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纽泰格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水兵 | 联系电话:010-88005280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涛 | 联系电话:010-88005267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5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12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变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学洁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王学洁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财务总监沈杰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义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学洁先生离职,岗位由财务总监沈杰先生兼任属于公司工作正常开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构成董监高的重大变化。相关事项已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19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关于上市公司可转债信息披露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再融资新规、减持新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股份购回及欺诈上市股份买回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无虚假陈述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13.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3年1月19日,纽泰格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纽泰格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信证券承接,纽泰格保荐机构变更为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变更为王水兵,杨涛。上述变更事项详见纽泰格于2023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3年9月1日,保荐人国信证券因保荐业务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员薪酬收入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个别项 |
目内控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内核员工独立性不足,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业风险,廉洁从业检查流于形式”的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针对以上事项,保荐人积极整改,对内规进行统一修订完善,同时在操作层面针对各项问题进行落实,并已向证监局递交了整改总结报告。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水兵 杨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