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我作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客观、独立地审议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忠诚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促进公司内部规范化运作,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出席了5次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
公司2023年度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次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就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了汇报,认真答复了各位股东/股东代表的询问,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听取了
各位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影响公司经营管理与科研生产的重要事项。在涉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利润分配、换届选举等议案时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相关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时间以外,前往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密切关注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考察过程中,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公众传媒等渠道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信息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段英
2024年4月16日