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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77号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海南证监局在现场

检查中发现你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海南证监局要求你公司对相关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

(1)在决定书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自查整改;

(2)说明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决定书所述相

关事项是否对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报产生影响。 请你公司在2024年4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海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决定书显示,你公司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你公司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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