,699 | 无 | 不适用 | 国有法人 |
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34,467 | 30,920,634 | 7.35 | 30,920,634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572,352 | 23,003,233 | 5.47 | 23,003,233 | 无 | 不适用 | 国有法人 |
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698,184 | 13,130,144 | 3.12 | 0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18,867 | 10,566,035 | 2.51 | 10,566,035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64,150 | 7,924,526 | 1.88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2,239,015 | 7,836,552 | 1.86 | 7,836,552 | 无 | 不适用 | 国有法人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46,206 | 7,511,721 | 1.79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宁波国新厚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86,796 | 6,603,786 | 1.57 | 0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兴证资管鑫众厦钨新能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11,222 | 4,472,728 | 1.06 | 0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数量 | |
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3,130,1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30,144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7,924,526 | 人民币普通股 | 7,924,526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511,721 | 人民币普通股 | 7,511,721 |
宁波国新厚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03,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6,603,786 |
兴证资管鑫众厦钨新能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472,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2,728 |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366,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4,366,15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93,1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3,16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95,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5,46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61,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1,403 |
李广欣 | 1,16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9,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厦门钨业、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9,431,960 | 3.14 | 0 | 0.00 | 13,130,144 | 3.12 | 74,600 | 0.02 |
兴证资管鑫众厦钨新能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261,506 | 1.09 | 27,800 | 0.01 | 4,472,728 | 1.06 | 132,300 | 0.0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未知 | 0 | 0.00 | 1,693,164 | 0.4 | 372,900 | 0.09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未知 | 0 | 0.00 | 1,395,460 | 0.33 | 448,200 | 0.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未知 | 0 | 0.00 | 1,361,403 | 0.32 | 417,000 | 0.10 |
注:上述表格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1,475,699 | 2024年8月5日;2024年2月18日 | / | 其中:1.首发限售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限售36个月,于2024年8月5日可上市交易2.定增限售股份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限售18个月,于2024年2月18日可上市交易 |
2 | 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920,634 | 2024年8月5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36个月 |
3 | 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003,233 | 2024年8月5日;2024年2月18日 | / | 其中:1.首发限售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限售36个月,于2024年8月5日可上市交易2.定增限售股份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限售18个月,于2024年2月18日可上市交易 |
4 | 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66,035 | 2024年8月5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36个月 |
5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7,836,552 | 2024年2月18日 | / | 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限售18个月 |
6 |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1,371,395 | 2024年2月18日 | / | 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限售18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厦门钨业、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兴证资管鑫众厦钨新能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289,306 | 2022年8月5日 | 1,315,722 | 4,605,028 |
注:报告期初,兴证资管鑫众厦钨新能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数为3,289,306股(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期末持有数量)。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股东持股数相应增加。截至报告期末,兴证资管鑫众厦钨新能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数为4,605,028股,报告期内股数增加了1,315,722股。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3,428,571 | 2023年8月5日 | -3,428,571 | 0 |
注: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2,448,979股。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数量由2,448,979股增加至3,428,571股。2023年8月7日(因2023年8月5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的限售期届满,上市流通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428,571股。截至报告期末,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数为0股。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黄长庚 |
成立日期 | 1997年12月3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钨、稀土投资;钨及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钨合金、钨深加工产品和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木料、塑料、布包装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粉末、硬质合金、精密刀具、钨钼丝材、新能源材料和稀有稀土金属的制造技术、分析检测以及科技成果的工程化转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出口本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技术、设备、原辅材料及备品备件(计划、配额、许可证及自动登记的商品另行报批);加工贸易。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 |
成立日期 | / |
主要经营业务 | 国有资产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厦钨新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厦钨新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和附注七、61。
1、事项描述
厦钨新能公司主营业务为钴酸锂、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等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年度厦钨新能公司营业收入为1,731,087.33万元。由于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厦钨新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了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厦钨新能公司与其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识别合同履约义务、确定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评价了厦钨新能公司2023年度收入确认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对收入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客户签收记录、海关报关单据、客户供应链系统的交易数据等。
(4)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报告期内各月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判断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5)向报告期内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
(6)对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实施了截止性测试,选取样本,核对客户签收记录、海关报关单据等支持性文件,确认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6和附注七、10。
1、事项描述
厦钨新能公司2023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为208,286.45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1,903.77万元。按照厦钨新能公司的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由于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历史售价以及未来市场变化趋势确定预计售价时需要运用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及评价了管理层评估和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对厦钨新能公司存货选取样本实施了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3)获取了厦钨新能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了管理层对存货的售价,以及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的金额作出的估计是否合理,检查了管理层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算的准确性。
(4)对于有合同约定价格的存货,我们抽取样本检查了合同价格;对于没有合同约定价格的,我们检查了管理层估计其可变现净值时采用的关键假设。
四、其他信息
厦钨新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厦钨新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厦钨新能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厦钨新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厦钨新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厦钨新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厦钨新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厦钨新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厦钨新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 四月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199,576,265.64 | 1,016,518,212.2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04,162,210.94 | 450,225,555.5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4 | 3,498,587,724.59 | 4,954,899,159.1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474,275,234.37 | 1,190,483,265.07 |
预付款项 | 七、8 | 10,075,576.63 | 17,145,274.8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5,769,293.18 | 6,117,940.8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963,826,719.94 | 3,351,688,644.7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76,475,707.88 | 65,190,158.73 |
流动资产合计 | 7,832,748,733.17 | 11,052,268,211.1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97,211,336.32 | 100,264,507.7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499,556,801.18 | 3,637,033,016.57 |
在建工程 | 七、22 | 1,178,050,689.55 | 179,385,197.5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8,197,216.90 | 16,519,083.57 |
无形资产 | 七、26 | 377,542,166.79 | 280,225,858.4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7,256,879.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25,590,126.18 | 108,382,864.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34,889,569.20 | 9,520,705.2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48,294,785.75 | 4,331,331,233.67 | |
资产总计 | 13,481,043,518.92 | 15,383,599,444.7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70,057,75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399,871,073.03 | 3,038,568,961.10 |
应付账款 | 七、36 | 2,274,599,472.50 | 2,095,600,006.6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304,758.19 | 5,515,883.1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525,017.82 | 5,510,765.63 |
应交税费 | 七、40 | 14,386,237.35 | 96,853,300.3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5,636,686.53 | 23,623,245.0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3,144,082.03 | 627,113,259.9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3,114,504.06 | 39,336,009.35 |
流动负债合计 | 3,769,581,831.51 | 6,002,179,181.2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04,659,999.58 | 870,785,472.3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0,747,561.40 | 10,340,540.44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4,054,300.00 | 24,054,3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24,477,636.92 | 119,336,271.7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8,172,130.69 | 6,744,241.4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72,111,628.59 | 1,031,260,826.03 | |
负债合计 | 4,641,693,460.10 | 7,033,440,007.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20,771,001.00 | 300,550,71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6,021,719,396.53 | 6,141,703,962.5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99,086.68 | -3,998,521.04 |
专项储备 | 七、58 | 804,629.39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99,832,907.64 | 154,709,975.6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938,633,235.51 | 1,606,576,984.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581,562,083.39 | 8,199,543,116.53 | |
少数股东权益 | 257,787,975.43 | 150,616,320.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839,350,058.82 | 8,350,159,437.4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481,043,518.92 | 15,383,599,444.78 |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76,277,312.53 | 359,652,004.0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778,117.64 | 100,03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358,718,944.03 | 1,891,942,550.10 |
应收款项融资 | 297,012,447.91 | 593,686,220.77 | |
预付款项 | 51,353,608.62 | 19,795,357.7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310,879,406.33 | 3,862,280,861.7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23,545,866.89 | 1,578,733,585.1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487,681.31 | 5,408,120.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6,791,053,385.26 | 8,411,528,700.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105,228,288.93 | 1,613,281,460.3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86,601,977.51 | 2,404,895,261.61 | |
在建工程 | 123,760,009.01 | 35,523,968.8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698,872.88 | 5,324,310.85 | |
无形资产 | 199,966,323.54 | 146,296,141.3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396,883.71 | 23,309,642.8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70,301.04 | 5,921,130.8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55,622,656.62 | 4,234,551,916.71 | |
资产总计 | 11,546,676,041.88 | 12,646,080,617.2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0,057,75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82,250,591.16 | 1,721,989,680.17 | |
应付账款 | 1,313,049,000.99 | 1,104,313,214.1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07,324.58 | 3,748,421.21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41,999.22 | 4,249,700.00 | |
应交税费 | 9,350,420.85 | 52,665,673.21 | |
其他应付款 | 427,488,159.95 | 260,164,488.7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731,778.02 | 587,364,067.1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370,837.67 | 19,365,242.3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62,890,112.44 | 3,823,918,236.9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61,700,000.00 | 620,593,111.22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541,268.93 | 1,306,695.83 | |
长期应付款 | 9,003,300.00 | 9,003,3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6,305,499.96 | 40,266,166.5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21,698.58 | 798,646.6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0,671,767.47 | 671,967,920.27 | |
负债合计 | 3,093,561,879.91 | 4,495,886,157.2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20,771,001.00 | 300,550,71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080,780,344.83 | 6,200,764,910.8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78,883.18 | -1,908,903.0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5,398,289.46 | 150,275,357.50 | |
未分配利润 | 1,756,343,409.86 | 1,500,512,379.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453,114,161.97 | 8,150,194,460.0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546,676,041.88 | 12,646,080,617.27 |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7,310,873,278.22 | 28,751,311,102.65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7,310,873,278.22 | 28,751,311,102.6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16,743,152,720.82 | 27,385,527,788.75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5,927,192,080.98 | 26,277,854,884.2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8,942,909.63 | 37,137,235.62 |
销售费用 | 七、63 | 32,893,039.02 | 26,323,805.64 |
管理费用 | 七、64 | 192,374,622.46 | 154,979,228.63 |
研发费用 | 七、65 | 464,606,608.10 | 757,310,248.22 |
财务费用 | 七、66 | 87,143,460.63 | 131,922,386.44 |
其中:利息费用 | 124,085,924.00 | 141,835,209.11 | |
利息收入 | 22,036,950.98 | 15,185,289.5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3,438,394.70 | 120,635,839.9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7,107,457.50 | 5,499,341.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06,828.55 | 264,507.7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163,210.9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6,517,812.99 | -102,361,558.4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78,565,661.45 | -149,808,467.8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535.5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0,381,772.08 | 1,239,753,004.7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476,840.99 | 6,242,750.3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275,201.24 | 5,281,526.0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58,583,411.83 | 1,240,714,228.9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9,091,634.68 | 110,833,713.4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9,491,777.15 | 1,129,880,515.5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9,491,777.15 | 1,129,880,515.5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7,454,540.65 | 1,120,551,568.7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37,236.50 | 9,328,946.8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7 | 3,933,852.36 | -4,772,037.56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799,434.36 | -4,734,244.7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99,434.36 | -4,734,244.7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75,264.21 | -5,126,093.15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24,170.15 | 391,848.36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4,418.00 | -37,792.7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33,425,629.51 | 1,125,108,478.0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1,253,975.01 | 1,115,817,324.0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71,654.50 | 9,291,154.0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2.9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2.9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9,389,364,758.42 | 15,594,155,014.26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8,350,049,061.50 | 13,765,345,401.89 |
税金及附加 | 16,655,899.70 | 17,375,918.58 | |
销售费用 | 27,448,353.00 | 23,688,958.99 | |
管理费用 | 118,665,606.95 | 102,707,017.72 | |
研发费用 | 331,438,382.10 | 502,651,332.28 | |
财务费用 | 23,966,779.47 | 55,093,712.32 | |
其中:利息费用 | 54,861,605.34 | 69,150,897.71 | |
利息收入 | 11,618,595.63 | 9,718,636.69 | |
加:其他收益 | 42,990,425.74 | 103,207,212.0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022,831.60 | 5,303,786.1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06,828.55 | 264,507.7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9,117.6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220,317.03 | 13,197,595.6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203,183.44 | -141,670,877.5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82,509,550.21 | 1,107,330,388.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3,663,821.40 | 4,924,172.43 |
减:营业外支出 | 4,413,395.21 | 4,938,698.9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81,759,976.40 | 1,107,315,862.37 | |
减:所得税费用 | 30,530,656.84 | 93,970,573.6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1,229,319.56 | 1,013,345,288.7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1,229,319.56 | 1,013,345,288.7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30,019.89 | -3,008,263.83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30,019.89 | -3,008,263.8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30,019.89 | -3,008,263.83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52,959,339.45 | 1,010,337,024.8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544,969,185.54 | 15,561,092,286.6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9,783.19 | 297,597,281.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9,163,127.59 | 171,518,574.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684,322,096.32 | 16,030,208,142.7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211,449,407.98 | 16,723,541,559.6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5,120,201.27 | 336,031,383.0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5,390,598.57 | 391,079,031.0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2,162,183.06 | 140,986,766.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04,122,390.88 | 17,591,638,740.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0,199,705.44 | -1,561,430,597.5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 | 1,050,811,416.67 | 303,251,813.2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622,338.92 | 2,477,374.4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535.5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5,433,755.59 | 305,733,723.1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45,249,533.56 | 650,661,425.9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 | 1,394,739,000.00 | 65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39,988,533.56 | 1,300,661,425.9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4,554,777.97 | -994,927,702.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5,000,000.00 | 3,580,199,894.0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5,000,000.00 | 85,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72,800,000.00 | 2,333,165,406.1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7,800,000.00 | 5,913,365,300.2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04,400,000.00 | 2,411,778,233.7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8,164,326.08 | 186,424,842.5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215,437.98 | 179,740,556.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8,779,764.06 | 2,777,943,633.1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0,979,764.06 | 3,135,421,667.1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392,889.95 | 8,938,215.1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3,058,053.36 | 588,001,581.8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6,518,212.28 | 428,516,630.4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9,576,265.64 | 1,016,518,212.28 |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488,784,820.87 | 7,786,266,363.1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4,011,593.8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069,421.30 | 158,856,902.5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29,854,242.17 | 8,049,134,859.6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255,231,757.50 | 9,503,097,020.1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8,596,488.17 | 226,152,614.8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7,178,510.77 | 285,328,901.3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734,952.11 | 90,729,552.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16,741,708.55 | 10,105,308,088.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3,112,533.62 | -2,056,173,228.8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303,251,813.2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56,763.24 | 2,477,374.4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1,956,763.24 | 305,729,187.6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6,244,537.71 | 449,715,697.7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39,739,000.00 | 812,026,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5,983,537.71 | 1,261,741,697.7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4,026,774.47 | -956,012,510.0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95,199,894.0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13,000,000.00 | 1,433,165,406.1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49,060,000.00 | 5,032,7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62,060,000.00 | 9,961,065,300.2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14,400,000.00 | 1,530,778,233.7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3,482,452.78 | 184,998,640.1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74,080,189.98 | 5,262,062,733.6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81,962,642.76 | 6,977,839,607.5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9,902,642.76 | 2,983,225,692.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442,192.06 | 8,184,424.9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6,625,308.45 | -20,775,621.3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9,652,004.08 | 380,427,625.4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6,277,312.53 | 359,652,004.08 |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 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00,550,715.00 | 6,141,703,962.57 | -3,998,521.04 | 154,709,975.68 | 1,606,576,984.32 | 8,199,543,116.53 | 150,616,320.93 | 8,350,159,437.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550,715.00 | 6,141,703,962.57 | -3,998,521.04 | 154,709,975.68 | 1,606,576,984.32 | 8,199,543,116.53 | 150,616,320.93 | 8,350,159,437.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220,286.00 | -119,984,566.04 | 3,799,434.36 | 804,629.39 | 45,122,931.96 | 332,056,251.19 | 382,018,966.86 | 107,171,654.50 | 489,190,621.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99,434.36 | 527,454,540.65 | 531,253,975.01 | 2,171,654.50 | 533,425,629.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5,719.96 | 235,719.96 | 105,000,000.00 | 105,235,719.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35,719.96 | 235,719.96 | 235,719.96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45,122,931.96 | -195,398,289.46 | -150,275,357.50 | -150,275,357.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5,122,931.96 | -45,122,931.9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0,275,357.50 | -150,275,357.50 | -150,275,357.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20,220,286.00 | -120,220,28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20,220,286.00 | -120,220,28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04,629.39 | 804,629.39 | 804,629.39 | ||||||||||||
1.本期提取 | 37,369,646.38 | 37,369,646.38 | 3,671,242.02 | 41,040,888.40 | |||||||||||
2.本期使用 | -36,565,016.99 | -36,565,016.99 | -3,671,242.02 | -40,236,259.0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0,771,001.00 | 6,021,719,396.53 | -199,086.68 | 804,629.39 | 199,832,907.64 | 1,938,633,235.51 | 8,581,562,083.39 | 257,787,975.43 | 8,839,350,058.8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51,572,267.00 | 2,861,371,754.50 | 735,723.75 | 86,447,320.65 | 680,074,204.06 | 3,880,201,269.96 | 56,325,166.90 | 3,936,526,436.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44,410,902.02 | -144,410,902.02 | -144,410,902.02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1,572,267.00 | 2,716,960,852.48 | 735,723.75 | 86,447,320.65 | 680,074,204.06 | 3,735,790,367.94 | 56,325,166.90 | 3,792,115,534.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978,448.00 | 3,424,743,110.09 | -4,734,244.79 | 68,262,655.03 | 926,502,780.26 | 4,463,752,748.59 | 94,291,154.03 | 4,558,043,902.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34,244.79 | 1,120,551,568.79 | 1,115,817,324.00 | 9,291,154.03 | 1,125,108,478.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8,978,448.00 | 3,444,995,245.38 | 3,493,973,693.38 | 85,000,000.00 | 3,578,973,693.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8,978,448.00 | 3,444,488,447.34 | 3,493,466,895.34 | 85,000,000.00 | 3,578,466,895.3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06,798.04 | 506,798.04 | 506,798.0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8,262,655.03 | -194,048,788.53 | -125,786,133.50 | -125,786,133.50 |
1.提取盈余公积 | 68,262,655.03 | -68,262,655.0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5,786,133.50 | -125,786,133.50 | -125,786,133.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0,252,135.29 | -20,252,135.29 | -20,252,135.2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550,715.00 | 6,141,703,962.57 | -3,998,521.04 | 154,709,975.68 | 1,606,576,984.32 | 8,199,543,116.53 | 150,616,320.93 | 8,350,159,437.46 |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00,550,715.00 | 6,200,764,910.87 | -1,908,903.07 | 150,275,357.50 | 1,500,512,379.76 | 8,150,194,460.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550,715.00 | 6,200,764,910.87 | -1,908,903.07 | 150,275,357.50 | 1,500,512,379.76 | 8,150,194,460.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220,286.00 | -119,984,566.04 | 1,730,019.89 | 45,122,931.96 | 255,831,030.10 | 302,919,701.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30,019.89 | 451,229,319.56 | 452,959,339.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5,719.96 | 235,719.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35,719.96 | 235,719.9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5,122,931.96 | -195,398,289.46 | -150,275,357.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5,122,931.96 | -45,122,931.9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0,275,357.50 | -150,275,357.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20,220,286.00 | -120,220,28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20,220,286.00 | -120,220,28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4,165,556.64 | 14,165,556.64 | |||||||||
2.本期使用 | -14,165,556.64 | -14,165,556.6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0,771,001.00 | 6,080,780,344.83 | -178,883.18 | 195,398,289.46 | 1,756,343,409.86 | 8,453,114,161.97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51,572,267.00 | 2,755,769,665.49 | 1,099,360.76 | 82,012,702.47 | 681,215,879.59 | 3,771,669,875.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1,572,267.00 | 2,755,769,665.49 | 1,099,360.76 | 82,012,702.47 | 681,215,879.59 | 3,771,669,875.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978,448.00 | 3,444,995,245.38 | -3,008,263.83 | 68,262,655.03 | 819,296,500.17 | 4,378,524,584.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08,263.83 | 1,013,345,288.70 | 1,010,337,024.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8,978,448.00 | 3,444,995,245.38 | 3,493,973,693.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8,978,448.00 | 3,444,488,447.34 | 3,493,466,895.3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06,798.04 | 506,798.0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8,262,655.03 | -194,048,788.53 | -125,786,133.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8,262,655.03 | -68,262,655.0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5,786,133.50 | -125,786,133.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550,715.00 | 6,200,764,910.87 | -1,908,903.07 | 150,275,357.50 | 1,500,512,379.76 | 8,150,194,460.06 |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WQAT7G。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法定代表人:杨金洪。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42,077.1001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前身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有限”),成立于2016年12月20日,由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2016年12月27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351ZB0042号《验资报告》。
2019年5月24日,厦钨新能有限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新增注册资本8,867.92万元人民币,由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国新厚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8家投资单位认缴出资,并于2066年12月19日之前缴足。2019年5月2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对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1FB000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5月17日,实收资本17,001.37万元人民币。
2020年3月12日,厦钨新能有限全体股东作出书面决议,一致同意调整公司2019年5月增资扩股的股权比例,并签署了《增资扩股补充协议》,将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9%调整为由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其余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截至2020年3月31日,厦钨新能有限注册资本18,867.92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8,867.92万元人民币。2020年3月31日,厦钨新能有限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2020年3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51ZC0079号《验资报告》。
2020年4月16日,厦钨新能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厦钨新能有限整体变更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股东会同意公司以截至2020年3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0)第351ZA5797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中的18,867.92万元人民币折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本18,867.92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20年4月16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20年4月28日,厦钨新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厦钨新能的决议。2020年4月2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
发起人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51ZC0100号《验资报告》。2020年4月30日,厦钨新能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2021年6月29日,本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62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21年8月5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本次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893,067.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50元,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572,267.00元。2021年8月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538号《验资报告》。2021年10月20日,厦钨新能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2022年7月8日,本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44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978,44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46元,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550,715.00元。2022年8月1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469号《验资报告》。2022年9月9日,厦钨新能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2023年5月19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 年6月6日,公司已经完成2022年权益分派工作,上述事宜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从300,550,715.00股增加至420,771,001.00股,注册资本从300,550,715.00元增加至420,771,001.00元。2023年7月11日,厦钨新能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2023年10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进行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502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前驱体制造中心、锂材制造中心、检测中心、设备中心、财务中心、采购部、主材采购部、销售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管理部、技术品管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总务部、审计部、纪检监察室、战略投资部等部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为钴酸锂、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等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批准。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1、附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6、和附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34。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2亿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总资产占公司期末合并资产总额的10%以上或利润总额占公司合并利润总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收益占公司合并利润总额10%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2)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者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式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
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7。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40 | 5% | 4.75%-2.38%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4 | 5% | 19.00%-6.79%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19.00%-9.50% |
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19.00%-9.5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7。
工程物资
本公司工程物资是指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购入工程物资按成本计量,领用工程物资转入在建工程,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存货。工程物资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7。
资产负债表中,工程物资期末余额列示于“在建工程”项目。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使用寿命的 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受益年限 | 产权登记期限 | 直线摊销法 | |
软件 | 受益年限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直线摊销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7。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营业外支出。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贴息冲减借款费用。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
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财资[2022]136号文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33,513.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58,399.51 | |
未分配利润 | -403,849.4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1,036.94 | |
所得税费用 | 524,886.38 | |
净利润 | -524,886.38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3,849.4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1,036.94 |
其他说明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5,148,736.62 | 108,382,864.48 | 3,234,127.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10,113.61 | 6,744,241.47 | 3,234,127.86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收入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 |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5 |
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 | 15 |
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编号:GR202135100290。因此2021、2022、2023年度本公司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199,576,265.64 | 1,016,518,212.28 |
其他货币资金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199,576,265.64 | 1,016,518,212.2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148,680.58 | 7,186,573.20 |
其他说明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4,162,210.94 | 450,225,555.56 |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 504,162,210.94 | 450,225,555.56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合计 | 504,162,210.94 | 450,225,555.5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682,723,920.94 | 5,215,683,325.40 |
1年以内小计 | 3,682,723,920.94 | 5,215,683,325.4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924,102.57 | 924,102.57 |
合计 | 3,683,648,023.51 | 5,216,607,427.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24,102.57 | 0.03 | 924,102.57 | 100.00 | 924,102.57 | 0.02 | 924,102.57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24,102.57 | 0.03 | 924,102.57 | 100.00 | 924,102.57 | 0.02 | 924,102.5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82,723,920.94 | 99.97 | 184,136,196.35 | 5.00 | 3,498,587,724.59 | 5,215,683,325.40 | 99.98 | 260,784,166.27 | 5.00 | 4,954,899,159.13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82,723,920.94 | 99.97 | 184,136,196.35 | 5.00 | 3,498,587,724.59 | 5,215,683,325.40 | 99.98 | 260,784,166.27 | 5.00 | 4,954,899,159.13 |
合计 | 3,683,648,023.51 | / | 185,060,298.92 | / | 3,498,587,724.59 | 5,216,607,427.97 | / | 261,708,268.84 | / | 4,954,899,159.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福建宁化金江钨业有限公司 | 924,102.57 | 924,102.5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24,102.57 | 924,102.5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682,723,920.94 | 184,136,196.35 | 5.00 |
合计 | 3,682,723,920.94 | 184,136,196.35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24,102.57 | 924,102.5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0,784,166.27 | 31,653,832.46 | 108,313,499.73 | -11,697.35 | 184,136,196.35 | |
合计 | 261,708,268.84 | 31,653,832.46 | 108,313,499.73 | -11,697.35 | 185,060,298.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680,347,559.46 | 1,680,347,559.46 | 45.62 | 84,017,378.14 | |
第二名 | 482,255,898.35 | 482,255,898.35 | 13.09 | 24,112,794.92 | |
第三名 | 442,435,300.18 | 442,435,300.18 | 12.01 | 22,121,765.01 | |
第四名 | 235,987,776.86 | 235,987,776.86 | 6.41 | 11,799,388.85 | |
第五名 | 179,576,930.20 | 179,576,930.20 | 4.87 | 8,978,846.54 | |
合计 | 3,020,603,465.05 | 3,020,603,465.05 | 82.00 | 151,030,173.4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77,033,134.45 | 1,197,782,699.11 |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 2,757,900.08 | 7,299,434.04 |
合计 | 474,275,234.37 | 1,190,483,265.0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375,661,802.31 | 12,562,577.29 |
合计 | 5,375,661,802.31 | 12,562,577.29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末,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724,224.17 | 96.51 | 17,042,685.07 | 99.40 |
1至2年 | 348,676.46 | 3.46 | 25,079.65 | 0.15 |
2至3年 | 2,676.00 | 0.03 | 77,510.08 | 0.45 |
3年以上 | ||||
合计 | 10,075,576.63 | 100.00 | 17,145,274.8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267,955.74 | 52.28 |
金川集团镍盐有限公司 | 960,912.81 | 9.54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850,378.24 | 8.44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 | 618,006.10 | 6.13 |
四川新顺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分公司 | 500,365.91 | 4.97 |
合计 | 8,197,618.80 | 81.3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769,293.18 | 6,117,940.83 |
合计 | 5,769,293.18 | 6,117,940.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857,952.91 | 6,124,595.57 |
1年以内小计 | 5,857,952.91 | 6,124,595.57 |
1至2年 | 60,264.35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5,918,217.26 | 6,124,595.5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1,500.77 | |
押金 | 224,114.35 | 133,094.80 |
保证金 | 3,000,000.00 | 5,980,000.00 |
代垫款项 | 2,587,422.39 | |
其他 | 106,680.52 | |
合计 | 5,918,217.26 | 6,124,595.5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654.74 | 6,654.7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1,854.28 | 141,854.2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415.06 | 415.06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48,924.08 | 148,924.0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6,654.74 | 141,854.28 | 415.06 | 148,924.08 | ||
合计 | 6,654.74 | 141,854.28 | 415.06 | 148,924.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福泉市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50.69 | 保证金 | 一年以内 | |
爱景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859,264.68 | 31.42 | 代垫款项 | 一年以内 | 92,963.23 |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1,624.59 | 10.17 | 代垫款项 | 一年以内 | 30,081.23 |
PARIMAGE | 126,533.12 | 2.14 | 代垫款项 | 一年以内 | 6,326.66 |
艾欧梯(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106,680.52 | 1.80 | 应收的罚款、赔款 | 一年以内 | 5,334.03 |
合计 | 5,694,102.91 | 96.22 | / | / | 134,705.1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17,781,024.89 | 8,843,517.30 | 408,937,507.59 | 957,389,665.01 | 1,600,676.94 | 955,788,988.07 |
在产品 | 494,489,531.41 | 56,798,329.80 | 437,691,201.61 | 911,306,802.54 | 34,589,827.65 | 876,716,974.89 |
库存商品 | 1,170,593,902.13 | 53,395,891.39 | 1,117,198,010.74 | 1,532,171,537.40 | 12,988,855.65 | 1,519,182,681.7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082,864,458.43 | 119,037,738.49 | 1,963,826,719.94 | 3,400,868,004.95 | 49,179,360.24 | 3,351,688,644.7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600,676.94 | 9,707,599.91 | 2,464,759.55 | 8,843,517.30 | ||
在产品 | 34,589,827.65 | 67,194,068.77 | 44,985,566.62 | 56,798,329.80 | ||
库存商品 | 12,988,855.65 | 102,572,485.09 | 62,165,449.35 | 53,395,891.39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49,179,360.24 | 179,474,153.77 | 109,615,775.52 | 119,037,738.49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比较 | 市价回升或售出结转 |
在产品 | 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比较 | 市价回升或售出结转 |
库存商品 | 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比较 | 市价回升或售出结转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所得税 | 1,995,014.00 | 4,541,247.12 |
待抵扣进项税 | 174,480,693.88 | 60,648,911.61 |
合计 | 176,475,707.88 | 65,190,158.73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264,507.77 | 294,740,000.00 | 2,206,828.55 | 397,211,336.32 | |||||||
小计 | 100,264,507.77 | 294,740,000.00 | 2,206,828.55 | 397,211,336.32 | |||||||
合计 | 100,264,507.77 | 294,740,000.00 | 2,206,828.55 | 397,211,336.32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4).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499,556,801.18 | 3,637,033,016.5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499,556,801.18 | 3,637,033,016.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77,076,819.68 | 3,106,784,731.33 | 6,263,223.54 | 134,190,953.89 | 4,724,315,728.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667,974.12 | 185,634,267.34 | 666,283.18 | 26,585,861.41 | 226,554,386.05 |
(1)购置 | 247,411.16 | 362,212.39 | 1,239,639.59 | 1,849,263.1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667,974.12 | 180,501,365.66 | 304,070.79 | 25,235,780.44 | 219,709,191.01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4,885,490.52 | 110,441.38 | 4,995,931.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5,443.11 | 17,409,215.00 | 189,918.28 | 8,182,679.37 | 25,987,255.76 |
(1)处置或报废 | 14,302,579.85 | 189,918.28 | 3,297,188.85 | 17,789,686.98 | |
(2)企业其他减少 | 205,443.11 | 3,106,635.15 | 4,885,490.52 | 8,197,568.78 | |
4.期末余额 | 1,490,539,350.69 | 3,275,009,783.67 | 6,739,588.44 | 152,594,135.93 | 4,924,882,858.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4,522,626.86 | 874,702,785.15 | 3,715,095.10 | 54,342,204.76 | 1,087,282,711.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276,231.29 | 286,789,965.66 | 522,603.93 | 16,578,631.23 | 350,167,432.11 |
(1)计提 | 46,276,231.29 | 286,550,806.85 | 522,603.93 | 16,578,548.40 | 349,928,190.47 |
(2)其他增加 | 239,158.81 | 82.83 | 239,241.6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133.52 | 9,350,887.80 | 180,422.37 | 2,567,642.74 | 12,124,086.43 |
(1)处置或报废 | 9,350,887.80 | 180,422.37 | 2,353,617.45 | 11,884,927.62 | |
(2)其他减少 | 25,133.52 | 214,025.29 | 239,158.81 | ||
4.期末余额 | 200,773,724.63 | 1,152,141,863.01 | 4,057,276.66 | 68,353,193.25 | 1,425,326,057.5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89,765,626.06 | 2,122,867,920.66 | 2,682,311.78 | 84,240,942.68 | 3,499,556,801.1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22,554,192.82 | 2,232,081,946.18 | 2,548,128.44 | 79,848,749.13 | 3,637,033,016.5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厦钨新能母公司建筑物 | 577,335,886.56 | 正在办理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55,352,545.11 | 177,340,923.55 |
工程物资 | 22,698,144.44 | 2,044,274.04 |
合计 | 1,178,050,689.55 | 179,385,197.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能源车用动力锂离子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 | 15,954,189.31 | 15,954,189.31 | ||||
新能源车用动力锂离子材料产业化项目(三期) | 4,871,353.27 | 4,871,353.27 | 10,433,521.51 | 10,433,521.51 | ||
海璟基地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车间项目 | 59,964,898.65 | 59,964,898.65 | ||||
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 | 46,579,937.16 | 46,579,937.16 | ||||
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 | 147,093,206.70 | 147,093,206.70 | ||||
雅安厦钨铁锂产线建设一期 | 516,283,362.05 | 516,283,362.05 | 136,429,717.05 | 136,429,717.05 | ||
雅安厦钨铁锂产线建设二期 | 332,149,209.23 | 332,149,209.23 | ||||
福泉基地年产40,000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 5,379,020.00 | 5,379,020.00 | ||||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 43,031,558.05 | 43,031,558.05 | 14,523,495.68 | 14,523,495.68 | ||
合计 | 1,155,352,545.11 | 1,155,352,545.11 | 177,340,923.55 | 177,340,923.5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能源车用动力锂离子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 | 1,847,934,000.00 | 15,954,189.31 | 31,024,774.83 | 46,978,964.14 | 57.78 | 完工 | 自筹、 募投资金 | |||||
新能源车用动力锂离子材料产业化项目(三期) | 620,066,000.00 | 10,433,521.51 | 16,684,735.64 | 22,246,903.88 | 4,871,353.27 | 68.08 | 基本完工 | 3,024,444.44 | 自筹、 贷款 | |||
海璟基地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车间项目 | 363,800,000.00 | 59,964,898.65 | 59,964,898.65 | 16.48 | 未完工 | 自筹 | ||||||
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 | 864,000,000.00 | 46,579,937.16 | 46,579,937.16 | 5.39 | 未完工 | 自筹、 募投资金 | ||||||
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 | 1,824,928,000.00 | 147,832,144.80 | 738,938.10 | 147,093,206.70 | 8.10 | 未完工 | 自筹 | |||||
雅安厦钨铁锂产线建设一期 | 926,551,100.00 | 136,429,717.05 | 469,907,589.20 | 90,053,944.20 | 516,283,362.05 | 65.44 | 未完工 | 641,997.64 | 641,997.64 | 2.6 | 自筹、 贷款 | |
雅安厦钨铁锂产线建设二期 | 408,000,000.00 | 332,149,209.23 | 332,149,209.23 | 81.41 | 未完工 | 自筹 | ||||||
福泉基地年产40,000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 1,048,440,000.00 | 48,879,082.38 | 43,500,062.38 | 5,379,020.00 | 4.66 | 未完工 | 自筹 | |||||
合计 | 7,903,719,100.00 | 162,817,427.87 | 1,153,022,371.89 | 160,018,750.32 | 43,500,062.38 | 1,112,320,987.06 | / | / | 3,666,442.08 | 641,997.64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232,468.12 | 232,468.12 | 2,044,274.04 | 2,044,274.04 | ||
专用设备 | 22,465,676.32 | 22,465,676.32 | ||||
合计 | 22,698,144.44 | 22,698,144.44 | 2,044,274.04 | 2,044,274.04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705,079.45 | 20,705,079.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128,953.05 | 8,128,953.05 |
(1)租入 | 8,128,953.05 | 8,128,953.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35,278.70 | 4,735,278.70 |
(1)处置或报废 | 4,735,278.70 | 4,735,278.70 |
4.期末余额 | 24,098,753.80 | 24,098,753.8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85,995.88 | 4,185,995.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50,819.72 | 6,450,819.72 |
(1)计提 | 6,450,819.72 | 6,450,819.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35,278.70 | 4,735,278.70 |
(1)处置 | 4,735,278.70 | 4,735,278.70 |
4.期末余额 | 5,901,536.90 | 5,901,536.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197,216.90 | 18,197,216.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519,083.57 | 16,519,083.5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3,871,100.73 | 3,134,453.44 | 317,005,554.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293,486.73 | 5,242,339.68 | 106,535,826.41 | ||
(1)购置 | 101,293,486.73 | 5,242,339.68 | 106,535,826.41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15,164,587.46 | 8,376,793.12 | 423,541,380.5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6,678,157.60 | 101,538.11 | 36,779,695.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51,163.26 | 568,354.82 | 9,219,518.08 | ||
(1)计提 | 8,651,163.26 | 568,354.82 | 9,219,518.0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5,329,320.86 | 669,892.93 | 45,999,213.7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9,835,266.60 | 7,706,900.19 | 377,542,166.7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7,192,943.13 | 3,032,915.33 | 280,225,858.4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海沧区南部工业区南海三路以东H2012Y04-G地块土地使用权 | 4,125,583.02 | 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 |
海沧区05-13港区片区莲花州路与港北路交叉西北侧H2022G08-G地块土地使用权 | 12,327,000.00 | 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待摊易耗品 | 10,689,904.34 | 2,969,417.87 | 7,720,486.47 | ||
租赁厂房装修改造 | 9,536,393.16 | 9,536,393.16 | |||
合计 | 20,226,297.50 | 2,969,417.87 | 17,256,879.63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信用减值准备 | 184,755,949.93 | 39,156,297.53 | 261,712,077.64 | 61,317,361.1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244,121.37 | 5,519,394.94 | 51,393,729.54 | 7,740,789.52 |
可抵扣亏损 | 97,096,123.92 | 24,274,030.99 | 3,726,208.20 | 931,552.06 |
存货跌价准备 | 119,037,738.49 | 23,989,844.05 | 49,179,360.24 | 8,190,663.08 |
政府补助 | 104,978,970.41 | 20,614,192.60 | 96,181,605.27 | 20,018,784.67 |
预提费用 | 33,478,652.25 | 7,558,797.83 | 29,777,038.04 | 5,231,498.26 |
预提利息 | 517,578.90 | 97,587.93 | 1,140,104.40 | 175,126.92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57,900.08 | 514,316.66 | 7,299,434.04 | 1,446,168.41 |
租赁负债 | 17,837,364.13 | 3,733,513.13 | 15,066,235.76 | 3,234,127.86 |
其他 | 881,003.49 | 132,150.52 | 645,283.54 | 96,792.53 |
合计 | 584,585,402.97 | 125,590,126.18 | 516,121,076.67 | 108,382,864.4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4,163,210.94 | 962,890.98 | ||
使用权资产 | 19,713,147.18 | 4,258,399.51 | 15,066,235.76 | 3,234,127.86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1,803,360.80 | 2,950,840.20 | 14,040,454.44 | 3,510,113.61 |
合计 | 35,679,718.92 | 8,172,130.69 | 29,106,690.20 | 6,744,241.4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53,273.07 | 2,845.94 |
可抵扣亏损 | 3,473,829.74 | 150,120.89 |
合计 | 3,927,102.81 | 152,966.8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7年 | 150,120.89 | 150,120.89 | |
2028年 | 3,323,708.85 | ||
合计 | 3,473,829.74 | 150,120.8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款 | 2,659,793.04 | 2,659,793.04 | ||||
预付房屋、设备款 | 32,229,776.16 | 32,229,776.16 | 9,520,705.23 | 9,520,705.23 | ||
合计 | 34,889,569.20 | 34,889,569.20 | 9,520,705.23 | 9,520,705.23 |
其无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70,000,000.00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57,750.00 | |
合计 | 70,057,75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99,871,073.03 | 3,038,568,961.10 |
合计 | 1,399,871,073.03 | 3,038,568,961.1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763,629,290.09 | 1,846,276,589.25 |
工程款及设备款 | 500,934,048.59 | 242,943,098.28 |
物流费及其他 | 10,036,133.82 | 6,380,319.16 |
合计 | 2,274,599,472.50 | 2,095,600,006.6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 | 43,288,201.00 | 未到期 |
苏州鸿昱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3,591,300.00 | 未到期 |
山东埃尔派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39,610.00 | 未到期 |
纳维加特(上海)筛分技术有限公司 | 3,528,000.00 | 未到期 |
厦门安麦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149,866.13 | 未到期 |
合肥圣达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2,698,000.00 | 未到期 |
常州市美得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未到期 |
浙江东瓯过滤机制造有限公司 | 1,396,850.00 | 未到期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348,800.00 | 未到期 |
东莞市琅菱机械有限公司 | 1,250,000.00 | 未到期 |
营口航盛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19,864.00 | 未到期 |
上海兮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80,000.00 | 未到期 |
广东兆华电业有限公司 | 1,039,573.00 | 未到期 |
合计 | 78,730,064.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4,304,758.19 | 5,515,883.19 |
合计 | 4,304,758.19 | 5,515,883.1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510,765.63 | 389,344,567.70 | 390,330,315.51 | 4,525,017.8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8,142,261.05 | 38,142,261.05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510,765.63 | 427,486,828.75 | 428,472,576.56 | 4,525,017.8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149,700.00 | 312,756,142.28 | 315,024,150.26 | 2,881,692.02 |
二、职工福利费 | 32,060,780.04 | 32,060,780.04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834,184.35 | 14,834,184.3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931,754.64 | 11,931,754.64 | ||
工伤保险费 | 1,874,720.95 | 1,874,720.95 | ||
生育保险费 | 1,027,708.76 | 1,027,708.76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209,598.08 | 14,209,598.08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61,065.63 | 12,283,852.75 | 11,001,592.58 | 1,643,325.8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非货币性福利 | 3,200,010.20 | 3,200,010.20 | ||
合计 | 5,510,765.63 | 389,344,567.70 | 390,330,315.51 | 4,525,017.8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3,813,106.02 | 23,813,106.02 | ||
2、失业保险费 | 760,662.43 | 760,662.4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3,568,492.60 | 13,568,492.60 | ||
合计 | 38,142,261.05 | 38,142,261.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8,640.84 | 1,961,974.04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494,577.81 | 79,243,816.74 |
个人所得税 | 2,599,827.20 | 5,697,293.65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51.1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51.09 | |
房产税 | 3,380,401.37 | 4,463,271.03 |
土地使用税 | 642,687.55 | 603,482.18 |
印花税 | 3,223,790.35 | 4,874,462.69 |
环境保护税 | 12,690.04 | 9,000.00 |
车船使用税 | 720.00 | |
合计 | 14,386,237.35 | 96,853,300.3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5,636,686.53 | 23,623,245.07 |
合计 | 25,636,686.53 | 23,623,245.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5,560,527.64 | 9,259,200.00 |
押金 | 5,000.00 | 5,000.00 |
往来款 | 12,891,342.09 | 11,399,036.50 |
其他 | 7,179,816.80 | 2,960,008.57 |
合计 | 25,636,686.53 | 23,623,245.0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三明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1,032,415.00 | 未到期 |
合计 | 11,032,415.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5,540,000.42 | 621,4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089,802.73 | 4,827,316.75 |
1年内到期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514,278.88 | 885,943.18 |
合计 | 33,144,082.03 | 627,113,259.9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应收票据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 | 12,562,577.29 | 38,624,003.63 |
待转销项税额 | 551,926.77 | 712,005.72 |
合计 | 13,114,504.06 | 39,336,009.3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9,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730,200,000.00 | 1,452,800,000.00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514,278.88 | 1,271,415.5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 | 25,540,000.42 | 621,4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514,278.88 | 885,943.18 |
合计 | 704,659,999.58 | 870,785,472.3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利率期间 |
保证借款 | 3.45% |
信用借款 | 2.23%-4.00%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8,444,270.28 | 15,980,656.5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06,906.15 | 812,799.3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089,802.73 | 4,827,316.75 |
合计 | 10,747,561.40 | 10,340,540.44 |
其他说明:
2023年度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48,754.70元,计入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4,054,300.00 | 24,054,30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4,054,300.00 | 24,054,3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9,000,000.00 |
国开发展投资基金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应付利息 | 54,300.00 | 54,300.00 |
合计 | 24,054,300.00 | 24,054,300.00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9,336,271.79 | 23,354,500.00 | 18,213,134.87 | 124,477,636.92 | 与资产或收益相关 |
合计 | 119,336,271.79 | 23,354,500.00 | 18,213,134.87 | 124,477,636.9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补助项目 | 种类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9年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财政拨款 | 24,730,035.21 | 3,298,526.28 | 21,431,508.9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省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107,184.42 | 18,640.80 | 88,543.6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宁德厦钨一期竣工验收奖励 | 财政拨款 | 10,396,680.00 | 1,113,930.00 | 9,282,75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进口贴息政府补助 | 财政拨款 | 573,333.22 | 80,000.01 | 493,333.21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000吨车用锂离子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二、三期) | 财政拨款 | 20,648,250.00 | 3,591,000.00 | 17,057,25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000吨锂离子项目省级技改补助 | 财政拨款 | 1,373,591.59 | 531,712.87 | 841,878.7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3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扩建项目 | 财政拨款 | 5,547,166.79 | 802,000.02 | 4,745,166.7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4000吨锂离子项目补助 | 财政拨款 | 693,574.75 | 257,001.68 | 436,573.0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宁德20000吨正极材料项目技改补助 | 财政拨款 | 23,154,666.53 | 3,656,000.02 | 19,498,666.51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宁德供水管道建设费 | 财政拨款 | 221,864.35 | 31,694.88 | 190,169.4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三明经济开发区基础建设补助 | 财政拨款 | 13,740,144.03 | 1,827,531.03 | 11,912,613.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台商投资区投资项目 | 财政拨款 | 287,500.00 | 150,000.00 | 137,5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补助 | ||||||||
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补助 | 财政拨款 | 2,393,281.10 | 153,822.24 | 2,239,458.8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工信局固投奖励 | 财政拨款 | 236,250.00 | 30,000.00 | 206,25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补助 | 财政拨款 | 6,411,166.67 | 3,732,000.00 | 740,900.00 | 9,402,266.6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 | 财政拨款 | 2,006,666.41 | 559,999.93 | 1,446,666.4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稀土储氢材料低成本批量制备技术研究 | 财政拨款 | 1,398,250.00 | 78,708.43 | -575,000.00 | 744,541.5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5,416,666.72 | 625,000.01 | 4,791,666.71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厦门厦钨新能源年处理80万方废水项目 | 财政拨款 | 20,000,000.00 | 666,666.67 | 19,333,333.3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稀土储氢材料低成本批量制备技术研究(课题四子课题) | 财政拨款 | 197,500.00 | 197,5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19,336,271.79 | 23,929,500.00 | 18,213,134.87 | -575,000.00 | 124,477,636.92 | / | /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00,550,715.00 | 120,220,286.00 | 120,220,286.00 | 420,771,001.00 |
其他说明:
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00,550,715.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120,220,286.0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275,357.50元(含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502号《验资报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139,799,927.36 | 120,220,286.00 | 6,019,579,641.36 | |
其他资本公积 | 1,904,035.21 | 235,719.96 | 2,139,755.17 | |
合计 | 6,141,703,962.57 | 235,719.96 | 120,220,286.00 | 6,021,719,396.5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完成2022年度现金红利派发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资本公积减少120,220,286.00元。
(2)2023年度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的激励计划产生股权激励费用235,719.96元,同时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98,521.04 | 4,865,704.11 | 931,851.75 | 3,799,434.36 | 134,418.00 | -199,086.68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390,369.40 | 4,541,533.96 | 931,851.75 | 3,475,264.21 | 134,418.00 | -915,105.19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91,848.36 | 324,170.15 | 324,170.15 | 716,018.5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998,521.04 | 4,865,704.11 | 931,851.75 | 3,799,434.36 | 134,418.00 | -199,086.6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3,933,852.3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3,799,434.36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本期发生额为134,418.00元。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7,369,646.38 | 36,565,016.99 | 804,629.39 | |
合计 | 37,369,646.38 | 36,565,016.99 | 804,629.3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母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部2022年11月21日发布财资〔2022〕136号文《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计提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4,709,975.68 | 45,122,931.96 | 199,832,907.6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54,709,975.68 | 45,122,931.96 | 199,832,907.6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06,576,984.32 | 680,074,204.0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06,576,984.32 | 680,074,204.0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27,454,540.65 | 1,120,551,568.7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5,122,931.96 | 68,262,655.0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0,275,357.50 | 125,786,133.5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38,633,235.51 | 1,606,576,984.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136,363,536.18 | 15,785,841,033.70 | 28,595,810,291.11 | 26,171,221,327.05 |
其他业务 | 174,509,742.04 | 141,351,047.28 | 155,500,811.54 | 106,633,557.15 |
合计 | 17,310,873,278.22 | 15,927,192,080.98 | 28,751,311,102.65 | 26,277,854,884.2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33,017.74 | 201,533.03 |
教育费附加 | 1,815,426.61 | 115,541.1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2,349,915.35 | 11,592,206.78 |
土地使用税 | 2,411,398.78 | 1,910,302.47 |
车船使用税 | 10,500.96 | 9,660.96 |
印花税 | 16,871,536.74 | 23,148,047.19 |
地方教育附加 | 1,210,284.41 | 77,027.45 |
环境保护税 | 40,829.04 | 73,392.72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9,523.84 | |
合计 | 38,942,909.63 | 37,137,235.62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险费 | 2,784,032.47 | 5,438,219.99 |
销售服务费 | 7,780,470.72 | 8,854,155.43 |
职工薪酬 | 11,414,232.52 | 7,423,250.12 |
包装费 | 919,739.88 | 1,045,664.02 |
差旅费 | 3,776,619.25 | 794,066.16 |
业务招待费 | 2,980,891.37 | 1,578,595.56 |
其他 | 3,237,052.81 | 1,189,854.36 |
合计 | 32,893,039.02 | 26,323,805.6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6,757,651.90 | 94,532,938.07 |
折旧及摊销 | 24,894,346.46 | 21,069,564.57 |
维修费 | 3,316,866.10 | 3,897,846.46 |
业务招待费 | 1,947,012.26 | 1,266,372.61 |
办公费 | 12,587,580.31 | 8,428,156.58 |
差旅费 | 6,486,354.41 | 2,235,514.95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1,503,485.84 | 1,026,433.38 |
其他 | 24,881,325.18 | 22,522,402.01 |
合计 | 192,374,622.46 | 154,979,228.6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405,293.08 | 57,148,402.71 |
材料费 | 305,481,441.82 | 631,056,241.04 |
折旧费 | 25,112,596.97 | 23,901,254.70 |
其他 | 65,607,276.23 | 45,204,349.77 |
合计 | 464,606,608.10 | 757,310,248.2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5,571,647.53 | 62,539,691.40 |
减:利息资本化 | -641,997.64 | -2,850,833.34 |
减:利息收入 | -22,036,950.98 | -15,185,289.59 |
承兑汇票贴息 | 79,156,274.11 | 82,146,351.05 |
汇兑净损失 | -23,351,397.48 | -21,643,984.57 |
手续费及其他 | 8,445,885.09 | 26,916,451.49 |
合计 | 87,143,460.63 | 131,922,386.44 |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2.60%(上期:2.00%)。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增值税减免 | 21,750.00 | |
其他收益-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13,998,410.23 | |
2019年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3,298,526.28 | 3,298,526.28 |
2019年省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 18,640.80 | 18,640.80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宁德厦钨一期竣工验收奖励 | 1,113,930.00 | 742,620.00 |
进口贴息政府补助 | 80,000.01 | 80,000.04 |
年产10000吨车用锂离子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二、三期) | 3,591,000.00 | 3,591,000.00 |
年产10000吨锂离子项目省级技改补助 | 531,712.87 | 531,712.87 |
年产32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扩建项目 | 802,000.02 | 801,999.96 |
年产4000吨锂离子项目补助 | 257,001.68 | 257,001.68 |
宁德20000吨正极材料项目技改补助 | 3,656,000.02 | 3,656,000.04 |
宁德供水管道建设费 | 31,694.88 | 31,694.88 |
三明经济开发区基础建设补助 | 1,827,531.03 | 1,827,531.03 |
台商投资区投资项目补助 | 150,000.00 | 150,000.00 |
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补助 | 153,822.24 | 153,822.24 |
工信局固投奖励 | 30,000.00 | 30,000.00 |
技改补助 | 740,900.00 | 198,833.33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 | 559,999.93 | 560,000.04 |
新型稀土储氢材料低成本批量制备技术研究 | 78,708.43 | 11,750.00 |
2021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625,000.01 | 624,999.96 |
厦门厦钨新能源年处理80万方废水项目 | 666,666.67 | |
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三元复合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 | 136,666.31 | |
海沧区科技计划项目补助(锂离子正极材料-三元复合材料项目) | 103,333.69 | |
“亩均论英雄”奖励金 | 200,000.00 | |
龙头企业上台阶奖励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53,847.91 | 889,583.87 |
企业增产增效奖励资金 | 2,479,400.00 | 6,412,500.00 |
社保及就业补助 | 2,049,426.69 | 2,768,302.41 |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1,195,100.00 | |
重点工业企业止跌企稳定向政策包 | 1,000,000.00 | |
绿色制造、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补贴 | 700,000.00 | 500,000.00 |
专利奖配套奖励金 | 211,600.00 | 200,000.00 |
科技计划项目国高认定奖励 | 200,000.00 | |
商贸业批发奖补 | 1,868,210.50 | |
产业发展补助 | 4,664,000.00 | |
市级工业发展资金 | 288,805.50 | |
研发补助 | 11,996,400.00 | 69,819,975.50 |
跨越发展奖励 | 9,298,309.00 | 4,004,617.00 |
节能循环专项补助 | 600,000.00 | 240,000.00 |
“三高”企业纳税增量奖励 | 9,360,728.00 | |
鼓励工业企业多接订单多生产奖励 | 2,000,000.00 | |
房产税、土地税奖励 | 660,000.00 | |
企业加快生产奖励资金 | 300,000.00 | |
人才奖励 | 600,000.00 | |
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金 | 50,000.00 | |
高电压高容量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资助经费 | 3,024,000.00 | |
合计 | 83,438,394.70 | 120,635,839.93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06,828.55 | 264,507.7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251,813.2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039,173.03 | 225,555.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61,455.92 | 1,757,465.21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7,107,457.50 | 5,499,341.7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63,210.94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4,163,210.94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6,659,667.27 | -102,437,490.5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1,854.28 | 75,932.1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76,517,812.99 | -102,361,558.4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78,565,661.45 | -149,808,467.8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78,565,661.45 | -149,808,467.8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535.50 | |
合计 | 4,535.50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及罚款收入 | 1,287,201.46 | 6,027,940.01 | 1,287,201.46 |
其他 | 3,189,639.53 | 214,810.29 | 3,189,639.53 |
合计 | 4,476,840.99 | 6,242,750.30 | 4,476,840.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904,759.36 | 5,129,425.18 | 5,904,759.3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904,759.36 | 5,129,425.18 | 5,904,759.36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56,000.00 | 40,000.00 | 256,000.00 |
滞纳金 | 114,441.88 | 110,961.08 | 114,441.88 |
其他 | 1,139.81 | ||
合计 | 6,275,201.24 | 5,281,526.07 | 6,275,201.2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5,802,858.91 | 129,374,987.7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711,224.23 | -18,541,274.33 |
合计 | 29,091,634.68 | 110,833,713.4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58,583,411.8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3,787,511.7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631,396.1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31,744.3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056,556.3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78,473.96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331,024.28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65,615,992.53 |
其他 | 2,952,968.94 |
所得税费用 | 29,091,634.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2,036,951.14 | 14,668,962.69 |
政府补助 | 79,928,575.03 | 119,971,006.78 |
押金保证金等经营性往来款 | 27,254,335.83 | 25,316,951.83 |
其他 | 9,943,265.59 | 11,561,653.14 |
合计 | 139,163,127.59 | 171,518,574.4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等 | 80,213,600.45 | 80,375,314.79 |
财务金融手续费 | 8,784,233.90 | 25,194,288.20 |
押金保证金等经营性往来款 | 28,659,110.31 | 25,860,949.08 |
其他 | 14,505,238.40 | 9,556,214.51 |
合计 | 132,162,183.06 | 140,986,766.5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 | 1,050,811,416.67 | 303,251,813.20 |
合计 | 1,050,811,416.67 | 303,251,813.2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联营单位投资款 | 294,740,000.00 | 100,000,000.00 |
购买理财产品 | 1,099,999,000.00 | 550,000,000.00 |
合计 | 1,394,739,000.00 | 65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6,215,437.98 | 5,625,138.55 |
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与厦门钨业往来款 | 52,800,640.01 | |
支付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收购款 | 121,314,778.26 | |
合计 | 6,215,437.98 | 179,740,556.8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70,057,750.00 | 70,000,000.00 | 57,750.00 | |||
长期借款 | 1,493,071,415.51 | 872,800,000.00 | 1,634,400,000.00 | 757,136.63 | 730,714,278.88 | |
租赁负债 | 15,167,857.19 | 8,490,579.42 | 5,821,072.48 | 17,837,364.13 | ||
合计 | 1,578,297,022.70 | 872,800,000.00 | 8,490,579.42 | 1,710,221,072.48 | 814,886.63 | 748,551,643.01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29,491,777.15 | 1,129,880,515.5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8,565,661.45 | 149,808,467.88 |
信用减值损失 | -76,517,812.99 | 102,361,558.4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49,928,190.47 | 296,389,110.1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450,819.72 | 3,594,086.04 |
无形资产摊销 | 9,219,518.08 | 5,781,446.7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969,417.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35.5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04,759.36 | 5,129,425.1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63,210.9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6,270,457.08 | 120,191,224.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107,457.50 | -5,499,341.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139,113.45 | -20,594,623.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27,889.22 | 2,053,349.1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09,296,263.32 | -628,607,056.1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58,853,595.45 | -3,093,979,995.4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73,055,678.24 | 372,065,771.02 |
其他 | 804,629.3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0,199,705.44 | -1,561,430,597.5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99,576,265.64 | 1,016,518,212.2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16,518,212.28 | 428,516,630.4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3,058,053.36 | 588,001,581.8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99,576,265.64 | 1,016,518,212.28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99,576,265.64 | 1,016,518,212.2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9,576,265.64 | 1,016,518,212.2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6,285,262.95 | 7.0827 | 44,516,631.94 |
欧元 | 399,548.95 | 7.8592 | 3,140,135.11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1,925,929.10 | 7.0827 | 84,467,791.77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23,768.00 | 7.8592 | 186,797.47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5,319,077.82 | 7.0827 | 37,673,432.47 |
日元 | |||
加拿大元 | 17,640.00 | 5.3673 | 94,679.17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对位于德国的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的外币报表进行折算。对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欧元对人民币即期汇率7.8592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及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82、 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495,859.05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786,089.9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租赁收入 | 562,302.00 | |
合计 | 562,302.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405,293.08 | 57,148,402.71 |
材料费 | 305,481,441.82 | 631,056,241.04 |
折旧费 | 25,112,596.97 | 23,901,254.70 |
其他 | 65,607,276.23 | 45,204,349.77 |
合计 | 464,606,608.10 | 757,310,248.2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64,606,608.10 | 757,310,248.2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名称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增加 | 新设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三明市 | 145,000,000.00 | 三明市 | 工业生产 | 62.76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000,000.00 | 厦门市 | 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宁德市 | 1,300,000,000.00 | 宁德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200,000,000.00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雅安市 | 500,000,000.00 | 雅安市 | 工业生产 | 83.00 | 投资设立 | |
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 | 德国 | 7,026,000.00 | 德国 | 欧洲业务平台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000,000.00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福泉市 | 500,000,000.00 | 福泉市 | 工业生产 | 65.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包含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1,500.00万元,本公司实际表决权比例为70%。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0.00% | 10,458,175.62 | 76,697,022.5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108,581,488.59 | 366,519,040.64 | 1,475,100,529.23 | 1,164,047,296.01 | 40,038,916.40 | 1,204,086,212.41 | 1,283,752,290.50 | 398,774,798.55 | 1,682,527,089.05 | 1,399,985,992.96 | 46,835,424.71 | 1,446,821,417.6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6,392,135,097.50 | 34,860,585.39 | 35,308,645.44 | -908,469,017.09 | 10,885,689,127.03 | 32,377,572.37 | 32,251,596.48 | -476,511,506.2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97,211,336.32 | 100,264,507.7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206,828.55 | 264,507.7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206,828.55 | 264,507.77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19,336,271.79 | 23,929,500.00 | 18,213,134.87 | -575,000.00 | 124,477,636.92 | 与资产或收益相关 | |
合计 | 119,336,271.79 | 23,929,500.00 | 18,213,134.87 | -575,000.00 | 124,477,636.92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8,213,134.87 | 16,806,133.15 |
与收益相关 | 51,205,099.60 | 103,829,706.78 |
其他 | 5,535,930.56 | 4,236,111.10 |
合计 | 74,954,165.03 | 124,871,951.03 |
其他说明:
“其他”为采用净额法冲减相关成本的政府补助。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82.00%(2022年:
93.71%);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96.22%(2022年:99.07%)。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1,725,002.66万元(2022年12月31日:1,232,930.21万元)。
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详见附注七、81。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4.43%(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45.72%)。
2、 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 转让应收账款 | 5,201,000,000.00 | 终止确认 | 信用证福费廷业务不附追索权,故终止确认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2,562,577.29 | 未终止确认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已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 |
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 ||||
背书及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5,375,661,802.31 | 终止确认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合计 | / | 10,589,224,379.60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转让应收账款 | 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 5,201,000,000.00 | 54,979,334.42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及贴现 | 5,375,661,802.31 | 7,492,595.60 |
合计 | / | 10,576,661,802.31 | 62,471,930.02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4,162,210.94 | 504,162,210.9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4,162,210.94 | 504,162,210.9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504,162,210.94 | 504,162,210.94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74,275,234.37 | 474,275,234.3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78,437,445.31 | 978,437,445.3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加上截至期末的预期收益确定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有色金属冶炼 | 141,828.52 | 50.26 | 50.2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为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系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厦门欧斯拓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厦门谦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成都虹波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厦门鸣鹤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福建闽冶环保科技咨询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赣州腾驰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9,196,310.31 | 50,006,386.29 | ||
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7,708.74 | |||
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4,371.92 |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152,088.10 | 7,654,072.74 |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1,658,663.80 | 22,317,123.92 |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0,367,735.79 | 53,116,972.60 |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14,274,017.52 | 926,599,721.78 |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6,548.67 | 18,044.25 | ||
厦门鸣鹤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51,972.66 | 375,417.91 | ||
厦门谦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111,731.67 | 1,752,603.77 |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00,191,529.60 | 268,470,375.42 |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28,068.93 | 3,238,515.95 | ||
成都虹波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4,032,743.37 | 2,063,716.81 | ||
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1,278.71 |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01,580.66 |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9,823.01 | |||
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2,389.38 | 21,017.7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1,501.95 | 33,398.23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6,637.17 | 28,318.59 |
厦门欧斯拓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66,371.69 | 662,610.63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4,826,621.24 | 19,896,682.41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69.78 | 8,959.27 |
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4,365.77 |
赣州腾驰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7,547,169.8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厂房、仓库等 | 562,302.00 | 749,736.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应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厂房、办公室等 | 1,495,859.05 | 6,190,061.66 | 2,571,414.55 | 87,100.61 | 126,695.86 | 8,128,953.05 |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厂房 | 1,333,233.00 | 221,100.00 | 84,562.32 | 23,151.86 | 3,757,321.43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让贮氢合金材料相关业务资产 | 164,570,000.0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17.20 | 931.4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①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往来情况
关 联 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9,000,000.00 |
说明:2023和2022年度,公司分别计提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利息109,500.00元、109,500.00元。
②关联方商标授权
公司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许可方,许可公司在主营业务及其相关领域无偿使用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两项注册商标。上述商标许可期限至许可商标注册届满之日。
③协议受让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公司以非公开协议受让方式购买冶金控股持有的位于厦门市海沧区的4幢职工宿舍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并经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的《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协议转让资产涉及的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海沧社区柯井社共计4幢职工宿舍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2]第YA30007号),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60,881,200.00元,公司为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代付相关税费4,747,302.47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均已结清。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款项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125,557.20 | 6,277.86 | ||
应收款项 | 厦门欧斯拓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 | 25,500.00 | ||
应收款项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673,852.11 | 33,692.61 | 10,000,408.56 | 500,020.43 |
应收款项 | 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27,907.20 | 1,395.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42,55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 5,884,392.98 | 6,018,053.81 |
应付账款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357,883.68 | 48,604,672.60 |
应付账款 | 厦门谦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17,998.16 | 368,048.16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2,973,500.00 | 167,000.00 |
应付账款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5,157,885.00 | 5,243,520.84 |
应付账款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7,268,798.84 | 7,028,378.01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1,776,185.61 | 1,831,472.74 |
应付账款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26,300.00 | 1,386,751.11 |
应付账款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02,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 | 5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9,003,300.00 | 9,003,300.00 |
应付票据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 27,507,136.98 | |
应付票据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1,436,809.16 | 273,272,474.68 |
应付票据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747,388.70 | 93,041,848.62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代付38,836,066.33元;代收货款16,648,349.39元;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代付833,234.48元;2022年度,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代付46,119,766.47元;代收货款4,375,211.74元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93,916,016.1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93,916,016.10 |
2024年4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420,771,00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890,978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916,016.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截至2024年4月16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为一个整体。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为一个经营分部,无需披露分部数据。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28,947,546.31 | 1,933,049,132.61 |
1年以内小计 | 1,428,947,546.31 | 1,933,049,132.61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428,947,546.31 | 1,933,049,132.6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28,947,546.31 | 100 | 70,228,602.28 | 4.91 | 1,358,718,944.03 | 1,933,049,132.61 | 100 | 41,106,582.51 | 2.13 | 1,891,942,550.10 |
其中: | ||||||||||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 1,404,572,043.46 | 98.29 | 70,228,602.28 | 5 | 1,334,343,441.18 | 822,131,650.28 | 42.53 | 41,106,582.51 | 5.00 | 781,025,067.77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 24,375,502.85 | 1.71 | 0 | 0 | 24,375,502.85 | 1,110,917,482.33 | 57.47 | 0 | 0 | 1,110,917,482.33 |
合计 | 1,428,947,546.31 | / | 70,228,602.28 | / | 1,358,718,944.03 | 1,933,049,132.61 | / | 41,106,582.51 | / | 1,891,942,550.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04,572,043.46 | 70,228,602.28 | 5 |
合计 | 1,404,572,043.46 | 70,228,602.28 | 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41,106,582.51 | 29,122,019.77 | 70,228,602.28 | |||
合计 | 41,106,582.51 | 29,122,019.77 | 70,228,602.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82,255,898.35 | 482,255,898.35 | 33.75 | 24,112,794.92 | |
第二名 | 235,987,776.86 | 235,987,776.86 | 16.51 | 11,799,388.84 |
第三名 | 179,576,930.20 | 179,576,930.20 | 12.57 | 8,978,846.54 | |
第四名 | 155,007,029.55 | 155,007,029.55 | 10.85 | 7,750,351.48 | |
第五名 | 151,688,565.67 | 151,688,565.67 | 10.62 | 7,584,428.28 | |
合计 | 1,204,516,200.63 | 1,204,516,200.63 | 84.30 | 60,225,810.0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310,879,406.33 | 3,862,280,861.78 |
合计 | 3,310,879,406.33 | 3,862,280,861.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310,977,703.59 | 3,862,280,861.78 |
1年以内小计 | 3,310,977,703.59 | 3,862,280,861.78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310,977,703.59 | 3,862,280,861.7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5,980,000.00 | |
代垫款项 | 1,859,264.68 | |
往来款项 | 3,309,011,758.39 | 3,856,300,861.78 |
其他 | 106,680.52 | |
合计 | 3,310,977,703.59 | 3,862,280,861.7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8,297.26 | 98,297.2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98,297.26 | 98,297.2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98,297.26 | 98,297.26 | ||||
合计 | 98,297.26 | 98,297.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273,882,226.05 | 68.6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748,679,532.34 | 22.61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86,450,000.00 | 8.65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爱景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859,264.68 | 0.06 | 代垫款 | 1年以内 | 92,963.23 |
艾欧梯(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106,680.52 | 0.00 | 其他 | 1年以内 | 5,334.03 |
合计 | 3,310,977,703.59 | 100.00 | / | / | 98,297.2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08,016,952.61 | 1,708,016,952.61 | 1,513,016,952.61 | 1,513,016,952.6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97,211,336.32 | 397,211,336.32 | 100,264,507.77 | 100,264,507.77 | ||
合计 | 2,105,228,288.93 | 2,105,228,288.93 | 1,613,281,460.38 | 1,613,281,460.3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79,520,906.38 | 79,520,906.38 |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600,135,500.00 | 600,135,500.00 | ||||
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11,334,546.23 | 111,334,546.23 |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415,000,000.00 | 415,000,000.00 | ||||
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 | 7,026,000.00 | 7,026,000.00 | ||||
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5,000,000.00 | 195,000,000.00 | ||||
合计 | 1,513,016,952.61 | 195,000,000.00 | 1,708,016,952.6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264,507.77 | 294,740,000.00 | 2,206,828.55 | 397,211,336.32 | |||||||
小计 | 100,264,507.77 | 294,740,000.00 | 2,206,828.55 | 397,211,336.32 | |||||||
合计 | 100,264,507.77 | 294,740,000.00 | 2,206,828.55 | 397,211,336.32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613,979,281.34 | 7,682,496,718.06 | 13,466,076,482.05 | 11,878,446,563.65 |
其他业务 | 775,385,477.08 | 667,552,343.44 | 2,128,078,532.21 | 1,886,898,838.24 |
合计 | 9,389,364,758.42 | 8,350,049,061.50 | 15,594,155,014.26 | 13,765,345,401.8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06,828.55 | 264,507.7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251,813.2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907,476.10 | 3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08,526.95 | 1,757,465.21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022,831.60 | 5,303,786.1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904,759.36 | 七、68、73、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4,975,915.03 | 十一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063,839.89 | 七、68、7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06,399.11 | 七、74、7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922,996.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11,996.60 | |
合计 | 61,606,401.0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0 | 1.25 | 1.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56 | 1.11 | 1.1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金洪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